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自己—從亞哈王身上學到的(彭怡珍)2019.2.27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19.2.27                     

彭怡珍

 

看見自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絕大部分人的眼睛,都在看自己以外的東西。;不論一個人每天照鏡子的次數有多少,每次時間有多長,仍有些東西在鏡子裡是自己看不見的.比如,我們在聊天的時候,都很喜歡評論別人的所作所為,但是卻鮮少反思自己的所作所為。

在《列王紀上》中,記載了以色列的亞哈王,他是一個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惹耶和華怒氣更甚於列王的人 (參《王上》16:30-33)。他在以色列北國撒瑪利亞建造外邦偶像巴力的廟,在廟裡為巴力築壇,這是 同時違反了十誡中的前兩誡!

不但如此,我們在《列王紀上》看到,亞哈王不僅沒有遵守“除了耶和華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跪拜那些像,事奉祂”(參《出》20:3-5),而且由於缺乏對耶和華神的敬畏,以至於十誡中的的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誡,都似乎對他來說也不是那麼的重要了.這樣的人,有可能看見自己的真實狀態嗎?

 

放縱貪欲、自我中心

之前亞哈因著自己的利益放了亞蘭王,耶和華神非常不喜悅,說要以他的命代替亞蘭王的命。為此,亞哈王悶悶不樂地回到他的王宮,但似乎並沒有因這件事而悔改。

很顯然,亞哈是一個自我中心的人,他貪戀他人的地產——拿伯物產豐富的葡萄園,為什麼亚哈想要拿伯的葡萄園呢?是因為拿伯的葡萄園靠近亞哈的王宮,而亞哈希望王宮周圍的地都屬於他?或者他缺葡萄園?——不,他是王,他當然有更好的園子,他並不缺少什麼葡萄園,他的理由竟然是要把那塊葡萄園變成菜園。

亞哈的慾望并不是來自物質的缺乏,而是內心沒有滿足,以至於對物質還有很多的貪戀,所以他想用各樣的方法得到一個老百姓的葡萄園。無奈,拿伯不肯,因為這是耶和華神賜給他先祖的產業,不可以隨便買賣。

亞哈不但自我中心,還偏執、死心眼、個性不成熟。他達不到目的,就悶悶不樂地回宮,躺在床上,轉臉向內,不想見人,也吃不下飯,鬧著脾氣,和他的身分地位有很大的落差。經文中所描述的亞哈,好像有一個沒有長大的孩子:只要不順心、不合自己的意,就毫無遮掩地完全表現出來

不但是亞哈,還有他的妻子耶洗別,竟然冒名指使人作假見証誣告拿伯,使敬畏神的拿伯反而因為褻瀆神的罪名被打死!

這個可怕的陰謀,只是為了讓亞哈高興,讓亞哈可以得到他想要的東西——當人對神沒有敬畏的時候,內心那種以自我為中心的力量沒有止境。

或許你會想,這是一個很極端的故事,現實中哪有那麼嚴重!其實,這故事反映出自我中心是每一個人的天性,因此我們需要學習從別人的角度來思考。

 

亞哈看見自己真實的樣子

亞哈和耶洗別的所作所為並不是沒有人知道,耶和華的眼目鑒察全地,神讓以利亞去責備亞哈,要他知道神如何看待他所做的。在舊約時代,神會藉著先知來向以色列的君王、領袖說話,直接讓他們明白神的意思——祂恨惡亞哈所做的這些不公義的事,祂的公義要彰顯在亞哈的結局中。

以利亞找到亞哈,告訴他:你賣了自己,神將使災禍臨到你,除盡你所有的男丁。(參《王上》21:20-21)

以利亞說出了亞哈真實的狀態,聖經上如此評價亞哈:從來沒有像亞哈的,因他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受了王后耶洗別的聳動……《王上》21:25-26)。

通常,當有人說出你不好的真面貌,一般人的反應都是否認、反駁、拒絕,或是忽視。但聖經卻形容亞哈非常悲傷,撕裂了自己的衣服,禁食,穿著麻布,表示痛悔,連走路都緩緩而行。

或許有人認為他的悲傷是因為神的警告,或想到自己將會有的結局,但筆者以為,更可能的原因,是他看見了自己的真貌:他不是一個可以為所欲為的君王,也不是一個國家的最高權威;他所行的惡,是會帶來災禍的。

之前,他放了亞蘭王時,神已經藉著先知告訴了他的結局,只是說的沒有那麼的詳細、嚴厲,這一次由於更清晰而嚴重的警告,他終於在神面前看見了自己的樣子!

