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小虾米对大鲸鱼的硬仗——深入赵镛基牧师事件(王星然) 2014.03.10

一场小虾米对大鲸鱼的硬仗

——深入赵镛基牧师事件

王星然

本文原刊登于《举目》官网“言与思”专栏 2014.03.10

关于赵镛基牧师(编注)涉贪污渎职事件,目前华人媒体上可以找到的文章大多是以评论为主,甚少有记者深入研究报导这整起事件的来龙去脉。我认为要对这个事件有更公允的评析,了解始末是绝对必要的,公允的评析无关自义和论断,它要求对事件有清楚的认识。如此,提出的建言和立论才有根基。如果不清不楚就急于骤下评论,并不妥当。

目前网上的评论大约有下列几种:

  1. 教会应该建立透明的决策机制,要有建全的组织章程:我个人不太相信会友号称百万的汝矣岛纯福音教会,是一个没有建全组织章程的教会,我们有必要了解这些事件的决策过程到底出了什么差错,使得组织章程的机制失灵?
  2. 教会应以集体式的领导,代替一人明星独裁的绝对顺服模式:纯福音教会有1500多位长老,虽然在文化上,他们尊敬创办人赵牧师为精神领袖,但纯福音教会在制度设计上并非一人决策的模式。长老中,如果有人对教会财务的决策有异议,他们如何表达想法?牧师在决策过程里扮演的角色是什么?
  3. 赵镛基牧师晚节不保,但考量其长期对教会界之重大贡献,不应苛责:不错,我们都是罪人,自义令人作呕,但不代表教会因此可以是非不分,在违法的问题上和稀泥。我最近看到的许多评论里有一个未经验证的假设:晚节不保似乎意谓著,赵牧师及其家人以往从未在教会财务决策上引起任何争议,一直到了赵晚年才出状况。但我相信这么大的事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部份有必要深入了解。

因此,我决定不倚赖华人媒体的评论,自行研究外媒对这整起事件的报导,给读者参考。我必须声明,这是个人的研究,其中许多资料尚需更仔细地考证,但在此抛砖引玉,希望更多人愿意进一步入了解案情,做为治理教会之殷鉴。

首先,我们需要对汝矣岛纯福音教会有一个背景的认识,这个全世界最大的教会,旗下有许多相关企业及非营利机构,包括了韩世大学,国际教会成长研究院(C.G.I),社会福利机构(如“以琳福祉城-Elim Welfare Town”),多个海外宣教机构,以及传播媒体(《国民日报》、Next Media)。这些机构大多由赵镛基牧师及其家人负责,易给人有一种家族王朝的感觉,再加上这些机构与教会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资金往来。当帐目和资金流向不清时,就引发争议。

以下我把研究的结果,按时间发生顺序,重点整理如下:

