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難是必須的嗎?(吳獻章)

本文原刊於《舉目》73期。

文/吳獻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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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聖經中對苦難與祝福的定義,與世人的看法有何不同?基督徒如何在殘缺中成長,帶著破碎跟隨和服事基督?

苦難讓我們體驗上帝的信實。祂的安慰,勝過我們承受的苦難。

雖然撒但不論如何“整”約伯,使他深陷擱淺,但約伯的生命卻被上帝的信實托住(《伯》2:6),直到安然見上帝顯現(《伯》38:1)。

約伯並沒有在所受到苦難中得到答案,但經過兩次的“宇宙之旅”及“動物奇觀”後(參《伯》38-41),約伯深感自己的無能及渺小,發現苦難是一個奧秘,而人真正所需的,並不是上帝公義的回應,而是與上帝有一段相遇的歷程。

如果將苦難從約伯身上抽離,約伯只認識上帝的法則,他與上帝的關係,不過是例行的獻祭與守約的生活(《伯》1:5)。但是,因著“反常”的苦難,約伯的人生從“平常/平凡”,度過了“無常”和“反常”,而經歷了“超常/超凡”!

海倫·凱勒說:“我對我的殘疾充滿感恩之情,因為它讓我發現了自己的世界,發現了自我,發現了我的上帝。”

當人擔心自己會棄掉上帝(《伯》1:5),當魔鬼相信人會棄掉上帝(《伯》1:6-12),上帝卻有著不可思議的全知(《伯》1:13-22,2:7-10),允許惡人昌盛(《伯》21:7-34),耐心地允許人質問、控告祂(《伯》38:1-3;40:1-9;42:1-6),且慷慨加倍地祝福人(《伯》42:10-16)。

雖然苦難不一定找得到原因,卻可以找到上帝自己。

約伯在答辯的過程,口中偶會激發出“金玉良言”,包括引發作曲家韓德爾寫《彌賽亞》神劇中,女高音的詠嘆調:

“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

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

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並不像外人……”(《伯》19:25-27)。

從這精彩的彌賽亞預言,我們看到苦難中上帝仍賜給人盼望——“祂(上帝)使人夜間歌唱”(《伯》35:10)。

上帝才是困苦之人的盼望!擱淺時不要上了撒但的當,而錯怪了上帝,以致失去這盼望。

從約伯來看,“擱淺”幫助我們“不致遇見試探”(《彼前》4:1)。祈克果也說:“多虧腳底有刺,使我跳得比腳沒有問題的人還要高。”

更重要的是,擱淺的痛苦會過去,擱淺後的美麗將長存!正如雷諾瓦(Pierre-Auguste Renoir, 1841-1919),他因為類風濕關節炎,導致不良於行27年,手握畫筆十分痛苦。有人問他為何繼續作畫,他回答:“痛苦會過去,美麗卻將存留。”

含著淚水看天的人,往往看得到彩虹。

選自《擱淺的日子——約伯記註釋》(台北:校園,2011),P. 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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