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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神裡的藝術家性格(莫非)

莫非

本文原刊於《舉目》28期

      在我們的印象中,藝術家好像要有某種性格組合,才能成就好的文學藝術。

        比如說“狂狷”,是很被推崇的一種文人性格。李國文在〈中國文人的非正常死亡〉裡便曾說:“詩人要狂,無狂也就無詩。”這幾乎是許多中國文人的共識。然而狂狷和基督教信仰中要求順服,行為端莊(《提前》3:8)有沒有牴觸呢?

        在感情方面,文人、藝術家又都比較浪漫一些。浪和漫皆從“水”字邊,流來流去便氾濫出了軌,像徐志摩,胡適,梵谷、羅丹等等,從古至今,例子不勝枚舉。尤 其,心理學巨擘弗洛伊德又為藝術家背書,說藝術家的創作力來自性慾。此言一出像為“浪漫”發了護照,開發創造力便形同開發性慾。若拿出聖經的行為準則來要 求,是否會限制藝術家的創造力呢?

        更進一步來說,藝術家的世界,基本上是一個在孤獨中完成的世界。是把自己沉浸在內裡,做深度開墾的世界。而基督教信仰則是一個生活在人群、在關係裡的實踐。整本聖經的重要動詞,都和“關係”有關,愛、饒恕、憐憫等,哪裡容得下藝術家一個人自我陶醉?

        藝術家在許多方面也強調突顯個人風格,看看歷史吧!個人意識愈強盛的時代,往往是文學藝術最發達的時代,例如古希臘、文藝復興,或中國的魏晉南北朝(後現代 雖然個人意識也強,但因集体價值觀被解構而文學藝術崩潰,不在此限)。文藝復興時崛起的個人意識,更超越在宗教和國家之上,建立以屬世為範疇的人文主義, 和基督教思想成為競爭的對手。所以,藝術家個性和屬靈品格,到底是否對立呢?

        若不仔細探討,許多藝術專業精英便很難踏入基督教信仰,基督徒藝術工作者也不知要怎樣存身。

        但要怎麼融合呢?藝術家個性和屬靈品格,是否來自不同的源頭呢?追本溯源,藝術,到底是上帝的創造?還是人類文明的產物呢?

藝術:上帝的創造?人類文明的產物?
在創造裡,由奇珍異花與千奇百獸看來,上帝在藝術上還極為“講究”。在《出埃及記》中,神曉喻摩西建會幕,便交代所有的會幕幔子、祭壇、法櫃,與一切器具, 皆要找有智慧,能作各樣工,作藝術設計的“巧匠”,不只在建造上具功用性,尚要添加繡花、鑲金與雕飾,務要作得“榮耀、華美”(《出》26-31)。

        很明顯地,美感,是來自上帝的賦予。藝術的源頭是來自神。《出》31:1-11,更為藝術在上帝的創造中,提供了最完整的定位描述:

        1. 藝術家是來自神的揀選,“我已經題他的名召他。”(《出》31:2)。

        2. 藝術家的才華是來自神的賜予,“我也以我的靈充滿了他,使他有智慧,有聰明,有知識,能作各樣的工,能想出巧工”(《出》31:3-5)。

        3. 神賜藝術夥伴,要我們同工(《出》31:6)。

        4. 所有的作品都獻給神(《出》31:7-11)。

        5. 創作,是一種順服的屬靈經歷(《出》31:11)。

屬靈藝術品格的建立

        由上面這段經文裡,可看到藝術創作是來自上帝,也應歸向上帝。一些屬靈藝術品格的建立,也可由其中歸納一些遵循的指引。

       1. 向神求藝術才華,不對魔鬼出賣靈魂
不可否認,在這世上跨代流傳的許多藝術文學作品,都是藝術家從他生命中最黑暗的角落裡吶喊出來的作品。但這並不代表藝術家要追求黑暗經驗,來成就最精粹的藝術。“黑暗生藝術說”是人墮落後的藝術版本。就像愛情,也是在人墮落後,產生許多不合神心意,但世人卻認為偉大的愛情版本,很多且在婚姻之外發生。

        不要為了追求藝術而走旁門左道,像吸大麻、喝酒、抽煙,甚至亂搞性關係,來增加靈感。西方有個文學經典人物“浮士德”,便是和魔鬼交易用靈魂來換取知識,最後走向毀滅。求才若渴到不擇手段,常是搞藝術的人最大的軟弱。許多誘惑便從這個點滲透進來。

