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法案再燃烽煙(新民)2022.06.13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專欄2022.06.13

新民

 

最近美國最高法院保守派法官,試圖推翻合法即將滿半個世紀的墮胎法案。這份數百頁的草案,被人洩密給媒體,引發了全美支持墮胎人士的齊聲抗議,以及反對墮胎人士的一致喝彩。

 

無一不是倖存者

因此,墮胎再度成為今年中期選舉前,美國人熱議的主題。

草案擬定者認為,墮胎的權利從來就不在美國憲法的保護之列。即使在自稱基督徒的群體中,也有不同的聲音。不少人選邊在捍衛生命的反墮胎行列,也有不少人主張,墮胎與否完全是每個母親個人的選擇自由。

上帝的心意到底是什麼?人真的有墮胎與否的完全自由嗎?這是本文要稍微探討的。

記得80年代中期,我初到美國讀研,就有一個白人女士跟我們討論墮胎問題。她堅決支持墮胎合法化,並對我們這些留學生對墮胎持觀望與保留的態度,表示十分不理解。記得另一位白人女士替我們打圓場,說應當尊重我們保留自己不同意見的自由。

其實,對一群來自當時一胎化計劃生育國策背景下的中國留學生而言,無論是政策化的強制墮胎,還是合法化的自由墮胎,都已經給墮胎賦予了天經地義的政府或個人權利。

筆者基於對個人身世和人類共同罪惡歷史的了悟,倍感我們地球人幾乎沒有例外地、都是在古往今來的墮胎流產與溺嬰殺人的死亡網羅中,僥倖活下來的一群人。

我在孩提時代,母親喜歡講述她的身世:在湘北農村的夏夜星空下,在自家茅草屋前面的平地上,母親一邊搖著驅蚊乘涼的芭蕉扇,一邊繪聲繪色地告訴我和弟弟,有關她出生的故事。

母親出生時,外婆喜得千金,如獲至寶,趕緊吩咐接生婆包裹嚴密,對外公說又生了一個男孩。數日後,這個謊言被揭穿,外公很生氣。之後,當外婆再度生下另兩個女嬰時,就都在外公的監督下,被扔進水桶溺斃了——溺嬰,尤其是溺斃女嬰,在當時的農村相當普遍。

很明顯,那些生下來就被殺的嬰孩,與在母體中就流產或被墮的胎兒,以及育齡前因各種天災人禍而夭折者,都無法長大成人。而我們既然有機會活下來,且為人父母,無一不是倖存者。

 

胚胎?生命?

然而,曾幾何時,在性關係、男女婚姻與生兒育女不再彼此緊密掛鉤的時代,婚前婚外的性自由帶來的懷孕,就成為一種新的包袱:一個不盡受歡迎、常常被人急於推脫掉的重擔。因此,人們對於墮胎的自由,就產生了新的人權訴求。而這一訴求,完全不在200多年前美國憲法制定者的自由想像與人權考量之列。

至於現代人是否擁有剝奪胎兒生命的自由權,這正是最高法院要慎思明辨的現時社會重大議題之一。因此,支持墮胎合法化的陣營,會祭出一些理由。

其中一個理由是,胎兒在出生前不算獨立的生命個體,只是一個發育中的胚胎而已。但是,這種把生命的胚胎發育潛能,與出生後的繼續成長刻意分割的理由,既與發育生物學知識不符,也有偷梁換柱之嫌,把本來天然為胎兒提供必要母體保護的環境,變成可以隨時取締拿走的母體自由。

當受精卵在母體內著床後,就開始啟動內建的生命程序,在母體提供的有利環境下,有條不紊地三維打造胎兒新生命。在短短9個多月時間,就發育成一個有頭有臉具有十足生命力的嬰孩。

嬰孩出生後,在父母與社會的幫助下,繼續長大,健全自身免疫系統,逐漸學會行走和說話,達成生活自立自理。我們不能因此推論說,幾歲前的小孩也跟胎兒類似, 都不具有獨立性。

其實,所有的成人,也不能成為一座生命的孤島,都不具有嚴格意義上的絕對獨立性,都需要彼此相依、共生共存。不具有獨立生活能力,不能成為墮胎的理由。

 