  1. 2002年赵镛基牧师长子,也是当时《国民日报》负责人赵熙俊(注1),利用关系向汝矣岛纯福音教会掌理财务的经理提出要求,以相当于市价3倍的价格购入他开设的I-Service公司股票(注2),共25万股,以助其舒解财务上的困难。经办长老在审核这项投资案之后,整理成一千多页的报告,于11月28日上呈赵镛基牧师,因当时赵是主任牧师,最后由他签章。赵后来在庭上的说法是,他信任教会经办的长老和他的儿子,所以并没有详读这份文件就直接签字。这项错误的投资造成教会 157亿韩元(约1400万美元)的损失。以下本文所提及的所有金额数字,都换算成美元,让读者更容易理解)。
  2. 2011年教会长老有鉴于赵牧师及其家人长期在教会财务上公私不分,在4月时召开了教会代表大会(Council Meeting,根据纯福音教会组织章程,为该会最高决策团),大会通过缩限师母金圣惠的权力,只让她负责韩世大学及海外宣教活动。赵二儿子明杰接替大儿子熙俊,负责的《国民日报》,熙俊则是完全退出《国民日报》,从“以琳福祉城(注3)”社会慈善机构及某海外分会的组织,择一而栖。
  3. 2011年6月,教会长老透过代表大会,做成更进一步的决议,要求金圣惠师母退还教会约相当于900万美元的资金,师母声称这笔钱是计划用来为赵镛基牧师盖纪念馆的经费。并且教会要求师母归还长期免费占用的教会办公室。不料,对于这些教会决议,赵牧师及师母拒绝接受。
  4. 2011年7月20日,赵牧师及师母,在纯福音教会祷告山,举行亚洲教会领袖特会,当天由师母证道,长老们决定利用这个时机,在会堂外拉布条静坐抗议:“别把教会当成你家的私产!”“你把属世的财富看得比天国更重要吗?”他们的诉求是要师母即刻归还兴建纪念馆的经费,那一天共有30位长老参加了这一场抗议活动。但并未获得牧师及师母任何的回应。
  5. 长老们认为他们已经尽力依循教会章程,并透过一切可能的内部管道,来处理这件事,却仍旧徒劳无功,这使得他们相信唯有诉诸司法一途,才能敲醒他们的牧者及其拥护者,帮助教会处理这个无解的难题。于是,2011年9月,29位长老联名向韩国中央地方法院告发赵镛基牧师及其家人,整个事件由此进入司法程序。
  6. 这些长老诉诸法律的行动,引发了教会内部严重的对立,之前教会里虽有不少人支持缩限牧师及其家人的权力,但此时眼睁睁地看着长期带领他们的教会领袖,身陷官司泥沼,说什么也无法忍受赵牧师列为被告。在教会里,这些告发牧师的长老被看成是外扬家丑的告密者(whistle blower)。而另有一千多名的长老联名,向法院担保牧师的清白。
  7. 2012年初,由纯福音教会主任牧师李永勋,邀集教牧团成员,组成一个46人的惩诫委员会,对告发赵牧师的长老们,进行调查及惩诫。委员会认定教内的争端不得在教外解决(根据《哥林多前书》第6章1-8节的教导(注4),要求长老们撤销告诉,但长老们不愿屈从,因此惩诫委员会做成决议(36票赞成,9票反对,2票弃权),停止25 位长老的职权,并开除3位主导诉讼的长老的会籍,将他们逐出教会。
  8. 同时,韩国神召会,及韩国基督徒领袖协会,也都发表声明,任何人只要对赵镛基牧师提告,都将失去其会员身份。(注:赵镛基牧师曾长期担任这两个组织的主席一职)
  9. 2013年11月14日,30位教会长老在于汉城召开记者会,出示一份根据教会内部审计资料的调查报告,揭发更多赵及其家人不当使用教会公款的事件(总额大约5亿美元),重点整理如下:
  • 1992至1998年,赵担任The Church Mission Society主席期间,向教会支取了相当于1亿5千2百万美元的资金,来兴建“社区媒体中心大楼CCMM-The Center of Communities and Mass Media”。 这一笔借款,赵只归还教会6千万,尚有9千万未曾归还。
  • 赵三子 Seung-jae(英译)所负责的International Club Management Group以原价相当于美金2700万元买下了CCMM三层办公室,3年后他再以3480万转卖给教会,差价为700万美元。(这部份有必要了解当时市场行情的波动,才能清楚此交易是否为利益输送)
  • 长子熙俊盗用《国民日报》相当于美金3200万元的资金,用来炒股-—这笔钱的来源是《国民日报》5万名终身会员会费的集资。
  • 金圣惠师母向教会支取了相当于美金980万元的资金,以支持她在美国兴办的伯赛大基督大学(Bethesda Christian Univ.)。关于这笔钱的流向,目前司法已介入调查。
  • 2008年赵牧师自纯福音教会退休,领取了相当于1870万美元的退职金(severance payment),这一笔钱未经由教会正当程序决议,长老们是事后才获知,但生米已成熟饭。
  • 2004-2008连续5年,赵每年向教会支取相当于美金1120万元(5年共5600万)的“特别宣教费用”,这些经费没有任何帐目流向资料可查。

赵的幕僚长(Chief of Staff)Lee Won-gun(英译)说,他们会对长老们的控诉提出说明,但截至目前为止,尚未看到相关的报导。

  1. 《韩联社》报导,2014年2月20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法庭判决,赵镛基牧师因涉嫌渎职及贪污而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期5年执行,罚款50亿韩币。法庭认定其子熙俊为案件主导,却企图逃避责任,将个人财产损失转嫁予教会,又将责任转嫁他人,因此判有期徒刑3年,当庭羁押。

http://www.gospelherald.com.hk/files/gen/gen_20140221_CHO.jpg

综合而论,华人媒体的报导,只是这整起事件的冰山一角,目前法院判决的,是教会高价收购I-Service股票一案,其他案件仍在司法调查当中,相信未来有更多的调查结果会浮出水面。(注5)

笔者的直觉是,我愿意相信赵牧师及其家人,在大部份的案件中,也许并非恶意侵占公款。以纯福音教会发展规模如此之大,事工扩展如此之快,庞大的资金运转是必然的。问题是,教会财务内部控管(Internal Control)太不周严,帐目不清,资金流向不明,从审计的角度来看,这些管理上的漏洞足以给牧师及其家人带来极大的金钱上的引诱及试探。

另一个观察是,素闻赵牧师的威望及其影响力之大,但没有想到它可以到达一个地步,无论在教会内,甚至于在韩国教会界,呼风唤雨,形成一种牢不可破、结构性的权威文化。以致于教会内部控管,组织章程,种种防腐机制,一概失灵。

如此看来,那诉诸司法的29位长老,十分勇敢可敬,他们打的是一场小虾米对大鲸鱼的硬仗。但无奈的是,即使他们的控诉有凭有据,仍然难逃被教会惩处的命运,最终被停职停权,甚至被逐出教会。现今,随着法院的判决出炉,上帝为他们伸冤。

而当初长老惩诫委员会的召集人,现任主任牧师李永勋,于2月23日终于代表教会发表声明,公开道歉,他们为引起会友的担忧致歉;承诺未来同工会将会更谨慎,避免类似事情再度发生;并且,对于未能好好辅佐属灵导师赵镛基牧师,他们对赵牧师本人及圣徒深感羞愧。

