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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篇

教會史話6:馬其頓異象——福音傳入歐洲

呂沛淵 本文原刊於《舉目》第12期          耶路撒冷會議之後,使徒們差遣代表與保羅和巴拿巴同去,將大會決議信函,帶給安提阿與外邦眾教會。如此一來,外邦教會就可確信:耶路撒冷的使徒們和外邦人的使徒保羅,是齊心傳相同的福音,一致拒絕“割禮派”的錯謬。 第二次宣教之行           加拉太省的教會受到“割禮派”的影響頗深,需要幫助。所以,保羅與巴拿巴計劃“第二次宣教旅程”,從安提阿出發,探望傳過主道的各城。巴拿巴想要再帶馬可同 去,然而,保羅不同意,原因是馬可在上次宣教時半途而廢,離他們而去。二人看法不同,只有分道揚鑣:巴拿巴帶馬可從水路赴賽浦路斯,而保羅沿陸路赴基利家 與加拉太等地。           保羅需要同工,他選了西拉與他同行。西拉原是帶耶路撒冷會議信函至安提阿的代表,熱心外邦宣教。西拉是先知,有勸勉的恩賜 (《徒》15:32),既是耶路撒冷使徒的代表,又與保羅一樣具羅馬公民身份(《徒》16:37)在帝國各省出入方便,真是合適人選。於是,保羅與西拉走 遍基利家與加拉太各地,分送使徒信函,堅固眾教會。 提摩太加入佈道團           保羅與西拉來到路司得時,有一位新同工加入他們, 名叫提摩太。母親是猶太人,父親是希臘人。提摩太受其外祖母羅以與母親友尼基的影響,從小就明白舊約聖經(《提後》1:5;3:15)。很可能,在保羅第 一次宣教旅程時,他們祖孫三代聽到主耶穌的福音,認識了祂就是舊約所見證的彌賽亞。保羅帶領他們信主,加入當地教會。提摩太熱心事奉,在當地與附近的教會 有美好的見證,倍受稱讚。當保羅再次造訪路司得時,就邀請他加入佈道團,訓練他成為福音的接棒人。他也不負眾望,是保羅屬靈的兒子,日後終於成為中流砥柱 的教會領袖。 都是為福音的緣故           猶太人散居世界各地後,與外族人通婚所生的兒女,是否仍是猶太人,這是必須面對的問題。 在路司得的猶太人勢單力薄,無法與希臘外邦文化抗爭,所以容許猶太女子嫁給外邦人。按照猶太傳統律法(直到今日),母親是猶太人,孩子就是猶太人,應接受 割禮。可能因為父親是希臘人的緣故(希臘法律是父親當家作主),提摩太應受割禮但未受割禮。當地的猶太人知道此事。為了避免人們誤會保羅叫猶太人放棄祖宗 的信仰,所以,他給提摩太補行了割禮。           得救是單單因信主耶穌基督,不是因受割禮行律法。所以,保羅不屈從割禮派的要求,要外邦人提多受割 禮(《加》2:3)。保羅給提摩太補行割禮,因為他是猶太人,這與得救與否無關,為了傳福音不讓人誤會。保羅自己在信主之後,仍願遵行猶太律法的潔淨禮 (《徒》21:26)。這顯明保羅的心態:只要不違背福音的真理,甘心作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他說:“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 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 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凡我所行的, 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林前》9:19-23)。 馬其頓的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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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史話5:耶路撒冷會議(呂沛淵)

    “耶路撒冷會議”意義非凡,為日後數次“大公會議”奠定了根基與榜樣。所爭議的問題“如何接納外邦人信徒”,在主後70年耶路撒冷被毀之後失去熱度;主後 135年耶路撒冷教會也成為外邦人教會(羅馬皇帝Hadrian驅逐所有猶太人離開耶路撒冷,重建之為外邦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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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史話4:教會在巴勒斯坦的進展(呂沛淵)

在司提反為主殉道之後,耶路撒冷教會大遭逼迫。除了使徒以外,門徒四散各地去傳福音。有些到了敘利亞的安提阿,傳福音給外邦人,建立教會。另有些門徒分散在猶太與撒瑪利亞各處,傳揚福音,為主作見證。這正是主耶穌所吩咐的:“你們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1:8)。福音是如何在巴勒斯坦(“猶太全地”與“撒瑪利亞”)傳開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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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史話3:安提阿的“基督人”(呂沛淵)

安提阿教會是“基督人”的團体,在教會歷史上扮演承先啟後的重責大任。安提阿是第一個“猶太人與外邦人合一”的教會、第一個“以愛心行動幫助耶路撒冷母會”的教會、第一個差派宣教士“向萬民傳福音”的教會。安提阿 教會活出“主內不分彼此、對內愛心幫助、對外廣傳福音”的美好典範。美哉!安提阿的“基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