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昂絲的“新”女性主義(王星然) 2014.05.09

原刊於《舉目》官網  “言與思”專欄

王星然

《時代雜誌》推出了2014全球最具影響力百大人物特輯,並且選出了一位母親做為5月號的封面人物。顯然,這位母親十分的與眾不同:她自稱是一個女性主義者,(到目前)沒有離婚記錄,她的2歲女兒,曝光率和吸睛程度完全不亞於從事”尿布外交”的英國小王子喬治(Prince George)。在那這張封面照片裡的女人彷彿在說:“你看我多麼有權力?我只穿內衣就能登上《時代》雜誌,而我的好朋友蜜雪兒.歐巴馬只有乾瞪眼的份(設計對白)!”

80後的碧昂絲

這就是80後的美國流行歌后碧昂絲(Beyoncé Giselle Knowles-Carter,1981 -)(註1),《時代》5月號推出之後,媒體開始討論,碧昂絲真是2014最有影響力的人物嗎?《時代》的評選標準是什麼?

無疑,碧昂絲是全球當紅的天后級歌手,能唱、能跳、能寫、能演,是全方位的藝人,在流行樂界打破許多記錄。但《時代雜誌》的評選,不會只看排行榜或唱片銷售數字,而是聚焦於碧昂絲的詞曲創作、音樂影帶、訪談、及公關活動裡所呈現的一種新的女性主義觀點;《時代》關注的是一種新現象,一種新思維,其正在塑造或反應出這一代女人的形象。

女性主義者的理想與現實

女性主義常讓人聯想到女同志、思想犀利的社運份子,或是馳騁商場的女企業家……很少有人把女性主義和好萊塢女明星聯想在一起。從世俗的角度來看,美麗性感的碧昂絲在音樂影帶裡不斷賣弄風騷,歌詞極度煽情挑逗,完全符合為了取悅男性而自我物化的好萊塢刻板女性形象。

“物化” (objectification)是時下流行文化裡的“司空見慣”(norm)。女性主義者喜歡使用這個詞,來描述以男性為主的社會,習慣眨低女性的價值,把女人當物品或自身的附屬品,以滿足其性需要。

這些年,美國人看麥莉.希拉(Miley Cyrus)不斷吐舌,女神卡卡(Lady Gaga)不斷裸露之後,社會實在已經麻木了,碧昂絲似乎並不企圖挑戰這道主流風景線 。但令人費解的是“物化”不正是女性主義所唾棄的嗎?憑什麼碧昂絲宣稱自己是女性主義者?

仔細研究,你會發現,碧昂絲所提倡的女性主義,其實是一連串矛盾論述的組合。以2013年底發行的唱片Beyoncé(獲Billboard排行榜冠軍)為例,碧昂絲在主打歌曲Pretty Hurts裡,極力諷刺時下

選美活動嚴重踐踏女性的尊嚴。她提醒年輕女孩,過份在乎外表是一種病態的自我摧殘——反選美的確是女性主義的重要議題,只不過這首歌由2012年《時人》(People)雜誌評選出來的“全世界最美貌的女人”唱出來,似乎顯得過於矯情,缺乏說服力。

有人相信時尚美麗的碧昂絲,會不在乎外表嗎?

面對父權社會,碧昂絲告訴年輕女孩,要勇於掙脫傳統角色的束縳,她大聲疾呼:“我不是頤指氣使,我就是老闆。”(I am not bossy, I am the boss.

但是,在Mine這首歌裡,碧昂絲不得不承認有了孩子後,她就像每個初為人母的女人,有適應上的掙扎。

而她和另一半的關係,也被迫必須有所調整,不可能再回到我行我素的從前了。碧昂絲必須放棄她的老闆心態,學習做一個為孩子犧牲奉獻的母親。

為了婚姻,為了家庭,為了孩子,她不得不妥協理想,回歸傳統女人的角色。

在歌曲Flawless裡,碧昂絲引用奈及利亞女性主義作家Chimamanda Ngozi Adichie(1977- ,編註)在TED的演講內容,強調女人千萬不要只甘於做一個可愛人妻。當碧昂絲似乎是厭惡取悅男人,拒絕做男人的附屬品時,她在歌曲Partition裡,卻又很務實地領悟,讓自己的男人快樂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在接受媒體訪問中,她說自己深愛丈夫。

露骨而唯美的夫妻之愛

2014年的葛萊美獎頒獎典禮上,碧昂絲與她的藝人老公Jay-Z合唱Drunk in Love(暫譯:愛把我灌醉),在舞臺上大曬恩愛。此刻,依偎在丈夫的身邊的碧昂絲,一點兒也沒有女權主義者的fu(感覺,為流行用語。編註)。

