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屬靈人 ——愛德華滋論“屬靈人”(一)麥安迪

麥安迪(Andrew McCafferty)

本文原刊於《舉目》35期

     我是屬靈的人,還是屬世的人呢?由於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台前顯露出來(《林後》5:10),所以我們應該非常關切這個問題;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的《宗教情操》(The Religious Affections)一書(編註),針對這個問題有頗精湛、合乎聖經教訓的解答。在此我要用這篇文章簡要地說明愛德華滋的思想,接下來的幾篇文章,則會 作更深入的討論。

什麼是“屬靈人”?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要先談談“屬靈人”這三個字的涵義。它來自《哥林多前書》:“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2:14、15)

      “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得把你們當作屬肉体,在基督裡為嬰孩的。”(3:1)

        另外,保羅在《羅馬書》也把人分為“隨從聖靈的”與“隨從肉体的”兩類:“因為隨從肉体的人,体貼肉体的事;隨從聖靈的人,体貼聖靈的事。”(8:5)

        《哥林多前書》與《羅馬書》都在做一件事,就是把人分為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基督徒有神的靈(《羅》8:9),所以是屬靈的人(《林前》2:15,3:1),也 是隨從聖靈的人(《羅》8:5)。非基督徒則沒有神的靈在他心裡,所以他不是屬靈的人。因此我們再來看前面提到的問題,其實“我是一個基督徒嗎?”與“我是一個屬靈的人嗎?”兩句話,除了措辭上不同外,兩者的意思是一樣的。我們用“屬靈的人”一詞,是因為保羅這麼用,但更重要的,是主耶穌也這麼說。

        在《約翰福音》第三章裡,主耶穌把人區分為從聖靈生的,與不是從聖靈生的兩種,他告訴尼哥底母,人必須由聖靈重生過一次,才能進入神的國: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3:5、6)

         以下四個問題其實也都是一樣的:我重生了嗎?我是屬靈的人嗎?我是基督徒嗎?我有神的靈在我裡面嗎?現在來看愛德華滋的回答。

“屬靈人”三類型

        為了幫助我們得知問題的答案,愛德華滋把一般基督徒分成三類。他沒有為這三類人命名,但是我個人依據他們的宗教情感的程度與型式,稱他們為“溫和派、屬靈 派,與狂熱派”:“溫和派”是指他們對神的愛不冷,也不怎麼熱;“屬靈派”的人心裡有火在燒,但這火是溫柔、控制得宜的;“狂熱派”則是心中的火燒到無法控制的地步。以上的定義並不是毫無瑕疵的,但可以幫助我們瞭解愛德華滋的說法。

        說到這裡,我要簡單地討論這三種類型,先從“屬靈派”開始。“屬靈派”的心中有燃燒的火,縱然聖靈一直在他裡面工作,他的宗教情感始終都是純潔與堅定的,為神的榮耀心裡焦急如同火燒(《約》2:17);他“盡 心、盡性、盡意、盡力”的愛神;他“熱心為善”(《多》2:14);神的愛使他不再為自己活,因為一人替眾人死的真理征服了他(《林後》5:14、 15);他的喜樂是“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彼前》1:8);他的平安是“出人意外的”(《腓》4:7);“那使人有盼望的神”,因他的信,“將諸般 的喜樂與平安充滿”了他,因此他“藉著聖靈的能力大有盼望”(《羅》15:13);他“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林前》13:7); 他切慕神,“如鹿切慕溪水”(《詩》42:1)。有一首著名的中文聖詩描述這種人的心境:

“靈火繼焚燒!在我心靈,主!
加略山上純淨愛火焚燒我心靈。
五旬節靈力,為聖名發熱心,
靈火繼焚燒!靈火繼焚燒!“

       另外一種理解屬靈派的性質的方法,是與其他兩類人作比較。

       在每個世代裡,我們都發現有許多人把態度溫和、受人歡迎,與基督徒應有的表現混為一談。“溫和派”基本上是指不怎麼好動的基督徒,或許也是一名態度積極的牧 師。溫和派者時常會格外辛苦地幫助他人,對人慷慨,會赦免人、盡力與人交往,並且努力維護自己的名譽,但問題是他的心中並沒有神聖的火燄在燃燒,所以,他 和那些溫文儒雅的佛教徒或無神論者,從外在表現來看,真的沒啥差別。

        溫和派的基督徒有一個重要的特徵,就是他對每個人都可以很溫柔,唯獨對那些心中燒著上帝之火的人溫柔不起來;溫和派的基督徒能夠忍受任何事,唯獨不能容忍那些堅守天堂與地獄真理的人。宗教改革、信仰開放以來,那些逼迫基督教會最厲害的領導者,幾乎都是所謂“溫和派的基督徒”。

        愛德華滋在世時,新英格蘭地區有一個溫和派的組織,他們是一群哈佛畢業、學富五車、熱愛鑽研神學的人,也都在神學思想開放的教會擔任牧師;然而他們也是當時反對愛德華滋與他所領導的“大覺醒運動”最厲害的一群人。

