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要迷失在“糖衣”中——對於學生福音事工的一點反思
彭博 本文原刊於《舉目》46期 傳福音,是基督徒重要的使命。近年來隨著中國大陸的開放和發展,大批像筆者一樣的留學生,從中國大陸來到美國求學,其中許多過去沒有聽聞過福音的留學生,被帶領歸信基督。 在感恩的同時,我們也看到在學生福音事工當中,逐漸積累了一些迷惑人的傳統,使得福音工作產生了一些方向性的偏差。筆者的經歷委實有限,但是從學生事工經歷和聖經教導中,有些許的領受,願意在此就自己所觀察到的、學生福音事工中的一些誤區,做一點分享。 有效的是藥,不是糖衣 筆者認為,如今在一些教會的學生福音事工,乃至整個福音事工當中,有一個重要問題,非常需要釐清,卻很難釐清,那就是:基督徒在福音事工中的責任,到底為何? 《馬可福音》16章15-16節中,耶穌教導門徒:“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誠然,我們本著愛心,熱切盼望 我們傳福音的對象都能夠歸信主耶穌,與我們同享永生的祝福。然而,主的啟示也是很明確的:基督徒的使命在於傳福音,而被傳的對象最終是否信主,責任並不在 傳福音者。 一個原本不信主的人能夠最終信主,是因為神的大能,以及其本人的回應,並不是傳福音者的“功勞”。同樣,如果被傳福音者始終抵擋、不肯信主,雖然可能與傳福音者在策略上的失誤有一些關係,但是決定性的因素,還是其內心的剛硬。 釐清傳福音者的責任和神的工作之間的界線,並不是為了推卸責任。“‘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羅》10:13-14)可見神在福音事工上,給了我們很大的託付。 然而如果我們不能明確自己的責任在哪裡,就不能夠盡好我們的責任。從福音事工的實際情況來看,很多基督徒確實沒有搞清傳福音者的責任和神的工作之間的界線。 既然被傳者是否歸信的責任並不在傳福音者,傳福音者的主要使命就應該是“如何讓更多的人聽到福音,並正確地理解福音”,而不是“如何讓更多的人能夠接受並 相信福音”。但非常不幸的是,很多教會和團契福音工作的核心,恰恰是後者。 不要小看這兩者之間的差異。如果我們福音事工的核心,在於如何使人接受、相信福音,那麼我們難免就會注重傳福音的方式、方法,超過福音的內容。這實際上是本末倒置。 打一個比方來說,在藥粒的表面裹一層糖衣,幫助病人更容易將藥服下,這是非常必要,也非常有益的。但是我們不能忘記,醫治疾病的是藥,而不是糖衣。同樣,以 合適的語言、措辭、活動形式、切入點等等,來輔助傳遞福音,是必要的。但是,如果我們迷失在這些“糖衣”當中,而忽略了信息本身,那就失去了我們傳福音的 初衷。 重心錯置產生的惡果 這種重心錯置在福音事工中的惡果,就是錯誤的福音策略。 我們常常聽到,比較有經驗的同工教導新同工:傳福音的時候要“有智慧”,避免引起對方的“反感”,別把人“嚇跑”。這些話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在實際的操作 當中,往往會變味。比如為了不引起對方的“反感”,傳福音、作見證的基督徒,往往傾向於傳講比較容易被人接受的信息。對於容易引起抵觸的信息則避而不談, 或者儘量少談、晚談。 很多人傳福音的時候,往往會強調上帝對人的愛、聖經上的良好的道德律,以及信主以後對人物質或靈性上的好處,如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