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皇或僕人——淺論教會領導(化外人)

化外人

本文原刊於《舉目》第12期

      《馬太福音》中主有這樣一段話“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20:26-28)

       有時候我真想不通,為甚麼這百中選一的十二個人,經過耶穌基督三年的言教和身教,居然會在耶穌宣告將要受難的時候,去爭作領導?這真是太叫人失望了。或許,我們可以看出,當時的文化現實對權力的看重。

        “只 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這是何等清楚的要求!但是,權力慾的可怕,是自古已然。兩千年來,教會常常漠視主的這個教導。許多時候,除了術語和詞彙不同以 外,教裡與教外對權力的爭奪,和權術的應用,在本質上似乎沒有太大的差別。所不同的是,教會內會高舉著上帝的旗幟,會引經據典罷了。其實,那樣會顯得更假 道學,不是嗎?

       那麼,初期教會做出了什麼樣的榜樣呢?已故名傳道人Ray Stedman根據保羅、彼得、和約翰的書信指出(註一),在教會初創之時,以使徒的權柄之強,他們還要極力避免“轄制”(lord over)信徒的信心。更鮮明的例子是《使徒行傳》十五章的事件,當遇到重大決定的時候,教會領袖們一同尋求上帝的引領,在聖經的基礎上共同討論、禱告。 最後雖然雅各以領袖的身份,代表使徒發言,但是這最後的決定絕不是任何個人,而是“領導團隊”全体做出的。

        Stedman還提到,有兩處 經文,主張權力集中者常用來支持他們的論點,實際上是曲解了原意。一處是《帖撒羅尼迦前書》5:12-13:“弟兄們,我們勸你們敬重那在你們中間勞苦的 人,就是在主裡面治理你們、勸戒你們的。”Stedman認為“治理”的希臘原文(prohistamenous)並沒有管理的意思,而是表示領頭、站在 前面。這其實就是領導(leadership)的原意,要有人肯在後面跟隨才能算是領導!

        另外一處是《希伯來書》13:17:“你們要依 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Obey your leaders and submit to their authority)。”這裡“依從”一詞的希臘文(peitho),原意是“說服”。教會中領導的功用,不是指使人按照領導者的意願去做,而是站在真理 上說服他人。這裡著重的不是三寸不爛之舌,也不是攝服力,更不是強加意志,乃是根據個人與神同行的操守,和所贏得的尊敬,加上與會眾懇切尋求真理的態度與 行為。

        能幹的領袖,通常有清楚的異象(vision),強烈的方向感。因此,有些人就容易採取控制、操縱、脅迫、甚至用熱心服務(或示好)的手段,爭取他人對自己立場的支持,這些都是權力遊戲。往往,這種領導的作風不是在建立同工,培育生命,而是把人當作完成自己意願的工具。

       也有的領袖不敢把權力外放,牢牢抓在手裡。他關心的不是同工的培養,而是既有架構(或所謂“屬靈立場”)的維持。這樣的人缺乏遠見,也缺乏對人的信任。

        這兩類領導方式,都是看重事工過於看重人,沒有以人為重。以人為重的領導作風給人空間,不會叫人窒息,能夠容忍人犯錯,並從錯誤中學習。這不就是耶穌基督對待彼得三次不認祂的度量和智慧嗎?

        理想的領袖是不但有異象,有擔當,有能力,而且真心愛護同工,以身作則,能夠站在聖經和真理的基礎上來影響、說服他人,或反過來接受他人校正。領導團隊中,常有急進的,也有保守的,教會領袖必須能夠幫助團隊共同等候、尋求,盡量爭取共識。

        四十多年來,台灣的“校園團契”能夠保持一片淨土,這主要是歸功於當年台大化工系教授張明哲的把舵方式,和領導風格。他雖然是長輩,但能以僕人的心志,對同工們,亦師、亦友、因材施教、言行一致。他雖然嚴厲,但是他高超的品格樹立了榜樣,受到同工們由衷的愛戴。

       饒孝楫牧師曾提到,當他初作校園福音團契總幹事的時候,努力推行政策,但是有些同工不太同心,不順服權柄。于是去請教張明哲教授,希望獲得支持。不料張伯伯 (這是當年校園同工對張教授的稱呼)說:“不是有總幹事的職位就有權柄,在神的國裡,有愛,就自然有權柄。你不是需要權柄,你是需要愛!”(註二)

       四十多年來,校園團契同工們勤懇地耕耘,品質整齊,沒有出現過個人抓權的嚴重危機,可見領導者的品行和所樹立的領導風範是何等的重要。

        中世紀的教皇被稱作“僕人中的僕人”,實際上,卻成了教中之“皇”。然而教會中,權力本不應集中于任何個体,它屬於基督!領導者的權力應是上帝權力的推演(derived),也是受被領導者所肯定的。

         僕人所服事的對象不是事工、不是組織,而是神、是弟兄姐妹。“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master)”(《太》23:8b)。

註:
一、 Ray Stedman: “A Pastor’s Authority,” Peninsula Bible Church, Palo Alto, CA., 1976, http://www.pbc.org/dp/stedman/misc/pastorauth.html
二、《一個人的塑造--天命、環境與努力》紀念版,宇宙光雜誌社,臺北,1998年。(紀念張明哲教授逝世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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