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可比擬的祝福——喜樂(陳宗清)2017.04.19

 

陳宗清

本文原刊于《舉目》82期和官網2017.04.19

 

一提到“享樂主義”,基督徒馬上會回應:不!這不是聖經的真理,因為主耶穌明白地告訴我們,要為祂背十字架,要為福音走一條受苦、犧牲的道路。但有人,竟主張基督徒“享樂主義”!

 

有位年紀老邁的高伯母,七七事變那一年,因一隻腳必須作截肢手術,躺在天津的醫院。但開刀過程中正值日軍轟炸,醫生和護士倉皇逃離,留下她一人獨自在手術台。這個意外,導致她事後的80年一直活在“神經劇烈疼痛”的折磨中。然而,她信靠上帝,在身體的煎熬中仍舊喜樂洋溢,綻放笑容。

在愁雲慘霧籠罩的時代,“喜樂”的確是珍貴稀罕的祝福,讓人不由自主地伸出雙臂去擁抱。20世紀的思想巨擘魯益師(C. S. Lewis),用《驚喜之旅》(Surprised by Joy)作他尋找真理自傳的題目,闡述他內心深處最強的渴望,乃是獲得難以名狀的喜樂。至終,喜樂成為這位曠世奇才無價的獎賞。

 

魯益斯對喜樂的探索

 

1933年,魯益師寫了《天路回程》(Pilgrim Regress),用寓言勾勒出他探尋真理的曲折道路。1955年,他出版《驚喜之旅》,更詳盡地述說他追求造物主的心靈旅程。魯氏年輕時已經在學術界嶄露頭角,他讀遍哲學人文的書籍,又歷經戰爭的洗禮,對人世的冷暖有深刻的體驗。他無法滿足於無神論的哲學預設,又對浪漫主義的情懷所能提供的心靈境界感到失望。原本不信的他,對於“是否有上帝”卻愈來愈感到好奇。

他坦承,在他靈魂深處總有一種渴望,而這種渴望無法用嚴謹的邏輯或哲學思辯去滿足,在音樂、藝術或文學的境界中,也尋不著答案。由於他曾經涉獵歐洲的神話故事,最終他直覺地以為,他所企盼的“真實”,必需在“彼岸世界”才能充分體會。這種渴求驅迫他不斷地追尋。有一天,他終於明白,他所要的乃是從天而來的喜樂。這喜樂成為他靈魂永恆的旋律,他內心獲得了安息與平靜,不再受攪擾。

對喜樂的追求,使魯氏的思緒孕育著無窮的活力。在《榮耀的重量》(The Weight of Glory)中,他細膩剖析這種來自天上的“永恆喜樂”:“大部分現代人心中潛伏著一個觀念,要追求自己的利益,希望好好享受一番。這種想法委實不好;我要指出,這觀念其實是從康德和斯多亞學派溜進來的,與基督信仰毫無關係。

“老實說,如果我們想想福音書裡極其大方的賞賜應許,以及那些賞賜難以置信的美好本質,就會覺得,我們的主必定認為我們的渴望不是太強了,而是太弱了。我們是懵懵懂懂的受造者;要賜予我們永恆的喜樂,我們卻只曉得沉迷於美酒、性慾、野心之中;就像一個無知的孩子,有人要帶他去海邊渡假,他卻寧可待在貧民窟裡玩泥巴,因為他無法想像那是什麼意思。我們太輕易被取悅了。”

他又在《夢幻巴士》(The Great Divorce)中寫道:“(地獄)所有的寂寞、憤怒、憎恨、嫉妒、慾癢等,如果捲成一種經驗,放在天平上,和天堂裡最小的小子所經驗最短暫的喜樂相較,就完全沒有份量,一點刻痕也看不出。”魯氏的一生不斷被由天而降的喜樂所震撼,這種喜樂也成為他日後創作的靈感,支配了他為基督信仰寫作的思路與風格。

舊約對喜樂的詮釋

 

喜樂的希伯來文(simchah, שִׂמְחָה)在舊約聖經中出現88次,分佈在22卷書中,表達(宗教或節慶)高興的心情:超越、興奮、歡欣、歡笑、快樂、雀躍。這個字第一次出現在《創世記》31章27節:“你為甚麼暗暗地逃跑,偷著走,並不告訴我,叫我可以歡樂、唱歌、擊鼓、彈琴地送你回去?”如此看來,作者用simchah來描繪人間的歡樂,這是拉班盼望有的心情。

