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徒與信徒(下)(陳濟民)

陳濟民

(續上期)

本文原刊於《舉目》32期


我們在上篇的引言中提到:一個名詞在新約中出現的次數不多, 並不一定表示它不重要。談到“信徒”這個名詞,這個原則確實適用。因為,我們談到門徒時已經指出,主耶穌對學生最特別的要求就是要他們信祂。在《使徒行 傳》中,雖然我們看到初代教會主要是使用“門徒”這個名詞,但它在5章14節也告訴我們:那些悔改而受洗的門徒,也是“信主的人”(believers; 現代中文譯本、呂振中譯本、思高譯本,和新譯本均類同)。我們以前講到稱義與成聖的時候,也同樣看到信心的重要。保羅在《提摩太前書》兩次用“信徒”這個 名詞(《提前》4:10、12)是有道理的。

          在這一篇續集中,我們要看看新約聖經中怎樣談到信徒。我們特別要談的是《約翰福音》和保羅的教導。

二、信徒

1. 《約翰福音》談信心

          耶穌的門徒就是耶穌的信徒﹗這也是《約翰福音》的信息。我們甚至可以說,若是要明白門徒和信徒的關係,最好從《約翰福音》著手。

          在《約翰福音》中,作者特別告訴我們,當主耶穌快要離世前,對祂的學生講過一席話,就是《約翰福音》14至17章著名的“小樓談話”。在這談話中,主耶穌第 一句話就是:“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神,也當信我。”(《約》14:1)為什麼祂的學生會憂愁呢?因為他們要面對主耶穌的死亡;面對著一個未知的將 來,免不了會有焦慮和不安。

          但是主耶穌在《約翰福音》14章卻告訴祂的學生們幾個要點:第一,祂的死並不是生命的終結,而是回到天父那裡;第二,天父那裡 有足夠的場所容納許多人,祂還要再來接學生們到天父那裡,讓他們也一樣勝過死亡;第三,到天父那裡,勝過死亡,唯一的道路是主耶穌自己;第四,學生們因為 主耶穌勝過了死亡,藉著聖靈可以得到祂生命的大能,可以在今世做耶穌基督做過的事,而且他們活動的地區比主耶穌更廣;第五,學生們若是愛主,遵守祂愛的誡 命,就必定會体驗這種生命的大能。

          簡言之,在談話中,主耶穌清楚地指出:祂的學生們必需成為“信徒”,而且相信的對象不是自己,只能是主耶穌,因為他們只有在主耶穌那裡才能得到永遠的生命。

         什 麼才叫“信耶穌”?根據《約翰福音》第6章,主耶穌五餅二魚的神蹟後曾與猶太人有一段很有趣的對話。從猶太人的角度看生命,他們問耶穌:我們該做什麼才能 得到你所說的生命?耶穌給他們的回應是:“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神的工。”(《約》6:29)祂的意思是:你們什麼都不要做,信就是了。接著,祂談到他 們必需吃人子的肉,喝人子的血(《約》6:53-54),意思是:要得生命,就必須得到主耶穌自己,讓主的生命成為他的生命。

         約翰在1章12節告訴我們: 信耶穌就是接待耶穌;接受,是一種行動,但是接受的人本身並沒有貢獻。勝過死亡的生命不是努力工作得來的,而是上帝所賜的恩典。這也是為什麼主耶穌在《約 翰福音》第3章要對尼哥底母強調世人必須得到聖靈的重生。

          信耶穌而得著生命,在生活上又是怎麼一回事呢?在這方面,我們可以再回到“小樓 談話”。《約翰福音》15-16兩章的主題,就是信了耶穌的學生們,在世界上的生活。在這段經文中,主耶穌用葡萄樹與枝子的關係,強調祂與信徒之間必須有 生命的關係以後,就談到他們之間必須有主那種捨己的愛。

         信耶穌的人與主耶穌之間生命的關係,是愛的關係。信徒愛耶穌,所以聽耶穌的話,遵 守愛的誡命。在這兩章經文中,主耶穌特別對祂的學生指出,世人恨他們,正是表達出他們是屬於世界,因為世界的特點就是恨。而信耶穌的人不一樣,因為信耶穌 而得到的新生命,就是一種活出捨己之愛的生命。愛是一個信徒生命的表現。在這一點上,耶穌給信徒的命令和祂對門徒的教導也是一致的,這也幫助我們對信心和 愛心的關係有更深的理解。

2. 保羅談信心

         講到信心,當然我們不能不講保羅的教導。 不過,講到保羅,我們必須先瞭解保羅為什麼要談信心。在這方面,有兩點值得我們注意。第一,保羅談信耶穌,是因為他知道有一天上帝的國度要來到這世界,在 這個上帝的國度裡,不再有罪惡和死亡。這一點,他在《哥林多前書》15章,特別是20-28節,講得非常清楚。

