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教會的傳統問題(唐佑之)

唐佑之

本文原刊於《舉目》第9期

教會禮儀的傳統

       這是關於傳統的問題,由於基督教的歷史發展,在西方比較長久,教會就有了不少傳統,傳統不是都根據聖經,卻有文化的影響。這些是否應該尊重?常成為爭議的論點。其實這也是使徒保羅感到需要,應該提出爭議,甚至加以勸戒的。

        在致歌羅西教會的書信中,保羅坦誠地說:“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你們擄去……”這 是初期教會的現象。在教會中有不少猶太的基督徒。他們原有希伯來宗教的傳統,他們遵行似乎非常自然,早已養成習慣。但現在他們處於希臘與羅馬的世界,在思想上難免受當時文化的沖擊。希臘哲學若干論調,又有似是而非的邏輯,正是虛空的妄言及世上的小學,對信仰非但沒有裨益,反而有所阻礙,徒增困惑而已。

       尤有甚者,教會的運作很多都是“人間的遺傳”,那些傳統更是不值得那麼認真的實行。例如猶太人行割禮的事,雖在他們看來是天經地義的,甚至外邦人要入教,也得 受割禮。如果只是人手所行的外表禮儀,那簡直是無用且無稽的。真正使我們脫去肉體情慾的,乃是實際經歷基督的救贖,與祂同死同葬且一同復活,有新生的樣式與實際,才有真正的價值。

        對我們今日的信徒來說,受洗的事就可討論一番。人信主,必須受洗(或受浸)加入教會,聖經雖有記載,真義卻值得研究。我們既非猶太人,也不是西方的背景,我們信的是基督,不是洋教,不必照洋教的傳統。

        受洗是外表的儀式,既是外表的,對內裡的生命有什麼影響?既是儀式,可有不同方式,不同作法,就沒有絕對的標準。

        水禮是用水,水只能洗去外面的污穢,對裡面的罪污怎能洗掉?在教會歷史中,有的教義看這儀式為“聖禮”(sacrament),就是水經過祝福之後就變了 聖,真能洗除罪行。聖餐中之杯與餅,經過祝謝後實際變成主的血與主的肉。例如天主教會望彌撒,神父只分餅,而他自己喝杯,免得不慎,浪費主的寶血,這當然不是正確的道理,所以基督教會信仰純正的,將水禮與聖餐,稱為禮儀(ordinance)。雖然有“聖”的涵義,卻無本身變聖的實際,甚至將聖餐正名為 “主餐”或“主的晚餐”、“擘餅”,這些都是象徵,外表的禮儀以象徵的方式,為助人聯想,思念內在的意義。

        也許你會說,既然是象徵,不是實際,又何必需要形式呢?但是人需要有一些實物可以接觸,或觸摸的,藉著這些容易促成內裡的感受,日久就成為傳統。主耶穌設立晚餐,目的為使信徒可以紀念 祂,所以單憑想像尚嫌不足。這晚餐的禮節是重覆舉行的,或每週或每月或每季,使信徒經常紀念。

         至於水禮,並非經常在個別信徒身上重覆,卻在正式參加教會時的一種儀式,這是否一定要有的呢?其實也不是絕對的。譬如在耶穌釘十字架時,有兩個強盜也同釘,有一個譏誚耶穌,另一個卻受耶穌愛的感 召,而切實悔改,求耶穌在主的國度裡接納他。耶穌對他說:“今日你就與我同在樂園裡。”(《路加》23:43)這強盜顯然沒有受洗。

        救世軍是不舉行水禮與主餐,信徒信主後,在象徵的軍旗下向主誓忠,也是一種方式,一種儀式,一種傳統,這是無可厚非的,不應批評。

        那樣說來,為什麼大多教會仍舉行水禮呢?因為這傳統是主認可的,而且祂以身作則,留下榜樣,我們可以效法。

        這傳統原是猶太人宗教的禮儀,當時有一位稱為施洗約翰,他傳悔改的道。他勸導悔改,並且以受洗的行動來表達內心的決意。當時耶穌也來接受水禮,約翰深知耶穌 沒有犯罪,無需悔改,而且也意識耶穌是彌賽亞,降世成為替罪的羊,擔當世人的罪孽,願作祭牲。可見耶穌比他高,他怎麼可以為主施洗呢?

