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M教會的“磨難”》:“你是否把前任的腳踩疼了?”(Jerry)2021.04.23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21.04.23

Jerry

 

筆者在教會服事時,有機會將教會的門訓系統重組包裝。在某次教會領導培訓的場合,得到了華人教會一位德高望重的牧者的指導。這位牧者在簡要回答關於門訓系統的問題後,直接挑戰我:

“你有沒有踩著前任牧師的腳?”

“你把人家踩得疼不疼?”

我就借用這位牧者的兩個問題,來試著回應 R 州M教會新牧師希望帶領教會改革、反而導致分裂一事(見:《M教會的“磨難”》)。我希望從“瞭解”、“諒解”和“化解”這三個角度,提供一些思路。

 

一 、瞭解

當一個新的牧者進入新的環境,或者新的同工開始帶領一個現有的事工時,就好像一個新手司機準備駕駛,要明白車況和路況一樣。

“車況”就是教會的實際情況,主要指教會的制度章程、領導團隊、人口組成、信仰狀況等。

華人教會的制度大致分為監督制、會眾制、長老制三種。監督制中,傳道人決策,長執同工會只是執行;會眾制是會眾決策,長執同工會執行;長老制是長執會共同決策,並帶領大家去執行。

每種制度最大的區別是誰決策主導、誰配搭執行。且不說許多教會的制度可能是介乎這三者之間,就是在執行層面,還有創會牧者是否仍在任等原因,使得華人教會的決策和執行,在或明或暗中,難免是在走一些比較特色的路線。

一個熟悉長老制或監督制運作的牧者,如果受聘進入會眾制度的教會,需要有一個適應過程,反之亦然。另外,無論什麼制度,教會作為機構在政府登記都有自己的董事會(編按:専指北美),董事會的成員不一定是現有長執會的成員,在不同教會的治理中,董事會也會擔任不同的角色。

另外,無論什麼制度,作為比較“專業”(大都經過神學裝備)的牧師、傳道人,與一些不一定經過神學培訓、且還在兼任職場工作的長老們,在教會的管理、治理和牧養上,往往也會爆發矛盾。

在北美華人教會,人口組成也是一個有意思的元素。年輕化一點的教會往往因為 ABC(美生華人)一代的參與,可能會把西方社會比較制度化的東西帶到長執層面,也因此造成和年長、強調權威的牧長之間的張力。

此外,教會建立時間的長短,會眾和同工屬靈的成熟度,以及在職場和家庭等領域為人處事的素養態度等,都是影響教會如何決定、如何運行的重要因素。

“路況”就是指教會在運行層面如何按實際狀況決定前行的方向和方式。例如是否走靈恩或基要路線?主要服事白領還是藍領?主要服事工程師科學家還是創業家?是否服事非法移民?在政治領域和公共領域採什麼路線等等。

無論是瞭解“車況”還是“路況”,都是對前任的瞭解,也是一種對前任帶領的會眾團隊的瞭解。這個瞭解的過程,是一個聆聽和服事的過程,也是培養彼此尊重的重要步驟。

當瞭解都到位後,就可以在實情之下,按照車況路況往前開。帶領人不可能一下子將車子換成直升飛機,帶領大家飛起來,也不可能在崎嶇的路上開高速,更不宜在高速平順行駛時,急轉彎或急刹車。

瞭解全面並且尊重到位,是新的帶領人必須認真學習的第一課。

在舉目主編提供的案例當中,F 牧師似乎在瞭解的功夫上做得不夠,否則L董事和P董事的離開,就不會在教會造成那麼大震撼性的撕裂,尤其是其中非常有影響力的P董事夫婦,似乎並未影響教會的日常運行,但被擠出,必然造成紛爭。L董事的腳看起來是給踩疼了!