 要珍惜旁人的提醒

有一次,我家先生因為有事回國一個多星期,我在家照管老小四口。每天不擅長廚藝的我趕著下班回來後,要用最快的方法做出晚飯,還要再去半個小時遠的醫院探望我母親……沒有幾天,就感到心臟不時一陣一陣地抽痛,休息、看醫生,都不見好轉或找出原因,熬到了先生回家,聽了我的訴苦後他立馬做了三個菜。.

我吃著那三個菜,一直稱讚著說好吃、太好吃了,比飯館做的還好吃、怎麼那麼好吃啊!太厲害了,太能幹了……我家“領導”感嘆道:十年了,終於說了句好話,以前都說做飯是不重要的事。

他最後的結論雖然是調侃,但是形容得挺貼切的,我在做飯這件家事上,終於看見了別人的價值、對方的感受,也看見了自己的盲點,與自己的自我中心——有人幫助我看見自己的樣子,要珍惜。

聖經裡除了這一節:“亞哈聽見這話,就撕裂衣服,禁食……”,沒有其它地方記載他做過什麼好事情,而這一章正是高潮——耶和華神看見了,肯定了亞哈的悲傷、禁食與痛悔,神甚至告訴他的僕人以利亞:你看見了嗎?這樣自我中心的人在我面前自卑,這是多麼的難得。因此神的憐憫臨到亞哈,他要降的災禍到了亞哈的下一代才發生。

或許,有人會想,亞哈這種罪大惡極的人,怎麼配得神的恩典呢?他曾經浪費了神那麼多的恩典,不過自卑了幾天,就得到了神的憐憫,豈不太便宜他了?如果你有這樣的疑問,表示你對神的恩典、憐憫的宏大,認識還不夠。

 

渴望回家的浪子

神從來不輕看憂傷痛悔的心,不向那尋求祂的人隱藏,因為耶穌來,就是為了我這樣軟弱不堪、充滿缺陷的人。神對我的接納,不是因為我是什麼樣的人,而是因為我是祂造的,是祂的孩子,我的軟弱、缺陷在耶穌裡都是被救贖、更新的。

在神的面前自卑,我才知道我多麼地需要祂,我的心才能真正的回“家”。

耶穌在《路加福音》15章中說的“浪子的比喻”,就是一個回家的故事,當小兒子與父親相擁的那一刻,他找到了接納、愛、歸屬、安全、關係——所有他在外面找不到的東西。

只有當一個人看見自己所渴望的自由是一場夢,他才會想回家,因為家才是真正的歸屬,才有真正的安全感,並讓他得到內心的自由。

盧雲(Henri Nouwen,1932-1996。編註)在倫勃朗(Rembrandt Harmenszoon van Rijn,1606-1669,荷蘭畫家。編註)所描繪的《浪子回頭》中也看見了自己。

 

小兒子,也是大兒子

在80年代,盧雲因為朋友的引薦,得以來到聖彼得堡冬宮的博物館裡,他花了幾天的時間,觀賞倫勃朗的《浪子回頭》。他觀察畫裡的每一個細節,默想浪子比喻裡的故事,體會倫勃朗的人生。在一次和朋友探討這一幅畫的時候,對方回應:你總說你就像比喻裡的大兒子,你怎麼就沒有看見你是比喻裡的小兒子呢?

盧雲從小在信仰與學術上表現都很優異,他的父親也引以為傲。後來他成為哈佛大學的教授,教授神學、為人解答許多信仰的問題……他從沒有想到,他的內心其實是流浪的,不論在工作、教會或家庭中,他都在尋找別人給他的價值感,他的成就建立在人對他的肯定上。

為了追求這些,他的心就像小兒子一樣去了遠方。而且,盧雲不但看見自己像小兒子,也像大兒子,他住在家裡,卻不相信神。而神最後卻要他成為那位伸出手來的父親,用神的愛去真實地接納人——接納更多的小兒子與大兒子。

 

自卑主前、靈友幫助

深刻看見自己後,讓我對神的愛有了更深的認識和體會,也培養了我一個習慣:我常常到神的面前敞開自己,和神對話。在這種時刻中,我感到很真實,很安全;我很真實地感覺到神的愛。

只是,有時看見自己也不容易。我們還需要屬靈的朋友、導師的幫助,他們能夠真正了解我,而且有屬靈的分辨力,在必要的時候,告訴我自己的真實狀態。

此外,在生活中,要有安靜的時間,讓自己自卑在神的面前,才能讓聖靈幫助我們看見自己,我們會發現,創造我們的神早就看見我們了,我們將在祂的光中與祂相遇。

作者曾在教會、神學院與宣教中心等處任職,目前在Talbot School of Theology 博士班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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