这一份声明现在读来,令人感叹。笔者认为应该再加上一条:为他们所逼迫的那29位长老致歉,并恢复他们的名誉及长老的职位。

编注:

赵镛基,生于1936年2月14日。1954年,年仅18岁的赵镛基罹患肺结核第三期,医生宣布只剩三个月的生命。信主后病也在一年内得医治。1958年,赵镛基在贫民村用废帐篷搭建了“大枣洞帐篷教会”,会友仅5人,除赵镛基外,就是崔子实牧师和其三子女,崔子实后来成为赵镛基的岳母。1961年为配合城市宣教计划,赵镛基牧师将教会迁至西大门。1964年,“西大门纯福音教会”成长至3000人,并开始分“小组”层层运作,后发展成数万个小组。1969年,教会新址选在荒芜的汝矣岛。1973年完工,并建立祈祷院。随着汝矣岛发展为汉城与南北都市的联络要道,教会人数爆炸性成长。1979年10万人,1986年50万人,1992年超过70万人。赵镛基在1973年兴建了“国际禁食祷告院”,就是源自崔子实的异象。1981年1月,赵镛基被邀请到雷根总体就任典礼中演讲,汝矣岛纯福音教会(FGTV, 原称 纯福音中央教会)的网站上写道:“从此,他被认为世界性的牧羊人。” 见http://chinese.fgtv.com/C_1/WC_112_01.htm

赵镛基于2006年初宣布退休。但由于同工挽留,延至2008年初才正式退休。

汝矣岛纯福音教会在神学上,是延伸自二十世纪第一波(五旬节运动)的灵恩神学,后发展信仰内容为 “五重福音” 和 “三重祝福” 。http://chinese.fgtv.com/C_3/WC_31_01.htm

注:

1. 媒体报导,赵熙俊曾有四段婚史,又卷入性丑闻,官司缠身,他被一位名为元英的女子控告,对她始乱终弃,并且不付儿子的抚养费。此外,赵熙俊还因为投资诈骗和挪用公款而进过几次监狱。他这些丑事让其家人及教会陷入尴尬的境地。

2. I-Service是一家有上市规模的清洁公司。交易当时,其股票的市场价格为24,032韩元,而教会实际购入的价格为 86,984韩元 。

3. 以琳福祉城-Elim Welfare Town,为一弱势关怀机构,为无家可归和失业的的老人、青年人提供帮助。使失业者接受训练并得到工作机会。

4. 《哥林多前书》第6章1-8节“1 你们中间有彼此相争的事、怎敢在不义的人面前求审、不在圣徒面前求审呢。 2 岂不知圣徒要审判世界么.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么。 3 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么、何况今生的事呢。 4 既是这样、你们若有今生的事当审判、是派教会所轻看的人审判么。5 我说这话、是要叫你们羞耻。难道你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么。 6 你们竟是弟兄与弟兄告状、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 7 你们彼此告状、这已经是你们的大错了.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 8 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许多解经家认为这一段经文应用在现代,只适用于民事诉讼,而非刑事诉讼。

5. 本文参考资料:

  1. http://english.hani.co.kr/arti/english_edition/e_national/611326.html
  2. http://www.charismanews.com/opinion/42918-setting-the-record-straight-on-david-yonggi-cho
  3. http://c3churchwatch.com/2013/03/01/david-yonggi-cho-church-fraud-investigation-part-3/
  4. http://c3churchwatch.com/2012/08/10/david-yonggi-cho-church-fraud-part-2/
  5. http://www.straitstimes.com/PrimeNews/Story/STIStory_715350.html
  6. http://en.wikipedia.org/wiki/David_Yonggi_Cho

作者更正声明(3/12/2014):

 根据韩民族日报3/8/2014最近一次版本的报导:记者会上最爆炸性的陈述是揭发赵的婚外情,在记者会前,长老Ha Sang-ok就已对外坦承,他曾参与给付约相当于美金140万元,“回收”一本对赵不利的书《巴黎版蝴蝶夫人》,女主角Jeong(英译)是一位在法国发展的女高音,她匿名写出其与赵的婚外恋情。

14 年来长老苦勤赵要悔改,却看着腐败持续进行,他毫无选择,只能站出来揭发此一事件。

在这次的记者会里,长老们公开指出赵曾指示愿意给付美金140万元给Jeong作为封口费。要求她不可再提其与赵的不伦恋情。教会对此爆料的回应是:他们以个人私事为由,选择不评论。这个爆炸性的消息来源是:韩国独立媒体《韩民族日报 The Hankyore》,韩国最大的报纸之一,特色是报导中立,不受主流政治思想左右,每日发行量高达28万1814份。

新闻连结:http://english.hani.co.kr/arti/english_edition/e_national/611326.html

不过,关于赵牧师这项婚外情的报导,另有媒体报导,这项蝴蝶夫人婚外情的传闻正在打诽谤官司,但被告并非《韩民族日报》报导里的这位爆料的前长老,而是另有其人,唯此官司目前尚未定献。笔者已请《举目》官网修订,请弟兄姐妹在转发时特别留意此一更正,造成不便,敬请原谅。

38 Comments

  1. 可怕。

    到底什么是真正的爱?指出一个人的错误,制止他的错误,才是爱。

    那些所谓在“保护”赵牧师的人,是沆瀣一气吗?他们想看着他和他的家族继续玩火自焚?