這首情歌,把婚姻中的性和夫妻間彼此的吸引,寫得露骨而狂野(未成年請不要去聽,謝謝)。正當其他好萊塢藝人齊聲歌頌“獨立於婚姻之外”的“性”,這對銀色夫妻卻大方肯定傳統婚姻裡的“性”,才是又美又刺激的。這讓我聯想到聖經《雅歌》中對婚姻愛情的禮讚,是唯美但露骨的。

許多好萊塢天后,包括碧昂絲、蕾哈娜(Rihanna),已逝的惠妮休斯頓,都是從小在教會長大,參加唱詩班,她們的父母都是敬虔的基督徒。碧昂絲剛出道時,是紅極一時的女子合唱團“真命天女” (Destinys Child)的成員,據說這個團名是碧昂絲的父親取的,靈感來自《以賽亞書》。

2013年碧昂絲對時尚雜誌《Vogue》說:“女性主義是一個很極端的字眼,但我猜我大概是現代版女性主義者(a modern-day feminist)”。

顯然,從小生長在敬虔的循理會家庭的碧昂絲,想從更平衡、更務實、更溫和的角度來提倡女權。更精確地說,碧昂絲在她的音樂創作中,不自覺地反映時下女性想尋求獨立,又不願意放棄家庭的掙扎。

無可避免的,她這一番對女權的重新詮釋,只是更加突顯了在女性主義者、母親、人妻等角色之間,想要面面俱到、完美平衡,卻不免本質上的矛盾,難以平復的拉扯與張力。

修復扭曲的兩性關係

上帝造男、造女,賦予他們不同的生理機能,使他們能互補互助,完成祂託負的使命。男人與女人,雖有被造先後次序之分,卻沒有高低貴殘之別,他們在地位上本是相同的。

只是,人類始祖犯罪後,兩性關係被嚴重扭曲。罪帶來的後果之一,是“你(夏娃-做為所有女人的原型)必戀慕妳丈夫(亞當-做為所有男人的原型),你丈夫必管轄你” (《創》3:16)。近來有聖經學者主張,“戀慕”有“操控”之意(註2)——女人想企圖操控她的男人,而男人想反制女人;女性主義就是對父權文化的反動。

女人與男人之間的戰爭從伊甸園延燒至今,不曾停歇。聰明如碧昂絲,儘管擁有全球最具影響力的頭銜,非常努力想突破女人的困境,卻也只能徒呼負負,莫可奈何。

Pretty Hurts裡,她唱到:“真正需要手術的是人的靈魂”。我深深地相信,女人與男人的戰爭,只有靠著耶穌基督的救恩,才能真正止息。耶穌不僅除去了我們的罪惡,平息了上帝的忿怒,也把我們從罪的權勢和轄制中,釋放出來。這其中,必然也包括了被罪扭曲的兩性關係(註3)。

碧昂絲的“新”女性主義反映了女人的現實困境,卻不能真正解決問題。但十字架的恩典已經白白賜給我們了,唯有轉向基督,女人才能真正恢復上帝創造她的榮美地位。

註1:碧昂絲·吉賽兒·諾利斯是美國當代流行女歌手,集詞曲創作、唱片製作、金球獎提名女演員、舞蹈家、時裝設計師等多重身份的全方位藝人。曾榮獲17座葛萊美獎(史上得獎數第三高的女歌手)。2010年,在富比士(福布斯)雜誌評選的全球100位最有影響力知名人士中,碧昂絲位居第二;同年,她也被富比士列為全球最有影響力的音樂家。美國唱片業協會(RIAA)把碧昂絲選為2000-2009年間,全球最頂尖藝人(Top Certified Artist)。而根據美國告示排排行榜統計,碧昂絲為2000-2009點播率最高的女性歌手。

註2:“戀慕”這個字在《創世記》出現2次, 3:16外,是4:7:“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這兩處的經文結構相似。而“制伏”與“管轄”又是同一個希伯來字。所以Susan T. Foh、周功和等認為,既然在4:7中,罪對該隱的“戀慕”是要控制或佔有該隱,那麼3:16,當可解釋為女人墮落後,有轄制並操控丈夫的傾向。

註3:保羅在《以弗所書》的前3章,花了相當的篇幅講論耶穌基督的救恩、上帝的子民因歸信基督、生命得著改變和更新。進而在後面3章裡,他們才有能力活出美好的夫妻關係(《弗》5:22-33),親子關係(《弗》6:1-4),教會生活(《弗》4:1-16),和健全的勞資關係(《弗》6:5-9)。如果沒有前3章的十架救恩,後3章的教導就喪失了穩固的根基,成了冰冷的教條。

作者來自臺北,任職於密西根州政府IT部門,服事重心為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校園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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