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火重燃(方鎮明)

方鎮明

本文原刊於《舉目》48期

一、愛心儲存庫的重要性

       心理學家指出,每一個人的內心,都有一個“愛心儲存庫”,就像水塘一樣,把得到的愛積聚。嬰兒出生後,父母對嬰兒的愛,會充滿嬰兒的“愛心儲存庫”,使嬰兒健康成長。心理學家認為, 愛心是嬰兒健康成長的重要因素。一個在情緒上缺乏愛心的嬰兒(當然也包括兒童、甚至成年人),心理是不健康和空虛的(註1)。

       基於這個原因,在照顧被遺棄的嬰兒時,有經驗的醫院不僅給他們食物和衣物,更會向其傳達愛。嬰兒沒有抽象的理解能力,聽不懂“我愛你”這樣的話,但是,成人可以擁抱他們、坐在他們旁邊、與他們說話,以這些“愛心的行動”,將愛積蓄在嬰兒的“愛心儲存庫”中。否則,嬰兒就會缺乏愛,一生都可能因此受到極大的傷害。

二、迷茫的現代人,缺乏的愛

       可惜,現代人的“愛心儲存庫”中,往往缺乏足夠的愛。英國著名小說家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的生平和作品,都反映出這一點。狄更斯出生於中產階級家庭,但由於父親揮霍無度,他12歲就到工廠做苦工,小小年紀便體會工人階級飽受欺壓的痛苦生活。

      在狄更斯的小說中,除了被壓迫的人,另一個明顯的主題是迷惘的兒童,這些兒童都在缺乏愛的背景下,掙扎著成長。他的名著《聖誕頌歌》(A Christmas Carol),便描寫了一個常年缺少愛、也不付出愛的人,他擁有豐厚的財富,但不願意幫助貧窮人,對人苛刻,心中沒有愛,沒有友情,過著不快樂的生活。他 不明白,是否幸福並不是看人儲存多少的金錢,乃是內心的“愛心儲存庫”是否充滿。

       他的愚昧,在於他的成長過程中,內心的“愛心儲存庫”長期處於過低的狀態,結果,他患了心理的疾病,而且毫無察覺。

       現代人的“愛心儲存庫”,很多不就是這樣嗎?

三、因為我們只懂得要求別人

        缺少愛、缺少接納、缺少彼此關顧、缺少相互支持,這就是當今社會的狀況。

       伍迪‧艾倫(Woody Allen, 1935-),是著名的導演,他的電影得過3次奧斯卡金像獎。他認為每一個人都需要活在愛之中,因此他的電影都是“討論人類最困難而又最重要的題目──愛 的關係。每一個人都會與這關係相遇,人的一生不是活在愛裡、就是快要進入愛,或在愛的路上缺乏愛、尋找愛,或在逃避愛的旅途之中……這是為什麼生命是痛苦 的。”(註2)

       換言之,伍迪‧艾倫認為,每一個人都活在愛的掙扎之中,正如他在一部電影中發出的疑問:“為什麼世上有這麼多苦難?為什麼愛會褪色?”

       筆者的回答是,這是由於我們只懂得要求別人,但卻不懂得滿足別人的需要,結果,我們都陷入愛的掙扎之中。

四、為什麼教會中找不到愛?

        既然愛是這樣重要,人能在教會中找到愛嗎?基督教不是愛的宗教嗎?為什麼很多人在教會中感覺不到愛呢?為什麼很多教會會員之間,只有“你好”和 “再見”呢?

        尖酸刻薄的尼采(Nietzsche)說,神不存在,或說,“神已經死了”。從某一方面說,尼采的言論不是完全沒有道理的──那些只注重形式而缺乏愛心的教會,實際上就是把耶穌和祂的愛心釘死了!

       對這些沒有愛心的教會,尼采在其名著《查拉圖斯特拉如此說》中如此奚落:“他們先得唱出更動聽的歌曲,才能叫我相信他們的救主”(註3)。尼采的話是刻薄的,但教會應該警覺,求聖靈更新教會,讓愛火重燃,好使我們一起活在愛的生活之中。

五、“人民聖殿教”的集體自殺

       麥偉(Mel White)是基督徒作家和電影製作者,他急切地強調“愛火在教會重燃”的重要性。他調查、研究了1978年人民聖殿教(the People’s Temple)的909位會眾,在喬治敦(Jones Town)集體自殺的慘劇:為什麼這麼多人,願意跟隨領袖集體自殺?他把調查結果寫成一本書,名為《被騙》,並拍攝成電影。

       麥偉在書中問:“為何這件不幸的事情發生?”“我們怎樣做,才能阻止同類事情再度發生呢?”

