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題文章
FEATURE ARTIC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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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舉目
BEHOLD
I
Issue 74
I
2015 July
果然,我還不曾注意:那警局平房整排後窗的
玻璃,全塗死了,灰不灰、白不白。我這才想起,
那不容見光的窗子後面是什麼。
“你知道為什麼?那是贓物房啊
!
”我宣佈。
前個星期,第一次進警局,只見門前無鈴亦無
人,唯門側有個傳話機。戰戰兢兢地報入姓名、上
訪何事。問問答答批准後,才聽見門後一層又一層、
徐徐開鎖之聲。
警員出現,引我入屋後,又一層又一層地反鎖、
進入內屋。最裡面的一層,就是贓物所在,封窗閉
戶,只有燈光。
贓物房中央,大桌一張,上面攤著各式電器,
電腦、電視、證件、零件,滿滿一桌。
桌子周圍地上是其他的雜物,大多是行李箱
子,三兩成堆。
我家那幾隻,一眼就瞧見:一隻蘇聯手提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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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大小不等的旅行箱,雖不成套,卻已像結拜兄
弟那樣,排排站在一起了(大約是因為我家的旅行
箱上都有名牌)。
堆在最上面的,是一隻巨型膠質垃圾袋,據稱
裡面就是我家的一切檔案紙張。員警分明已經花了
些工夫,將能夠識別的贓物分了家了。
大檯上的電器雜物,因為無名無姓不知所屬,
是孤兒,才攤出來等候認領。我家的電視、電腦,
我一眼認出。
之外,居然還有好些我家久違了的雜物。我根
本連它們的存在都早已忘記,更莫說發覺它們不見
了。驚奇之餘,本能地喊了幾聲:“哎呀,原來這
東西也都被偷去了!廢物、廢物也!”
什麼充電機、花草樹木剃頭機等等園工機器,
全是年輕力壯之時的玩意。早因人、機雙雙告老、
告殘、告終,置諸高閣有年了。
廢物,難得小偷看上拿走。卻不幸,浪子又回
了頭。靈機一動—目前不是個千載一時的機會
嗎?於是請問:
“ 這些東西能不能不領?能不能麻煩官大人你
們替我扔掉?”
不幸禍已從口出,那聲“哎呀”已經將自己賣
掉了。員警說,若是無人認領之物,另有法定之處
理辦法。但是認了之物,非拿走不可!
最後虧得一位好心的女警,替我將全部東西逐
件扛到車上。越疊越高,她不免替我擔心卸貨時怎
麼辦。她說:
“你們教會可有年輕人來助你一臂?”
奇怪,她怎麼知道我去教會?她接著又說,
“那邊街尾有個公共垃圾箱,你也可以拿到那
兒,將一些不要的物件扔掉。回到家裡,就會輕省
些。”
(三)
此刻坐在牙醫椅上,看那層層戒嚴,所
保護的,竟是我棄之不得的敝屣,真是好笑。
想到這兒,順便警戒一下這位也是不鎖
門的醫師仁兄:有要緊的東西,最好不要放
在公事包裡。我車子、家裡兩次遇盜,公事
包似乎都是必拿之物。
小偷倒楣,我兩包都是垃圾!敝屣誤作
繡花鞋。敝屣,是如今。當初,敝屣也曾是
繡花鞋。
譬如那隻公事包,是我和外子人生高峰
時代進門的。
共產蘇聯時代,有次國際學術會議在莫
斯科舉行。蘇聯政府層層森嚴戒備,先兵後
gleangenie
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