 

二、諒解

有人的地方就難免會有誤會,誤會往往是因為權責和對權責的期待等因素引起的。

聖經中廣泛全面的教導也給了會眾、執行同工和決策同工互動的多重角度:會眾應尊重帶領者(摩西、亞倫等),這是對帶領者的尊重;使徒彼得教導信徒皆為“君尊的祭司”,說明大家都是平級的;主耶穌更親自示範為門徒洗腳,這是領導服事被帶領的。

有人看重一個角度而專找對方的刺;也有人喜歡從另一個角度多看對方的好。沒有一個帶領人是完人,單就看問題角度的不同,便難免造成誤會,更別說因帶領人的品格、才幹等差異所帶來的衝擊了。

帶領人要彼此尊重職權:有責無權不能執行責任,有權無責則會使領袖腐敗。領袖們對權責的期待也要有合乎中道的期待,並要制度性地定下健康的制衡機制,儘量減少因人而異所帶來的誤會。

無論如何,有誤會就要通過溝通等方式來澄清。

 

一談到溝通,這難免就戳中了許多華人牧者和帶領同工的死穴。教會的帶領者,不僅是帶領“底下”的會眾群羊 (Lead down),也要在同工、各事工及各部門之間協調(Lead across),更要學會帶領教會中具決策地位的牧師長老等 (Lead up)。

許多同工不乏lead down的技巧,但是lead across 就開始費勁,至於如何lead up,在他們的字典中,就找不到這個詞。沒有這360度帶領的思維,無論在運行還是協作的磨合上,都難免會產生誤會。

任何一個新的帶領人,都會有新的思路,因此沒有改變是不可能的。如果要改變,必然要在權責層面運作,也要在教會的各層級帶領中充分發揮,使各層級都能360度充分交流,不留死角。

在決定要改變的層面,筆者建議帶領者要學習尼西米的榜樣,按照以下步驟:

  1. Pray,禱告尋求改變;
  2. Vision,在充分調查的基礎上,確立異象並充分宣傳;
  3. Leader,用異象激勵關鍵崗位的負責人站出來;
  4. Collaboration,鼓勵各事工部門之間有充分的合作協調;
  5. Commitment,親力親為,鼓勵委身參與;
  6. Celebration,在該總結慶祝時及時慶祝總結。

就如毛竹一般,每成長一段,就打個結繼續往上長。每個過程都需要花時間,做好交流,並通過主日、禱告會、同工會、小組團契等各種途徑,不斷推廣異象,也不斷收集回饋意見,以便在階段性的事工中能回應反饋,讓新老會眾覺得自己的意見也被重視。

毛竹在成長的過程中,切忌砍斷現有的枝子,卻指望新牙新枝能長得好。

如果希望對原有系統做很大改變,但不是按照上面的5點步驟,非要通過改變決策成員組成等,會給人分門結黨之嫌。任何來自神的事工,如果是禱告尋求得到的,就不怕成就不了,即便在反對的同工中間,都會贏得同意。

意見相同的同工是工作的好同工,意見不同的同工是生命的好同工,都要攬在一起,好好用神的愛去愛他們。對於不能立刻做出決定的地方,就等!等神的時間!切忌用人的方法,走在神的前面,急於求成!

筆者曾在教會決定做一件自以為大家都會無異議之事,沒想到在長執會就被質疑,於是我就撤下提議。過了半年後,委託那位反對的同工去研究並負責交流。幾個月後,再拿到長執會表決,全體通過!事後證明,這個決定和決定的過程,都充滿了神的恩典和指引!

F牧師似乎急於要建立自己的團隊,這是砍斷毛竹,讓毛竹按照自己的想法成長,冒險太大;再加上他沒有上上下下打好交流的通道和脈絡,讓本來支持自己的同工和會友離心而去,為自己埋下了禍根。

教會工作的帶領是個藝術!諒解,就是原諒加理解!如果有人的腳被踩疼了,但沒有諒解要改革的一方,嫌隙就會不斷生成了。

 

三、化解

其實因為嫌隙而導致張力和衝突不是問題,不肯承認、不願面對、不想處理,那才是問題。

最後我們談談化解。化解是一項痛苦但需要勇敢面對的功課。一個起碼的心理準備就是,化解並不一定解決問題,但是在聖靈的指引和愛心的陪伴、疏通交流中,許多疙瘩就融化了,導致病變的“癌細胞”不再擴散,或者慢慢變小了,甚至真的可以消失掉。

化解的第一步:對事!作為帶領的人,必須擱置一切正在推的方案。不管如何難過,也要等候神的時間。愛是恒久忍耐!當神讓大家操練這個功課時,不要失去見證。

化解的第二步:對人!重點是和中間受傷害的肢體,有誠心實意的交流,取得對方的諒解。即便對方不再諒解,也做好背十字架的準備,不硬碰情緒的炸彈。有時候可以通過其他肢體做協調的工作。不要使用任何世界的手段,把人逼出決策層或逼出教會,如果當事人真的要離開,也不讓會眾留下把柄,說成是被人事鬥爭逼走的。

