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自隱與人的自隱(許萬常)2021.06.28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牧者恩言專欄2021.06.28

許萬常

(音頻製作/華僑福音廣播中心)

 

經文:“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太》5:14)

 

“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出自《《論語·陽貨》,意思為四季運行,百物生長,天何曾說過什麼呢?編註。)

救主以色列的神,你實在是自隱的神!(《賽》45:15)神的自隱,莫非是祂的自謙?

但祂的自隱,似乎是不可能的事。因為神的無言,便是祂的有言。儘管“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詩》19:3),但祂的啓示無所不在。

神是世上的光。祂所創造的一切,讓我們都能感受到祂的真實。諸如太陽,“它從天這邊出來,繞到天那邊,沒有一物被隱藏不得他的熱氣。”(《詩》19:6)又如風,我們無論在何處,都可以聽到風的響聲,感受到它搖晃草木的力量。

因此,《羅馬書》1:20節說,“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無可推諉”就是沒有藉口的意思。

“你為何不信神?”有人問哲學家羅素。“因為祂沒有給我足夠的證據”,著名的哲學家答道。殊不知,所有的證據都要經過詮釋,從無神的角度詮釋,便過濾掉了有神的證據,證據就不成證據了。

神是自隱的神,但祂的偉大又隱藏不住,是滿溢之後的溢出。人若自隱,背後可能是出於自以為大,是瓶子半滿響叮噹。所謂“大隱隱於市,小隱隱於野”,這種自隱,是傲骨的孤高,而非自謙的表現,是“斯人獨憔悴”的自憐,恨生不逢辰,不為人所識,仍期望有朝一日被“三顧茅廬”,“一朝成名天下知”。

“我因信,所以如此說話”(《詩》116:10a),神已經說話了,所以我們也要說話。人活著主要的目的,是彰顯主榮美的形象;是吐芳,“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林後》2:14b)。

基督徒的生命如花,花開的美麗和香氣,都無法自隱;信徒聚集敬拜神,也如花團錦簇,“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太》5:14)。

因此,為要見證主,我們無需自謙;我要求主聖靈充滿我,大大地充滿我,使我的生命更豐盛,使我的見證如福杯滿溢的傾倒,使我的恩賜可以用來造就别人。花開無需半遮面,為主而活,我們不作含羞草。如果凡我所行的,都是為主的緣故,就沒必要躲躲藏藏,似乎有所隱瞞。

 

禱告:神啊,你是無所不在的神,但也是一位自隱的神!你在創造萬物的過程中隱藏自己,你向我們所彰顯的生命、你的屬性也實在是奧秘。但我們既靠著基督得以認識你,便要來傳揚你,讓世人來得知你的救恩,你的榮耀,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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