        耶穌表明祂的立場。祂受洗為盡諸般的義。祂看水禮不是僅僅為外表的形式,更有豐富的內涵。祂所解釋“義”的含義。人本身沒有義,是神賜給的,義是指身份與地 位,不再是罪人,而稱為義人(稱義),義也是行為與見證,有德性與德行,好如光一般照亮。別人看見信徒的好行為,就歸榮耀給在天上的父(《馬太》 5:16)。以這兩方面的含義再以儀式來表達,可稱為禮儀的義(ritualistic righteousness),可見耶穌接受水禮,是與世人(一般的罪人)認同。

        耶穌受洗,還有兩點值得注意。首先,祂受了洗,從水裡出來,很可能是將全身浸入水裡,於是有些教會以浸禮為傳統,此外祂受浸,是進入祭司的職份(initiation into priesthood)耶穌受完浸,還有天上來的聲音,印証祂順服神的心:“你是我的愛子,我喜悅你。”(《路加》3:22)

        關於水禮的儀式:浸禮以全身浸入水裡,似乎更有意義,因為照使徒保羅的說法:“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祂聯合。”(《羅馬書》 6:5)祂在論水禮的道理,是讓信徒明白。耶穌受禮,原是與罪人認同,現在信徒學祂的樣式,與主認同,與祂聯合,達到浸禮的禮儀之目的。全身浸入,表明同 死與同埋葬,然後在水裡起來,表明與主一同復活,應有新生的樣式。

        當信徒信主之後,應有具體的表現,以水禮來說明蒙恩得赦的經驗。所以有了這個步驟,教會就接受(或接納)他成為主裡的手足,進入教會的團體,有了屬靈的契合。信徒必須有教會生活(在主耶穌的大使命中:《馬太》26:19說明,這是第二階段)。

        所以照一般慣例,先有水禮,再有主餐,並非在主餐方面排斥信而未受水禮的人,教會歷史中曾有重洗派(Anabaptists),因為有的人受洗時,還不知道 自己有無得救,所以一定要達到“信而受洗”的地步。許多教會強調“信徒水禮”(Believer’s baptism),重點就是在此。教會為保持秩序,才重視信徒接受主餐。而以受過水禮為標準。水禮不能使人得救,仍只是象徵的儀式,但至少是一種步驟,成 為歷代的傳統,有保留與持續的價值。

教會組織的傳統

        教會組織有必要嗎?要研究這問題,還得從教會的性質看起。教會有 不少定義,其中有一個是極其豐富的內涵:教會是基督的身體,在保羅書信中屢次說明(《以弗所書》4:4,《哥林多前書》12:12起)教會是基督的身體, 祂是頭,信徒是肢體,身體的運作是多方面的,也是互為連繫,彼此配搭,行動就可自如。

        基督是神的道成為肉身,祂的身體曾被釘死,第三天從死裡復活。四十天之後,祂復活的身體,被接上升,然而祂的身體仍在地上,那是教會,教會是神的道繼續成為肉身。

        道為什麼成為肉身?因為神要“道”成為十分具體,非常真實,極為實際的肉身,使人可以看得見,聽得見,摸得著的。約翰說:“從來沒有人看見過神,只有父懷中 的獨生子,將祂表明出來。”(《約翰》1:18),神的道是祂的生命,祂是生命的根源,祂是生命之主,這生命就以肉身表達出來。

        肉身是生命的有機體(organism),機體必須以組織(organization)表達,這就是組織的功能,不能漠視。組織從一方面來看似乎都是人為的,但從 另一方面來看,卻是神所許可的。有了組織與系統,方可建立秩序,有了秩序,方可促成和諧與合一,不然就會混亂,因此使徒保羅勸導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凡事 都要規規矩矩的按著次序行。”(《哥林多前書》4:40)。

        此處他論次序,是特別指恩賜而言。恩賜是神恩典的賜予,賜給人有不同的才智, 從事各樣的工作,事奉(敬拜)神,服事眾人,神的恩賜雖然不同,卻照神的靈之心意來分給信徒的,凡是得救的人都有恩賜,但沒有人具所有的恩賜,所以才必須 謙卑合作,互相信賴,發揮肢體的功能,這樣教會的職事,才會井然有條,有條不紊,大家越用神的恩賜,多經操練,越發使教會興旺與增長。如果不用恩賜,就會 失落(use or lose)。所以組織完善,領導有方,就使教會在宣教,佈道,關顧的各樣職事上發展而有效。