       在採訪集體自殺中僥倖生還的人後,他驚奇地發現:“受害者都是來自我們的教會!”(他即以此為該書第一章的標題)。原來,這些人有一共同點,就是在參加人民聖殿教之前,都有很強的宗教背景,卻在自己的教會中感覺不到愛。所以他們離開我們正常的教會,參加人民聖殿教。

       生還者之一,Jeannie Mills小姐說:“我去過很多教會聚會,但是都被拒絕,沒有人關心我。”當她在29歲離婚後,她再次尋找愛的地方,就是在這情況下,她來到人民聖殿教。 “在那裡,每一個人好像都很關懷和喜愛你。人民聖殿教給那些被其他教會傷害和棄絕的人,提供了一個溫暖和照顧人的團體,也給那些願意幫助人的人,提供了實 踐社會關懷的平台。”(註4)

       提摩太(Tim)是一位律師,他是三藩市人民聖殿教裡第二位最有影響力的領袖。他的太太Grace Stoen是西裔,在三藩市白人區一間天主教修女學校讀書。Grace說:“在18歲以前,我一直都到教堂聚會……從來沒有人願意與我作朋友。但是在人民 聖殿教……每一個人都很關心和很友善,他們緊抱著我們,歡迎我們……並對我們說,希望我們再來。”(註5)

       另一位生還者說:“當我走進人民聖殿教時,感到像是回到家一樣。”

      麥偉在書的最後一章,使用了這樣的標題“不能再次發生”。他列出8點提議,第一點就是:“幫助教會‘愛火重燃’,讓人更能感到教會是一個愛的群體。”(同註5)

六、教會應該是愛的群體

       麥偉一針見血地指出,很多悲劇的發生,是由於我們缺乏愛心──我們並沒有做傷害人的事情,相反,我們都是好人,只是我們沒有致力活出愛,以致我們對人的愛心是隱藏的、被動的。這種“冷漠的愛”,對教會毫無益處!

       不過,現今也有很多信徒,正努力把教會變成充滿愛的群體,在這群體中,大家彼此相愛,正如耶穌基督愛我們一樣──祂甚至願意為我們捨命,為的是向世人宣告神是愛。

        祂的愛不僅拯救世人,更給所有相信祂的人,提供一個真正的愛的群體,那就是教會。使冷漠社會中的人,能夠活在愛裡。

       那麼,如何讓教會愛火重燃,成為愛的群體呢?讓我們從兩方面探討:愛心的基礎,以及愛心的行動。

*1. 愛心的基礎

        神“呼喚”基督徒一起活在愛裡。聖經說,基督徒的愛心建基於3個穩固的基礎(註6),分別是:
1,神的本性就是愛。2,耶穌的愛的命令。3,聖靈的溝通。

**第一個基礎:神的本性就是愛

       教會活在愛裡的第一個基礎,是神的本性就是愛。神是“三一神”,三一神最獨特的,就是有3個不同位格,每一個位格間都存著愛的關係或團契(fellowship)。神學家奧古斯丁形容這關係是:聖父愛聖子,聖子愛聖父,聖靈就是把聖父和聖子聯結的愛。

       近代神學家莫爾特曼(Moltmann),形容聖靈的本性是團契,祂不僅聯結聖父和聖子,更使人與聖父和聖子建立關係。

       透過聖靈,三一神成為一個開放和邀請別人進入的團契。由於聖靈這樣重要,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中這樣祝福:“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林後》13:14)

       由於神的本性就是愛的團契,因此,神鼓勵信徒不僅注重神的恩典,也要活出愛的關係(《約壹》1:3)。這團契並不是透過操控別人而建立的,而是透過吸引、釋 放和尊重別人,並開放、溝通和分享自己而成的。神願意信徒以神的愛彼此回應,這是屬於神的群體應有的表現,這樣,教會便能夠活出神的愛的本性(註7)。

**第二個基礎:耶穌的愛的命令

       教會活在愛裡的另一個基礎,建基於主給我們的命令:“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4-35)

       根據這愛的命令,我們發現神對教會的心意,不僅是要信徒尋求神的恩典、期望領受恩典,更要求教會成為充滿愛心的群體,以愛回應神的愛,包括盡上愛的責任,在日常生活中與人和睦、愛人如己,讓教會的“愛的記號”表彰出來。

       新約是透過耶穌捨己和復活的大能建立的,我們遵守這命令,乃是對神藉著新約救贖和揀選我們,做出的合宜回應。並且,我們能夠遵守這命令,也是出於神的恩典──住在我們心裡的聖靈,幫助我們在生活中實行“愛人如己”。

**第三個基礎:聖靈的溝通

        近代神學之父士來馬赫(Schleiermacher),是後啟蒙時期(post-Enlightenment)第一位詳細探討教會論的人。他在《基督教信 仰》(1821年)一書中,一再強調真正的宗教必然注重社會和群體的本質。他認為教會是“信徒的團契”(“fellowship of believers”)。這團契最明顯的特徵,是充滿基督救贖的愛,並願意把這愛向世人分享。