       所以和神求才華,神給不給交托給神,但不要給魔鬼留任何餘地。

2. 對才華看得合乎中道,不卑不亢

       “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12:3)

       才華對人性其實是很危險的考驗,就像金錢。有才華,會使人出人頭地,會在眾人中發亮。一般人又都愛才,對有才華的人會有一種疼愛和偏寵。如果藝術工作者自己搞不清楚,很容易便會被寵壞,造成恃才傲物。或者反之,因為自己才華不夠,而造成妒才自卑。

        所以對藝術才華不要太看重,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通常有才華的,在神面前的軟弱是自負,一切靠自己,老覺得這是我創作的方式, 我創作的題材,我喜歡的創作環境,我我我……,而聽不到神的聲音。若真有才華也要學習收斂自我,把所有才華放入一個屬神的器皿裡,不斷為神所規範,讓神來 煉出祂要的金器或銀器的形狀。

        對那些缺乏才華的,他們的掙扎是自卑,對別人的才華既忌妒又惶恐。電影“莫札特傳”,演的就是宮廷樂師亞伯拉罕因為妒才,到恨不得置莫札特於死的地步。

        在片中,他吐露出許多藝術家的心聲:為何上帝給他欣賞音樂的能力,卻未賜他像莫札特那樣的音樂才華?看到莫札特那樣虛擲才華,就十分痛心。結果他宣稱:他真正的敵人,是上帝!並對自身的平庸,稱為是“需要得到饒恕的罪”!

        但所有在藝術上的鑑賞力和熱情,都是來自上帝的賜與。應先憑信心,鍛鍊自己相關的才能和技巧。然後把自己的藝術放在祭壇上,讓神一把火燒下,成為馨香之祭。

3. 創作藝術是為了服事神,不是服事人
藝術本來是為了服事上帝,為榮耀祂的名。但自從人類墮落後,人有了殘缺,藝術轉為被用來服事人,尤其常常是服事藝術家自己。

       奧圖.班克在《藝術和藝術家》(Otto Bank,Art and Artist) 一書中提到,藝術家掙扎於不能接受自我,一方面自我批評得厲害,另一方面又自我膨脹。因此他對自我要求嚴苛,個性基本上就是自我榮耀。這是一種天才宗教, 個性異教,是始於藝術家對自我完美的追求。

       此話有幾分道理。除了少數抱著使命創作的,許多藝術家的形成,是因為個性中的陰暗軟弱,對自我 懷疑,對世界恐懼,對生死有焦慮疑問。他的藝術創作,只是一種軟弱中處理世界的方式。是表達出人類的焦慮,也是一種逃避面對人世無力的方式。是想把暫時轉 為不朽,也是一種重新創造自我的方式。

        這是許多人走上文學藝術的原因,就像許多人走上心理輔導、精神科,是因為他有個人家庭破裂或心理問題需要先整理。

        雖然許多人追求文學藝術,出發點常為了服事自己。就像追求信仰,起點是因為自己的軟弱和需要。但隨著信仰成長,必須要追求榮神益人,文學藝術音樂,也應該回歸原始的創作地位,服事神。不要只滿足個人的風花雪月,只停留在個人的無病呻吟。

       要像大衛詩篇中的哀歌,每從生命深淵的低處寫起,從慘澹苦情求告起,到結尾,卻一定是由低走高,讚美神,稱頌神!

4. 靠神來塑造藝術家氣質
李國文在〈中國文人的非正常死亡〉中說:“詩人像一玻璃杯,總是處於矛盾的大膨脹和大收縮的狀態下,很容易破裂”。他也提到詩人感情特點有三:1. 沸點低,容易衝動; 2. 脆度低,容易沮喪; 3. 耐力低,容易洩氣。
       想想,“衝動、沮喪、洩氣”,這樣的藝術家特質面對世界可想而知,相當脆弱,很容易破裂。作為人,任誰也不會喜歡這樣的特質,許多藝術家是生活在躁鬱或憂鬱症裡的掙扎(可參考K. R. Jamison所著《瘋狂天才──藝術家的躁鬱之心》一書)。       也曾問過一位有躁鬱症,但創作力旺盛的詩人朋友:“情願有詩?還是情願沒有躁鬱症,也沒有詩?”他的答案明顯地証明“作者先於作品”,他說:“情願活得正常沒有作品,也不願活得痛苦而有偉大作品!”

