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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篇

融入新的教會

Z太太 本文原刊於《舉目》50期       2010年10月,來H城1年零3個月,經歷了各樣風風雨雨後,我和先生終於成為了一家教會的新會友。         在上台領會友證的時候,我和先生相視一笑,都感慨良深。本以為自己在H城的教會受過傷害以後,不敢再信任教會,不敢再委身教會,但神親自纏裹我們的傷口,領我們走過屬靈的低谷,重新立定我們在教會中服事、成長的心志,也讓我們看到教會的眾弟兄姐妹向我們敞開的心。         兩周以前,P城教會(我們以前的母會,一直關心、安慰、鼓勵我們,為我們禱告)的C弟兄,因為來H城上神學課,到我們家小住幾日。我們就“融入新的教會”這一話題,進行了討論。         大家都深刻地認識到,無論在何處,我們都應定睛在神的身上,因為如果定睛在人身上,終有一日會失望。人都是罪人,教會也是由蒙恩的罪人組成(雖然教會有著各樣的不足,但是神保守、帶領,讓教會依然建立、存在,可以為神所用)。         以下是我們討論出的一些方法,供參加新的教會的弟兄姐妹參考。聖經說:不可停止聚會。遵守神的話,必蒙保護和祝福。 一、尋找教會         1. 到新的地方之前,向神禱告,尋求神的心意,看神是否調整你的服事方向。要分清神的心意和自己的慣性(比如,習慣了在舊的教會多年的服事方向)。這是不容易的,也未必馬上就能知道。但若真是神的心意,一定會越來越清楚地印證在各樣的事情、各樣的人上面。 2. 要尋找有清楚的、符合真道的信仰告白的教會;要看教會的教導是否符合聖經,把人帶向神。 3. 看自己在這個教會中能否得造就、有服事的機會。 二、在新教會中         1. 在新教會中很重要的一點,是和教會的弟兄姐妹建立關係。因為教會不同於一般的公司、群體,服事是建立在關係上的。只有先和弟兄姐妹建立理解和信任,事工才能展開。 2. 快快地聽,慢慢地說,多觀察,多學習,多請教。要以謙卑的態度來看待新的教會,尊重其傳統。要有準備:這個新的教會,除了信仰的基要教義,可能和你以前的教會完全不同。或許你以前教會的做事方法很有效率,甚至極有效率,但並不表示新的教會所用的方法沒有道理。 3. 開始時,你可以積極參加一些基本的服事,如詩班、招待,或在小組中和別人輪流帶查經等等。但最好不要在一年之內擔任領導性的職務,如團契領袖。至於教導類的服事,即使個人有恩賜,筆者也建議晚些時候再參加,給教會與自己充分的時間觀察、相互認識和建立信任。 三、在新的團契中        1. 如果進入教會後,沒有人主動和你交談,那麼你就主動去和別人交談,尋找自己最能融入的群體、團契。 2. 尋找一位或一對在教會中比較久的屬靈長輩,既能在屬靈方面給予指導,也可以幫助你儘快認識、熟悉教會。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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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篇

可以得到的自由

靈修 本文原刊於《舉目》50期        今天和先生一起去另一個城市,探訪一對年輕的夫婦。我們一同搭公車,再搭火車。有先生陪伴的路變得很短。和先生一起出門,可以不帶錢包,可以不用自己買車票。他給我買熱咖啡,買零食,幫我揉揉酸疼的胳膊。到站了,幫我叫出租車。        除此之外,當我陪那對年輕人聊天的時候,他還現身說法,開導那位弟兄。同為丈夫,說話格外有共鳴。 18歲才問的問題         夫妻間常常會以簡單的“愛與不愛”來定義彼此的矛盾──我要買一件東西,你不讓我買,你到底愛不愛我?我回家晚一點,你對我發脾氣,你究竟愛不愛我?         其實夫妻之間,這個問題沒有必要問,因為答案只有一個,就是“我確定,他(她)是愛我的。”耶穌說:“……神配合的,人不可以分開。”(《可》10:9)因 為婚姻是神聖的盟約,不愛是不可以的,不愛是不合真理的。“愛與不愛”是你18歲時候的問題,現在最好不要問了,因為,“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 以自由。”(《約》8:32)。         既然你知道一定有愛,為什麼感覺不到愛?那就要問自己,我有沒有將我的愛正確地表達給對方?聖經《雅各 書》1:22-25說,“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 相貌如何。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         這就是說,我知道我們是夫妻,必定有愛的,那麼我要去行。我知道我回家晚你會牽掛,我就要早點回來;我知道你節省,我就要節制少花錢,而且不感到委屈;我知道你很喜歡逛街購物,就主動陪陪你,還捨得花錢(儘管掏腰包的時候,確實有點心疼)……         這就是行道,是我們常說的捨己,我願意遷就你,願意為你的喜歡而不再堅持自己的不喜歡。願意包容你的小心眼,願意容忍你的壞脾氣。         這對夫妻很可愛,聽了我們的話,一起流淚禱告。他們明白了婚姻中會有傷害,但是主的愛可以醫治任何傷痕。就像有媽媽在身邊的孩子,學走路不怕摔倒。 只要是夫妻,一定有愛         我探訪過一些華人夫妻,我發現幫助基督徒比幫助非基督徒容易得多。因為你若對不信主的夫婦說:“你們的婚姻是神聖的盟約,即使感覺不到愛了,愛仍然是存在的。這是真理。”他們多半對此嗤之以鼻。         可是,不管你信與不信,真理都不會改變。就如一個直角三角形,一定有一個角是90度。你可以強行說它不是90度,但改變不了事實。這跟你相信不相信,是沒有關係的。         只要是夫妻,就一定有愛。你不信嗎?那請你看看那些離婚的“冤家”,深夜夢中哭醒,心痛著想的是誰?恨得越深,越表明的是什麼?         真理使人得自由,沒錯的。當你明白,你對面這個不可愛的人,其實是你的最愛,你是不是更能包容她(他)的不好?當你明白,你生氣的時候恨之入骨的人,其實是你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你是不是就不會輕易地說“當初看走了眼”?        說對方一無是處,等於說自己當年是個瞎子。其實不是當年是瞎子,是現在還沒有“得自由”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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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書選介

