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俱樂部停止運作(黔岑)2016.09.16

文/黔岑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天下事專欄2016.09.16

加州橙縣北邊的布瑞亞(Brea),一間小學的課後聖經俱樂部最近停止運作,因為在威斯康辛州一個叫做“脫離宗教基金會”(Freedom From Religion Foundation ,FFRF)寫信到學區,指控這個俱樂部的存在違反了“政教分離”的原則。

FFRF在信中指稱:瑪麗珀撒小學(Mariposa 是西班牙文“蝴蝶”的意思)在每週給家長的信中夾有帝王蝶俱樂部(Club Monarch)的介紹文件。而在該校網頁的活動日曆中,也列有帝王蝶俱樂部的活動時間。學校的牆上也有這社團的廣告。校長在家長返校夜(back to school night)公開向家長說明他們可以做的選擇。

FFRF的信中說:“如果一個學校選擇提供校舍給校外社團作為活動場所,而這校外社團舉辦宗教活動,校方不得參與此社團的組織,不得贊助此宗教活動。因此,學區不得在其網頁中贊助帝王蝶俱樂部,也不得在校牆上,在家長返校夜提出有關帝王蝶的資訊。學校也不得協調參加該俱樂部的報名事宜。”

*帝王蝶俱樂部巧妙的使用了與校名(Mariposa)相關聯的名稱。

有關課後活動的社團,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2001年6月11日作出6-3的裁決:公立學校必須允許課後的宗教團體活動使用其校舍,包括有兒童參與的活動。學校必須以平等的方式對待宗教團體及其他非宗教團體的活動。

最高法院的裁決指出,宗教觀點是言論自由,受到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不得被歧視,並在沒有偏袒的情況下得以使用公立學校開放給其他社團的設施。

以大法官湯瑪斯(Clarence Thomas)為代表的多數意見指出,允許好消息俱樂部(以福音派基督教組織)如其他社團一般的使用紐約上州的一間課室,可以“增強,而不是威脅其中立性。”

這個2001年的判例,也是今年夏天“撒旦俱樂部”要求進入校園,推廣“無神論”觀點的法律根據。(請見http://behold.oc.org/?p=30745。)

FFRF在3月再次去信給布瑞亞學區:“這個俱樂部不可能再合憲的情況下繼續存在。校方與俱樂部的關係糾纏不清。布瑞亞學區不得再讓教師及職員利用其職位的方便,使學童相信基督教。帝王蝶俱樂部必須解散。”

8月26日,該無神論組織收到代表學區的律師信,表達帝王蝶俱樂部已停止一切活動。因此,該組織在2016年3月1日信件中所表達的疑慮已獲得解決。

FFRF 對此決定表達讚賞。該組織共同主席安妮∙格勒(Annie Gaylor)在9月1日發表言論說:“一個宗教俱樂部與校方的合作,遠超過憲法允許的界限。我們很高興能在使這個俱樂部終止的運作上,扮演推手的角色。”

其實,遠在1647年,馬薩諸塞灣殖民政府就曾通過一個 “騙子撒但法案“(The Old Deluder Satan Act)” 。這個法案要求學童必須學習閱讀而因此能學習讀聖經。

這個法案的部分條文內容是:“騙子撒但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要使人對聖經缺乏認識。……求主幫助我們,不叫我們把學習與我們的先祖一起埋葬於墳墓之中。因此,本法案授權在管轄範圍之內的任何城鎮,凡人口增至50戶,就必須在其中教導兒童學習閱讀及寫作。”

在美國立國之前,北美殖民地的第一本教科書“新英格蘭初階” (The New England Primer)的內容,大多都是根據聖經。這個教科書一直到20世紀初之前,在美國的公私立學校都是非常受歡迎的課本。其中常引用欽定本聖經,也教導有關罪、救恩等一些合宜的行為規範。

美國建國初期的先賢,都將他們的子女送去學習這個初階課本。

2 responses to “聖經俱樂部停止運作(黔岑)2016.09.16”

  1. Xingfan Zhao Avatar
    Xingfan Zhao

    請問此篇文章要表達的意思是什麼?

    1. Chen HanJie Avatar
      Chen HanJie

      这是一个报道,告诉众人一个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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