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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文化的華人教會與衝突處理(邱清萍)

邱清萍

本文原刊於《舉目》42期

          教會內有人事糾紛甚至衝突,不是什麼新現象,事實上聖經充滿了人與人之間矛盾的故事,而新約每一卷書都有一些教會內部需要處理的人事問題。在現代多元化的社會,教會更要裝備信徒與領袖如何去處理各種的差異,如何保持教會“和好合一”的見證。

和諧與和好

          聖經要求我們不只是和諧,更是和好。沒有和好希望的和諧是很脆弱的,因為經不起衝突的打擊,最終可能淪為以客套、冷漠、恐懼戰兢的心態彼此相待,甚至互相躲避。耶穌捨己釘十架,不但使和好成為可能,和好也是基督徒和諧相處的基礎。

           有和好作基礎的和諧包含了捨棄權利和說理,彼此的聆聽與順服,認罪與饒恕,甚至包含了自我的調整與改變。假如耶穌基督和好的福音不能叫我們超越人性的局限,我們所信所傳的,與其他的宗教有何不同呢?我們的和諧與不信的人所能做到的有何分別呢?

處理差異

          基督徒追求和睦,其中一樣要學習和操練的是處理差異。

          在現代多元化的社會,人與人之間的共識愈來愈少,而差異也愈來愈繁複。這些差異包括明顯的,如:喜好、說話、個性及做事的方式和習慣等;也包括了比較隱晦的,如:家庭及教會背景、世界觀、價值觀、神學立場、文化習性等。如何處理差異,已成為很基本的做人處世之道。

          差異出現的時候,立刻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麼是標準?誰有權威作最後的決定?有些人遇到與自己不同的人,會以自己作標準去改變對方,結果就出現了張力。到底什麼差異要容納?什麼差異要力圖消弭?

          保羅在《以弗所書》第4章指出,教會在基要信仰上必須一致,不能容納差異:一個身體(普世無形的教會)、一個聖靈、一個指望(主再來和永生的國度)、一主(耶穌)、一信(聖經)、一洗(重生得救聖靈的洗)、一神(三而一的主宰)。

          然而教會生活也有許多事物不屬於以上七個一的範圍,是非黑白也不分明。保羅在《羅馬書》14章給我們很具體的指導,他特別舉吃素與守日等一些個人或社會文化 習性為例,指出遇到類似的事情,我們要接納彼此的差異,不要論斷或輕看,且要存感恩的心,為榮耀神而發揮各自的特色,在必須取捨時,也要為了愛心的緣故, 放棄自己的權利。

          先賢曾為教會處理差異立下可敬的原則:在基要事上要保持合一,在非基要事上可容納差異,在一切事上當憑愛心行事。

文化背景的差異

          北美華人教會的成員從不同的原居地移民來美,帶著不同的生活經歷,社會、教會和政治背景,雖然同為華人,卻有著許多的差異。

          許多華人教會開始時以一種方言為主,後來因應新成員的需要,要加插另一種語言。起初主日講道雙語同時進行,由一種方言翻譯另一方言。漸漸人數增加,就會分開 聚會,組成另一方言的會眾,甚至第三種方言的會眾。較大而歷史較久的教會,都會有三種方言:國語(普通話)、粵語(或閩南語)和英語的會眾。

          三個會眾,三種語言、三種文化習性(思想和言行的)在同一個教會並存共進,不但需要神的恩典,在人方面也需要很多的忍耐、謙讓與智慧,才能跨越矛盾與衝突的障礙。

教會生活中的張力

        《使徒行傳》第6章有一個教會張力的例子。初期教會因著聖靈大大的工作,很多人信了耶穌,教會“門徒增多”了。教會增長是一個祝福,但也隱伏著危機。一來人多 了會帶出新的需要,為了滿足這些需要,教會可能要發展新的事工,結果就會與現有的事工產生資源分配的張力。另外,有新的份子加入,就會有新的因子搓進教會 這一個“麵團”,當這些新的因素形成足夠的分量(critical mass),教會就會產生結構性的改變,例如產生一個不同語言的祟拜與會眾。雖然教會增長是每一個愛主基督徒的期望,但不見得每一個人,特別是領袖,都能 接受因增長而來的改變,或懂得如何處變。

          廿世紀中葉,北美華人教會的成員,較多是來自台灣和香港的學生和移民;到了八、九十年代,教會新 來賓中,十之七、八是從中國大陸來的,而信主受洗的,也多是這些人。這是神的作為,值得慶賀。但增長帶來新的需要、新的變化,教會的組合開始產生“結構性 的改變”。若處理不好就會變成人際衝突,抵銷和削弱教會的實力。

         初期教會蒙福增長,出現了張力。“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向希伯來人發怨言” (《徒》6:1)。他們雖然同是猶太人,但文化背景和語言不同。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是在希腊文化中成長,這群人當中可能包括一些曾歸附猶太教,後來又歸入 基督教的外邦人,所選出來的7個管飯食的人當中的尼哥拉就是,其餘6個人的名字都是希腊名字。很可能他們人數較少,屬“少數民族”。12個使徒是教會的領袖,也是道地的“希伯來”人,很自然地在帶領教會的時候,會把重點和眼光都放在自己最熟悉的人與事上,這是人的局限,無法避免。

          但對新加入教會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來說,就會覺得被忽略或不被重視。就像以粵語為主的教會,說英語或國語的會眾會有“少數民族”的經歷,他們的需要與聲音會被壓抑,在領導層的代表性會比較弱,產生不平或不滿的感覺也是很自然的。

          從資歷來看,不少港、台來美的成員,從小在教會學校讀書,在教會影響下長大,而且在美生活的時間較久;而大陸來的成員多是來美後才信主,在信仰和教會生活方 面都是經歷較遲和較淺的。這些差距會不會造成前者較囿守傳統的做法,而自認是權威及標準,而讓後者覺得不受尊重或被看輕呢?或反過來說,後者會不會不尊重 前者而一意孤行呢?

