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題文章
FEATURE ARTIC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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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舉目
BEHOLD
I
Issue 74
I
2015 July
在這樣的認知與生命經歷中,我們越來越認同
“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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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知足不是不思進取,乃是對那位賜百物給
我們享用的上帝,有絕對的信靠。
助人為樂
“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太》
19
:
19
)
彼此相顧的基督徒團契裡,孩子從小可以互穿
百家衣(弟弟續穿自己或別人哥哥的衣服,妹妹接
著穿姐姐的衣服),不必都各自購買很快就不合身
的新衣。與有需要的人分享可以繼續使用的舊傢
俱。這些做法,是提倡簡樸、激發愛心的美好傳統,
值得發揚光大。
隨著年齡的增長,天增歲月人增磅。有些不再
合身的衣服,可以捐贈給當地慈善機構,也可以贈
送給周圍身材合適的弟兄姐妹。有弟兄送毛衣,有
長老送夾克,穿在身上,暖在心裡。
安貧樂道
“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祂本來富
足,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祂的貧窮,可以
成為富足”(《林後》
8
:
9
)。
保羅當年對富足的哥林多教會的提醒,也是對
生活在富足中的現代基督徒的提醒。我們即使有經
濟能力過得起更富足的生活,但為了更多投資永
恆,關愛鄰舍,就自甘貧窮,耶穌是我們最好的榜
樣。願我們“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
2
:
5
),
知足常樂,助人為樂,安貧樂道,榮耀主名。
常見的實際問題
1.
基督徒可以住大房子嗎?
“這殿仍然荒涼,你們自己還住天花板的房屋
嗎?”(《該》
1
:
4
)
若干年前去雲南苗寨短宣,我發現那裡的村莊
教堂,總是全村最醒目最漂亮的建築。那裡基督徒
遵照上帝透過先知哈該對祂子民的吩咐,沒有人願
意自己住房,讓人羡慕超過教堂的。他們像詩人熱
望:“人對我說:我們往耶和華的殿去,我就歡喜”
(《詩》
122
:
1
)。
教會是屬基督的生命共同體,固然不是教堂可
以等同的,但教堂確是社區的
有形燈檯,是社區基督徒週間
與主日聚會的公共場所。
如果一個社區的基督
徒都各有其房,本可以有
條件籌錢購買或建造教
會聚會用的教堂,卻
一直只願租借場地,
也不多彼此開放家庭用
作團契小組聚會,難免
被人詬病,也不蒙上帝喜
悅,對教會的健康成長不利。
如果一個基督徒蒙上帝恩典,有足夠的經濟收
入,熱心奉獻,樂意開放家庭,住大一點的房子可
以成為多人的祝福,也未嘗不可。但如果住大房子
帶來沉重的經濟壓力,需要增加打工掙錢,當負債
累累的房奴,就非常不可取了。
基督徒不買房子是否更合乎簡樸生活原則?不
買房子的好處是具有更靈活的搬遷自由,而且不必
為房貸等操心。但如果不是臨時居住一地,買房通
常比租房更划算,開放家庭也更有活動空間。有人
即使不買房,但仍然過得相當奢華;有的人買了房,
卻生活簡樸有加。
房屋不僅是上帝賜給我們個人家庭生活的安歇
之地,也是可開放給基督大家庭,接待附近弟兄姊
妹與遠客的居所。筆者在佈道旅程中,受到許多可
敬可親的基督徒家庭的熱情接待,倍感主內一家的
溫馨。讓我們繼續學習“用愛心接待客旅”(《來》
13
:
2
)。
2.
基督徒可以買名貴汽車嗎?
有些基督徒商人,為了不言而喻地傳達某種約
定俗成的社會身份,也開香車寶馬,出入商務談判
場合。倘若時時糾正動機,似也無可厚非。但我每
每開車在路上,看見年輕人開名貴小車,不免為之
擔心。即使工齡有年,甚至位高權重,我也常常想,
那部名車的防鎖剎車裝置,或者一個可以加熱的皮
椅,是否屬於慈善機構與窮人?
但願富有的基督徒,優先奉獻給上帝國度的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