    我们人类所自以为的爱和公义,很可能带着毁灭的力量。恳求上帝开我们的眼睛,让我们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什么是真正的公义。

  2. 哥林多前书→
    这段经文应该是要圣徒们不只有法律低标,
    更要有神“义”的高标。结果 ….

    是不是教会该早早就防堵这些缺失,不幸发生也要快快让它停损,
    可竟扩大到要被我们看做“不义”的人审判,那我们不是“更不义”?
    那还要人家来信什么耶稣?人家比我们有“义”呀!

    教会中没有“智慧人”可以看清并早早发现提醒吗?
    弟兄有错竟没有作为,知道是罪却不作为 .. 就是共犯。

    倘若守望的人见刀剑临到,不吹角,以致民不受警戒,
    刀剑来杀了他们中间的一个人,他虽然死在罪孽之中,
    我却要向守望的人讨他丧命的罪。(结33:6)

    一个大的共犯结构还去排除异己赶人离开教会,
    欺压弟兄 .. 这 .. 才整个过成应该是保罗最不耻的。
    希望教会风暴能快过去不要再伤害教会了。

    • 回想以色列人的历史,以及众先知书的存在,不难想像人,即使是上帝的选民,皆容易落入目盲耳塞而不自知,不知公义而自为义的景况,古如是,今亦如是。
      先知,就是神逆耳忠言的传递者,素来都是难为的。30名长老说了该说的话,作了当作的事,于神无愧。被蒙蔽的人,若自省悔悟,回转正道,则是教会大幸了。

    • 《哥林多前书》第6章1-8节

      看来在这个事件里,惩诫委员会按这一段经文的字面意思,来惩诫长老,因他们违反圣经教导,向“不义之人”寻求正义。这一段经文要如何应用在民主法治的现代国家?这显然是一个很值得讨论的题目。

      是所有的案件和粉争,都不可以寻求司法的判断和保护吗?如果教会发生了性侵案件,或是谋杀,难道教会关起门来自己处理吗?教会有没有可能为了维护领袖的威信,而包庇纵容,使公义无法伸张?当然有。教会史上这样的丑闻屡见不鲜。像性侵或是谋杀这一类的刑事案件,不是普通的信徒粉争,它是公诉罪,如果隐匿不报,也有触法的可能(基督徒应该守法),更遑论案件处理的过程可能涉及科学检验专业(如DNA、指纹…..)一般教会要如何判断呢?教会大概需要像所罗门王那样的智慧,才能不必靠DNA来断定婴儿是谁的…..

      当然,赵牧师这个案件涉及的是财务纷争,从新闻资料来判断,像是民事诉讼(我不是法律专家,这方面没有百分百的把握,但如果长老被惩戒委员会要求撤销公诉,看起来像民事),如果按照许多解经家的看法,民事法的纷争由教会内部自行解决。那么这些长老是不按照圣经行事,罪有应得吗?

      我不如此认为,赵牧师这个事件,不是单一信徒与信徒间的纠纷,它涉及的是群体利益--拥有百万会员的mega church,它处理的对象是拥有超级权力的牧师领袖,而且涉及的资金非常庞大。再者,长老们已努力透过内部管道来解决,只是丝毫无法撼动或约束牧师的行为。

      在这样的前提下,我认为长老们的诉诸法律的举动是合宜的,而且是可敬佩的,若不是教会里公义无法伸张,谁愿意去冒险寻求司法协助,背负告密者的罪名,弄得自己一身腥?打官司是多累人的一件事?

      • 本案是刑事诉讼罪,而非民事案子,因本案有检察官作为原告,民事案子不可能有检察官担任原告,应该是教会法人担任原告才对。

        从本案的英文媒体报导有提到breach of trust,这个字通常用在刑法上的背信罪或渎职罪(但背信是比较正确的解释)。韩国地方法院的判决宣告赵牧师成立两个罪名:背信+贪渎(因为逃税)。

        刑法的案子,的确有分为告诉乃论(就是原告要主张提告),或是公诉罪(国家是原告)。每个国家的立法可能对不同的罪名有着不同的规定。

        但从赵牧师的教会开除公布消息的30多位长老的举动来看,检察官还能继续办案可知,赵牧师所触犯的该罪,在韩国是公诉罪而非告诉乃论罪。

        公诉罪一般都是因为伤害到国家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不允许私了,所以才由国家一直到犯罪事实就可以提告。因此显然赵牧师被控诉的违法事件,是韩国司法认定为有碍国家利益或社会正常发展的犯罪情事。

        因此这类案子,那三十多位长老们召开记者会公布赵牧师的犯罪证据,我想应该不成立违反哥林多的教导才是。

        如果三十多位长老是提供”假见证”,因此被开除会籍,还可以理解,如果证据为真,只因向社会公开就被开除会籍,就真的不知道韩国这间教会的圣经根据在哪里了。

        • 非常感谢林宁的分析,让我们有一个更清楚的法律框架来看这个事件。

          像这样的案子,能有懂法律的朋友来参与讨论,是读者之福,笔者也受益良多。

  3. 感谢神兴起王星然弟兄帮我们整理,感佩这29位勇敢的长老!台湾这些瞎跟赵镛基势力的牧者,不知还要瞎眼丢脸多久?求神开他们眼,翻转洁净教会!

