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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怎麼什麼都不做?——突破性格的局限(陸加)2021.09.27

    明白了自己的天然個性、固有價值觀,及其和聖經真理之間的差距後,我們豁然開朗了。從前的爭論不休、彼此批評,改變為彼此看重,因為對方恰好彌補了自己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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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陸加 本文原刊於《舉目》52期        我生來就對“人”很敏感、也很看重人際,所謂關係型(people-oriented)的人。因此,非常在意周圍人的一舉一動。周圍人的喜怒哀樂,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我的判斷和決定。那些有話不直說的人,我還會猜他們的身體語言、弦外之音。如果一個很強勢的或權威性的人物出現在我身邊,他的意見會左右我……          然而,同大部分人一樣,我意識不到自身的弱點。 到底是誰“不開竅”?         我在教會負責某件事的時候,最頭痛有人和我意見不同。因為我覺得對別人說“不”,就等於破壞關係。        遇到這種情況,我就習慣性把事情拖一拖,做不成就算了。我寧可不做,也不想傷害了“關係”。或者說,我只想維繫關係,不在意事情做得怎麼樣(雖然這樣做,也不一定能保住關係)。可以想見,很多事在我手裡不了了之,或虎頭蛇尾。        為此,我太太很受不了。在她看來,這明明是對神的事不盡職,不夠“忠心”!該做的事,怎麼能這麼不明不白的撂下?應該盡力而為!         她的確也是這樣做的,因為她是對“事”很看重的做事型(task-oriented)的人,而且是個完美主義者。如果讓她負責做什麼事,她會不惜一切代價,甚至不睡覺、不吃飯,非做好不可。         至於其他參與者高興不高興,她不是很在乎。更準確地說,她根本不知道別人高興不高興。特別是那些有話不直說的人,總是搞得她一頭霧水,只好不管了。所以,她事情雖然做得很漂亮,但不知不覺就可能得罪誰了。         哈哈,一到這時候,我就看不過去了——這明明是對弟兄姐妹沒有愛心、不夠“良善”嘛!不是嗎?把人都得罪光了,光事情做成有什麼用?不做不是更好?         因為做事方式的尖銳對立,我們都很受不了對方。我們都覺得自己很正確,是對方不開竅。而且,不論在聖經中,在教會傳統上,或在教會領袖層裡,我們各自都可以找到強力的支持。        作為夫妻,我們沒辦法井水不犯河水,也做不到東風壓倒西風。於是衝突常常發生。最常有的情況,就是她指責我:“你怎麼什麼都不做?”而我則是:“你怎麼能這麼做!?” 動機有天壤之別         神藉著這樣的衝突,使我們不得不反思,不得不帶著撕裂之痛,面對赤露敞開的自己—— 我為何特別在乎別人高興不高興?因為我依賴良好的人際關係來肯定自我、增加安全感。而我太太,則覺得只有事情做好了,才能贏得別人的接納、承認,所以她的安全感是同做事掛鉤的。         正是這樣的價值觀混雜在我們事奉的動機裡面,所以表面上看似我們做事的方式不同,實際上是加入了價值觀的衝突。         其實,我不是糊裡糊塗走進教會的人。我信主後,價值觀有了很明確的翻轉。我也願意凡事用聖經的價值觀重新審核、分辨。然而,這不能避免我的生命中仍有許多隱而未現的問題。就如這件事,我認為我所堅持的,與聖經的教導十分吻合!上帝不是很看中“關係”嗎?聖經不是強調愛、聆聽嗎?這與我看重的,不是很一致嗎?        我沒有察覺的,在這種表面相似的背後,其實動機有天壤之別。聖經看重的關係,能給人帶來真正的益處,是利他的;而我的看重關係,則摻雜了個人需要,是為了給自己價值感和安全感。        說實話,要不是因為與妻子的衝突,我不會這樣反思自己的。聖靈藉著這一切,使我內心深處的價值觀曝光了。         我太太也經歷了相似的過程。只不過,她反省的,是為什麼她受不了做事不“完美”。        改變固有價值觀,使我和太太都感到有點兒失落感和脆弱。轉變是痛苦的,然而當我們願意改變的時候,神就親自教導我們,怎樣成為真正討神喜悅的“又忠心、又良 善的僕人”。具體到我們兩個身上,就是“既要忠心做事,又要良善待人”——我在顧及人的時候,也要把事做好;她做事的時候,不能忽略人的需要。看耶穌所行 的事,不能不說,祂就是這樣的,既看重事,又關愛人。         明白了自己的天然個性、固有價值觀,及其和聖經真理之間的差距後,我們豁然開朗了。從前的爭論不休、彼此批評,改變為彼此看重,因為對方恰好彌補了自己的不足。       於是,她做事時會來問我,如此處理,會不會手法太硬,使人不舒服?我會給出建議,例如,如何預先溝通,避免誤解。而當我又因為不同意見而遲疑不定的時候,她會鼓勵我不要放棄,要主動去尋求共識,整合差异異,把事情做成。        我們開始變得彼此離不開了。無論做什麼,如果可能,我們都希望對方在場,以得到最好的反饋、提醒、補足。我們不僅做事和做人的技巧提高了,還因彼此之間的理解,變得更理解別人。        我發現,從前我怕失去關係,卻不見得可以維繫關係。反而,當我不再怕因不同意見而得罪人的時候,我反而多了可以共事的好弟兄,且有了真正的安全感。我太太也發現,她從前著急做事的時候,總覺得別人礙手礙腳。而今她顧及他人的需要,願意調整做事的步伐時,反而多了許多幫手。        反思我們天然的性格,改變不正確的價值關聯,承認自己的局限,主動請求他人補足……這大概也算是一種“捨己”的操練吧?或者,用前輩的話講,算是在性格上“經歷十字架的對付”吧? 作者出生於北京,北京醫科大學畢業。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醫學院博士,細胞分子醫學專業。現在華生制藥(Watson Pharmaceuticals)公司從事新藥的臨床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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