        提到領導,是否因教會組 織而產生的特殊階級,當然不是。說起來這仍是在於恩賜,在這方面又有論述:(《以弗所書》4:11-12):“祂所賜的有使徒,有先知,有傳福音的,有牧 師和教師,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這些幾乎專為栽植專職的傳道人。有的是使徒(建立教會),有的是以神對時代的信息,作先知講道,也 有的專從事傳福音的任務,有的專心牧養教會,照顧信徒的屬靈生活以及教育事工,使眾信徒都得裝備(“成全”的字義)來建立教會。教會不只是機構,更是基督 的身體,見證主的生命。

        教會領導的人,主要是牧師與執事。牧師大多為專職的,而執事大多是有教會以外的職業,在教會是所謂“帶職事奉”, 或“帶職服事”。其實所有信徒都是執事(從廣義來說)。因為執事原意為“僕人”,連傳道人也是僕人,其實領導,是藉著服事(leading through serving)。每個人都應有僕人的心態。

        在教會歷史中,組織上有不同的演進。教會有執事,還有長老。牧師之上還有監 督,這絕不是建立教會的官僚階級,而是使組織更加有效率。本來牧師、長老、監督是同義的(可參考《使徒行傳》20:17、26)。牧師是恩賜(《以弗所 書》4:11),長老指靈性(《彼得前書》5:1-3),為信徒師表,監督指工作(《提摩太前書》3:1起),可見屬靈的生命還是最重要的。

        教會組織與信仰有關,因為不同的教會有不同信仰的重點。基本的教義大致相同,但因時地文化等因素,日久成為宗派,宗派是歷史之必需(historical necessity),有優點也有弱點,經過時代的考驗,也在不斷的改進中。我們大可不必以宗派為詬病,反而應取其所長,彼此勉勵,甚至合作。教會與教會 之間沒有競爭,只有合作,神的國度比各別的宗派與教會大,我們應該以寬容為懷。

結語

        基督教是歷史的宗教,自舊約希伯來民族歷史的經歷至神子基督耶穌降世成為歷史的人物。祂復活升天之後,教會建立,也已經過二千年的歷史,歷史越悠久,變遷必頻繁,傳統一定更加豐厚。

        有的傳統已經沒有存在的必要,如果我們仍那麼重視,墨守成規,故步自封,那種守舊的精神並不可取,這就是保羅所否定的“遺傳”,但有的傳統,因有屬靈的深度,應該保持,何況我們如要突破更新,必須繼往開來,好的傳統必發揚光大,不可否認其中的價值。

        有些信徒由於以前缺少基督教背景,而對教會難免有批判的態度,或者因其他歷史環境的影響,產生民族意識的情緒,也會提出困惑的問題。

         我們的信仰,究竟不是宗教,而是生命。生命是動的,有其動進的力量 (dynamic)。德國神學家潘霍華(D. Bonhoeffer)因反對納粹而殉道,曾提出“無宗教的基督信仰”(The Religionless Christianity)。我們可以明白他的論點理由,如果我們可以對傳統的廣續性,作客觀的分析,就不致受後現代主義的主觀心態了。

作者為華人教會知名牧者及作者,並曾任神學院院長及教授,現退休專事著述。

1 Comment

  1. 新约圣经中从没有说过水洗只是仪式,恰恰相反,初代教会对洗礼极其重视。使徒行传中得救的人没有一个没受洗的。作者的观点在使徒时代甚至稍后的教父时代都会被定为异端赶出教会。作者所引用歌罗西书经文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是没道理的。保罗是在批评有人用哲学和世上的逻辑学一些东西来解释圣经,这正是如今很多神学家的问题。保罗对洗礼非常重视,在腓立比监狱里在夜里就为人施洗,可见对洗礼的重视。作者最后引用潘霍华的观点来说明应该抛弃宗教来拥抱基督的实质,愿望很好,但潘霍华是有自由主义神学倾向的,他的神学观念直接影响了上世纪60年代“上帝已死”风潮。作者怎么可以引用他的观点。我不否认潘霍华是好人,而且他应该也是得救的,他是有基督生命的。但不代表他的观点都是对的。垃圾桶中也有健康食品,但把垃圾桶当饭碗,早晚会出事。唐佑之牧师也是有名望的神仆,但这篇文章的观念明显不符合圣经的教导,希望编辑早日撤下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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