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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身份 ──谈社会参与的必备心态(丰源等)

丰源等

本文原刊于《举目》第7期

        编者按:本刊举目第六期〈不再缺席──关于中国基督徒社会 参与的思考〉(迦恩著),登出后得到了强烈的反响。美国麻州某主日学读书小组的罗俊民、边士英、吴德惠、周维中、汪德胜、杜书萃、戴丰源、徐理强等人,深感传统华人基督徒对社会关怀及参与的态度冷漠,而且普遍地欠缺基督徒的使命感,联名写下了这篇〈谈社会参与的必备心态〉,盼借此引发弟兄姐妹们更多的反思,并欢迎回应。

世外桃源和河中驼鸟

        二十世纪已经过去,一个新的世纪已经来临,不管我们喜不喜欢,愿不愿意,神将我们投 入此时此刻,给我们时代的使命。回顾二十世纪,人类在科技方面有非常显著的进步,但灾祸也是前所未有的:第一及第二次世界大战,共产主义的兴起与衰落,种族冲突与宗教仇恨所带来的战争,贫穷国家与富裕国家之间愈来愈大的鸿沟,等等。

        面对这一切,我们基督徒可以如驼鸟,埋首于沙堆之中,却无法逃避现实,遁身于世外桃源。我们只能活在这个时代当中,没有其它选择,但是我们可以选择我们对这个时代的态度:是去参与改变,或是去咒诅远离。

        从每天媒体的报导,我们知道这个世界上,仍有许多的人生活在苦难当中。而身为基督徒的我们,是有责任以爱心并实际行动,来关怀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在《路加福 音》第四章里,耶稣引用了《以赛亚书》的一段话,来说明祂在世上的工作。“主的灵在我身上,因为祂用膏膏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 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我们相信主耶稣给我们的大使命是去普天下传福音给万民听(《太》28:19),也相信祂要 我们爱邻舍如同自己(《路》10:27-28,《太》25:31-46),去实践这个福音的内容。

西方教会的社会改革参与史

        在十八与十九世纪,英国有不少信仰纯正的基督徒,不但广传福音,并且推动社会改革,从消灭黑奴制度到改良童工、奴工制度。他们主持社会公义,也成为社会的良 心。但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发生了很大的转变,福音派逐渐抛弃了社会责任。斯托得(John Stott)在《当代基督教与社会》一书中分析其原因,归纳如下:

        第一是要与自由派神学争战。福音派基督徒忙着维护基要信仰,无暇顾及社会关怀。

        第二是对社会福音的反感。自由派神学家那时所发明的社会福音,将上帝的国世俗化、政治化。福音派的反应,就是专注传福音,与社会、政治一刀两断。

        第三是两次的世界大战暴露了人性的邪恶,令许多人悲观、失望。从前的社会改革似乎都失败了,人类与社会似乎已无药可救。加上“前千禧年说”的兴起,认为现今世代必定会腐败下去,从事社会改革是徒劳无功的,只有等耶稣再来。

        第四是基督教在中上阶级中广传,形成保守派。他们看重维持现状,保护既得利益,对于被压迫的人的痛苦毫不同情,或根本不关心,只关心灵魂得救。对未来的世界感兴趣,对于现今不公平的社会制度,或者表示事不关己,或者还予以默许。

        1940年中期以后,情况才开始有转变。1966年美国的世界宣教大会,通过“惠敦宣言”(Wheaton Declaration),其中强调,“向万民传福音的基本要务”,是将“用言语为耶稣基督作见证”和“福音的社会行动”结为一体,并鼓励“所有福音派人 士对于全世界的种族平等,人类自由,以及各种社会公义的改革,都给予公开坚定的支持”。

        1974年7月,在瑞士洛桑举行的世界福音会议 (Lausanne Congress on World Evangelization),有二千七百五十位代表,从一百五十个国家来参加,主题是“让全地听见祂的声音”。在闭幕时,大会通过了“洛桑宣言”。宣 言的前三段分别陈述了上帝的心意、圣经的权威和基督的独特性,第四段名为“传福音的本质”,第五段名为“基督徒的社会责任”,宣称“传福音和社会政治参 与,同为基督徒责任”。

华人教会之未果努力

        华人教会在社会参与方面,更是远远落后西方教会。在1920年代,中国教会 在非基督教运动的冲击下,曾经尝试把基督教本土化。1930年代,在日本入侵,国运危急之际,也考虑过以基督教救国(参看林荣洪著《中华神学五十年》)。 可惜这种对社会及文化的参与,只是少数基督教学者在倡导,一般信徒反应十分冷淡。

