可不可以裁员?(Dennis McCaan著/钱保罗译)

Dennis McCaan著/钱保罗译
本文原刊于《举目》15期

公司是个大家庭吗?

        “公司是个大家庭(We are family)”、“人是公司最宝贵的财产(People are the most valuable assets)”,这些都是当代企业管理,耳熟能详的口号。固然立意甚好,执行起来,常常就不是这么一回事了。

        这些比喻,因为员工对其的期望和定义不一,平时就容易引起酸溜溜的抱怨。在公司不赚钱的时候就更麻烦了--赔钱的公司,常常以裁员来节省开支!

         其实,这两个概念本来就是互相矛盾的:把人当作是财产,就可以买卖;把公司当作家庭,照理就不可以裁员!

到底可不可以裁员呢?

         本文是“基督徒的职场伦理,系列之二”,笔者将以裁员为例,探讨人事管理的原则。基督徒们被呼召在工作场合示范一个更高的标准,那么请问,什么是比“大家庭”、“宝贵财产”更好的原则?

         基督徒的人事管理,核心精神是尊重每一个人,因为人都是神创造的。“你们作主人的待仆人……不要威吓他们,因为知道他们和你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弗》6:9)。

        我们处理人事问题时,要顾念人的感受。不是因为他们是家庭的一分子,不是因为他们是公司的宝贵财产。公司不是家庭,人不是公司财产。我们尊重人,是因为我们尊重神。对待人时,要想到创造他们的上帝,这就是更高的标准。

        十诫说“不可杀人”(《出》20:13),是因为每一个人都是被神看为宝贵的。圣经又告诉我们,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神对每一个人,都有一个独特的神圣计划,每一个人都在神的永恒救赎计划里有份。

        所以,我们基督徒不要根据人的办事能力,来决定对待他人的态度;我们要根据神看他们的价值,来尊重每一个人。

        公司不是家庭。但是,一般的公司常喜欢用家庭的温暖形像来吸引人,基督徒老板创办公司,更经常用此来自我要求。

        但是,家庭是神所结合的血缘关系,不能是人为决定的。公司却是人们为了达到商业目的,随己意组合的法律团体,是可以被人的决定组合或者解散的。因此,把公司比喻成家庭,从根本上就制造了矛盾。

万不得已,别无良策吗?

        因此,基督徒老板或主管是可以裁员的。不过,其方式应该与一般的作法大不相同。基督徒的裁员,有个更高的标准,就是“万不得已,别无良策”的原则。“十诫”说的不可杀人,并不是指任何情况下都不可杀人,而是要我们尊重生命,不可以蓄意谋杀,不可无故杀人。

        神的原则,是公义与爱兼顾。“世人哪,耶和华已指示你何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与你的神同行。”(《弥》6:8)
这个原则应用在人事管理上,就是处理人的事情时,既要行公义(Act Justly),也要好怜悯(Love Mercy)。

        裁不裁员,要看公义不公义:对当事人公不公义?对其他同事公不公义?对公司公义不公义?还有,对社会公义不公义?这个决定,有没有尽力去考虑别人?还要讲究怜悯。对被裁之人,要尽力考虑其尊严、感受、经济处境、工作出路。

         我们为什么要这样做?是因为,被裁者他有一位主在天上,主看他极为宝贵,因此,我们愿为他多走一里路,为他付代价。

        在裁员之前,身为基督徒的管理者,首先要付出的代价,就是想尽办法避免裁员。裁员应该是万不得已的最后方案(Last Resort)。还有没有其它的方法呢?我们有没有考虑到,生意上的困境可能只是暂时的?短期的财务危机,可不可以用共体时艰的方法度过?譬如说,大家都 少上一天班,人人都减薪?

         或者是,高阶主管大幅度减少现金收入,改拿股票,因为他们比较有足够的财力可以过日子,这样就可以少裁减基层员工的名额与薪水。

         这些都是有人做过的,问题是我们愿不愿意付代价?基督徒愿不愿意带头“吃亏”,自愿减薪呢?