  4. 谢谢你!信主至今,赵牧师的书籍和信仰思想是影响我最深的牧者,看到判决新闻时,真的无法相信…其中的原因之一,就是我看不到完整且来源清楚的报导,今天看了你的文章,这么用心,再次感谢!愿神祝福你。

  5. 谢谢大家的廻响。

    韩国受儒家文化影响十分深远,他们非常尊敬长者,韩国语的称谓里甚至有尊卑之分,你、我、他等代称都必须小心考查,要适合当事人的身分,说话才不算失礼。

    位阶(年龄也包括在内)较低的人要挑战位高权重的人,是大不敬,也难怪虽然法院判决已下来,许多人仍然忠心护主。韩国教会很难从这样根深柢固的威权文化里挣脱,我十分的同情。

    不过,台湾教会真的可以从更中立的立场来看这个事件。一个被福音所更新的教会,应该有信心及从神来的眼光来分辨,不被这样的威权所挟制。耶稣基督的福音不正是要释放我们,使我们得自由吗?

    欧美的媒体因为不像亚洲教会深受赵镛基牧师的影响,在报导和评论上更加自由。

  6. 明星崇拜要不得,名牌牧师崇拜更要不得!作牧者的特别是布道家的要警惕,作弟兄姊妹的也要警惕。当人在万人赞许推崇时,内心潜在的飘飘然是不知不觉的。今天一些人已经对圣经最基本的以经解经兴趣不大了,而特别钟情于名牧的个人箴句。今天一个现象时,福音派的传道人都不同意成功神学,都在台上批评成功神学。但一些人举例的时候,私下与人交流的时候,时而带出对成功人士,种族,国家的渴望和推崇。对自己在北美有一种环境上的优越感,而吸引国内的一些信徒。好像中国“西”教士一般。《举目》等基督教杂志办得很好,有各种观点的交流。不过看一个牧者不是他的文章写得多漂亮,而是他多年在教会讲台上传递了怎样的信息,他的生活和他所传讲的信息相合不相合。真盼望中国基督教历史研究有对当代各种不同类型的牧者的讲道的收集和整理。文革后中国基督教的复兴,是神的怜悯和恩待,其中在人的方面有一个特点,不是靠大牌牧者的影响,而是千千万万对神话热爱,对灵魂热爱的牧者传道人为主背起十字架,这是最宝贵的!从这点看,中国基督徒和韩国的弟兄姊妹可以更多彼此交流,取长补短。

  7. 关于赵牧师婚外情的报导,是根据韩民族日报(见3/8/2014的最近版本:http://english.hani.co.kr/…/engl…/e_national/611326.html),但另有媒体报导,这项蝴蝶夫人婚外情的传闻正在打诽谤官司,不过被告并非《韩民族日报》报导里的这位爆料的前长老,而是另有其人,唯此官司目前尚未定献。笔者已请举目官网修订,请弟兄姐妹在转发时特别留意此一更正,造成不便,敬请原谅。

    • 目前已看到的消息是,蝴蝶夫人本人发布了澄清信,声明婚外情是自己造谣。(但不知道,是否是王弟兄所蒐集到封口费新闻的后续发酵,假如真有封口费这档事存在的话,就有可能蝴蝶夫人撤回自己的言论)

      至于诽谤官司的被告,则是一个单纯的网友(据报导有敌基督教的背景),蒐集并散布网络上有关赵牧师婚外情的消息而被告,且一审已经宣判成立毁谤罪,罚锾300万韩币。这是有关这起消息的最近近况。

      • 谢谢说明。

        确实,竟然在毁谤官司判罪确认之后,Ha Sang-ok长老还在最近(3/8/2014)的记者会中,公布此新闻,证明这消息很可能不是空穴来风。同时,这类流言或部分事实,显然也被敌基督教者扩大渲染、造谣利用。这正是《举目》选择坦然面对的原因之一:要在敌人恶意的扭曲之先,尽量知性诚恳、客观完整地呈现事实。因为上帝的恩典是建立在诚实、公义之上。求上帝保守祂的教会,能洁净、没有玷污,预备好迎见主的再临。也让我们在等候的过程中,凭著有限的肉身和智慧,能持守忠心,专心服事主。

        整个事件可能还有更多的发展,但重要是在主前安静、谦卑,倾听主透过这些事件的揭露,要对我,对教会传递什么信息。

        王长老的 “作者更正声明(3/12/2014)”,刊在他文章《一场小虾米对大鲸鱼的硬仗——深入赵镛基牧师事件》的最末,是出自他对自己的文章,对赵的名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

