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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的確據(劉傳章)

劉傳章

本文原刊於《舉目》15期

          “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祂叫你們活過來,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從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弗》2:2)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弗》2:5)

導論

         《以弗所書》中第一次使用“行事為人”這個詞(希臘文是一個字 peripatew),是在二章二節。保羅在那裡要把基督徒過去的生活,和現在的生活作一個對比,而這個對比的中間,發生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就是“重 生”。基督徒要過健康的教會生活,第一要緊的就是要有“重生的確據”。有了新的生命,才能有新的生活。教會的生活是屬基督的生活,要有基督賜的生命,才能 有在基督裡的生活。

        在我們過教會生活的一開始,保羅就告訴我們,我們的生命要改變:過去是死在罪惡過犯當中,如今在基督裡得到重生。從在基督裡和在基督外,我們看到了一個很強烈的對比,在這強烈的對比之下,使我們更願意在基督裡生活。

一、基督之外的生活

         保羅首先讓我們看見過去的景況,也就是在基督之外的光景,我們在沒有認識基督之前,是死在罪惡過犯當中,那時的生活可以從三方面來回憶:

1.在罪過中
聖經多次講到罪,罪的意思就是沒有射中目標,也就是沒有達到目的。人犯罪,就是人沒有達到神的標準。許多人想努力做好人,但人一切的善行,在神的眼中,都好像破爛的衣服。

         從反面來說,人在罪中生活,自己也不知道是在犯罪,還以為是正常。因為罪惡使人失去天真,過犯使人失去意志,不認識創造與救贖的神。

         聖經也多次提到過犯,過犯就是跌倒的意思,就是走錯了路,偏行己路。人犯罪之後,就想走自己的路,而不願意順服神,結果就愈走離神愈遠,以致迷失在窮途末路,在罪中飄流。

2.在世俗中
世俗主義就是現實主義,人心中所追求的,就是現實和眼前。世俗衡量價值的標準,就是“自我中心”,一切都是為己。有人說,人生在世只一遭,能抓多少抓多少。 今天的人尋求立刻的滿足--食物、性、休假、汽車、衣著、毒品,對永恆的事,毫不關心也毫無興趣。他們所貪求的是,短暫的享樂,席終人散的時候,只落得一 場空虛,但是到了明天,又如法泡製,因為他們別無他路。

         有人面臨中年危機,就想藉買個跑車、換新皮、整形、娶年輕的配偶,來滿足一時之快,卻不知生命已在不知不覺中被罪侵蝕了。

3.在私慾中
肉体就是給罪有機可乘的部分。沒有神的人,生活的中心就是肉体的領域,心中所喜好的,就如《加拉太書》五章19至21節所列舉的十五種肉慾,歸納起來即情 慾、驕傲、脾氣、物質、權勢。也可以用使徒約翰所歸納的,就是“肉体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約壹》2:15)。當人的生活是在這些事物中 打滾的時候,難怪要成為可怒之子。然而,這就是在基督之外的生活表現。

         但保羅告訴我們,我們不必生活在這種無望的景況裡,而可以轉換一個新的生活方式,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賜給我們的生活方式。那不是我們能得或配得的,而是神主動地、白白地賜給我們的。當我們死在罪惡過犯中的時候,祂使我們活過來,叫我們在基督裡生活。

二、基督之內的生活

         當一個人重生之後,他的生活方式就會因生命的改變,而有極大的轉變。他不再是局外人,他得到了神的殊恩,享受新生活的美福。

1.蒙愛的生活
人間的愛與神的愛截然不同:神的愛是主動的愛,犧牲的愛,饒恕的愛;而人的愛是有限和自私的。因此,有些人在人世間尋找愛的過程中,受到極大的傷害;有些人付出了犧牲的愛,卻換得更多的誤會;有些人被虐待,心理不健康--懷疑、自衛、好表現,皆因沒有嘗到真愛。

         只有在人重生並認識基督之後,才感受到神的愛是那樣的甜美。保羅說,信主的人是神蒙愛的兒女,過著蒙愛的生活。這樣的人,也是過著健全的生活,因為覺得自己 被接受。神對我們的愛是無條件的:美、醜、高、矮、胖、瘦,都是神所愛的。當我們被神接納,被神愛的時候,我們自然也就會接納自己,尊重自己的人格和身 份,而且我們對愛的感受和回應也就變得特別強烈。

2.崇高的生活
在基督裡我們也過著崇高的生活,因為我們有崇高的身份,是神的兒女。我們有崇高的地位,是屬天的子民,坐在天上。詩人曾說,他願意在神的殿裡看門,不願住在惡人的帳棚裡。

         正因為我們有崇高的身份,我們的生活就應當有崇高的標準。我們不再按世俗的標準行事為人,乃是照著神話語的標準來生活。所以保羅說:“不要效法這個世界……”,世界的標準不再是我們的標準;神的聖潔、尊貴、愛心,忍耐、善良等,才是我們的崇高標準。

3.豐滿的生活
“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裡面,你們在祂裡面也得了豐盛。”(《西》2:9-10)在基督裡生活的人,就會經歷神一切的豐盛。

         我們蒙基督拯救的人,是神的兒女,在神的家中享受祂一切的豐富,這包括在物質方面經歷祂的豐盛。經歷過貧窮的人,就會在物質上抓,但怎麼抓也抓不完,抓不 滿。“神使我們在物質上豐盛”是什麼意思?真正的豐盛並不在乎擁有多少,而在乎如何看待所擁有的。真正在物質上豐盛的人,就是有衣有食會知足的人。當我們 重生之後,對神、人、物就有了一個正確的觀念,我們知道什麼是永恆的,什麼是暫時的。對永恆的,我們會珍惜,會執著;對暫時的,我們會放手,不會斤斤計 較。因此,在基督裡生活的人對世物會看得淡薄,會以神所供應的為富足。

          但是在基督裡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得著屬靈的豐盛,我們的罪得赦免,生命得蒙救贖。神不但把我們的污穢除掉,更將天上的福氣賜給我們,就如祂在基督裡揀選我們,使我們成為聖潔,得著兒子的名分。這樣的豐盛,一生享用不盡。

結論

          每個做父母的人,都希望生下來的孩子是健康的。有健康的生命才能有健全的發育,同樣的,屬靈的生命也要從健康的出生開始,就是重生。重生就是因信耶穌基督而得的新生命--在基督裡的生命(《林後》5:17)。有了重生的生命,就能有新生命的行事為人。

          你清楚知道你重生了嗎?

作業(討論題目)
1.試描述你得救前和得救後,人生觀和價值觀的改變。
2.在世俗和私慾中生活是否快樂?與在基督裡生活有何不同?
3.如何確知你已得救?

作者為馬利蘭州華人聖經教會主任牧師。

本文選自中國學人培訓材料中的《教會生活》,歡迎訂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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