        更可惜的,提出社会参与的学者,信仰上都倾向新派,而一 般福音派的领袖都抱着“基督与文化对立”的态度,使得将该倡导付诸实践的难度越大。到了二次大战全面爆发之后,中国教会对社会参与之说,再没有整体的反 应。而近年来,虽然少数华人信徒对社会有积极的参与,但是,在大陆、香港、台湾及海外,均有政治、社会和文化各方面的因素,阻碍了基督徒在这方面的投入。 且华人信徒本身在信念及心态上,似乎亦有种种的障碍。

        因此我们愿意提出社会参与的几点圣经基础,以及我们基督徒必须具备的心态,作为对这个问题的反思。如果这些信念及心态的障碍不能除去,谈基督徒社会参与,恐怕没有什么实际的效果。

基于圣经,我们应有这七大相信:

       1.相信世界虽然堕落,却仍是天父世界。

我们的神,不只是信仰上的神,也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神,神看祂所创造的一切都是好的(《创》1:31);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著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提前》4:4)。

        2.相信神交付我们管理世界的使命,到今天仍然有效,对寄居当有正确的了解。

        《创世记》1:26节宣告了神创造我们的目的,祂要我们管理祂所创造的世界。虽然人类堕落,但这个使命依然存在。

        主耶稣教导我们“在世上却不属于这个世界”,使徒彼得也说我们一方面是“世上的客旅是寄居的”,另一方面又要在其中做品行端正的好国民(《彼前》2:11-12)。我们相信这种出世而又入世的态度,是我们基督徒必须具备的。

        很多基督徒以为自己是客旅、寄居,所以对社会不参与,也不积极建立归属感,这是不正确的。我们是天国的子民,却不表示我们应当活在社会边缘。旧约中许多先知,如以赛亚、以利亚、阿摩司、弥迦,都曾积极投身在社会里,对当时社会的问题,发出强烈的声音。

        3.相信爱邻舍的诫命,必与传福音的使命并行。

        耶稣说,爱主你的神和爱人如己是一切道理的总纲(《太》22:37-40)。既然这是福音的总纲,我们就不能只传救恩的信息,而忽略了这个福音的内容与实 践。我们很容易将救恩的范围缩小,以为它只是指罪得赦免,进入天堂,与社会道德无关,我们应该重新恢复圣经赋予它全面的含义。救赎可以包括:个人的重生得 救,本身行为与生活的改变,与基督再来时全人的更新。

         雅各教导我们:“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雅》2:17);又说“在上帝我们 的父面前,那清洁没有玷污的虔敬,就是看顾在患难中的孤儿、寡妇,并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1:27)。约翰说:“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怎能爱没 有看见的神呢?”(《约壹》4:20)保罗也说得很清楚“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豫备叫我们行的。”(《弗》 2:10)。

        4.相信圣经是真理和智慧的总纲,相信圣经补足成全而非废弃其他宗教与文化,而圣经真理当然可以批判其他宗教与文化。

        我们愿意学习保罗对雅典人传福音的态度(《徒》17:22-31),他首先接受他们敬畏鬼神(22节),然后指出他们所拜的未识之神,其实就是创造天地的主 (23节),强调神离我们不远(27节),然后也接纳雅典文化,引用他们的诗(28节),最后用神的真理来补足成全他们的认识。

        我们相信各种文化(譬如中国文化)中,有各个民族凭著神所赐的良心与理性,揣摩体会从而生出来的真理与智慧,是有接近圣经之处的。譬如,圣经相信人生是痛苦、空 虚、短暂及罪恶的(如《传道书》,《诗篇》九十篇等)。这种对人生的体会,世上许多宗教及文化都有。我们肯定救恩只在基督里,但我们不必、也不应否定其它 的一切宗教与文化。我们必须效法基督“道成肉身”的榜样,在传福音或是社会参与上,考量对方的文化因素,走进并体验他们的思想世界,这样才能与他们分享基 督。

        5.相信信徒及教会应为社会良心(是光是盐),应以爱邻舍的精神服务社会,相信在遵行神的旨意中,并没有属灵、属世的职事的分别。

        我们要了解教会的双重身份,一方面是分别为圣,另一方面是入世,见证神与服事人。主耶稣教导我们是世上的盐,是世上的光(《太》5:13-16)。一方面说 到光与黑暗,盐与腐败,是全然不同的;另一方面说到光必须照在黑暗里,盐要放在食物里才有功效。因此教会的双重身份与责任是显而易见的。