       但個性真的很難改變,人很難從多愁善感,靠神一變為神經粗又大而化之。而且敏感細膩,也是成為藝術家不可或缺的要質。耶利米先知的多愁善感,其實並不是個負面的缺點,反而是一個必要。

        重點是,我們的脆弱是拿來做什麼?如果拿來餵養我們易受傷害的自我,便成為自憐,如果拿來体會人生,捕捉洞察,“先天下之憂而憂”,便成為先知大愛。所以讓神來兜起我們所有的感覺,把我們的藝術家特質,放在神的祭台前來對付、檢驗。

5. 創作在孤獨中,生活在人群裡

       創作是在獨處中完成,但是孤獨久了,有時變成孤僻。因為太多的投入藝術創作,逃避現世,最後反而很容易成為反社會型的病態。為什麼藝術家自殺的例子很多?就因為他們的創作,沒有開發他們的個性和生命,反而剝奪了他們的生活內容。

        所以藝術家要保持和現實生活聯繫,在人群中完成自我的生命成長。

        據個人觀察,除了小說作者,大部分的文學藝術工作者,對自我內在世界注視所花的工夫,會超過對外界和旁人的關懷。因為許多人進入文學藝術,就是因為面對世界感覺融不進去,是逃避這一個世界,進入另外一個世界。

        即使藝術工作者對人世有份細膩的觀察力,但很多時候觀察所得的洞察、分析或捕捉,只抽象的在頭腦中發生,再在創作作品中完成。並不一定會使用到現世生活,應用在待人處世。換成知識分子,就成了紙上談兵,在文字思想中生龍活虎,進入現實生活裡就成了書呆子一名。

       所以文學藝術工作者不善處世,處人少幾分火候是事實。然而我們並不能躲在“藝術家”的招牌後,拒絕學習處世生活。這是我們的不夠,不是我們的不必,需要想辦法來補上。
但不夠還是一回事,最重要的是不能對人少了一份心。要提醒自己,我們享受孤獨,但是不要變成孤僻,不要變成除了浪漫愛情,便不會愛配偶、愛孩子、愛父母、愛鄰舍,或是任何其它種愛的“愛無能”。

       所以若為完成藝術而六親不認,是不正常,是不榮耀神!藝術不應擺在人的前面。在戰地或災難中攝影的,最常面對的挑戰就是:碰到生死狀況,你是放下攝影機來救人?還是忠於藝術來記錄苦難?藝術和人,何者在你心裡分量更重?這是個指標,顯示出你這人心理狀況有多健全。

       所以在生命成長中,仔細回想一下:是愈來愈愛人?還是愈來愈愛自己的藝術?是愈來愈愛神?還是愈來愈愛自己的藝術?誠實來說,這是很多藝術家不願面對的捫心自問。

6. 成功成名,不等於藝術成就

       此外,藝術創造是在獨自中完成,但成功成名則是在群体中實現。成名傳世更是一種社會文化的收藏。沒有藝術家脫離得了人。但是這中間也有一個弔詭,如果一生在人群裡得不到藝術上的認可,你還會不會繼續創作呢?

        說實在,在創作路上,藝術家常會不斷問自己:如果投稿老投不上,還會不會寫?畫賣不掉,還會不會繼續畫?且先不論經濟生活問題或政治環境的限制,如果沒有發表機會就停止創作的話,這是一個檢驗,檢驗藝術工作者是一個真的創作者,還是一個膺品。

        若回到一個創作者的產生來看,會發現一個真正創作者,不管世俗認同不認同,他都會繼續創作。因為藝術創作是一個生命的表達和詮釋,是他處理世界、克服恐懼的方式。藝術就是他生活的方式。

        但一個假的創作者,會藉尋求世俗肯定,來決定自己的下一件創作是否要產生。甚至,僥倖成名了,隨之而來的世俗價值和論斷,也會成為他下一個創作的養料和影響。如果原來沒有自己堅固的創作理念,便很容易迷失或妥協,創作開始想要符合眾人的期望。

        也有人在得獎後,反而沒有持續創作的動力,為什麼?是因在人群中的成名,影響了他這個人。本來搞藝術是因為不善處人和面對現實,現在成名了,卻強迫他回到現世,對他這個人和生命的成長並沒有什麼幫助,反帶來挫折。

        基本上,成功成名和藝術成就是兩回事。藝術成就靠的是美學技巧和藝術才華,但成功成名是在人群中實現,需要的不只是美學技巧,還要有社會和文化條件配合。這 和藝術家這個人有多融入社會文化有關。人脈,趨勢,管道和人心需要,若掌握得好,便比較容易打入。但這一部分和藝術本身不見得直接相關,有時還是對立。

