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牧和长执的定位如何调适?
白添成等 本文原刊于《举目》第9期 牧师长执团队配搭的原则 一、要合乎圣经的管理原则 新旧约圣经中提供了重要的管理原则(《出》18章;《徒》6章;《尼希米记》;《弗》4:11-12;《提后》2:2)无论是摩西、尼希米、保罗等都是“能带动别人以完成任务的领导者”(注1),属于发展式的领导者,他们的管理原则可归纳如下(注2): 1.领袖都定出他们的优先工作任务。 2.领袖能成全训练会众,将责任分派给合适的人,并鼓励一起承担事工。 3.他们形成有组织的团队,来应付当时的需要。 4.他们组织的型态与结构,是有机动性的,随需要而调整。 二、要有健全的法规制度 1.法规制度的设立 建立法规制度对教会的功用,就像法律规章对于一个国家与社会一样的重要。然而,徒法不能致行,必须依赖人的运用才能发挥功效。教会里法规制度的设立更有其价 值,无论由广泛的,长远的教会角度来看,法规制度的建立,给予教会一条遵行的指导,远比没有法规的教会更能凡事规规距距地按著秩序行。 2.法规制度的运用 在教会里,运用法规制度与企业界的方式有所分别。一般人对此常有不正确的看法,认为订定法规与制度是没有爱心,或是扼杀圣灵的工作。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若是教会具有健全的法规与制度,教会的稳定性远较那些不注重的教会强,而且可以存留较长。 三、要调适牧者与长执间的关系 除了健全的法规和制度的设立和运用之外,牧者与长执之间关系的调适尤其重要,这是事奉成败的关键因素,表现在合一事奉的团队的建立上。苏文隆牧师在其《教会 建造的艺术》一书中,对建立健康的事奉团队有三方面很好的教导,即:动力方面,要确信教会的成长必须要有合一的团队;协调方面,要保持沟通的管道畅通;态 度方面,要互相尊重,彼此忠诚,服从权柄,灵里合一(注3)。 在这三个原则之下来思考牧者与长执之间关系的调适,实际上就是两方面的问 题,角色的扮演和互动的关系。在事奉中不论是专职或是带职,主导和协理的,互为同工是重要的,因为所事奉的是神,不可让神的工受到亏损。而互为同工的基础 在于建立良好的共同肢体生命的关系,这样才能产生同心的事奉。 在角色方面,首先要确立鲜明带领者,团队合作以此为基础(注4),而其他长执同工的职分则是协助的角色。但这绝非设立一个独裁式的领袖,凡事由他一个人去主张和决断,而是此领袖不过是个穿针引线者,决策一旦制订,全队就要在他的领导下来执行。 其次,要彼此尊重,相互信任,不论哪种形式的教会,教牧不可以同工为差役,“只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而长执也不要以监督自居,严格督导教牧同工,形成“雇佣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