        但是没有基督徒能参加全部的事工,有些人有时参与教会的工作,有时参与社会工作,或在自己工作岗位上服事人。我们要强调的是,只有呼召的不同,恩赐的不同, 而没有“属灵”与“属世”的分别,也没有“神圣的”与“世俗的”的不同。弟兄姐妹或是在教会服事,或是在家里做家务,或是在公司上班,只要是遵行神的旨 意,所有的事都是属灵的,所有的事都是圣事。

        6.相信个别信徒在恩赐、呼召及环境的许可下,可以用个人或小型团体的名义参政。

        社会的参与有二个层面:一个是对社会的基本关怀,一个是较深入的社会改革。譬如说在黑奴制度下,我们可以去帮助救济一个奴隶,但是更根本的却是去改革这个黑 奴制度。我们相信,为了行善,为了赏善罚恶,要顺服在上掌权者的命令(《罗》13:1-5),服从法律与制度。但若是制度与法律不是在行善,不在公义地赏 善罚恶,我们基督徒有责任去改变它。

        虽然实际的做法需要有极大的智慧,也常有争论性,但是我们要强调的是,基督徒不应为此就回避问题,裹足不前。我们相信我们凭著神国子民的超越性,凭著对罪性与自己的认识,凭著圣灵的启示与智慧,可以有共同的信念,追求共同的理想。

        我们并不认为应该以教会整体的名义去进行社会改革,因为我们一方面相信适当的政教分离是明智的,另一方面,或有信徒对社会改革持有不同的意见。但是我们相 信,在社会参与方面,教会对待信徒应该有适当的教导。而信徒在恩赐、呼召及环境许可下,可以用个人或小型团体的名义,参与社会改革。

        7.相信在新天新地里,地上的荣耀与列国的荣华会被带进新城(《启》21:24-26)。

        在《启示录》的这一段:“世上各国都要借着这光行走,地上的君王要把他们的荣华带到这城来”(《现代中文译本》,香港圣经公会),“这城”指的是新天新地中 的新耶路撒冷城。关于外邦人与新耶路撒冷,圣经有二个似乎表面上有冲突的说法:一个说到列国与圣城的争战(《结》38-39章;《赛》29:8;《弥》 4:11),另一个说到万国来锡安朝拜神,神对全世界的救赎(《赛》2:1-5;《亚》8:20-22)。在《启示录》中,则这二方面的启示都有。

        我们对圣经的了解必须是全面的,上面所引用的经节(参照前后文)很显然是说洁净的、神所喜悦的万国的荣美,将要被带入这新城。我们相信在新天新地的圣城中, 世界文化中真善美的成分依然存在,因文化中良善美丽的一面有它永恒的价值。既然如此,我们就不该单看这世界只是一条将沉的船,这世界和其上所有的,在永恒 里都毫无价值。反之,我们相信, 神能够把我们照祂旨意参与的,分别为圣而存到永恒。

双重身份如何面对、落实?

        今天, 大部份的基督徒都相信,我们对这个世界的宣教使命,除了积极地传福音、领人归主之外(《太》28:19-20),以实际的善行来服务社会、见证神的救恩 (《弗》2:10;《多》2:14),也是相当重要的。《马太福音》5:16节也说到:“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 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基督徒透过参与社会福利、教育医疗、政治改革、文化更新等工作,来关怀他人、改善世界,这对于整个宣教事工是有正面帮助的。

        当然,由于社会参与的层面很广,个人或教会必须适当地运用有限的人力、物力。另一方面,我们应该以什么心态来从事社会参与的工作,则是一个重要却常被忽略的问题。本文希望借着这些分享,来激发起弟兄姐妹思考。

        今天,海外华人教会面临着挑战,海外华人信徒面临着“自我身份”的危机:我是美国人吗?我是中国人吗?我又是美国人又是中国人吗?我既是天国的子民,地上公民的身份重要吗?这危机直接影响了我们对社会的关怀和参与。

        我们的回答是,我们相信自己有天国和地上双重的身份。既然如此,把这身份落实,把神托付我们的使命落实,社会参与就责无旁贷了。

        虽然有少数的华人信徒对社会参与非常积极,但一般而言,华人教会对文化及社会的挑战已经沉默了六十多年,应该是这一代的华人信徒觉醒的时候了!传福音与社会 参与正是教会以言语和行动来为主作见証的途径,盼望在圣经真理的指导与圣灵的带领之下,我们能同心合意、相互勉励,有效地完成神所交付的大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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