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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學信 本文原刊於《舉目》56期        有一天,老師問一個小男孩︰“為什麼你總是常常對同學惡作劇?”他回答︰“在我腦子裡有一隻壞狗和一隻好狗在打架。當壞狗打贏的時候,我就會做壞事!”老師問他:“為什麼壞狗總是佔上風呢?”他回答︰“因為我餵它較多啊!” 世界上有兩種做人方式         這故事意味深長。也許在基督徒生活中,最常的掙扎,莫過於與自己在人性中沒有完全降服於上帝的部分的掙扎,要持續不斷地對抗內心中把自己擺第一的誘惑。當我們沒有達到自己的期望,我們就容易氣餒。我們要如何理解這種個人與罪之間的摔角呢?        古代的先知在《耶》17︰5-10中,寫道︰世界上有兩種做人的基本方式,一種是自戀式地相信自己,另一種則篤信上帝。         這兩種方式可稱為“假我”與“真我”。假我的本質,是將自己界定為:“我”與上帝、與人和創造,都是隔離的。        殘酷的現實是,這個“我”乃是在膚淺的宗教外衣下,骨子裡自以為是的自我,照自己的行事曆、自己的慾望、自己的目標而行。在看來屬靈的外表下,以“尊重他 人”的生活態度,來與人保持距離,以減少我們以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宗教或種族等為目的,進行操控時的阻力。當我們的操控不如我意的時候,我們就以暴 力相向, 卻產生更暴烈的反彈。         上帝的話清楚地教導我們︰我們從來不是遠離上帝的自治體。如果不明白我們是為誰而造,並上帝是要透過誰來 彰顯,我們就不能認識自己。人的出生,是上帝的恩賜;然而,更偉大的恩賜來自第二次的出生,即zoe,屬靈的生命,就是在我們裡面有基督的生命。(參 《加》2︰20 ;《西》1︰27。希臘文中有兩個字均可翻譯成“生命”,其中Bios指肉體的生命,zoe 是屬靈的生命)         我們之前的生命,是死的、瞎眼的及受捆綁的(參《弗》2︰1;《林後》4︰4;《 提後》2︰26),新我不僅是舊我的更新而已,乃是在上帝面前一個新的本體。(參《林後》5︰17;《弗》4︰24;《西》3︰10)        這新生命是耶穌基督的生命在我們裡頭,且透過每位信徒表現出來。為了與上帝有親密的交通,這新生命必須是改變的和完全的。新我,即我們在耶穌基督裡的內在生 命(參《弗》3︰16;《羅》7︰22),會逐漸改變我們的思想、性格,且行為也會逐步潔淨(雖然我們的生命在這地上不可能完滿或完全)。 當假我有了宗教的加持        在《加》5︰13-24 及《羅》7︰18,25中,保羅痛苦地形容老我乃是“肉體”。這“肉體”是以自我為中心的假我生命。當我們重生,上帝將祂的生命植入在我們的生命時,祂並 未塗掉我們舊的記憶,及過去的所有、所是和所行。因此,在生命逐漸成長的過程中,我們完全有思考、說話、行事的能力,來表達肉體的需求,而非聖靈全然掌管 的生命。        保羅在《羅》8︰7提到,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上帝為仇;因為不服上帝的律法,也是不能服。”在此保羅將我們帶回到《創》第3章那個原本的老我。老我的特徵,是將身分根植於自 己而非上帝,且有這樣的特徵︰自我保護、佔有慾、操控別人、具破壞性、自抬身價和放縱的。並塑造出各種以自我為中心的觀點、態度,及行為模式。         這些東西在我們的生命裡根深蒂固,我們甚至不知其存在。“假我”是我們之所是,是現今的我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它玷污了一切我們所是和所做的。如果我們不覺悟,它會扭曲我們對自己、別人及世界的認識。        假我在我們的生命中,扮演上帝。對保羅和其他聖經書卷的作者來說,“我”最糟糕的,並不是有放蕩不羈或其他明顯的罪,而是“我”有了宗教的加持,變成宗教性的假我。        宗教性假我的基本特徵,與舊假我沒有什麼不同。其差別是,宗教性的假我,貌似將上帝帶進了自己的生命,實際上卻只是將上帝困囿於自己建構的框架中,確保自己 能夠“掌控”假設的上帝。這也就是說,每當我們試圖要上帝照我們的意思存在於我們的生活中時,我們就是一個宗教性的假我。        假我通常透過對財物、地位,及偶像崇拜,來崇拜並服事受造物。這樣的服事是沉重的,因為這些偶像是殘酷的“監工“。 為我們的黑暗帶來光亮       “真我”與“假我”全然不同。“真我”十分明白:沒有什麼比上帝更能滿足我們煩躁的心。        保羅如此告誡人︰“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慾,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因這些事,上帝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當你 們在這些事中活著的時候,也曾這樣行過。但現在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以及惱恨、忿怒、惡毒(或作陰毒)毀謗,並口中污穢的言語。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 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象。”(《西》3︰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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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何不“大一統”﹖──宗派、小派、與運動(周學信 文/張懋禛 譯)

    基督教會最被常問到的問題之一,就是為什麼會有那麼多教會、宗派與運動?在此問題的背後有一個假設,就是真正的基督教應該是統一的。他們認為,統一,對社會、文明、政 治、或宗教的存在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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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事神不需要滿腦的知識,只要經驗就夠了。不用想太多,好好去感覺、領受。”“朋友邀請我一起去神學院修課,但是教會的長老對我說,神學會使人驕傲、自我膨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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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但在她的回應中,雖然好像是站在聖經的立場說話,其實其觀點已不自覺地反映出一種“傳統的”觀點:就是忽視教會歷史中的傳統和禮儀,主張神學必須完全臣服于 聖經的權威之下,而聖經是寫下來的神的話語,臣服于聖經的權威,就是臣服于神的主權;若在聖經的權威中附加人為的傳統,就會稀釋了基督在祂的教會中的主 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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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種視儀式與典禮無關緊要的看法,將聖經的清楚教導扭曲。那麼,承認儀式與典禮對於教會的重要性,有何意義呢?它為何在基督徒生活上佔有中心地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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