化解的第三步:等!等什麼?等人等事!等曾經反對的人或有其他建議的同工,提出類似的甚至相反的方案,帶領大家決策討論。對於原先擱置的方案,無非是贊成、否決或變通執行,無論是什麼結果,都順服地接受。

如果決議的結果讓帶領的牧者實在無法接受,怎麼辦?為了教會的合一和整體的利益,個人的榮辱都必須放在一邊。建議當事人即便不得不離職,也不應該在造成教會分裂和主名虧損上,留下不好的見證。

化解也是危機變轉機的好過程!

  • 在對人的層面,可以更好地贏回同工、堅固團隊,讓可能分裂的教會止損,也是操練同工以德報怨的屬靈品格的好時機。對當事人來講,更是處理自己人性軟弱的最佳時機。
  • 在對事的層面,可以幫助大家在事工上找出癥結所在,更好地瞭解會友的訴求和感受,重新梳理思路和方向,將事工帶向榮神益人的方向。按照求同存異的思路去決策引導,簡單歸結就是:“在基要的事上合一,在非基要的事上求異,在一切事上憑愛心行事”。
  • 無論是對人、對教會,還是對事工,都如當年約書亞帶領以色列百姓過約旦河一樣,是一個經歷神的過程。每個人的人生當中,都需要經歷一些約旦河,不要怕!靠神總是過得去的。

怕就怕在出現張力時,沒勇氣面對,或是像保羅提醒哥林多教會的結黨和論斷等一意孤行。神也會允許人憑己意走下去,但是“人種什麼就要收什麼”(《加》6:7)。

最後,牧會最重要的不是成全“事”,乃是要成全“人”——成全聖徒(參《弗》4:11-12)。個案中F牧師似乎顛倒次序,急於成事而影響了人與教會(人的組合)(參《林後》10:8)。

 

總結和提醒

以上瞭解,諒解和化解,只是根據筆者僅有的牧會經驗所提供的思路。

回到文章開始那位牧者問我的問題,我花了近5年的時間去“瞭解”我心中有負擔要改革的系統。在這5年間,我不斷地和同工們充分交流意見,尤其是和前任牧者一對一地交流,一步步闡明我的想法,讓任何可能引起誤會的想法(“諒解”),都通過及時坦誠地交流,被“消滅”在萌芽狀態(“化解”)。

更重要的是,我沒有推翻以往的系統,而是將這個系統重新包裝得更有畫面感和節奏感,使之有效執行,不僅沒有踩前任的腳,反而取得了前任的祝福,打了很好的一個健康的結,繼續往上成長!

作為最後的提醒,我想引用邱清萍牧師通過《培育教會和睦文化》網路課程(https://ceciyau.org/index.php/online-courses/),給神學生們的教導成為與讀者同工的勉勵。她說:

“教會是活出和好福音的群體,這是教會與一般社群不一樣的地方。基督徒也是人,仍然會有軟弱、私心,傳道人也不例外。但我們有聖靈內住,祂會鑒察光照我們,我們需要常在祂面前反省自己,承擔自己的責任,彼此認罪饒恕,以致和好的福音大能能夠彰顯。這部份是福音很重要的部份,教會領袖要多多強調並以身作則。”

 

作者為北加州基督之家第六家全職長老。

 

1 Comment

  1. 【最後,牧會最重要的不是成全“事”,乃是要成全“人”——成全聖徒(參《弗》4:11-12)。個案中F牧師似乎顛倒次序,急於成事而影響了人與教會(人的組合)(參《林後》10:8)。】

    我想Jerry說出了最重要的關鍵。

    如果牧者、教會領袖、長執、會衆,充分明白教會最重要的使命就是“造就人”,遇到爭執時,自有另一層思維!

    保羅說: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

    若我的堅持是對,則對方因我的堅持而跌倒。
    對方固然因他自己的軟弱跌倒,但如果我不是顯得那麼“無法妥協”,他是否可以不被絆倒?

    (羅馬書15:1-3 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 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 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如經上所記、『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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