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與信仰

親愛的,我放手啦!(山娘子)2019.03.04

山娘子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専欄2019.03.04 陶恕的軟弱 繼宣信(A.B.Simpson)博士之後,陶恕(A. W. Tozer)可說是宣道會最有影響力的屬靈人物,他的影響力並不局限於宣道會,更是影響他那個世代的信徒。如今他已去世快一甲子(編註:一甲子是60年),但神仍然透過他寫的書向祂的百姓說話——離開偏差,要更加親近神。 陶恕被譽為“20世紀的先知”、“牧師中的牧師”,獲頒2個榮譽博士的尊榮,實在讓人難以想像他正式的學歷只有小學程度。他熱愛主的話語,好學不倦。他被按牧時,也許是年輕又沒學歷或資歷,不是那麼被看好,但他就是向主持守忠心,相信主呼召他,就必負責到底。他拒絕為自己軟弱和能力不足煩憂,只是把自己擺在主的手中,相信並願主的旨意成全。 把自己完全奉獻給主,是陶恕能夠活出神在他身上計劃的秘訣。他在被按牧時,曾禱告求主,叫他不要成為群眾的奴隸,並醫治他屬肉體、充滿情慾野心的靈魂,脫離想出名的渴望,不受物質的捆綁。就這樣,他在年輕時,就把自己完全奉獻給主,一生竭力靠主持守自己的奉獻。 陶恕輕看財富,一生沒有從自己的著作中獲利,簡樸是他全家生活的原則。宣道會原來的傳統是傳道人完全靠主過信心生活,沒有支薪,但是到後來改變了章程時,當教會要討論他的薪資,他還對長老執事們說自己一切夠用。長老執事們根本不曉得他當時養活一家6個男孩子,生活相當拮据。然而,他和妻子就是同心,仰賴主的供應。曾有一度教會奉獻給他一輛車,他直說自己不需要,當場把車送給教會宣教部門。他唯一可稱得上的軟弱,是他的嗜書,他愛上二手店買書。 他對金錢是如此態度,也不把名譽看在眼裡。他常被請去做講員,但每回去他都是抱著這可能是最後一次去的心裡,因為他不循情面,只說主要他說的話;事實也證明他常被請去講道後,就成為拒絕往來戶,但他一點也不以為意。他就是下定決心,要完全忠於主的託負,忠於傳達信息,絶不滲水或妥協,一生要走在主的旨意裡。 他處理人際關係,也是如此。他把自己與家人和其他人的關係,完全也奉獻給主,絕對是主至上,忠心跟隨主。插句話説,他之所以能成為神重用的器皿,是因為有妻子的完全支持。 然而,陶恕有個弱點,就是他的女兒。這個女兒是他和妻子在生了6個壯丁之後,又隔9年才生的。從這個女兒一出生,他就百般呵護。他自承有管教的困難,只要女兒一撇嘴,他就投降。他自己說,當女兒奉獻禮時,他外表是把女兒奉獻給主,但實質還是把女兒捧在自己的手心裡。 這情況一直又過了好一段時間,到他的心實在無法再如此面對神,他才真正把女兒奉獻給主。他自述做那個奉獻女兒的禱告時,戰戰兢兢地生怕主就這樣把他的寶貝女兒取走,因為他太過熱愛她。過了好一陣子,他才確定主沒有把女兒取走的心意。而且後來,他也意識到當自己把心愛女兒交在主手中時,才是最穩妥的。 不再做女兒的backseat driver 對陶恕博士交託女兒的功課,我最近也略有學習。從孩子很小,我就常把孩子交在主的手裡,一遇問題,也學習把孩子帶到主面前,但還是一再發現自己沒有完全交託,只能再次把孩子交主手中。 前些日子,我對小女兒有些不放心,尤其想到今年她就要畢業,可能到其他城市繼續升學,我就擔心她是否能夠好好照顧自己。沒想到今年1月初某晚,我做了一個夢,夢中主要我不要坐在車子後座,做backseat driver(編註:指愛指手畫腳的人),指揮女兒,更何況坐在女兒車上駕駛座的不是女兒,而該是神。 一夢醒來,我再次放下自己對女兒的擔心,把她交在主手中。其實,我做這個禱告時,心裡真的還是有點兒不踏實,生怕恩主拿走了我心愛的。我真是了解陶恕博士把自己小女兒交在主手中的那種心情。 當晚我也對小女兒分享主給我的夢和我的回應。小女兒笑得眉飛色舞的——有主耶穌站在她那一邊,媽媽不再囉嗦——真是快意。不過,我還是忍不住叮嚀,我不對她指手劃腳,但她必須讓耶穌掌管她的生命,做她生命的駕駛。她點點頭,我實在不曉得她是否是在對我打馬虎眼,但是已經把她交給主了,只能狠下心放手,交給主,相信祂會比我照顧得更好。 沒想到才事隔一天,就發生了一件讓我們永難忘懷的事。那天下課,女兒自己提前坐公車回家,一下了出學校的小火車,她就跟著大伙兒往前衝,要趕上剛到、要開往我們社區的公車,但就在一念之間,她改變主意,慢下腳步,決定搭下一班公車,不和大伙兒趕公車。沒想到先來的那一班公車居然是“死亡”公車,才沒幾分鐘,就撞到路邊,坐在公車上層的人死傷慘重,許多人必須接受截肢。 女兒坐的那班公車,是緊接出車禍公車的下一班雙層公車,開到車禍現場時,她在車上看得一清二楚,(她拍下了影片,好幾個電視媒體拿去放),眼前所見觸目心驚。她曉得自己原本是要搭那一班公車,若上車,她最愛坐上層前面,也就是受傷最慘重的座位區,就是在那一念之間,她放緩步伐搭下一班車,她的生命從而得蒙保守。 我們深知這是主的保守。這件事讓我深深領悟到由恩主照顧女兒,比我照顧還要安全。而對小女兒來說,她體認到人生的脆弱,以及主的信實和良善。 主耶穌的榜樣 我不禁想起兩千年前,主曾經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夠做我的門徒。”(《路》14:26)過去想到這段經文,總是心驚膽跳,我質疑自己真做得到嗎? 然而,再思想這段經文,我明白了主耶穌的意思無非是要我們愛祂超過一切,但並非意味著叫我們不去愛我們的親人。祂在世上的時候,就立下最好的榜樣。祂順服天父的意思,為了愛——愛世人——死在十字架上,而祂在十字架上時,不還惦念母親的未來,把自己的母親交待給門徒約翰嗎?也許因為祂曉得祂所有肉身的兄弟都要為福音的緣故先離世,所以才會把母親先交待給門徒約翰。 當我們把心所愛的交在神的手中,是最上算的選擇了,因為主比我們更愛他們,更有能力保護他們;而同時,我們也就得享住在基督裡的平安,不用再為心所愛的人忐忑不安。主給我們的擔子的確是輕省的;我的放手,不是任憑小女兒隨意而行,而是把她交在主的手中,讓主來照顧她,指引她,就如陶恕所說的——“把心愛女兒交在主手中,才是最穩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