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之路面面觀(三)──團隊精神(邱志健)

邱志健

本文原刊於《舉目》第10期

       《哥林多前書》12:12-27,“就如身子是一 個,卻有許多肢体,而且肢体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体,飲 於一位聖靈。身子原不是一個肢体,乃是許多肢体。……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但神配搭這身子,把加倍的体面 給那有缺欠的肢体,免得身上分門別類,總要肢体彼此相顧。若一個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体得榮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樂。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体。”

我們需要團隊

        這段經文講到身体上有肢体,不同的肢体有不同的功用,不同的地位,是不同的角 色,都是身体需要的,是一個團隊。我們的身体是一個團隊,教會是基督的身体,所以教會也是一個團隊。工人的事奉,是一個團隊的事奉。我需要團隊,團隊需要 我。每個人雖然不一樣,但是我們是一個身体,和諧、協調地配合在一起,就有整体的美。我們可以互補,但是我們不能互相取代,需要的是互相提攜和照顧。

         主耶穌在地上做的一件重要事情就是造就門徒。這些門徒好險,一直到要畢業的時候,還統統不及格。當西庇太的太太帶著兩個兒子到耶穌面前求:“你得國的時候, 叫我的兒子,一個坐你左邊,一個坐右邊。”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嗎?”雅各和約翰不知道天高地厚地說:“我們能夠喝。”另外十個門徒聽了以後都 很惱火。為什麼?全部想的是另外一回事,耶穌想的是上十字架,他們想的是做開國元勳,完全表錯情。

        更甚的是,耶穌把猶大當作親信來用他, 給他機會,猶大卻出賣衪;衪的門徒裡面的班長三次不認他……如果你帶門徒,帶了三年到這種地步,你會吐血,你就不幹了,對不對?可是正因為主耶穌知道我們 會如此,所以祂替我們走過這條路。祂在世界上講的最後一句話是什麼?“成了!”感謝主,這些不可造之才,上帝還要他們。為什麼?因為上帝把他們組合在一 起,成為團隊使用。

         《以弗所書》4:11-16,講到不同的恩賜。神賜給教會不同的恩賜,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体。在這裡我們可以找到三個原則:各有其職,各按其職,各盡其職,這是身体配搭的原則,是很美好的團隊事奉。

       《以弗所書》4:1,保羅說:“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與蒙召的恩相稱,就是要把神的恩活出來。在什麼地方要活出神的 恩呢?在團隊配搭裡面。因為,4:2-5說,凡事要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身体只有一個,聖 靈只有一個,一主、一望、一信、一洗。

如何建立團隊

        談到建立團隊,我們的團隊有比任何團隊更寶貴的基礎,因為我們有共同的元首,更有統一和團結的力量。記得我參加過的“群体動力學(Group Dynamics)”的課上,有一個基督教教育專家對大家說:你們有沒有想神為什麼設立教會?如果照理論和理想來講,我們每個人都愛主,我們每一個人都跟 主直接有關係,直接從主得教導,不需要別的人,為什麼神要把我們擺在教會?

        因為教會有她的好處,教會好像是一個家,所以在家裡面有愛,可以彼此照顧扶持,也有長幼的次序。可是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既然家裡不是只有一個人,當然就會有麻煩,有擔子,有磨擦。所以教會不是天堂,教會好的時候,好的不得了,壞的時候比社會還糟糕。

        她還說,如果我們不需要教會,上帝就不需要如此麻煩加一個東西。但是我們需要教會,所以上帝把我們擺在教會裡面。我們有一個主,所以要學習順從主,然後在順 從主的過程裡面曉得怎麼分工配搭,有不同的責任,有不同的Authority(權威),有相對不同的Accountability(負責任)。因此,在一 起,我們就需要有次序,有責任,有職權,有範圍。我們要在自己的範圍裡面盡力,但是同時也要有開放的心胸,主動地來瞭解、關心、支援別人。偶爾別人踩到你的範圍,不要那麼計較。但如果他一天到晚踩你的範圍,你要用愛心、忍耐和很好的態度提醒他。