      若說溫和派的人缺少“火”,狂熱派者則是在另外一個極端裡。狂熱派者也是為主而火熱,但這個火並不是神聖、清潔的,也非因愛而來。在狂熱派者的眼中,耶穌的事奉重心,很明顯是在用鞭子潔淨聖殿,而且他也經常批判法利賽人。

        愛德華滋在《宗教情操》這本書裡,對這個問題曾詳細地討論,因為美國的“大覺醒運動”,是在一位名叫戴文波特(James Davenport)牧師的帶領下走出歷史的。當時戴文波特有一個錯誤的觀念,他認為基督徒為主發熱心,就要指控自由派教會的領袖們(或任何反對戴文波特 論調的人)為尚未歸正的外邦人。這個所謂“火熱的使命”持續一年後,大多數的新英格蘭人都開始反對“大覺醒運動”,促使這偉大的屬靈復興運動迅速終結。

        雖然愛德華滋在《宗教情操》這本書中沒提到戴文波特這個名字,但在其它的著作裡,他曾指出戴與其跟隨者的錯誤思想。愛德華滋說到耶穌基督有一個溫柔如羊羔, 亦如鴿子的心靈,他愛天父的心是火熱無比的,但這種愛絕不包含“狂熱派”者的特徵;耶穌基督“柔和謙卑”(《太》11:29),“他不爭競、不喧嚷;街上 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太》12:19-20)“他像羊被牽到宰殺之地, 又像羊羔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賽》53:7;《徒》8:32)。他的生命表現充滿憐憫、恩慈,與寬恕;他來到世上的目的,“不是要 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3:17)。以上的真理要帶領我們進入《以弗所書》4章31、32節:“一切苦毒、惱恨、忿怒、嚷鬧、毀謗, 並一切的惡毒(或作陰毒),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所以,基督徒不應該追求極端的 “狂熱”,而應持有一個溫柔、合乎理性的心靈。

        我重生了嗎?我是屬靈的人嗎?我是隨從聖靈的人嗎?愛德華滋以更寬的角度告訴我們,聖靈在基督徒內心工作的記號,是使他愛上帝的心如火燃燒,但不致狂迷,並使他有清潔、神聖、恩慈、謙卑,以及愛火中燒的心。當然,這把火全然是內住的聖靈所點燃的。

“屬靈人”的標誌

         愛德華滋在《宗教情操》書中第三部,即最後一部分,告訴我們真正屬靈基督徒的12個標誌。屬靈人之系列文章將僅探討其中五個標誌,本文先論述第二個和第三個 屬靈標誌是關於上帝的愛。第二個標誌是說,一個屬靈的人愛上帝,是因為上帝是配得的。第三個標誌指出,一個屬靈的人愛上帝,被神吸引,主要是因為上帝是聖潔的。

1. 被神自己所吸引

        讓我們仔細來看這兩個屬靈標誌。第二個標誌是說,一個屬靈的人愛上帝,被神吸引,完全因為他知道上帝是奇妙的,且配得我們愛他。

        聖經裡也清楚地告訴我們,敬愛上帝是屬靈人的標誌。但愛德華滋在這裡提出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什麼是愛上帝”?屬靈的愛是建立於上帝本來的屬性基礎上,而不是基於自己的喜好或能從上帝那裡得到什麼好處。

        愛德華滋要我們察看一下自己愛上帝的根基。如果我們愛上帝是因為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上帝,知道他在各方面都是完全的、奇妙的,那麼我們對上帝的愛就是屬靈的。但是,如果我們愛上帝只是因為相信上帝拯救了我們,或是相信他可以給我或我的家人某些好處,那麼,我們對上帝的愛就不是屬靈的。主耶穌曾告訴我們,連 罪人都會愛那些愛他們的人(《路》6:32;《太》5:46)。

        讓我們來看看《約伯記》的記載:“撒但回答耶和華說:‘約伯敬畏神,豈是無故呢?你豈不是四面圈上籬笆圍護他和他的家,並他一切所有的麼?他手所作的,都蒙你賜福;他的家產也在地上增多。你且伸手,毀他一切所有的;他必當面棄掉你。’”(1:9-11)

        撒但在這裡稱,約伯愛上帝是因為上帝給了他很多好處,連撒但都知道這是錯誤的、無用的愛。一個真正的基督徒被上帝所吸引,完全是因為他認識上帝,並愛上帝的 一切,他也是因有如此奇妙的上帝而歡喜快樂。誠如《哈巴谷書》3:17所言:“雖然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橄欖樹也不效力,田地不出糧食,圈中絕 了羊,棚內也沒有牛。然而,我要因耶和華歡欣,因救我的神喜樂。”眾聖徒俯伏,將他們的冠冕放在神的寶座前,並讚美他“我們的主!我們的神!你是配得榮 耀、尊貴、權柄的。”(《啟》4:10-11)

