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牆——回應《牆》(新民)

新民

本文原刊於《舉目》49期

       學謙弟兄與黃牧師之間無形的高牆 ,至少有4道:

第一道高牆:過高期待

       第一道是期待的高牆。

       過高的期待必然帶來失望。同工期待黃牧師能夠帶領教會,在兩年內人數倍增,這在教會起初人數很少、基數很低時,或者恰逢“大復興”,也許可以達到。但在正常情況下,就不切實際了。無論是關起門來的屬靈俱樂,還是揠苗助長的急功近利,明顯地都不利於教會的健康成長。

        信徒生命的質,與信主人數的量,其良性互動與均衡增長,是教會牧長、同工的共同關切。任何相關目標,都應由牧師與同工會共同議定,而不是在牧師尚未到任或缺席的狀況下,由同工會單獨決定。

       有關教會事工發展的計劃,也不宜變成一個量化的僵硬指標。教會的增長,有許多的因素,教會同工與弟兄姐妹人人有責,不應把成長的缺乏歸咎於牧師一人——雖然包括牧師在內的主要同工,的確要負更大的責任。

        過高期待牧師一人的貢獻,一方面反映了教會義務同工把牧師當支薪雇工的慣常心態,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弟兄姐妹把自己當成教會客人的心態。

第二道高牆:溝通不良

       第二道是溝通的高牆。

       沒有牧師參與,同工會即內定不切實際的目標,正是缺乏溝通的結果。

        黃牧師來自香港背景,說普通話發音欠準,語言交流上難免有障礙,大陸背景的弟兄姐妹理當在愛裡包容。黃牧師當然也應不斷學習,改進語言能力,提高講道例證的貼切性。

        學謙覺得自己受到牧師的冷落,不僅在主日學課堂上受到牧師用難題發問,而且自己細心預備的講章,也得不到牧師的愛心指點與講道安排,甚至牧師在親近其他同工時,似乎故意疏遠他……

        這固然可能是因為帶了有色眼睛去看對方,但雙方也確實表現出不夠成熟的、破壞性的溝通。所幸,學謙在各方的提醒、幫助下,主動與牧師靠近,並且誠懇認錯,以致相互道歉,雙方關係從此解凍。

        開誠佈公的私下溝通,可以增進瞭解、消除誤解。遺憾的是,許多牧長、同工不善建設性與良性的溝通,常常以“消極冷戰”或“積極熱戰”這兩種衝突性的方式,來宣告情感與想法。
良好的人際關係,有賴平時主動而坦誠的溝通。同工會做決議前,就該溝通得八九不離十,而非天馬行空,即興討論,倉促議決。

第三道高牆:自卑自大

       第三道是自大的高牆。

       學謙一貫受人尊重,又是老牌同工,骨子裡不免有“地主”心態。面對黃牧師的另眼相看,內心不快。黃牧師在“招牌式的微笑”背後,也有“一山不容二虎”的危機感,與難言之隱,對學謙有相當的不悅。這些無非是人的自大罪性使然,需要靠主改變。

       所幸雙方都忠心愛主,所以最終能夠彼此認罪,在主裡修好。然而不少教會的牧長、同工,並沒有及時釘死這些來自舊人的自高自大(其實源於自卑),結果使教會不能合一、蒙羞受損。

        同工理當彼此順服、彼此建造。有些牧師既不敢發掘教會內嶄露恩賜的弟兄,也不敢請外來大有恩賜的講員,這些都是自卑以至自大的心理外顯。

       當然,講道不是兒戲,容不得半點馬虎。講道者乃是站在聖經與現實世界間,作上帝聖言的出口。因此,學謙渴慕講道、傳福音與教導等等恩賜,固然值得稱道,但不 要操之過急,應首先修接受紮實的神學訓練。牧師也當積極為同工提供培訓機會,並鼓勵有牧養與傳道恩賜的同工攻讀神學。這對教會的長遠發展,無疑是大有益處 的。

第四道高牆:角色錯位

        第四道是角色的高牆。

        教會同工對各自的角 色常有誤解、錯位。牧師不是教會雇工,因為雇工會逃走,不顧念羊(《約》10:12-13)。不過,雖然牧師不是雇工,但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提前》 5:18)。順便提一句,華人教會普遍有一種陋習,儘量壓低牧師的薪資。這既不公正,更缺乏恩典,將來很難在上帝面前交賬。

        更遺憾的是,有的牧師也把自己當雇工——喜歡留下來“打工”,就多留兩年;不喜歡,就拍屁股走人,還美其名曰“神有新的呼召”。但實際上,一個牧師如果不能在教會紮根8年、10年以上,通常很難帶領教會有穩定而健康的成長。

        因此,黃牧師牧會兩年就離開原來的教會,值得教會同工會在聘牧前深思。教會同工會聘牧,除非是接納沒有牧會經驗的神學畢業生,否則,應該詳細考察應聘牧師離開原教會的原因,杜絕因饑不擇食而隨意聘任牧者,成為牧師下一個臨時打工點。

       牧師和同工都不是教會的老闆,因為教會唯一的元首是基督(《弗》1:22)。教會不是某某牧師或某某長老、同工的教會(儘管我們常常聽聞如此簡化的說法)。 牧師、長老乃是蒙神恩召,替神牧養子民的僕人。牧師、長老誠然有屬靈的權柄,但首先當有屬靈的身量,是身先士卒的表率(雖然他們也在成聖過程中跌跌撞 撞)。

        有的牧師或同工,把神的家當成自己的私有財產,獨斷專行,任意起用合己意的或罷免不合己意的同工,拉幫結派,造成教會內部的紛爭與 分裂,是十分令人痛心的。教會內部的鬥爭,有時比世界的還要嚴重、惡劣,因為雙方動不動就盜用神的名義,為自己不負責任的言行背書,揮舞“神”棍,明爭暗 鬥。難怪末後的審判,要從神的家開始(《彼前》4:17-19)。

結語

        合乎中道的彼此期待,始終坦誠的彼此溝通,尊主為大的彼此順服,各盡其職的彼此負責,是教會牧長同工拆毀高牆、合一服事主的保證。

作者來自中國湖南,現任職於新澤西某制藥公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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