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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不是我的家(愛理)

愛理

本文原刊於《舉目》70期。

聰明幹練的容婷,今年29歲,未婚。3年前,她參與了建立服事團契的事工。初期一切順利。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員的更迭,特別是慕道友人數的增加,單身姊妹在服事時遇到的困擾,她也遇到了。

因為家人都在國內,所以在國外“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容婷,把團契當作自己的家,奉獻了全身心。可是在團契中,有些男性認為 “男人是女人的頭”、“女人要順服”等等,並不尊重姊妹在事工上的付出,及其職分。

有些已婚者,不僅打趣單身的弟兄姊妹,甚至取笑他們。一次吃飯時,容婷幫一位單身的女慕道友遞菜,竟然有人當眾問容婷和那位女士,是不是同性戀?不然怎麼兩人年齡都不小了,還不找男人結婚!

因為願意奉獻,容婷有時候比弟兄做得更多。但也因好脾氣和能幹,分配到更多的任務。最令人生氣和傷心的,她的尊嚴和權益,常在教會中受傷害。使得容婷在團契活動結束後,身心俱疲地回家,一個人面對著空蕩蕩的屋子,不僅覺得形單影隻,更對人性失望。

容婷在電話裡跟我傾訴這些事情後的一個星期,我見到了她。她拉著我的手說:“我現在算明白了,教會不是我的家。”我一愣,她解釋道:“上帝才是愛我的。至於教會裡的人……”

我勸她,要用百般的忍耐與愛心,去傳道與服事。她回答,基督徒也要像蛇一樣靈巧。受到逼迫,要學會避開、逃走。

我們都無法說服對方。容婷說,她要“漸漸但適當地退出服事”。這恐怕是無可避免的了。

註:對此文之回應,見談妮,《單身也可有個家》http://behold.oc.org/?p=25036,《舉目》70期。

作者來自大陸。 現居德國。經濟系學生。

5 responses to “教會不是我的家(愛理)”

  1. 余夫 Avatar
    余夫

    了觧到你的失望,确实、教會不能取代我們熟知的「家」,因他仍然有皺紋与污點需要主的恩典,但他可以是我們属灵的家,在此成長,受挫折受安慰.加油!願藉着這訊息提醒我們傳道人更加儆醒不讓會友再犯同樣的錯誤.

  2. admin Avatar
    admin

    來自微信的留言

    @斯元
    找到一个尊重单身姐妹及她的服侍,能让她一展所长的教会也很重要的。

  3. admin Avatar
    admin

    Daniel Chen(Facebook 讀者):還是回歸聖經吧! 這樣子在教會裏服事,就我個人來看,這應已不是服事了。或是已經超過了 … 對諸多年輕單身的弟兄姊妹,教會的服事若已經成為如此,這不僅不造就人,也讓人,讓自己跌倒了 … 這絕非 主的教導。

  4. admin Avatar
    admin

    @MeiLi(Facebook讀者):处理这个问题还是要这位姐妹自己决定,教会不能强加给她任何的决定。既然她累了,就休息一下。没有必要明明自己心累得要死了,还要苦撑着继续。这是神的教会,不是要榨干一个人的心血。教会的牧师长执等也要注意给与这样单身服事的姐妹或弟兄以适当的关怀,不能忽视他们。不能因为男女有别就忽略单身姐妹。这位姐妹也可以自己找属灵同伴,互相倾诉,一起祷告,一起玩一玩。量力而行喽

  5. […] 47教會不是我的家/愛理 竟然有人當眾問容婷和那位女士,是不是同性戀?不然怎麼兩人年齡都不小了,還不找男人結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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