         我非常同意她的觀點。團隊應當清楚神所給我們 的異象,要尋求在神的大使命裡,我們的範圍,及我們的使命。如此才能在有限的資源、時間跟恩賜裡面,為主人故最佳地發揮。這個使命跟異象,應當在團隊裡面 溝通,而且是大家都瞭解,並且從心裡接受的。當有新的同工進來,要瞭解他是不是接受這個使命跟異象,願否為這個而委身。

         在每一個團隊裡面,都應當有適當的配搭,包括職責上的。人在神面前是平等的,沒有高低之分,都是寶貴的。但是恩賜可以不一樣,責任可以不一樣,而履行責任,必然需要某一 種權柄、權威。這權柄是一種責任,而不是特權。你的職責越高,權柄越大,表示你要包含、照顧的同工範圍越大。

         權責不是講究地位,不是爭權,而是曉得我的本分、我的位置、我的職責在哪裡。我要尊重在上面帶領的人,也要盡我的責任,照顧我帶領的人。

        不要抄屬靈理論說我只聽上帝的。當你這樣講的時候,很可能就是你不服權柄。雖然領導你的人有時可能會有一點不合理,但是你要怎麼樣來面對,是你的責任。如果你學不會順服,你就不能擁有責任,你就不能掌權。

團隊精神四要

       所謂團隊精神, 第一,就是要看見,並看重團隊的需要。是團隊就需要同工,這有兩層意思。一是,我需要別人的幫助和支援,我不能夠單獨工作,我無法一個人運轉。第二,我要 發掘、帶出同工。如果你沒有同工,很孤單怎麼辦呢?只有一個辦法,就是你忠心地事奉主,並且去發掘。一個人變兩個人,兩個人變四個人,並學習透過團隊工作。

        老實說,一個人做事比較簡單,帶同工比較麻煩。我以前以為,我本來是一個人,增加一個同工就可以做兩倍工作,增加兩個同工就可以做三 倍工作。後來同工越多,工作就越多,不知為什麼,我就負起責任來了。以後我發現我最頭痛的問題是同工,因為如果我不懂得關心同工、照顧同工,同工有很多的需要,不能解決,他就不能為主發揮生產力。

         感謝主,讓我從同工身上學習功課,學習怎樣去關懷,怎樣去激勵,怎樣去授權、分工,怎樣去培訓,怎樣配搭。所以,我們必須看見也看重同工的需要。如果不喜歡同工、不要同工,不會找人同工,你就會發現你在工作上落單,你的工作也不容易為主發揮更大的影響。

         第二,在團隊裡面一定要有犧牲小我、成全大我的精神。團隊裡面重要的不是個人英雄的表現,而是整体的發揮。達成共同的任務和使命,那是最要緊的。要以團隊為 念,如果我個人的異象跟團体是一致的,感謝主,如果不完全一致,則要以團体為念,而不是以自我為念。這是很重要的團隊精神。如果我處處以自我為念,越多人 在團体裡面,這個團体越四分五裂。

        第三,在團隊的事奉裡面,我們不能夠爭功,居功,要跟人分享成就。尤其是帶領的人,當這個團隊為主有什麼成就的時候,要懂得肯定同工的貢獻。好的團隊是不爭功,不居功, 而是互相肯定,不是個人出風頭。

        我們在團隊裡可能有兩個角色,一是,隊員,要發揮力量,參與團隊。《哥林多前書》第三章,保羅講到他和亞波羅的工作,‘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但重要的 是叫它生長的,重要的是神,我不重要。二是,要學習帶領,無論你做工人也罷,做工頭也罷,都要能夠肯定你的同工,欣賞你的同工。

         感謝主,在過去十三年,我在亞特蘭大教會的事奉,因神憐憫有成長。聽到別人講我有很大的功勞,其實我真的不覺得我有什麼功勞,我只是照著神感動我的原則,讓大家一起事奉而已,我只是順水推舟。我們的事奉不是以牧師為中心的,是大家一起做的。

        當我剛到一個教會的時候,我跟他們講我現在來這裡不是主人,我是僕人,我來事奉主,但是我不是替你事奉,我是帶著你一起事奉。所以在事奉的過程裡面,我要求和勉勵自己,我有我的責任,我的角色,我不能期待別人,做我應該做的事情。

        但是當事情做好的時候,不必掛我的名字,不必說是牧師做的,不必說是牧師告訴我做的。我覺得我如果能當好一個橋梁,讓人踐踏過去到目的地,就算他過河拆橋都沒有關係,我已心滿意足了。