       教會怎樣有效地把基督的愛向人分享呢?士來 馬赫認為,透過聖靈在教會的工作,教會可以變成愛的團契。基於這信念,士來馬赫指出,教會的本源不僅是神所揀選的,更始於聖靈在信徒生命中的工作,亦即始 於“聖靈的溝通”(“communication of the Holy Spirit”)。通過“聖靈的溝通”,教會這團契才能充滿愛心,彼此配搭,和睦同居,把基督的愛在生活中彰顯出來,讓世人看出基督徒的群體充滿著基督的 愛(註8)。

        另一位近代神學家潘霍華(Dietrich Bonhoeffer),在《聖徒相通》(The Communion of Saints, 1927)一書中,同樣指出,只有藉著聖靈賜給我們信心和愛心,教會的信徒才能夠互為彼此、和睦同居,使教會變成愛心的教會。

       這也就是說,聖靈的溝通是教會群體關係的支柱。並且,聖靈的溝通並不是依靠個人的氣質和才智,乃是依靠聖靈的能力和引導,這樣,神的愛才能夠澆灌我們,並透過我們把神的愛向人流出(註9)。

       人的本性比較注重自我,經常忽視別人的需要,基督徒也不例外,會看重自己的需要多過別人的。只有依靠聖靈,才能夠被神的愛充滿,在生活中實踐“愛的命令”,建立愛的團契──即使知道把愛心實踐出來要付上代價,自己可能受傷,甚至得不到安慰,就像耶穌一樣。

       聖靈會幫助我們愛火重燃,以愛心對待別人:“神啊!我渴望聖靈用大能,把神的愛澆灌在我心裡,好讓我如其他信徒,一起活在愛裡!”這樣的祈禱是因為,信徒並不能獨立而成聖,成聖是要在團體中,彼此相愛才得以成就。

* 2. 愛心的行動

        既然神已為教會建立愛心的基礎,教會怎樣在生活中實踐彼此相愛呢?我們怎樣以行動表現出愛心呢?那就是要“學習耶穌,活在愛裡”。

       比 如,我們也有不喜歡和不想接近的人,是否還要愛他們呢?答案是:無論如何,我們切勿忽略基督耶穌的愛的命令。耶穌對那些經常設計、陷害祂的法利賽人,非常 失望,但是祂仍然憐憫他們,願意拯救他們。耶穌的行動正說明,“活在愛裡”並不是指在增加“愛的感覺”,乃是指一種委身、一種選擇、一種冒險的選擇,為的 是使別人得到“真正”的益處。

       因此,當我們在人際關係上遇到困難時,我們要在行為和言語上,彼此忍讓、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林前》13:4-8)。因為我們也得罪過主,但是主饒恕了我們,所以我們也要饒恕人(《西》3:13-14)。

       所以只要我們遇到機會,就當主動實踐愛心(《加》6:10),切勿因為害怕受傷害而放棄。如果每一個人都不願意冒險去主動愛他人,世界便變成地獄,因為它與神的愛隔絕了。而神就是要通過你和我,在冷漠的社會中,把愛火燃點起來!

        在 實踐愛心時,德蘭修女提醒我們,愛心的行動是不望有回報的,她說:“真正的愛是會受傷的,愛總會使我們受傷。愛一個人必然感到痛楚……結婚時,人們需要放 棄一切去彼此相愛……宗教生活也是這樣。為了完全屬於神,我們需要放棄一切。唯有這樣,我們能夠真正去愛。”(註10)

註:
1. Robert Hemfelt, Frank Minirth, Paul Meier, Love is a Choice: Recovery for Codependent Relationships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Publishers, 1989), 34-37.
2. Graham McCann, Woody Allen, New Yorker (Cambridge, UK: Polity Press, 1990), 222.
3. Friedrich Nietzche, Thus Spoke Zarathustra (New York: Viking, 1966), 92.
4. Mel White, Deceived (New Jersey: Spire Books, Revell, 1979), 19 & 27.
5. White, Deceived, 184.
6. 唐崇平,《基督徒的彼此與互相》(台北:校園,1981年),頁34-38。
7. Jurgen Moltmann, The Spirit of Life: A Universal Affirmation (Minneapolis: Fortress, 1992), 218-219.
8. Friedrich Schleiermacher, The Christian Faith, vol. 2 (New York: Harper and Row, 1821, 1830), Section 113, 121-25. 士來馬赫:《基督教信仰》。
9. 潘嘉樂,《靈風愛火》,揚子江譯(香港:基道,2002年),頁151-2,213。
10. Desmond Doig, Mother Teresa, Her People and Her Work (London: Collins, 1976), 159.

方鎮明博士曾任海外神學院系統神學及倫理學教授,現擔任加州恩泉谷宣道會主任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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