書林萃語——進入他人的焦慮和孤單中

 本文原刊於《舉目》50期 我們需要進入別人的感情世界,進入他們的焦慮和孤單裡去,與哀哭的人同哭。 在每一個非基督徒(以及許多基督徒)的心靈深處都有一些隱藏的痛苦,就算是最開朗外向的人也不例外。只有當我們願意進入他們的痛苦裡,我們才能觸摸他們的生命。 進入別人的感情世界,也包括進入他們的社會現實中,因為我們不可能在一個社會真空中與別人分享福音。 我們不可能將人抽離他們的環境,而同時又盼望向他們傳講 福音;我們不可能漠視別人的痛苦,而同時又堅持要告訴他們福音的好處。 ——宣教的模式。摘自約翰‧斯托德著,《當代基督門徒》(台北:校園,1994),466頁。 上帝給我們種種恩賜,以便我們能用它們來服務鄰舍。我們沒有如此用它們,相反地,我們誤用上帝為了使我們高於別人,而給我們多於別人的每一種恩賜。 “理性不能 避免這麼做。理性一旦發現自己比別人的理性得到了較多的恩典,便不把那些不如自己的人放在眼裡。”(路德,WA 10 III,238) 按照愛的律法,我們應該關心鄰舍的需要。然而,人們通常反而對別人的困難感到高興…… 對邪惡的這種高興已經是謀殺,是對第五條誡命的一種違犯…… 如耶穌所解釋的那樣,上帝的誡命應該被理解為,不是對我們這種人道德的呼求,也不是對我們的自由意志的呼求;相反地,它們顯示我們是完全無能的。它們要求的是完全的新人,是重生。 ——罪是對上帝的掠奪。摘自保羅‧阿爾托依茲,《馬丁路德神學》(新竹,台灣:中華信義神學院,1999),206-207。 耶穌願意那個人先知道——祂對那個人的愛,是目標,不是手段。祂不是要用這個人或是這個神蹟來達成目標,做廣告或是尋求成就感,都不是,就是因為愛,愛本身就是目的。…… 祂希望祂每個孩子都活著有滿足的喜樂,這是祂無條件的禮物,是祂沒有目的的禮物。祂就是要你先知道這點以後,當然祂會用你一生,你可以跟別人分享這個禮物,這個祝福,而成為別人的祝福。……不是因為祂的要求,乃是在你裡面有很深的意願和喜樂。 ——妙手重撫—醫治與關懷。摘自傅立德,《恩上加恩》(台北:道聲,2000.6),289。 教會需要激發愛心,勉勵行善,成為好撒瑪利亞人,向憂慮的人分享生活需用的。教會在態度上和金錢上分擔憂慮的人的難處是必要的(《約》 13:34,15:12;《加》6:2;《傳》4:9-10),這做法不是叫他們偷懶,而是在行動上表達基督的愛心。 在金融風暴時,香港失業情況惡化,基 督教內各宗派首次攜手合作,成立一個一千萬元的“創造職位基金”,為全港失業人士(包括非基督徒和基督徒)創造1000個就業機會。(註:《明報》 2002年1月26日A18版) 基督教會這次行動十分正確,這行動表達教會願意與憂慮的人分享。 ——與憂慮的人分享。摘自方鎮明,《克服憂慮》,香港:浸信會,2010.1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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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奉篇

讀者來函——《舉目》49期的讀者回應

編按:因限於篇幅,本欄只節錄部分讀者對上期《舉目》主題文章和雜誌整體的回應。讀者的回應都十分地誠懇用心,令人感動。歡迎您繼續來信批評、指教。謝謝。 反智主義/周學信 This issue has a very good topic. I enjoy the topic very much. I like  what Dr. Chow has to say. His article is excellent. it takes courage for  him to state hi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