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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記——海歸群像(四)艾魚

艾魚

本文原刊於《舉目》38期

         我是在出國後,才開始接觸宗教信仰的。

        到德國的第二天,有一個中國男孩子,好心請我吃飯,並給我傳福音。不過,我卻覺得他有些神神叨叨的,還搞迷信。沒多久,“耶和華見証人”的傳道人找上門來, 送給我一本聖經,並用中文和德文向我傳他們的教義,每週一次。半年後,我又認識了美國摩門教的傳教士。跟他們接觸了半年多,但我還是沒接受他們的信仰。

          最後也不知道什麼原因,我來到了基督教會的華人查經班,而且風雨無阻地堅持了下來。

          2004 年1月,我去科隆參加了全德華人福音營。那次的主題是:“耶穌究竟是誰?”講員用了三天的時間,講耶穌是“道路、真理和生命”。雖然聽起來很有道理,但我 仍不能接受,因為我就是想不通:一個慈愛、萬能的上帝,怎會允許在2003年的聖誕節,讓印尼數萬人死在了地震裡!我對上帝很氣憤!還跟牧師激烈辯論了一 番。

         可是營會結束的最後一刻,大家正散去時,我卻被一種力量深深地抓住了,坐在座位上不願意起來。我終於說出:“我願意接受耶穌作我的救主!”說了這話,我的眼淚就像開閘放出來的洪水,湧流出來。我泣不成聲,連自己都不清楚是怎麼回事兒。

         2005 年復活節,也就是我信主一年後,在一個德國華人基督徒造就營上,牧師呼召有心志的弟兄姊妹一生跟隨耶穌,作主的門徒。我理所當然地來到台前,跪在那裡,表 示願意一生跟隨耶穌。但那時的我,只知道跟隨耶穌是主的命令,是討他喜悅的,卻不清楚耶穌所說的“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意味著什麼。

          2005年9月,我面臨延簽問題。像我這樣在德國的中國留學生,要延簽証的話,必須有至少6,000歐(元)的存款証明,才能拿到一年的簽証。由於我是靠打工維持我在德的學習和生活的,所以根本沒有能力拿出那麼多的錢。

          許多像我這樣的人,在延簽之前,跟朋友借錢存在賬戶上,拿到簽証後,再馬上把錢還給別人。我以前的延簽,也都是這麼做的,從沒有覺得有什麼不妥。

         2004年9月,就是我信主的那一年,我還是這麼辦的。當我順利拿到一年的簽証後,馬上就把借到的錢還給別人──我還覺得自己挺講信用,辦事不拖拉。但是就在我回 家的路上,心裡突然不平安起來,有個聲音控告我:“你這不是欺騙嗎?這明明不是你的錢,你還拿去延簽?”這聲音一直在我耳邊響了好幾天,直到我在神面前承 認我的罪,保證不再犯了。

         於是在2005年的9月,我決心兌現我的承諾,不為延簽而去借錢。自己有多少錢就拿出多少錢。結果就交給神吧, 說不定會有什麼奇蹟發生呢。可是,神沒有顯示神蹟給我看。簽証官照章辦事,看我只有2,000歐的存款,就給了我不到3個月的簽証,並告知我:如果我沒有 在簽証到期前,湊夠一年6,000歐生活費的話,就只能放棄在德國的學業,回國!

        這真是晴天霹靂啊!我的學業剛完成了一半,根本沒有想過要放棄。更何況,我還想留在德國呢!

         我心裡有些動搖:“如果我不是基督徒,如果我不是這麼老實的話,事情會不會就很順利?那麼多人不就是這樣過來的嗎?我簡直是自尋死路!難道這就是說實話的代價?這就是耶穌──我要跟隨的神,所說的背起‘十字架’嗎?”

         禍不單行,在沒有拿到簽証的同時,我又失去了唯一的工作。我在德國的留學生涯,似乎走到了盡頭。“神啊,你讓我怎麼辦?”我雖然也禱告,但因為看不到前面的路,所以更多的是無望。連上課都不能專心聽講了。幸好教會裡的弟兄姊妹對我的做法很支持。他們都為我禱告。

         不久我得知,我可以向學校申請資助,只是必須提供很多証明材料,條件也很苛刻。我於是馬上向學校申請。在經過了審核部的審批和面談後,我居然拿到了學校的資助:四個月800歐的生活費!而且是白白給我的!天啊,其實我是沒有抱什麼希望的!但是神居然開路了!

