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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歸入基督之後——回應《基督徒是否需要趕鬼釋放?》之一(邵遵瀾)

邵遵瀾

本文原刊於《舉目》69期

關於趕鬼及方言問題,茲簡述如下: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 (原文:他就是一個新創造),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林後》5:17)

除了一些新約中仍然重提的命令,如不可吃血(《太》12:1-8)、不必守安息日的規條(《林後》9:6-7)、十分之一的奉獻改為隨聖靈感動(《使》15章),我們都是新約之下的新造之人。

所謂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乃摩西的律法的演算法,撒母耳那麼屬靈,只到第二代就敗壞了(《撒上》8:1-3);而掃羅是位失敗的君王,但他的兒子約拿單卻和少年大衛相交莫逆(《撒上》19:1),所以蒙福遭禍乃個人與上帝的關係,並非在於肉體的遺傳。

趕鬼與祖上交鬼並無直接關係,如果一個人真的信而受洗、完全歸於主名下。

信是全然歸入主,洗是全然與以往的一切一刀兩斷,讓世俗、罪惡、鬼魔全然在受浸之時一次解決。正如以色列人過紅海時,埃及軍兵全然埋葬;難道如今的受浸者、施浸者沒有這樣的信心嗎?

那麼,何謂受浸、何必受浸?難道奉主之名受浸還不夠完全解決、還要留給以後的趕鬼專家來“揀零碎”嗎?“信而受洗”就必得救,主的話還會打折扣嗎?

我不是說不必趕鬼,但並非把這筆帳算在祖先身上!趕鬼,只要有兩、三個弟兄姊妹同心合意、奉拿撒勒人耶穌的名大聲唱詩禱告,就能趕出,並命令牠不可再回轉來,就必見效。

說方言乃是聖靈的恩賜,並非操在人手中。聖靈要如何賜給,人無權操控,只要多瞭解、多禱告,主必賜恩給謙卑的人。

作者生於南京,上世紀50年代開始獻身全職傳道,為紐西蘭New Covenant Bible College 神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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