在《詩篇》中,NIV版本經常用joy一字來表達詩人的歡樂之情。比特納(Fred Bittner)認為,喜樂在《詩篇》中的用法有如下9方面的特色:1,喜樂不是可以勉強、營造或假裝出來的;2,喜樂與環境無關;3,只要感到安穩在上帝裡面,就有喜樂;4,生命有明確的方向,就能喜樂;5,活在上帝面前,就有喜樂;6,讚美上帝的時候就有喜樂;7,按照聖經的原則生活就有喜樂;8,讚美上帝所作成的事,就有喜樂;9,當我們因著呈現出基督的榮美,而被不敬虔的人逼迫時,就會有喜樂。

由此看來,希伯來人相信,有一種喜樂是從敬畏上帝而來,與環境無關。所羅門王曾擁有當時最高的權位,最富足的物質享受,每天與嬪妃美女懷抱而歡;然而,他卻感嘆道:“我心裡說:‘來吧,我以喜樂試試你,你好享福!’誰知,這也是虛空”(《傳》2:1)。

這些歷史的經驗促使猶太人尋求更高層次的喜樂。於是,亞薩對以色列人說:“你們當向上帝——我們的力量大聲歡呼,向雅各的上帝發聲歡樂!”(《詩》81:1)返鄉重建城牆的領袖尼希米,對他的同胞宣告說:“因靠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你們的力量”(《尼》8:10 )。

 

新約的喜樂神學

 

在新約中,喜樂的希臘文是chara, χαρά,出現了57次,分佈在18卷書中。這個希臘文也可翻成“愉悅”(cheerfulness)、“歡樂”(delight)、“高興”(gladness)。

主耶穌雖被稱為“憂患之子”,但是《詩篇》卻描寫:“上帝用喜樂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伴”(《詩》45:7)。我深信,基督的生命是被喜樂的油所包裹、浸透,以致在祂遭遇患難時,不被苦毒所侵擾。

在保羅13封書信中,《腓立比書》被公認是“喜樂”的書信,因為“喜樂”一詞在全卷出現了16次;中文和合譯本有4次譯為“歡歡喜喜”(參《腓》1:4)、“歡喜”(參《腓》1:18)、“歡歡樂樂”(參《腓》2:29)。在《腓立比書》中,“喜樂”比另一個詞“福音”多了7次。

從這卷書中可以看出,保羅能喜樂,有5個秘訣:

  • 從別人得到的喜樂:“每逢為你們眾人祈求的時候,常是歡歡喜喜地祈求”(《腓》1:4),腓立比的信徒在福音事工上同心合意,成為保羅喜樂的理由;
  • 從犧牲所產生的喜樂:“意思要加增我捆鎖的苦楚……無論怎樣,基督究竟被傳開了。為此我就歡喜,並且還要歡喜”(《腓》1:17-18),為主犧牲一定帶來喜樂;
  • 從與他人分享所產生的喜樂:“……與你們眾人一同喜樂。你們也要照樣喜樂”(《腓》2:17-18),分享的喜樂是雙倍的喜樂;
  • 從信靠所產生的喜樂:“你們要靠主喜樂……”(《腓》3:1),“我再說,你們要喜樂”(《腓》4:4),“我靠主大大的喜樂”(《腓》4:10),“靠主喜樂”能超越一切環境,是最寶貴的;
  • 從祈禱所產生的喜樂,保羅體會到,“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上帝。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腓》4:6-7),以致讓我們進入喜樂的心境。

保羅寫《腓立比書》時,雖然身系囹圄,年紀逐漸衰老,從人的角度而言沒有任何理由可以高興,然而他卻不時透露出漲溢在心中的喜樂。使徒彼得寫信給第一世紀的信徒時,描述這群為福音受苦的肢體,即使不能親眼看見基督,仍然“因信祂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前》1:8)。

因此,新約所論及的喜樂,基本上與信仰緊密相連。

 

 

喜樂與快樂的比較

 

