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奉篇

弄假成真(李東光)

惟誠接過來一看,是美國移民局對因受宗教迫害而申請移民的人,提出的與信仰有關的常見問題。“你如果幫助我把問題翻譯出來,並寫上答案,我可以付你報酬。”女士補充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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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奉篇

英國的“官方”和“家庭”教會(李東光)

英國宗教改革過程中產生的以王室貴族為主、換湯不換藥的“英國國教”(為了便於比較,姑且戲稱之為“官方”教會),和以清教徒為主、要求徹底改革、政教分離的“分離主義派”(姑且牽強地叫作“家庭”教會),之間的矛盾衝突,引發了筆者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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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奉篇

隱約的紅字

本文原刊于《举目》63期 李東光        高新志徹底打消了去讀神學院的念頭。回想這一段時間,他彷彿乘過山車,忽而呼嘯直上飄到雲端,忽而飛速下墜跌入塵埃。現在,他又回到了原點,漸漸定下心來,開始新一輪找工作的努力。 失業的博士         這要從新志之前的失業經歷說起。新志所在的大學城裡,有一家七八十人的華人教會,麻雀雖小,五臟俱全。教會的陳牧師60出頭,來自台灣,是慈眉善目的老伯伯形象,但十分講原則,典型的“外圓內方”。新志原是鎮上那所著名大學物理系的助理教授,也是教會裡負責主日學事工的執事。         美國經濟的不景氣,已經持續好幾年了。一開始,學校還儘量保持科研隊伍的穩定,但是國家給的研究經費這兩年大幅度削減,特別是在理論物理的研究上,由於不是很快就能見到經濟效益,所以國家便將經費轉而投向另外幾所名牌大學。如此一來,新志失業了,而且是在他即將有資格轉為終身教授之際。         他們的研究組解散,負責人在跳槽去另一所大學時,沒有把他帶去。一開始,新志並沒有在乎失業,還是高高興興地在教會服事,並且還趁拿著EI的機會,修了幾門“愛學網”上的神學課程,覺得很有收穫。又在週間開了一個查經班,組織一些暫時沒有工作的人,和來美探親的老人學聖經。教會的弟兄姊妹都誇新志是一個信心的榜樣,牧師也在講道時,對此表揚。         當然,新志同時也在網上不斷尋找工作機會,聯繫一些認識的同道。他本以為這段等待的時間不會長於3個月,畢竟自己是科技大學畢業的,又在美國讀了博士,還在工作的五六年裡,發表了幾篇論文。可是1個月過去了,3個月過去了,熟悉的同道紛紛表示“Sorry”,海發出去的求職信,回復率連10%都不到,並且無一不是“你的條件很好,可是我們暫時沒有opening,等有了再和你聯繫”這樣的話。        於是,新志把求職視野擴大到公司,可是他從博士、博士後、到教職,一路十幾年都是在學校,因此沒有一家公司對他伸出橄欖枝。新志心裡開始有點打鼓,思前想後,有點後悔:要是去年把那篇關鍵的論文好好改一改,能在《科學》雜誌上登出的話,現在就不會這麼難找工作了。那篇論文,雜誌社當時要求補一些實驗資料,把原始資料整理好附上,不是很複雜,只要花一些氣力和時間的。        當時正巧教會在籌備針對新生的福音營,新志被委派為總策劃。他需要聯繫營地,踩點協商價格,設計報名表和廣告,聯繫講員,召開推廣外展會,分配房間,組織交通膳食等等,忙得不亦樂乎。結果營會辦的很成功,大家都交口稱讚新志的擺上,但是他的論文被退了回來,原因是有一篇類似的論文,搶先發表了。雖然新志在禱告中,求上帝讓他看見,他是在先求上帝的國和上帝的義,不要太介意這次的失誤,但是,新志的老闆卻顯然很介意。很快,研究組解散重組的決定出臺了,新志變成了一個失業的博士。        一晃1年多過去了,原來的教授朋友在課題忙的時候,偶爾會叫他去做幾天臨時工,但都沒有增加一個position的可能。新志漸漸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 不完美的完美家庭        幸好,新志還有一個完美的家庭。太太婉儀來自台灣,是實驗室的一名實驗員。人雖然不是顯眼的漂亮,但胖乎乎的憨厚模樣,十分可愛。新志是在與婉儀結婚後,才深刻體會到,受沒受過家政教育原來有那麼大的區別。        婉儀總是把家整理得井井有條,窗明几淨,一塵不染。還能變著法兒作出各式各樣的台灣菜餚,讓新志這個從小吃“白菜燉粉條”長大的東北人,著實感受到了什麼叫幸福。新志是在讀博士時與婉儀相遇的。那時他偶爾會去教會吃免費大餐,結果認識了已經信主、服事飯食的婉儀。一打聽,原來兩人竟在同一辦公樓上班。那之後,幾經交往,心生愛慕,但婉儀明確表示,新志若不信主就免談。新志想,就衝著婉儀,信主也值!再說他對基督信仰並不反感,只是還不十分理解而已。於是新志信主、受洗,一氣呵成,二人遂步入婚姻的殿堂。        婚後兩情相悅,相敬如賓,一同去教會敬拜服事,新志也越信越有興趣,追求的心不斷增長。        這樣完美之家有什麼不完美呢?有。首先,他們結婚七八年了,卻一直沒能有小孩。不過兩人都沒有放棄,才近40歲,還有機會;就是實在沒有,“有我們倆在一起,也就夠了”,婉儀如此說。另外,還有一個不完美,就是他們兩人都是再婚。         婉儀的情況比較簡單,她是被拋棄的。剛來美國時,一個美國青年向她大獻殷勤,那時她太年輕,人生地疏地求學,也實在需要人照顧,沒想到就上了賊船。同居一段時間後,那人毫無憐憫地離開了她,不知所蹤。痛不欲生的婉儀就是在那時,由朋友帶進教會,開始了新的人生。         新志則是在來美國讀博士之前,有過一次婚姻。前妻是某幹部的女兒,十分漂亮,是通過朋友介紹主動與新志相會,並且一見鍾情。她喜歡新志的學識和即將赴美的機會,新志則喜歡她超群的美貌。新志剛來美國時,他們幾乎天天通電話。新志一肚子思戀,不知如何表達,而那一方卻常常直奔主題,問他什麼時候才能把她辦理出國。等了1年多,新志有了助教的資助,終於辦成這事。哪知道來後不久,二人就開始吵架。太太總是嫌他才賺那麼點錢,只能窩在小公寓裡。新志在博士後期,忙碌中有些怠慢,太太就大吵大鬧。一次新志實在忍不住了,大吵一架,甚至有點肢體接觸,太太在怒中報了警。雖然沒有被逮捕,但他們被判分居。剛一分開,太太那邊就有人趁火打劫,他們的婚姻便到了盡頭。離婚後,新志找到前面提到的大學教職,離開了傷心地。        只是,這場人生挫折後來依然影響著他。在和婉儀結婚時,新志已經受洗,希望能在教會舉辦婚禮,但陳牧師卻不同意。他說,教會傳統不為離過婚的人舉辦婚禮。再加上新志那時給人的印象是,信主就是為了找女朋友,有些人甚至說他們倆長不了。無奈之下,他們只好在市政辦了手續,幾家朋友在一起吃了頓飯,就算是婚禮了。 獻身的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