         再举例来说,可不可以给公司的一些人提早退休的选择,以便保留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如果公司平常就有好的考核制度,这时候就应该考虑保护优秀的员工。万不得已时也不能一刀切,应开先处理不胜任的,才合乎公义的原则。

         换句话说,平常时,就要对员工说实话,不胜任、有问题的人,要早早告诉他们,帮助他们改进。不要作滥好人,在人事考核上实话实说,越早越好,这才是行公义,好怜悯。

         总而言之,重点不在于我们用什么好办法,而在于我们真心看重人的价值,愿意想尽办法避免裁员。我们要用“万不得已,别无良策”的标准,衡量自己有没有“行公义”。

爱人如己,将心比心

         如果裁员无法避免,执行裁员时的原则是“好怜悯”。根据学者统计,裁员对当事人及其家人,都会带来严重的伤害。每当失业率上升一格,我们几乎可以断定自杀率也将上升一格。离婚率,家庭暴力罪案,以及问题少年的案件都会增加。

        失业所带来的焦虑,往往会令一位坚强的人,开始对自己的价值产生疑问:我还有什么用?连个最基本的工作都保不住!连供应家人温饱的最基本义务,我都不能够尽到!我的工作,在别人眼中,竟然是一文不值!

        有时甚至造成属灵危机:我究竟犯了什么罪,要受到这样的报应?上帝为什么要罚我?上帝到底是一位怎么样的神?

        粗暴的解聘手段,更容易加深伤害。通常先是谣言满天飞,然后是晴天霹雳,最后该来的终于来了!公司警卫监督着我走出大门,深怕我多留片刻会偷窃机密或破坏设 备。二十年的青春,换不到十分钟的告别!……太多人有过类似的经验,经历过这些的人,是绝对不愿意再为这种公司卖命的。

        裁员时,基督徒上司,最主要是要为员工设想,为他们多做一些事,对他们所要经过的痛苦,要付出怜悯,因为他们与我们同有一位主在天上。

        譬如说:能不能尽量提早通知?再如,因为公司平日就是行公义的,不但每个员工知道自己的考绩,公司的经营状况也是很透明的。对于工作成绩不理想的人,公司财 务状况良好的时候,经常给他们培训,帮助他们改进。平时就有爱的关系,临到不得已裁员时,就不必太担心离职的人恶意破坏了。

         有一位老板,为每一位被遣散的下属介绍工作。老板的人面比较熟,别人也知道是因为不景气,不是员工个人有什么问题,所以大多数被遣散的员工都顺利地被录取。后来,公司又站起来了,绝大多数的员工都愿意回来效力。

        也有的公司,愿意为离职的人提供就业辅导,或是提供办公室设备方面的方便,提供秘书为求职信打字等等。甚至有公司把遣散费,摊在好几个月发,为员工延长医疗保险期限……

         一个真正把员工的需要和感受看为宝贵的公司,长期来说人事成本会比较低,因为员工稳定,花在找人和新人训练的费用也低。

         总而言之,重点不在于用什么好的裁员办法,而在于真心看重人的价值。无可避免必须裁员时,真心愿意想尽办法去减少伤害。我们要用“爱人如己,将心比心”的标准,来衡量自己有没有“好怜悯”。

人溺己溺,人饥己饥

        神要基督徒有不同凡响的工作生涯。虽然不是每一个人都是老板,但是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影响老板。我们去上班,要像是在服事主,不只是服事人;要努力把公司,建设成为不同凡响的公司。

        最赚钱的公司,未必是最好的公司,而且往往不能长久。因为一家最好的公司,不是单单追求最大利润,其它都不顾的。

         好的公司不但能长期保持好的利润,而且还受社会尊重。中国人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至少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最好能够人溺己溺、人饥己饥。

        最好的公司,是讲求公义,又有怜悯的公司,是善待员工,使员工引以为荣、津津乐道的公司。

        因为成功的捷径就是爱人如己,将心比心,这就是我们基督徒不同凡响的人事制度。

作者为美国一所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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