        • 毁谤罪会成立,是因为散布者本身是”道听涂说”,就把未被”司法证实”的消息,以”这就是事实”来进行公众发布,才会触法。

          至于原来揭露消息的长老们,如果是赵牧师婚外情消息的第一手来源,尚不至于因为单纯的揭露,就被控毁谤罪。

          按照王弟兄提供的新闻报导,显然该长老声明他”经手”了封口费,因此司法上尚无法立刻断言这是毁谤,不过该长老也需要提出”经手的证据”,才能在将来卸责。

  8. 赵镛基牧师被判刑的消息刚披露不久,我就意外看到一篇台湾某名牧替赵镛基牧师说好话的文章,我当时心中对他替赵镛基牧师的解释存疑,一场小虾米对大鲸鱼的硬仗这篇文章可能可以释疑。这位名牧一直追随赵镛基的脚踪,听说在金钱上也是赵牧师的小翻版,成功神学恐怕也是助长这种事情的「大功臣」。当然,教会这种黑暗之事,似乎并不少,赵的事件及赵的教会的做法及态度,我也不觉得陌生,只是一个扩大版的例子而已。这种教会被牧者吃定的情况,在民主社会中算是比较少的,倒是教会吃定牧者的事比比皆是。真的有点替教会的景况忧心,因为不知道还有多少还没有浮出台面的大大小小丑陋的事还在各教会内发展中,而也不知道有多少教会的处理方式和态度也还是一直像赵镛基牧师教会一样。基督徒如果不醒过来,只有助长这样的事不断在教会中发生,只是大部分的事不会大到上了媒体让大家知道。

    • 我一直有疑问韩国这间教会怎么会发生这档事,不是目前的这个高价购股的背信罪,而是其他被指控的金钱流向帐务不清的问题,难道韩国的宗教法人不用申报会计帐务给国家吗?

      在台湾,宗教法人的归属是内政部,对于立案的宗教法人,都有国家的查帐系统,并且帐务要经过会计师认证。

      因此大型的宗教法人,要发生金钱”流向不明”的机率应该很低,比较可能发生的弊端,是类似本案的金钱”使用不当”问题。

      但不论教会的金钱流向如何,凡不是该教会会友的,最好都不要用听说来传话,因为所有的听说散播,都可能触犯了法律的公然诽谤罪。

      如果不触法,起码按照圣经原则,也至少有二个见证人的公开指正,再来传播这类听说吧!

      • 谢谢林宁提出很好的问题。

        我想我必须再次重申,这篇文章是“自行研究外媒对这整起事件的报导,给读者参考。我必须声明,这是个人的研究,其中许多资料尚需更仔细地考证,但在此抛砖引玉,希望更多人愿意进一步入了解案情,做为治理教会之殷鉴”

        纯福音教会的30位长老去年11月14日,召开记者会,这是远超过二、三人以上的公开见证。并非是与事件不相关之人的道听涂说。

        文章中引用的资料来源,都清楚地记在备注里,读者可以自行阅读原文。当然我也清楚这是根据外媒所做的二手传播,有没有可能因本人受限于法律和财金专业不足而在翻译和理解上不够准确?有可能。

        至于该韩国教会如何向国家申报,或如何通过韩国国家查帐系统的检验,这部份的确有必要深入了解。笔者非财金背景,也非律师出身,这个部份需要懂韩国税法的专业人士的协助。

        以笔者对美国税法的了解,国家通常不会浪费资源和人力,去查非营利组织的帐,因为收不到税,无利可图。因此非营利组嬂每年向 IRS(Internal Revenue Service)的申报,其作用都是info only,政府不会把精力花在这上面。

        美国 IRS关心的是:非营利组织是否有营利行为,他不会去关心教会宣教经费都用去哪儿了的资金流向问题,但这应该是教会要关心的。

        至于长老们的指控是用途不当,还是流向不明的问题,如笔者在文中所言,我愿意相信赵牧师及其家人,在“大部份”的案件中,是把钱花在宣教或其他“正当的用途”上。但教会有没有进一步清楚的记录资金使用的明细?流向何处呢?

        根据记者会中提到的“2004-2008连续5年,赵每年向教会支取相当于美金1120万元(5年共5600万)的“特别宣教费用”,这些经费没有任何帐目流向资料可查” 

        我想,如果教会是由赵牧师签收这一笔钱,教会既然信任赵牧师,有他的签名,在帐目上就有交待,在会计上,没有资金流向的问题(资金是流给了赵牧师做“特别宣教”使用)。至于,这笔钱后来赵牧师是怎么花的?它“后来的”流向是什么?如果教会不质疑,国家是不需要过问的。

        笔者写这篇文章的初衷,旨在抛砖引玉,我认为网上太多的评论,太少的报导,希望更多有专业背景的人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这个事件。昨天和一位来自中国的媒体人越洋详谈,他们看了这一篇文章,准备派记者去采访这些长老,深入了解这个事件,这是我所乐见的,我不是媒体记者,也非通讯社,他们能做到我所欠缺不足的。

        最后,再次谢谢您提出的这些非常关键的问题,笔者十分受鼓励,这代表读者愿意就事论事,理性地来讨论这个事件,而不是根据不同神学立场,来评论或攻击。许多地方笔者也再次被提醒,要更加小心处理类似像这样的题材。

        • 谢谢王弟兄的分享补充,这正是我回应文所指的最好有本教会二人以上见证指摘较妥。所以我的”听说”论,是回应楼上H弟兄所提到的另一件听说消息,而非王弟兄这文有多人见证且也负责任转述资料来源的好示范呢!

