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所當言與有所不為(黃奕明)2016.02.22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專欄2016.02.22

文/黃奕明

難解的經文

每次讀《以賽亞書》第6章,讀到第9節就卡住了,好像自己就是那心蒙脂油,耳朵發沉,眼睛昏迷的百姓:

“你去告訴這百姓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要使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發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裡明白,回轉過來,便得醫治。”(《賽》6:9-10)

這經文著名的難解。主耶穌曾經在無人的時候,引用這經文回答門徒的詢問:

“上帝的國的奧祕只叫你們知道,若是對外人講,凡事就用比喻,叫他們看是看見,卻不曉得;聽是聽見,卻不明白;恐怕他們回轉過來,就得赦免。”

難道主耶穌用比喻的目的,反而是要讓人聽不懂嗎?

不!比喻的目的是使聽眾感到親近而更容易了解。因此,看是看見,卻不曉得;聽是聽見,卻不明白,這就牽涉到人如何回應所聽見的道了。

耶穌又說:

“但你們的眼睛是有福的,因為看見了;你們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為聽見了。我實在告訴你們,從前有許多先知和義人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聽你們所聽的,卻沒有聽見。”(《太》13:16-17)

這裡說明了,比喻的目的是要人留心聽道,不但要聽道,還要信道與行道!

猶太人看見,卻不曉得;聽見,卻不明白;因為他們不信,更不行!但是門徒們也都是猶太人啊,他們回轉過來,就得赦免。

所以“恐怕”兩個字,並不是在說上帝預定不讓猶太人得救,而是作者的修辭。耶穌在引用《以賽亞書》時,簡略了上下文,讓人誤會了。原經文其實是一種諷喻,指責猶太人故意不信也不遵行所聽見的道。

要做到幾時?

如果你被指派一個任務,到聾啞學校開音樂會,或是去教盲人畫畫,你會不會去?

我要是以賽亞先知,一定欲哭無淚!後悔自己先前話說太滿了:“我在這裡,請差遣我!”(《賽》6:8)果不其然,以賽亞面對以色列的心硬,不免憂心忡忡地問:“主啊,這到幾時為止呢?” (《賽》6:11)

以賽亞先知的問題,正是我們這些事奉者的問題:主啊,我什麼時候才能畢業呢?什麼時候才能從我肯到我會呢?怎樣才算是學會呢?

任務本身,就是事奉者的學校,要試驗我們是否肯忠於傳道的託付?

忠於所託

我剛剛出來服事主的時候,很受成功神學的影響,認為教會增長是硬道理,“管牠黑貓白貓,會抓老鼠的就是好貓”。

當時,趙鏞基牧師的教會成為大家朝聖的典範;而傳福音好像只要按照一個公式去做,就一定會看到好的效果……可是,事與願違。

在事奉者的學校中,最難交的一份報告就是“忠於所託”(Finishing Well)。李秀全牧師曾經開玩笑地譯成“善終”——因為這是期末報告,當掉了就是不得善終。

可惜,趙牧師是當掉了。有人評論他是晚節不保……我不喜歡落井下石,但要自我提醒,要戰戰兢兢以此為鑑戒。

這些日子看到台灣的社會不斷內耗,朝野之間、同黨同志之間、人民與政府之間,都失去了互信。而教會內又何嘗不是如此?

我們都在其中學功課,什麼時候才能畢業?

對以賽亞“要到幾時”的困惑,上帝回答:

“直到城邑荒涼,無人居住,房屋空閒無人,地土極其荒涼。並且耶和華將人遷到遠方,在這境內撇下的地土很多。境內剩下的人若還有十分之一,也必被吞滅,像栗樹、橡樹雖被砍伐,樹墩子卻仍存留。這聖潔的種類在國中也是如此。”(《賽》6:11-13)

說這個預言的時候,離北國的滅亡,還有17年;離主前586年南國猶大的被擄,還有153年。如果是我們,會不會在知道有生之年畢不了業,完成不了任務,就乾脆不玩了?

  • 託付一:言所當言

作為一個基督徒,一個傳道者,要能言所當言。在北美的社會氛圍下,敢大聲疾呼同性婚姻不是基本人權的人,寥寥無幾,因為要避免被說是歧視、是霸凌,甚至是仇恨言論!

本於聖經真理,言所當言,並不是為了打壓特定團體。但是,在2015年6月26日,美國最高法院以5比4票通過同性婚姻在全美合法(註1)後(編註),許多人都噤聲了。

John G. Roberts portrait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茲(John Glover Roberts, Jr.)並不贊同這個最終結果。他認為,應該維護每個州的權利。同時也指出,婚姻制度的改變,應該通過人民投票決定。他還提醒道,同性伴侶結婚成為基本權利的論點,可能也被用來支持多重伴侶婚姻。

2014年7月16日,歐洲最高審級的人權法院明確指出,歐洲人權法對於同性婚姻並未予以考慮,且認為民事結合對同性伴侶的保障已相當足夠。判決指出,歐洲人權法承認“一男一女結婚及建立家庭的基本權利”,以及“將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間的傳統觀念納入保障”。(註2)

歐洲人權法院解釋,此係因同性婚姻在歐洲欠缺共識,47個締約國中,只有10個國家願意被相關條約規範。

歐洲對同性伴侶的法律保障,遠遠跑在美、加之前數十年,但是仍然不接受同性婚姻是基本人權。可見,這是普世價值之一。雖然目前在美國,反對同性婚姻的聲音,是相對的弱勢,但是我們還是應該言所當言!

正是“不得中行而與之,必也狂狷乎。狂者進取,狷者有所不為也。”(《論語·子路》)

  • 託付二:有所不為

基督徒也要學習有所不為。在台灣的大選中,有一個新政黨叫“信心希望聯盟”(註3),得到了206,629張政黨票。他們號召了一群參政的基督徒與牧者,甚至在教會中拉票,並以德國的基督教民主聯盟(註4)為例,因為現任總理梅克爾女士是其主席。

關於基督徒學者參政或是牧者參政,我沒有意見。畢竟,在美國的民權運動中,不乏牧師參與。其中最有名的,當然是黑人牧師馬丁路德・金恩博士,他在爭取美國的種族平等上,做出重要貢獻。

但是在教會的主日敬拜中,政教分離的原則仍然是應該被尊重的。不同意識型態的信徒,可以坐在一起敬拜上帝;主日的講台,應該是傳講真理的地方,而不是發表政見與拉票的地方。

牧者要懂得有所不為。

早在2002年,台灣的第二屆國家祈禱早餐會,就已經引起爭議了!(註5)把為國家禱告,與替政治領袖祝福或背書混為一談,這不是聖經的教導!鼓勵基督徒參政,與動員信徒支持特定政黨,更不該相提並論!

言所當言與有所不為,實在是我輩牧者與信徒,要好好學習的功課啊!

註:

1.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1360786

2. http://taiwanfamily.com/2752。3. https://zh.wikipedia.org/wiki/信心希望聯盟

4. https://zh.wikipedia.org/wiki/德国基督教民主联盟

5. 參http://www.cap.org.tw/W/w-116.htm#1

編註:參董家驊,《教會、主流價值、同性婚姻——教會應如何回應同性婚姻合法化?》http://behold.oc.org/?p=27471

作者黃奕明,曾留學法國巴黎,專攻音樂指揮。現在休士頓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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