        德國教會的一些弟兄姊妹,除了為我禱告,更在經濟上幫助我度難關。陸續地,我竟收到了1,000多歐!他們都特意說明:這筆錢不是借給你延簽的,而是資助你的學業和生活。

         然後是在台灣的一些弟兄姊妹,他們得知我的情況後,寫信過來,說非常支持我的做法。他們十幾個人(其中大部分還是大學生)湊了1,000歐給我,並為我禱告,鼓勵我:“相信神一定會有預備!”

         當我看到我的銀行賬上,從台灣轉過來1,000歐時,我張大了嘴巴,瞪大了眼睛,可還是不敢相信!神啊,這可能嗎?這是真的嗎?還有一位傳道人,在回美國 時,把我的情況在美國教會裡作了分享,結果就有人──完全素不相識的弟兄姊妹──奉獻給我2,000多歐!也就是說,不到一個月的時間,神給了我 4,000多歐!我哭了,什麼也說不出來了。

          《詩篇》116:12最能表達我的感受:“我拿什麼報答耶和華向我所賜的一切厚恩?”神告訴 我,要“將身体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 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於是從那時候開始,我立定心志,要把自己獻上為祭,一生跟隨神,事奉神。

         我開始尋求神的帶領,希望到主內機構,從事福音工作。

         2006 年7月,我懷著既興奮又緊張的心情,來到北京。我把眼光放在福音機構和非盈利性組織上,希望能謀得一個職位,即使薪水很低也無所謂。但是,“人心籌算自己 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儘管我一直為此而禱告,但我看好的工作,神卻沒有給我。相反,他把我安排進一家小公司裡,是為企業提供諮詢服務的,讓我 做最簡單、最瑣碎的工作。那工作既與我的專業不相合,也用不上我的德語,更不是我的興趣所在。薪水更只相當於剛畢業的大學生。

         起初我認為,憑藉自己多年在外求學培養出的能力,應該能很快適應新的生活和工作環境。但是事情的發展並不由我控制。工作的頭三週,我居然有兩次因為發燒,而不得不 請假。要知道我差不多五年沒有發過燒!在遙遠的異國他鄉,我都從未發燒、感冒過!可現在到底是怎麼回事,竟然連連發燒?

         我查不出原因來,又不想去醫院看病,於是回家憑信心禱告,求神醫治。神果然醫好了我,第二天早上5點鐘爬起來去加班。

          我雖然做著這份工作,心一直靜不下來,總是莫名的煩躁。我跟教會的一位阿姨分享,在敘述中我發現:我一天的煩躁,是從一大早擠公交車、擠地鐵開始的。上班路上,面對湧動的人潮,我心裡想的、身体行出來的,只有一個字:“擠”。

         即使下了車,出了地鐵,我還要繼續在急匆匆的人海中,穿擠出自己的道路。看著把我包圍的職業裝們,仰望著兩旁林立的高樓大廈,我找不到自己了,不清楚自己怎麼會在這裡,再也找不到德國的那種輕鬆、從容、舒適……我討厭這個環境,厭煩自己成為這環境中的一員!

          到公司後,我的心裡仍然不安靜,也直接影響到了工作。我像其他人一樣,抱怨加班多、沒前途。最嚴重的是,我心裡時時浮起驕傲和怨氣:一個“海歸”,拿著公司最低的薪水,做最瑣碎的事情,這豈不是“英雄無用武之地”?神是不是搞錯了?

         那位阿姨聽了我的牢騷後,只問了我一句話:“你確定這個工作是神給你的嗎?”“嗯,確定。”“那你就順服。”如此簡單熟悉的話,突然在我心裡起了作用。我終於知道我的問題是什麼了。我的心開始平靜安穩,因為我明白了,神就是要讓我在這裡學習順服。

         在一個以賺錢為目的的公司裡,信仰時刻都接受各樣的挑戰。工作還不到一個月,老闆就安排員工週末值班。我跟老闆解釋,我是基督徒,週日要去教會敬拜神,不能值班。老闆馬上不高興地說:“那你要考慮,是要工作呢,還是要你的上帝!”