          毕竟王弟兄此处文章也算公开传播了,H弟兄在此提起谁都知道他说哪间教会的那个听说消息,我个人认为不甚妥当,所以才特于回应中点出,到没料到王弟兄误会了,甚至抱歉。

        • 另有关王弟兄点出的资金有签收就没有流向的问题,韩国会计法到底如何我不清楚,但起码在台湾,资金的单据应该不是”一个人的签收单”就可以作帐了,这才是我好奇韩国怎么会发生赵师母其他资金流向交代不清的问题了

          教会数百万的资金,不可能交付人时只需要一张签收领据,会计就可以作帐完毕了。除非那是申报为个人性的劳务支出。

          否则台湾也不会发生有公司为了作假帐到处买假发票的案例,或是陈水扁女儿持宠物饲料和内衣发票申报特别费的政坛争议新闻了。因此这是我说金钱流向不明很诡异会发生,使用不当比较容易发生的说法。

          一般大型教会的宗教法人,除了自己作帐,也会委请第三方会计师对帐,以示负责。所以才不清楚韩国这样属一属二大教会的会计系统怎么可以如此粗糙多年,而全教会上下竟都相安无事呢!

          以我自己的教会为例,就政策性不准私下对牧者或事工奉献,一切奉献都需填写奉献单进入教会,就算是要专款专用,要为某事工奉献,也须上承到教会登记作帐,才能再依其捐款目的移交所指定的教会事工负责人。

          例如为海外宣教奉献,或是委请宣教队将奉献带给海外宣教的当地慈善人民或组织,或是全教会各牧区,团契,组织举办牧区内团契内组织内的福音出击所需,均不得有私下成立的奉献户,教会说明就是因为怕被会计师追问或质疑不符宗教法人的奉献会计程序。

          • 为贵教会感谢主!你们的会计程序如此严谨,这样的内部控管,可以避免带来教牧人员及同工的试探。

            相信你们的执事群中有精通会计的高手,实乃教会之福。 

  9. 任何机制在会众把一个人当做近乎 神(或是为 神所呼召的牧者[注1])来看待时,是无法全然发挥作用,一个国家(无论古代、现代)尚且未能竟全功,何况是教会。
    教会是一群蒙恩的罪人所组成(当然教会不会只是这个定义),也充斥一些假冒伪善者,种麦子总有稗子夹杂生长;加上恶者不断[威]逼[利]诱,屡屡试探,尤甚者是牧者及长老,一辈子的时间败阵下来的也时有所闻。台语有句教会俚语:“地狱黒劳劳;专关牧师甲长老。”
    主祷文中说:“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意思是试探存在,凶恶也未消失,基督徒对待试探,就是逃避一途;面对恶者,靠圣灵能力抵挡。总而言之,抵挡魔鬼,逃避试探。
    牧者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徒6:4),避开行政、金钱⋯等,应是较好的教会机制。

    注1:牧者献身为上帝抛下一切,是一般信徒做不到的,且须常关怀信徒,因而得到更多的尊崇。

  10. 任何机制在会众把一个人近乎 神(或是被 神呼召出来的牧者《注1》)看待,是没办法有完全的功效;即使是一个国家(无论古代、现代) 也是无法竟全功的,何况是个教会。
    教会是一群蒙恩罪人的集合(当然教会还有其他定义),也充斥着一些假冒伪善者;种植麦子也夹杂粺子一起生长(太13:24~30)。
    牧者、长执屡屡成为恶者首要目标,常在恶者的“威”逼“利诱”中,一辈子当中,中箭落马者时有所闻,故教会有句台语俚语:“地狱黑劳劳,专关牧师甲长老。”
    主祷文中说:“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意思是试探是存在的,凶恶也从未消失,对待试探就是逃避一途;面对凶恶须靠圣灵能力胜过。总而言之,抵挡魔鬼,逃避试探。
    牧者要专心以祈祷、传道为事(徒6:4)。牧者、传道应不接触行政、金钱…等,这样算是不完美机制中较可以作的。

    注1:牧者接受上帝呼召,放弃一切,且须关怀群羊与上帝圣工,较易获得会众尊崇。

  11. 我曾在一个国际教会服事,一位韩国弟兄告诉我,韩国的社会讲究朸威文化,因此牧师的地位在教会中十分受信徒们尊敬,这些情况是会叫其他地区教会的牧者们羡慕,再加上教会成长的规模表现,自然会引起一阵跟风. 当初大卫王犯罪被先知拿单责备而谦卑认罪的记载,提醒我们,虽被称合神心意的人也会软弱跌倒,贵为君王也可以谦卑,如果教会中多有不畏朸势的拿单,罪就不至于继续漫延. 我相信每亇人都要向主交帐,因为承受托负是恩典,作不好是辜负恩典. 如果我们知道主祷文的意思是“我们…( 主和我们)”,那还敢说我们平时真有“节”吗?那又何来“晚节”之说呢?神的仆人承受的试探和压力多于常人,昨天之前没有跌倒并不代表明天不会跌倒,,但也因为恩典的关系,昨天过去的犯罪并不代表明天没有重生的机会,因此我们彼此连“师尊”的称呼都要避免就是这原因.主 耶稣的教导不是衪生活言行的部份,乃是全部,道成肉身,虽是肉身仍然是道.这次不幸事件中的主角仍然是我们的弟兄,但如果忽略我们也是主角,那才是更大的危机.你会不会这样觉得呢?

