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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轉——在我們教育下一代之前(蕭靜馥) 2016.03.30

文/蕭靜馥

本文原刊於《舉目》77期 201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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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上有過一個點擊率很高的視頻——Blood。一位3歲的小男孩,不小心碰傷了弟弟的嘴唇。媽媽忙著照顧流血的弟弟,他就衝著鏡頭,對正在攝影的爸爸猛叫:“爸爸,血!血!……”

爸爸卻忙著拍攝他那可愛的表情,不但沒有理會他的憂慮,還因他有趣的表情笑了出來。於是他很認真又生氣地大叫:“這一點也不好笑!……”

我看這視頻時,也忍不住笑了出來。小小孩們是那麼地有趣,那麼地執著,也是那麼地耐人尋味。也正因孩子的動作、表情等表達方法,吸引我開始研究兒童靈命。

另一個吸引著我,讓我反覆思考的,是主耶穌的話:“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太》18:3)

主耶穌的“實在告訴你們”和“斷不能進天國”,是很嚴肅、嚴厲的。為什麼“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那麼重要呢?“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不就是靈命進深的目標嗎?孩子樣式的靈命是怎樣的呢?

如果我們想靈命成長,是不是要先搞清楚什麼是孩子樣式的靈命,也就是主耶穌心目中的“靈命模範”呢?

孩子的靈命──自然靈命

“靈命”一般是指人與上帝的關係。人接受了基督的救恩後,聖靈成為保惠師,使人與上帝和好,人與上帝重建關係,這時靈命才開始長進。也就是說,只有經過基督耶穌,人和上帝才能重建關係。

那麼,人在沒有接受、甚至完全不知道基督救恩之前,是否與創造宇宙的上帝,沒有關係可言呢?是不是不知道上帝存在呢?熟悉聖經的人,就知道這兩個問題的答案都是“否”。

在《創世記》1:26-28,記載了上帝是人的創造者。在人犯罪前、後,祂都愛每一位祂所創造的人(參《約》3:16)。所以人與上帝的關係,是在人接受救恩之前就存在的。

人與上帝關係的破壞,完全是出於人的頑梗。《羅馬書》提到兩個:

第一,就是上帝的創造:“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20)人生來就具有靈性意識(Spiritual Awareness),就與上帝有關係。

第二,就是上帝已將祂的律法刻在每個人心中,與人的“是非之心同作見證”(《羅》2:15)。

既然人人都知道上帝的存在和上帝的律法,那麼與上帝是天然有關係的,一出母腹就存在靈命,神學家稱此種靈命為“自然靈命”(Natural Spirituality)。而前面提到那種與宗教教義有關的靈命,稱為“宗教靈命”(Religious Spirituality)。以基督教來說,就稱為“基督教靈命(Christian Spirituality)”。

這種“自然靈命”,是生來就有的。這種自然的靈命,還沒有被俗世思想或世界觀所污染,也沒有被人自己的驕傲、聰明所蒙蔽。這就是主耶穌要我們回轉成為的“孩子的靈命”。

不能分辨左手、右手的年齡

我忘不掉小小孩耐人尋味的表情,想找出主耶穌要我們達到的像孩子的靈命,於是選了“孩子的靈命”作為我論文的主題。在閱讀了書籍,觀察了18位兩個年齡層(4歲和7歲)的孩子後,我對主耶穌的心意有了新的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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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覺,4歲的孩子與7歲的孩子,在人際、事務上的反應,有很大的不同。這對我雖是新的體會,但其實許多心理學家,甚至神學家,在這方面早有許多著作。心理發展學家皮兒傑,稱6歲前的孩子為直覺思想期,即用直覺來瞭解四周圍發生的事情。6歲後為具體運思期,開始用理性來瞭解事情。

神學家奧古斯丁也認為,6歲左右,是聖經中“不能分辨左手右手”(《拿》4:11;《申》1:39;《賽》7:15,16)的年齡分界。也就是說,6歲之前的孩子,多半還不能分辨善惡。到了6歲後,孩子才不單單靠直覺看事情,還加入理性分辨。

7歲和4歲的一些不同

以我的觀察,7歲的孩子比起4歲的孩子,在許多方面已被世界的教導及思想所影響。也因能力的增加,不會像6歲前的孩子般簡單地接受事實。列舉一些我的觀察:

  • 對自然現象的解釋
  • 7歲的孩子多應用所學的科學理論,解釋上帝的創造。
  • “為什麼天會下雨啊?”7歲的孩子會告訴你:“因為水被太陽蒸發,到了天上,聚在一起,太多了就會變成雨,落下來。”

4 歲的孩子則會對著我看,然後說:“本來就是這樣嘛!(Just because!)”奇怪我為什麼會問這個問題。

  • 強烈的情感(Passion):
  • 7 歲的孩子,反倒很容易被他人影響,因而不再執著自己的熱情。
  • “好牧羊人”的遊戲時,對迷失在大石頭後面的小羊,4歲的孩子會不斷地去關心,甚至會不顧遊戲規則,把小羊拿回父母旁邊。我雖不斷地把小羊放回大石頭後面,他們還是會不斷地不經我同意,把小羊拿回來。
  • 以強烈的同理心,來理解小羊迷失時的害怕,熱情地幫助小羊。
  • 歲的孩子,則會用旁觀者的心態來看我擺放小羊。雖然他們有時會關心地看著小羊,卻不會打斷我的操作。
  • 對上帝的認識
  • “不對的事情”。孩子會把“不對的事情”歸咎於人,而不是耶穌。
  • “Susan(小羊的名字)要留在家中。”有一個4歲的孩子,立刻把小羊從羊圈拿出來,並說:“不! 耶穌說你是壞媽媽!”
  • “牧羊人”,卻把責任歸咎羊媽媽,而不是牧羊人(他覺得牧羊人就是耶穌)。他那拖得長長的“不”,更顯出他對正義的熱情。

孩子般的靈命

那麼“孩子般的靈命”是怎樣的呢?《馬可福音》10:14已給了我們提示:“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上帝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如果仔細體會,我們會聯想起主在登山寶訓中指出:“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5:3)就是要我們回轉變成“孩子般的靈命”。

小小孩因為幼小,能力不足,常需別人的幫助,也沒有成見,於是自然虛心、清心。小小孩的同理心,也讓他們很容易憐恤人、為人哀慟。所以,他們對“不妥的事”才有激烈的反應(正可形容他們是“飢渴慕義”)。孩子般的靈命,正是成人靈命進深的目標。

做、做、做怕、怕、怕

通過對孩子的觀察,和對主耶穌登山寶訓的再思,我不得不在主面前懺悔。

多年來,我們注重孩子的讀經、背經、禱告、崇拜、聚會,希望他們有成人般的聖經知識,希望他們聽話、不犯錯,過有紀律的生活,卻忘記鼓勵他們保持“孩子般的靈命”——謙卑的心態、對真理的堅持渴慕、同理心、溫柔、使人和睦等等。

這使孩子們生來具有的靈命,被我們“做、做、做”的教導所誤導。

鼓勵孩子讀經、背經、禱告、崇拜、聚會等,並非不重要。但如果誤導他們,以為用自己的能力、毅力、智慧參加活動是靈命成長的途徑,會造成他們驕傲、自我中心和爭競的心態。另一面,也造成他們“怕、怕、怕”——因為靠自己的能力,所以在自覺能力不足時,便裹足不前,不敢跟隨上帝。

這並不是說,我們不需要向他們講述真理,但也當同時激勵他們原生的良心引起自然的共鳴,加深他們對真理的認同。

我們不要自以為是,用成人思想污染了上帝賜給孩子的謙卑、對上帝的倚靠。我們自己也要回轉像小孩子,學習他們對真理、正義的熱情,恢復我們對主起初的愛心,從不冷不熱變成飢渴慕義。

結語

前文提到的那個3歲的小男孩,他的表情很是可愛。更可愛的,是他對弟弟的同理心、對弟弟執著的關心。可惜,我們常會像他爸爸一般,用理性來判斷事情,忽視了孩子對人、對事,甚至對上帝的心。

我們學習了科學,就用科學和邏輯分析上帝的創造;我們學了聖經,就用聖經來論斷主內弟兄姐妹;我們有了能力,就用自己的能力來估計前途,不再單單信靠上帝……

我們成人本當是孩子的榜樣,而主耶穌卻要我們以孩子為模範,要我們不僅悔改,還要回轉,對人、對事、對物、對上帝,都像孩子般的謙卑、清心、有同理心、溫柔、和睦,對真理、正義執著、熱情。

在我們教育下一代之前,我們要先體會主的心意。

 

作者為Talbot School of Theology神學教育哲學博士。現任北美中華神學院及基督工人神學院客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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