英文的joy和happiness都是描述心情的字。一般中文將前者譯為“喜樂”,後者譯為“幸福”,指一種狀態,或“快樂”,指一種情緒。

西方有些牧者和學者把這兩種心情作出區分,肯定前者,而質疑後者。例如,有位韋爾曼(Jack Wellman)牧師指出:“基督徒的目標不應當是快樂(happiness),因為聖經從來沒有應許信徒會得到快樂,而是得著喜樂(joy);這兩者完全是兩回事。快樂是暫時的,所依據的是環境,喜樂卻是從上帝而來的,即使在試煉、苦難、試驗中,你還可能感到喜樂。喜樂是永遠的,而快樂則是漂浮的。”很明顯,這位牧者以為,基督徒的“喜樂”絕非是一種“快樂”。

20世紀初期,受人景仰的屬靈導師章伯斯(Oswald Chambers)曾在《聖經倫理》一書中指出:“快樂不是我們的標準,因為那是靠我而定,與神和祂的誡命完全無關。”然而,當代著名的改革宗神學家派博(John Piper)卻認為,把joy和happiness對立起來的講法,缺乏聖經根據。因為整本聖經中有100處以上把這兩個概念放在一起,並沒有任何區別。

針對以上的爭辯,我的看法如下:

  • 任何語言都需要在特殊的語境中去分析,這樣才能比較準確詮釋它的涵意。例如:對於joy和happiness,我們必須在英文的語境中去理解。很顯然,章伯斯對於happiness的解釋,和派博對此字的理解,是不盡相同的。
  • 章伯斯的神學強調:信徒有“受苦”的必要,而這種受苦的經歷是與一般人所講的“快樂”(happiness)對立。但主耶穌在第八福中講,“為義受逼迫的人”應當歡喜快樂,章伯斯一定不會反對這個教導。
  • 仔細研究聖經中關於“喜樂”的記載,可以看出,“喜樂”並非是沒有感覺的一種心境,而是帶著很豐富的情感;不過,在聖靈中的喜樂必是超越“身體感覺”的,否則,被疾病所折騰的信徒就不會有喜樂。

喜樂成為信徒生活中最重要的標誌,因為保羅指出:“上帝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14:17)。聖詩作者康哲曼(Brian Konzelman)寫了一首膾炙人口的詩歌《喜樂如旌旗》,歌詞描述信徒之所以喜樂,原因是“城堡的君王在那裡居住”。所以,保羅吩咐帖撒羅尼迦的信徒說:“要常常喜樂”(《帖前》5:16)!他是以命令的語氣要他們如此行,因為我們沒有理由不喜樂——宇宙的主宰就住在我們裡面。

歷代聖徒的沉思

 

喜樂是聖經所看重的主題。保羅列舉聖靈果實的特色,喜樂位居第二。雖然保羅為福音的緣故倍嚐艱辛,受盡苦楚,可是他的書信卻不時流露出喜樂的心境。

所羅門王觀察人生,說:“我知道世人,莫強如終身喜樂行善;並且人人吃喝,在他一切勞碌中享福,這也是上帝的恩賜。”“上帝賜人資財豐富,使他能以吃用,能取自己的分,在他勞碌中喜樂,這乃是上帝的恩賜。”(《傳》3:12-13、5:19)我們所敬拜的上帝是自有永有、自足自樂的上帝,祂也喜歡讓我們享受各種樂趣。

第四世紀的神學泰斗奧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一生經歷不少坎坷與磨難,然而他卻宣稱:“基督徒應該從頭到腳都在哈利路亞。”中世紀的思想巨人阿奎那(Thomas Aquinas)說:“人活著不能沒有喜樂。因此,一個人若沒有靈裡真實的喜樂,就會沉迷於世俗的歡樂。”改教領袖加爾文(John Calvin)雖然經常處理繁瑣而理性的神學議題,但他卻強調:“這世上沒有一根草、一個顏色,不是為了讓我們喜樂而造。”

大音樂家海頓(Joseph Haydn)所作的教會音樂洋溢著喜樂、雀躍的音符。他這樣見證:“當我想到神的時候,音符彷彿在跳舞,從我的筆奔騰而出。神既賜給我一顆歡喜的心,相信祂不會介意我用歡喜的心來事奉祂。”