         經過幾天的流淚禱告,我還是決定,寧願放棄這份剛剛得到的工作,也不捨棄週日敬拜。當我懷著被解雇的心態,再次跟老闆申請時,他卻同意了,條件是週六都讓我值班。

        “沒問題啊!”我非常興奮,差點跳起來,口裡不住讚美神!

         還有一次,老闆要我提供給客戶一份假材料。我知道這樣做是錯的,但又不想得罪老闆。我猶豫了很久:到底要不要跟老闆說?要怎麼說,才能既不得罪神,又不得罪老板?

         我試探性地問同事,他們說,這種事情根本算不得什麼,大家都這麼做的,是我太天真了。

         但是,我還是禁不住聖靈的催逼,在忐忑不安中,抱著文件進了老闆的辦公室,小心翼翼地去跟老闆“講真理”,試圖說服他放棄作假。沒想到在我吞吞吐吐地解釋了之後,他想了一下,居然說:“哦,是嗎?那倒也是。那就按照你說的去做吧!”

        “天啊,他居然同意啦!我真的沒想到!”我真的很高興。回到辦公室,我跟同事們誇耀:“哈哈,老闆同意我的意見了!可以不說謊了!”

        當我靠著神,戰勝一個個的試探後,心裡充滿了平安喜樂,常常禁不住手舞足蹈!

        但畢竟,這樣的公司是以賺錢為目的。2007新年剛過,老闆又給我安排一項作假的工作任務。當我再次試圖說服他不要這樣做,並解釋為什麼我不能做時,他氣急敗壞地拍著桌子大聲呵斥:“你不能做?不能做就給我走人!”

        啊哈,我終於被炒魷魚了!那一刻,我心裡非常平安,沒有丟工作的悲傷,反倒覺得是一種解脫。雖不知道以後的路在哪裡,但我知道,走到這一步是神帶領的,他也會負責到底。

        回國後,我去了一個家庭教會。這個教會建立時間雖不長,卻已經有好幾個分堂了。信徒中年輕人居多,基本上都是北漂打工族,而且都是初信者,這與德國大部分教會的年齡結構有很大的區別。

          這個教會已逐步建立了門徒訓練機制。慕道友初入教會,可以參加慕道班,決志之後可以進初信造就班、受洗班,直至受洗。然後還有進深的門徒培訓班、工人培訓 班、神學短訓班等等。肯追求的信徒,通常三年後即具備扎實的神學根基,可在教會中參與服事。因為是在國內,沒有太多機會請名牧來講道,但也並不缺少屬靈資 源。特別是網絡上的資源多,弟兄姊妹很受益。

        國內教會有一點,讓我感觸很深,就是注重信徒對教會的委身,強調建立正確的教會觀。由於我們在德國讀書的學生流動性大,基本上談不上對教會委身,也沒有人教導過。但在這裡,不能隨便從一個家庭教會轉到另一個教會,有些地方還需要推薦信才可以轉會。

         在這樣的教會中,我們能夠感受到彼此的委身和扶持。我記得剛來教會,就聽說教會發現有一位服事的弟兄是同性戀,輔導了很久也沒有悔改,於是教會不得已做出勸 懲的決定,要把他逐出教會。雖然是迫不得已,教會牧師還是不忍心,於是召集全教會的信徒,在同一天迫切為那位弟兄禁食禱告。

          我在德國時,從來沒有為任何人禁食禱告過,全体信徒一起禁食禱告更是沒有。不過,這次我積極參與。那天中午,我在公司上班,同事都出去吃飯了,我就一個人偷偷跑到黑黑的樓道裡,坐在樓梯上為那位弟兄禱告。

         雖然我只見過他幾次面而已,根本不瞭解他,但我仍特別感動,第一次感受到了全体信徒為一位肢体同心合意禱告的力量。我認識到,教會真的是一個家,我們真的是在同一個身体中,互為肢体,而耶穌是我們的頭。

結語

         不知不覺我回國已經兩年多了,信主也已經五年多了,我已經算是教會的“老信徒”了。我與教會一同經歷風風雨雨,在磨練中成長,也在工作中經歷了種種的挑戰。所有的這一切,都讓我對我所信靠的神,有了更深切的認識,明白神的恩典真是夠我們用的,而且超過我們的所求。

作者現住中國,是公司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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