         我覺得沒有甚麼是我自己的創見,如果有,是上帝給的,或者是我從別人的看見中轉借的。所以我是一個傳道人,我的責任就是傳,我沒有道,我能夠把得到的道傳出 去就好了。這就是我的角色,這是我團隊事奉的原則。我最重要的工作是讓同工喜樂跟滿足,完成主要我們做的工作。所以不要爭功,不要居功,而要肯定同工的貢 獻。

        第四,要培養默契。當然這需要時間,溝通要敞開。在團隊裡面,溝通很重要。有幾種態度,是聖經裡面講的。《腓立比書》第二章講到:要看別人比自己強,不要單顧自己的事。《羅馬書》第十二章講,若是可行,總要儘量與眾人和睦。這都跟團隊的配搭有關係。

        破壞團隊最厲害的,就是論斷和批評。如果經常出現論斷和批評,可能就表示團隊處於錯誤的屬靈態度和光景。同工之間若相互論斷,是非常消極,能破壞團隊的。

        這並不是表示團隊中樣樣都理想,人人都滿意。但是如果有不理想、不滿意的時候,能不能有溝通的機會,怎麼樣來表達意見,很重要。

        怎樣表達意見呢?要提建設性的建議。切忌有攻擊性的建議、消極的建議。不要為了發洩而建議,為不滿而建議。當我們建議的時候,要設身處地想,如果我負責這個 事情,要怎麼解決?不要強求別人。你的建議是要幫助他,所以,切忌消極的批評。如果你也不知道怎麼辦,至少你可以確保你的態度,是正面的態度。

        當團隊中發生了負面消極的事情,我們要選擇一種態度,就是在證明對方錯誤之前,要假定對方是善意的。這個不容易,尤其是我們受傷害的時候。相信他是善意的, 但是寧可這樣,寧可吃虧、受傷,這才可能保護團隊、建立團隊。不然的話,這個團隊不會維持得久,因為彼此猜疑,即使表面維持,早晚會四分五裂的。

        我在同工的訓練時,會一再地提出來,《馬太福音》第五章講到,當我在祭壇上要獻祭的時候,想起有弟兄因為我而軟弱了,我要把祭物放下來,去跟他和好。那就是說即或我沒有作錯,但是我曉得別人因為我而軟弱的時候,我有責任主動去跟他和好。

        我在做牧師時,有一次產生了一個很嚴重的誤會。我知道對方誤會了我,我就請一個長老跟我去拜訪對方,向他道歉。道歉不是因為我做錯,而是因為我的原因他產生了誤會,我有責任。而且我知道我一個人去不行,所以我帶了一個長老,他可以知道那件事的實情是怎麼樣的。這就是說我向我的同工、向我的會友來道歉,不是因 為我做錯了,而是因為我的緣故他軟弱了,我有責任讓他瞭解。

        《馬太福音》18:17說,如果有人得罪我們,他錯了,那我們要直接地、個別地跟他講,不應該去告訴其他人。我們中國人多半不敢講,但是又覺得不舒服,所以就跟旁邊的很親近的人講,最後弄到全教會的人都知道了,只有當事人不知道。這是很不合聖經的。

        在團隊裡面,要學習鼓勵他人的藝術。在信任和肯定裡面,容易造就人。否定、懷疑跟定罪,則只能讓別人反感,跟你作對。在別人改變之前要先改變自己,因為上帝沒有要我們改變別人,我們只能對自己負責。改變自己,改變自己的態度,學習接納,學習信任,寧可自己吃虧。

        前不久,我看到一句很有意思的話:你要工作好,就要像你不是為錢工作;你要跳舞好,就要好像沒有人在旁邊觀看;你要愛得好就要像你從沒有因愛受過傷一樣。因為愛會受傷,又因為受過傷,就不太敢再愛,所以,在愛的時候,要好像沒有受過傷。在團隊裡面,也要用這個態度來對待團隊的同工。

本文是2002年8月加拿大多倫多“工人之路”培訓營的講章,由王天梅、天嬰整理。

作者曾在福音機構及教會事奉多年,現任國際關懷社(Care Ministries International)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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