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蘇丹婦女瑪莉安‧伊巴森釋放,逮捕,又被釋放的經過(裴重生編譯) 2014.06.30

裴重生編譯

本文原刊於《舉目》網站天下事専欄 2014.06.30

最新消息—蘇丹婦女瑪莉安‧伊巴森(Merian Yahia Ibrahim)釋放,逮捕,又被釋放的經過

5月23日的《舉目》“天下事”專欄(http://behold.oc.org/?p=22557)曾報導,瑪莉安‧伊巴森因叛教被蘇丹政府判處吊刑;因嫁給擁有美國公民身份的丹尼爾‧偉尼(Daniel Wani) 判以姦淫;定罪100鞭刑。5月底她在獄中產下女兒。經過《晨星新聞》(Morning  Stars)的報導,世界基督徒聲援會(Christian Solidarity Worldwide),國際特赥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  ),美國駐蘇丹大使的譴責和呼籲,再加上你我的禱告,英國廣播公司(BBC)6/25布最新消息,瑪莉安和她的家人使用南蘇丹的緊急文件和美國政府的簽證嘗試離開蘇丹。但是蘇丹國家情報安全服務處認為這是不合法的。

有線網路的宗教新聞(Religion News, CNN)和路透社(Reuters),對此都有詳細的報導。

6/24 日9:45am:在美國外交人員護送下,瑪莉安和她先生、孩子,在蘇丹首府喀土穆 (Khartoum )的 機場前往美國時,有40名蘇丹國家情安人員將他們逮捕,宣稱他們的文件是偽造,他的丈夫否認此說法。

當天5:18pm他們重獲釋放。

美聯社(Associated Press)的消息是喀土穆法院已撤消此案。

瑪莉安的律師伊沙瑞夫‧莫罕莫德(Elshareef Mohammed)說:蘇丹政府以保障她的安全為名,曾把瑪莉安送到無人知道的地方。因為全世界的關注,尶尬的蘇丹政府只好將她釋放。

根據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的資料:全世界21個國家有叛教法律,刑法從罰金到死刑,在中東和北非有半數的國家有此法律。亞州有5個國家,南非撒哈拉有4國。

褻瀆罪是伊斯蘭專權政府用來得到和維持權力的工具。

跟據哈得遜宗教自由學院(Hudson Institute Center For Religious Freedom)資深學者保羅‧馬歇爾(Paul Marshall)的意見:在伊斯蘭的世界,許多處罰是不公開的。在巴基斯坦,土耳其,奈及利亞,索馬利亞,印尼,肯亞都有例可循。那些放棄伊斯蘭皈依基督者被殺,被打,被關,甚至被自己親人處死的例子更多。

美國以53,000 的簽名請願書為名,做了官方申明,要求釋放瑪莉安。

國務卿約翰‧克理(John Kerry)批評蘇丹叛教法,他呼籲蘇丹司法尊重伊巴森的宗教自由權;就是世界人權宣言,國際人權和政治盟約對人權的共識。並呼籲蘇丹政府廢除與2005年臨時憲章抵觸的法律。

美國國務院副發言人哈夫(Marie Harf)25日表示,華府的臨時代辦已經表達美方對於伊巴森一家應該迅速獲准離境的關切。哈夫說,“蘇丹已向美方保證他們一家人的安全……美國將持續監控情勢並且進行商討。”

我們的代求應該一直到他們全家平安到逹美國才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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