          第二,我們談稱義的時候已經提及,他知道我們若不是依靠耶穌的救贖和聖靈的大能,根本就不可能勝過罪惡和死亡。換言之,保羅講因信稱義,是要解決世人最基本的生命的問題,讓世人勝過罪惡與死亡。這也是為什麼耶穌在世時,要求學生信祂。

          談到信心,現代人通常會聯想到幾件事。有人立刻想到的是自信心;有人會認為信心就是同意某些事情是事實;也有人會覺得信心是一種純粹主觀的看法。但這都不足以代表保羅的意思。

          對保羅而言,信心有幾個重要的內涵。第一,信心是一種建立在歷史事實上的信仰。在《哥林多前書》15章,保羅要哥林多的基督徒在信仰上站立得穩,跟著他就講 到他自己在哥林多傳福音時傳遞了一個初代教會共同的信息:“……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並且顯給 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林前》15:3-8)保羅所講的這一個基督和祂的事蹟,對哥林多人而言真的是一件新聞,因為他們從來沒有聽見過;但 是,這新聞不是一些人編造出來的,而是歷史事實,可以查証。換句話說,信心的起點是聽到一個信息,需要學習。

          第二,由於這信息的內容不是講到聽者自己的事,保羅書信中的信心絕對不是對自己有自信心,而是信耶穌(《加》2:16,《羅》10:14,《腓》1:29,《門》5),耶穌是這信息的核心人物。這一點原本是非常明顯的事,但是在現代往往被人忽略了。

          第三,緊接著的另一個重要的信心的特質,就是信服。這是保羅在《羅馬書》中一個重要的用詞,在《羅馬書》開始,結尾都出現(1:5,15:26)。若是用淺 白的中文表達,就是聽話。因此,在保羅書信中,信心既不能是信自己,也不僅是同意某種抽象的真理而已,它必定有行動的表現。

          第四,要聽 話,就需要信任。因此,保羅在《羅馬書》4:17說:“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神。”近代有一位學者說:“信心,是受造者完全依賴, 並信託上帝的應許,因為應許是上帝自己給的。‘因信稱義’的‘信’就是這意思,深刻的表達出神與人的關係,一種全然無條件的依靠,無條件的信任。人對神恩 典的依靠,若不是這樣,就不是亞伯拉罕的信心。那是一種神可以藉以做祂自己工作的信心。”(註)就是說,這種信心,是相信上帝會拯救,也讓上帝來動工。

          保羅在另外一段經文談到信心的時候,說:“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10:9)這裡的詞句用的是猶太人熟識的對偶句。 對偶句的功能之一是有互補作用,講一体的兩面,看來像是口心對立,事實上是口心對應。它一方面告訴我們說,這信心是要表達的,因為口裡要講出來;但是又不 只是口頭講講而已,而是你心裡也這樣相信的,不像我們現在有些華人的心態:“我口裡講講,然而我內心並不贊同。”

        換句話說,信心很自然是有知識的層面,也 就是有認知的層面;但是這種認知不能只是口裡說耶穌基督為主而已。用《腓立比書》的話來講,就是還要在祂面前屈膝敬拜。用現代的語言表達,信心是整個人對 耶穌基督的委身,在生活中以言以行表達出來。也因為這樣,保羅有時是以真知──一種愛的關係──來表達他與基督的關係(參《腓》3:10-11)。

         由於保羅所講的信心包括認知的層面,卻又超越認知,他講到因信稱義的時候,跟著就非常強調信耶穌的人就是屬耶穌的人,與耶穌同死同活(《羅》6:4-6), 而且說信心是藉著愛表達出來的(《加》5:6)。同時,他在書信中也說基督徒的生活必須效法耶穌(例如《林前》11:1),甚至在《以弗所書》4章21節 說信耶穌的人是“聽過祂的道,領了祂的教,學了祂的真理。”這一些話都表示,在保羅心目中,一個信耶穌的人,就是一個跟從耶穌的學生。

結語

           談到門徒,我們是在談論一個新約時代常用的名詞;談到信徒,我們基本上是在談一個現今世代通用,同時是有聖經根據的名詞。但是,這兩個名詞指的都是同一批 人。這批人最基本的特徵,就是他們對耶穌所傳的天國的福音有所回應,依照祂的話承認自己是罪人,靠著上帝的恩典跟隨耶穌的言行模式在世生活。門徒突顯的是 我們跟從主耶穌,學習天國的真理,並順從主的教訓;信徒突顯的是我們接受主耶穌,讓祂成為我們生命的一部分,活出祂自己那種捨己的愛。

註:參見Dunn, James D. G. , The Theology of Paul the Apostle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8), pp. 378-79.

作者曾任台灣中華福音神學院院長,現住美國洛杉磯。

研討問題(本刊編輯部輯,可供小組團契討論):

1. 信耶穌的人,生命會有什麼樣的特點?信耶穌與愛耶穌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2. 信耶穌的信,和自信心的信,有何不同?信心的內涵包括哪四點?

3. 門徒和信徒指的是同一批人嗎?你目前的生命特徵能顯明出你是基督的門徒和信徒嗎?怎麼樣才能知道自己是真正的門徒和信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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