  12. 王弟兄此文写得很好,祷告奉主耶稣基督的名,让基督教徒开眼归向圣经中向我们启示的神!而不是自己想像的类阿拉丁灯奴,无公义只满足自己私欲的神!
    两样法码 ◎王干任
    http://www.tcnn.org.tw/news-detail.php?nid=6463
    …部分基督徒拿圣经文字包裹自己的偏见,甚至堂而皇之的在神的讲台上胡说八道。原本这些话谁说的将来谁自己跟上帝负责,只是最近刚好发生赵镛基牧师被捕判刑事件,对比教会界对同样的恶果,却能有截然不同的解读。好多弟兄姊妹觉得赵镛基牧师是无辜的,证据却只是因为他建立了80多万人的超大型教会。…
    当我们看到一般人的生活不符合我们的信仰教导,最后却碰上无情天灾或日子过得不好时就说他们活该;当基督徒被逮捕时就说是承受逼迫被冤枉,且完全不是根据理性论据,只是因为他是我们自己人?我们应该要反省的,是我们充斥着两样法码之心,律人严而待己宽…

  13. 作者弟兄辛苦了,不过太含蓄了,他们不是帐目不周延而已,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赵身为领导人,许多事情却能以不清楚,或因为相信而签名,这不是理由,而是他本人就是最大的问题之一。
    一个从根就腐烂的教会,还是个具有庞大影响力的教会,那几乎就是地下黑社会。
    我还记得之前他发表过所谓的声明,从那份声明里我见不到他的反省和悔悟,他们只用属世的态度来搪塞,好像个人也是不免犯个小错罢了,那跟成龙说他只是犯了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的说法有何不同?
    对于赵,假如他真心悔改,那才是好事,否则一个不悔改的假牧师,也不过就如同一般否认 神的世人,亵渎了圣灵,他就将是撒旦的儿子,就是那个灭亡之子,还领头带了许多羊跟着走入地狱,他若真是 神的儿女, 神必然管教,但却会悔改。
    很多时候,神的任凭和许可,是非常可怕的。

  14. 教会内部的问题,搬上法庭基本上已无嬴家,我想知道,坐在门外举白布条抗议的29位长老,如果是赵牧师夫妇的亲生孩子,赵牧师夫妇的反应与回应会否不同?如果赵牧师夫妇是这29位长老的亲生父母,这29位长老仍会坚持走上法庭吗?

    圣洁的教会,基督的身体需要我们每一人时刻和耶稣的爱与义相遇。

    • 请问摩西的律法书是 神说的 还是人说的?该不该遵守?那么这些个罪名真成立了,在 神或人(因不知您看法?)眼中无论是当时或演变成今日的法律(主耶稣说 祂来是成就律法一点一划都不舍去…)这些个罪如何看待?(爱能遮掩一切,这句经文老是被人乱用!)勿在用错误的权威让教会外人仕误以为教会不守法律全都守"天"法,主祷文的教导前3句就是律法教导,主说天国就在相信的人心里…小小的建议,愿以喜乐和平建言…

      P.S.若爱自己和家人胜过爱主耶稣,不配进天国的门…儆醒

    • 看到Sary的回应,作为一个离教者会感到十分心寒,原来阁下会觉得那29位长老有问题?难道赵镛基的问题只是家事,不涉及公众利益吗?这种质疑提出问题者的态度,亦正正是我对教会感到失望的原因,更显示出权威主义如何蚕食教会和教徒。

  15. 勿忘我们是蒙恩的罪人仍在罪与义的边缘挣扎,我们原是有含存与神为仇蓄意的人,因还是想要在奉献中保留一小块私房钱而欺哄圣灵,若愿被指责,或有被圣灵夺回掌权的机会,若不然也就只有被旧人掳掠,也要如大卫王刚硬欺己涉入沉沦边缘的。看人处尊贵不醒悟似乎可议,但论断本就是在指向自己,信主的人更需时刻自问:“这事我仍处在靠自己分别善恶的原罪中,要叫恩典显多吗?”。平安无事并非理所当然,乃是神给予的分分秒秒恩惠使然!但对于信者伟大会失败,旨在圣灵提告每位信主者:“勿忘自己原是十恶不赦的罪人,唯有时时自弃自恨一无所是的旧人才有虚心的机会,在信服神的义时被允许因着耶稣的寳血踩进天国门槛第一步”。愿留心为人结局的兄姊,眼望着昨今永是的耶稣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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