        所以要忠於神給你心裡面的感動,這是藝術者的正直(integrity),忠於藝術。

7. 不要過度沉溺藝術,要回歸現世,獻給神
創作這個過程,在某些方面會讓我們靠近神,甚至“像”神。都是從無到有創造一個世界,從各樣無名中由我們為之命名。中國人形容創作的最高境界是“出神入化”、“驚天地泣鬼神”,可見是很靠近靈界的境界。

       任何靠近鬼神的事情,都要小心!有時候人會被自己的藝術控制,不能自拔。藝術,成了他的神,不是很多人認為藝術創作是他的拯救麼?這也往往是走火入魔的開始。

        日本有位作家芥川龍之介,寫了一篇短篇小說《地獄變》,形容一位宮廷畫師專畫屏風。有一次主公命令他畫“地獄變”的屏風,他便藉殘殺鳥獸,或用蛇攻擊徒弟等 等,來模擬地獄中的各樣慘象。最後,為了畫一位女子在地獄火中被燒的痛苦樣,他要求主公在他面前燒一輛馬車,車中最好坐一位上等女子,燒給他看,他才畫得 出來。

        這畫師長得很醜惡,但有個最愛的女兒很漂亮。主公一直追求不到,便當著畫師的面,當場把畫師女兒燒死。當時,畫師一看到,便想衝上 去救,卻被左右侍衛攔阻。這一停下,他卻忽然被那種殘酷暴力的痛苦掙扎,形同地獄的美給震懾了。望著望著,畫師臉上居然露出欣賞的微笑,望著女兒活活被燒 死。地獄景象,此時可以說是真真呈現在畫師的臉上。待畫作完成,獻給主公,第二天畫師一根繩便把自己吊死了。

        但真正可怖的是,走火入魔的藝術家並不只出現在小說裡。在我們靈魂中,誘惑常在一線之間。

        因為在創造中,我們是處在靈裡、精神上一種危險單薄的狀態。要帶多少的禱告來進行?不要想取代神,也不要自以為是神。要提醒自己,創造時再怎麼出神入化,也必須回歸現世。所有的藝術作品,都應放在祭壇上獻給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

        以此類推,有一天若到江郎才盡時,也不應有任何頹喪和抱怨,因為上帝用你的方式,可能不再是創作,也許是轉成教導藝術、解析別人的作品。但江郎才盡還不是最 讓人難以接受的,更讓人掙扎的是,才華也許還在,但創作卻因身体殘障等因素受到阻攔,像貝多芬的耳聾,或像當代知名的鋼琴演奏家里昂.福雷爾(Leon Fleisher)。

       里昂四十歲時,右手被一種類似巴金森症的肌肉失調症給弄癱瘓了。他形容這一場病使他三十多年來,只能用兩手中可移動的手指頭來摸琴。整個音樂世界大大縮減,音樂中比較榮耀和讚揚的部分全被否定。音樂變得不再是樂器,但也因此回歸音樂的本質和內容,回歸所謂真正的音樂。

       但他75歲時,在醫療科學進步下終於被治癒,出了一張鋼琴演奏CD:“兩隻手”(Two Hands)。曾經滄海後的他,演奏中可以聽出他巨大的生命力量。

        同樣地,對我們文字事奉者,手中握著的五色筆,是來自神的出借,有天可能也會收回。重要的是,神要用的,不是祂給我們的這枝五色筆,而是我們這個人,我們的全部生命。

        最後,衷心從個人生命經歷中和許多基督徒藝術家互勉:

        藝術不代表生活,作品不代表生命。

        讓個性、品格來塑造藝術,而非藝術來塑造個性、品格。

        而塑造我們個性、品格的,是上帝!我們創作的泉源都在祂裡面(《詩》87:7)。

作者為自由作家,現居美國。

One response to “在神裡的藝術家性格(莫非)”

  1. 謝謝你的這篇文章 Avatar
    謝謝你的這篇文章

    謝謝你的這篇文章,讓我更了解自己一點。

      因為自己矛盾的心理,所以有很多問題,大概就是上面寫的:掙扎不能接受自我。原來也是因為這樣,所以畫畫的時候感覺很好啊……

      但是我資質駑鈍,下面這段有點看不懂,所以想請教你一下,還有我也想問什麼是  「用藝術創作服事神」啊 ~     

    「重點是,我們的脆弱是拿來做什麼?如果拿來体會人生,捕捉洞察,“先天下之憂而憂”,便成為先知大愛。所以讓神來兜起我們所有的感覺,把我們的藝術家特質,放在神的祭台前來對付、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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