20世紀初期傑出的古生物學家又是敬虔愛人的神學家德日進(Pierre Teilhard de Chardin),指出:“喜樂是神同在的不朽記號。”同一時期著作等身的英國大文豪賈斯特頓(G. K. Chesterton),曾經這樣說:“現代哲學家一次又一次告訴我,我所在的地方是對的,而我儘管默認,卻仍感沮喪。但後來我聽到有人說,我所在的地方是錯的,而我的心靈卻喜樂高歌,好像春天的小鳥。”他原是人文學者,自以為是;以後認識上帝,知道自己有錯,而他所以能喜樂,完全是因為認識了上帝。

在納粹集中營飽受凌辱和患難的彭柯麗(Corrie ten Boom),作見證說:“當我們沒有力量,作不成一件事時,我們就能到耶穌那裡,踏進祂的能力中,那是何等大的喜樂!”終其一生在印度服務窮人與病患的德蕾莎修女(Mother Teresa)寫道:“喜樂的心是被愛點燃之心的正常狀態。存著喜樂去給予的人,所給的最為豐富。”出生不久就因患病而又聾又瞎又啞的海倫凱勒(Helen Keller),留下這樣的話:“在忘我之中會有喜樂。因此,我試著讓我的陽光在別人眼中顯明;讓我的交響曲在別人耳中奏響;讓我的快樂在別人嘴上化成微笑。”

基督教享樂主義的精神

在此要談談“基督教享樂主義”(Christian Hedonism)。

一提到“享樂主義”,基督徒馬上會回應:不!這不是聖經的真理,因為主耶穌明白地告訴我們,要為祂背十字架,要為福音走一條受苦、犧牲的道路。所以,享樂主義與基督的信仰是相悖的,是無法相容並蓄的。然而,派博卻提出全然不同的理解,他主張可以有“基督教享樂主義”,那是以上帝為中心的境界,在高舉上帝、榮耀上帝的過程中,享受全然的滿足與歡樂。

派博寫了一本小書,《喜樂的艱鉅任務:神得榮耀、心得滿足》(The Dangerous Duty of Delight: The Glorified God and the Satisfied Soul)。他強調:“基督教享樂主義的目的,是要顯明我們可以藉永遠享受神來榮耀祂。基督教享樂主義的本質為:當我們在神裡面非常滿足時,神最能在我們裡面得到榮耀。”

我們受造的目的,是為了要不斷擴大我們在上帝裡面的喜樂。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以為:“受造者的幸福在於,在神裡面歡喜快樂,而神也因此得著高舉與尊榮。”在上帝裡面追求喜樂,是我們順服的記號。真正為福音受患難的聖徒,不會是愁眉苦臉的,反倒是喜樂滿懷;誠如雅各所言:“落在百般試煉中,都要以為大喜樂”(《雅》1:2)。

總結:30年前,我在達拉斯神學院讀書時,每天都要參加學校的崇拜聚會。那時司韞道牧師(Chuck Swindoll)經常受邀來當講員。他最愛講笑話,面露笑容,妙語如珠,總是讓滿場笑聲連連。他的形象與華人素來所景仰的牧者差異頗大,然而他卻是美國最有影響力的牧師之一。

他的講道廣播節目《生活之光》(Insight for Living),以解經式的講道讓人飽得上帝話語的餵養,叫人的靈魂甦醒,每天在全世界影響數千萬信徒,這節目至今已有40年。不僅如此,他著作等身,勤奮筆耕,從未歇息。

司韞道實在懂得把聖經喜樂的精神應用在事奉和生活中。他擔任達拉斯神學院的院長為時7年,留下令人敬佩的榜樣。他寫過一本書《再次歡笑》(Laugh Again),可以說是當今把從上帝而來的喜樂化為屬靈能力的最佳著作。

當逆境來臨時,喜樂無疑是信徒最有力的見證。我們的上帝從來不會被艱難與黑暗的環境困住,祂會使我們在夜間歌唱,猶如哈巴谷先知的經歷:“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糧食,圈中絕了羊,棚內也沒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上帝喜樂。主耶和華是我的力量,祂使我的腳快如母鹿的蹄,又使我穩行在高處”(《哈》3:17-19)。

 

作者為恩福文化宣教使團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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