        為了幫助我們更進一步瞭解這種屬靈的愛,我們來看看另一個分析。

        假設一位名畫家送你一幅非常美的畫,你可能因為那位畫家的名氣喜歡那幅畫,將它掛在牆上當作一個名氣的象徵,你甚至會為能有名畫家送你畫而自豪。甚至你喜歡那幅 畫,是因為你相信在不久的將來它會很值錢。可是,如果只把這些當作你的動機,那麼,其實你一點也不愛那幅畫,這些動機都只不過是一種自我利益的形式。然 而,如果你真的愛那幅畫,你需要把它當作藝術品來欣賞,你要欣賞它的美,欣賞它藝術的本身。同樣地,我們對上帝的真愛,在於我們要真正欣賞上帝自己,在於 看到上帝的榮美。

2. 神的聖潔之美

        愛德華滋對第三個屬靈標誌,有更具体的表達。前面的第二個標誌告訴我們屬靈的人愛上帝,是因為上帝本身值得我們去愛,這第三個標誌更具体地簡明道:對一個屬靈的人來說,上帝最榮美的就是他的聖潔。

        神有兩個主要的屬性,就是全能和聖潔。他的全能顯明在他的智慧、能力和他的自有、永有,這些是遠遠超過我們的智慧所能明白。神的公義、憐憫、慈愛、信實,和 他所有良善屬性的優美,都在於神是聖潔的,是從神的聖潔才衍生出其他屬性的美好。所以,在神的所有屬性中,他是完全的、毫無瑕疵的;上帝的良善是完全地、 永不改變的,從亙古到永遠,他的聖潔不會有絲毫的改變。他過去已經成就的,現在正在做的,和將來要做的,都是完全的聖潔。所以愛德華滋根據聖經告訴我們: 一個真正的聖徒,愛上帝完全因為他是一位聖潔的神!

        愛德華滋帶領我們瞭解真正屬靈的中心,就是真正屬靈的本質,是我們愛神完全因為神是聖潔的。我們可從在天堂的聖徒和天使身上看見這一點,他們的心思意念深深被神聖潔之榮美所佔據:

       “彼此呼喊說:‘聖哉!聖哉!聖哉!萬軍之耶和華他的榮光充滿全地’”(《賽》6:3)

        “晝夜不住的說:‘聖哉!聖哉!聖哉!主神是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全能者!’”(《啟》4:8)

        這是一個大喜樂的呼喊。眾聖徒歡喜快樂:“要將耶和華的名所當得的榮耀歸給他。以聖潔的妝飾敬拜耶和華。”(《詩》29:2)

        真正的聖徒愛屬神的一切事,是因為這些事都是聖潔的,他們愛聖父、聖子和聖靈,他們愛神的聖言(《詩》19,119),他們愛神的聖徒和聖天使,他們愛他的 使徒和先知(《弗》3:5),他們愛聖約和聖教會(《林前》3:17;《使徒信經》)。他們期待新耶路撒冷,因為它是聖城(《啟》21-22)。對主耶穌 真正的愛,不是因為他拯救了我們,而是因為主耶穌是聖潔的;他是那位聖潔公義者(《徒》3:14),是那位聖僕耶穌(《徒》4:30)。

        聖潔的愛會改變屬靈的基督徒對萬事的看法,一個屬靈的基督徒對上帝所做的每件事都會感到歡喜快樂,因為他知道上帝是聖潔的,即使在受苦或失望中不明白上帝的旨意,他仍然持守這份信念,因為他知道上帝所有的方法都是最良善完美的。

        一個屬靈的基督徒會用謙虛和溫柔的態度與人相處,因為他知道自己是不聖潔的;他認識聖潔,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易犯下不義的怒氣和批判,所以他會快快地察看自己的動機,再慢慢去看別人的動機。

        一個屬靈的基督徒最大的悲傷在於他自己的不義,所以屬靈的基督徒會渴慕死亡和永生,因為直到那時我們才能成聖(《腓》1:23,3:11;《羅》8)。

        愛德華滋鼓勵那些自認為屬靈的基督徒並要他們自問,“我愛上帝,是因為他是聖潔的嗎?”。盼望用“聖哉!聖哉!聖哉!我們的主上帝是全能的”,成為我們喜樂的歡呼;我們無論是生是死,都當有最大的盼望,那就是有一天我們將有份於上帝的聖潔。

作者現任台北改革宗神學院教務主任。

編註:
The Religious Affections一書,由James Houston 改寫的版本,已由中國致公出版社於2001年出版(中譯《信仰的深情》)。原書的節本,The Experience That Counts,台北改革宗出版有限公司以《宗教情操真偽辨》為名,於1974年出版。

編按:本系列文章原刊於台北改革宗神學院院訊(2002~2005),經原作者同意,由本刊編輯後刊發於此。謹向原作者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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