          教會因成長之痛有張力很正常,重要的是如何回應。處理得好,教會繼續蒙福,繼續質與量的增長;處理不好就會成為魔鬼可以利用的破口,使個人和教會受損。

          初期教會領袖與會眾在這件事上的處理,堪作我們的榜樣:

          一、就事論事:埋怨的一方指出,“在天天的供給上,忽略了他們的寡婦”。具體指出問題所在,就不會以偏概全,產生兩極化的情況。處理差異切忌以“標籤”的觀點來看對方,如“香港/台灣/大陸來的都這樣”,以致只能從一個角度來看對方與問題,出事的機會很大。

          二、 承認問題、負起責任:最精明的領袖有時也會錯漏,就算不是故意的疏忽,教會既然出了問題,好的領袖都會勇於負責。承認問題的存在是負責任的表現。12使徒 立刻去面對和處理,這是上策。人事問題初出現時都比較簡單,快刀可以斬亂麻。拖延只會產生新的問題,許多自衛性的解釋只會削弱彼此的信任,產生更多的猜 疑。而過程愈長,人性的軟弱(說話和行事)就會愈多表露的機會,問題就更複雜、更難解決。

          三、同舟共濟、集思廣益:既然這問題關乎一群 人,也會影響整個教會的合一,12使徒叫了眾門徒來,一同處理這問題。解決方法若得不到會眾的認同,就算很好的方案,推行起來也是困難重重。但領袖也必須 在神面前有清楚的異象,懂得如何溝通,才能起領導的作用。

         使徒指出他們主要的責任是祈禱傳道,照顧弟兄姊妹的需要也很重要,不過就要選出人來負責。他們一 方面掌握教會重要的事工,不會因新的需求而轉變方向和優先次序,另一方面,也能靈活地開發新的資源,把人的恩賜與事工的需要配合起來。結果是“大眾都喜悅 這話”,而教會因此更多人投入事奉,“神的道興旺起來”(第7節)。

          溝通是處理衝突很重要的環節,但溝通的關鍵在於彼此的信任,願意與大家一同承擔責任。有些領袖不願承擔責任,又不願把責任分配給別人,結果自己成了瓶頸,別人乾著急,教會也會受虧損。

身分問題

           對移民來說,身分的建構與認同,主導著生活許多方面的問題,包括教會的生活。到底要做美國人還是中國人?為了生活順暢及下一代的成長與發展,似乎融入美國主 流,與美國人的思維與生活認同是更好的選擇;但中國人的民族意識和價值取向,如對家庭及關係的重視,較含蓄內向的表達方式等,卻根深蒂固的丟也丟不掉。

          事實上,一個移民只要選擇學英語,選擇長住在美國,就會愈來愈美國化(除了極少數一直留住在唐人埠,也不懂說英語的華人除外)。同時,他也可以透過旅遊、電 子科技,常與原居地的親友保持聯絡,保持中國文化的特性。既同化於新文化,又持守原有的文化,這種可以同時做中國人及美國人的跨國身分認同,是已經愈來愈 普遍了。

          華人教會在這方面也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華人到教會就如同在自己的家鄉一樣,見到的是中國人,說的是中國話、吃的是中國菜、聊天 的內容都是自己熟悉的事物。這種認同感不但帶來溫馨的感覺,也提供移民極需要的安全感。另一方面,教會的土生華裔和一些留美時間較長,也比較美國化的弟兄 姊妹,提供了美國生活的資訊;加上有些教會舉辦英語班,幫助華人移民在很安全的環境中,逐漸投入美國主流的生活。

          然而這種“疊合”身分裡 面,不同程度的中國化和美國化,有時會帶來人際之間的張力。這張力在華語與英語會眾之間比較尖銳,但在說粵語與國語會眾之間,或都說國語,卻來自台灣或中 國大陸的信眾之間也時有發生。可能是語言與溝通受阻,也可能是思維方式、政治理念、或生活方式的差異所帶來的衝擊。其實,就算同是大陸來的,北方與南方、 北京與上海就存在著差距。最重要的是明白,隨著在美時間的延長,每個人都在變化──更美國化;卻同時每個人也有選擇要保留多少中國化。

選擇和好方向的處理

          和好的關係也是一種選擇。在主裡面彼此相愛合一的關係若是重要,許多文化習性上的差異是可以遷就、調和、甚至暫時放在一邊的。最怕就是把這些差異絕對化或真 理化,成為不能妥協或調整的僵硬教條。保羅在《羅馬書》14章所教導的“彼此接納、不要輕看、不要論斷、為愛心緣故而放棄”的原則,在文化習性差異上,是 很好的處理方法。

          排斥異己背後往往是人性的驕傲,自我中心作祟。我們與人相處最自然的表現,就是以自己的所是與所有為標準,來看別人,來 斷定是非。在基督裡我們都是神的兒女,這個屬天的身分應能包容,也能超越地上各種文化背景的身分。包容表示接納彼此的差異,互相欣賞及互補,彰顯神的廣 大;超越表示差異帶來衝突時,我們應以神兒女的身分為重,其他的身分為次。耶穌說:“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 13:35)。

作者乃美國中國信徒佈道會資深同工,現為事工專員,專職講道及寫作。本文構思多來自作者與游宏湘牧師合著的作品《教會衝突的處理與重建》,美國中信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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