特殊情形裡的艱難抉擇

支持墮胎的另一個理由是,有些懷孕不是母親自願的,比如出於強姦與亂倫。

反對墮胎的陣營,也通常支持這類特殊情形裡的墮胎選擇,此外還包括胎兒發育威脅母親生命的特例。特例無法成為墮胎應有廣泛自由的理由。賦予生命的責任,往往因母愛而勝過取締生命的個人自由。

幾年前,筆者所在教會有位姊妹,懷孕期間被診斷患有癌症。她為了爭取更多的時間給胎兒發育,甘願延遲自己治療的時間,直等嬰孩生下來,才開始毒副作用很大的化療。在她後來的追思禮拜上,我們無不為她犧牲捨己的大愛所感動,相信她必蒙主悅納。

支持墮胎的理由還有,有些嬰孩有先天嚴重遺傳缺陷,生下來可能無法存活,或無法獨立生活。

這涉及到有先天遺傳問題的人,是否有不可剝奪的生存權。在有產前遺傳診斷的今天,要不要生下來一個很可能有遺傳疾病的嬰孩,對於父母,的確是個非常不容易的選擇。

但人類繁衍至今,基因變異不斷累積,幾乎每個人都攜帶某些遺傳缺陷基因,只是顯性的程度不一,發病遲早與嚴重性有別。還是有不少父母,明知嬰孩出生後不久就可能去世,依然決定完成胚胎發育過程,不篡奪嬰孩生死的最終掌控權,順其自然。

如今藥物與基因治療開始修正部分有害基因,僅僅因為某種基因缺陷就定奪嬰孩的生死,也越來越站不住腳。

新澤西州有位製藥公司老總,因為自己女兒生下來就有先天遺傳疾病,他決定自己募資成立製藥公司,為自己女兒和其他有類似疾病的人開發新藥。功夫不負有心人,他的努力催生了一款新藥,助人助女延緩疾病的折磨。這個傳奇故事,數年前已被拍成勵志寫實電影。

筆者曾經參與攻關的一個抗癌新藥研發項目,被一對生下早衰症(編註)孩子的科學家夫妻發現,同時具有治療早衰症的效果,公司決定轉讓給他們開發這一新的適應症,造福那些患有早衰症的罕見病患。

 

母腹中的跳動

聖經教導我們,胎兒是上帝的賞賜,出自上帝的創造設計與揀選,具有獨立人格的靈魂,故有神聖不可剝奪的生命權。

“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祂所給的賞賜”(《詩》127:3)。大衛王說:“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我要稱謝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為奇妙,這是我心深知道的。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處被聯絡,那時,我的形體並不向你隱藏。我未成形的體質,你的眼早已看見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寫在你的冊上了”(《詩》139:13-16)。

舊約先知耶利米也宣告上帝在造他之前就認識他, 他還在母腹中就已被上帝揀選,因為上帝的話臨到他說:“我未將你造在腹中,我已曉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別你為聖;我已派你作列國的先知”(《耶》1:5);同樣,保羅堅信“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又施恩召我的上帝”(《加》1:15);施洗約翰在母腹中“就被聖靈充滿”,也在母親伊利莎白訪問懷上耶穌的馬利亞時,“就在腹裡歡喜跳動”(參《路》1:15、41)。

可見,胎兒自始至終都被上帝所知道,他們有活生生敏銳的靈魂,絕非是一堆可以被自由墮掉的血肉。

 

並非偶然邂逅

20多年前,筆者得知教會中一個姊妹的先生,堅持要打掉胎兒,決定在墮胎手術前夜,好言相勸,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喚之以靈。所幸那晚的電話粥沒有白煲,那位父親終於被打動說服,答應取消次日的墮胎手術。

如今那男孩都已長大成人。正如筆者的母親生下來被外婆珍視呵護而免於被溺斃的厄運,我當年捍衛胎兒生命的一點個人努力,也幫助那個孩子倖免於難。

回想母親在年輕時經歷了喪夫之痛,帶著3個稚齡女孩,守寡多年,後來改嫁給因責任事故經歷妻離子散的家父,賦予我以出場人間的難得機會。

而我也蒙上帝的恩召,悔改歸正,成為基督徒和福音使者,在這個充滿罪惡與死亡的世界裡,努力傳揚主耶穌基督拯救我們出死入生、棄暗投明的天國福音。

在某種意義上,我們都是形形色色苦難所生的兒女。生命,並非偶然而短暫地邂逅宇宙時空而銷聲匿跡,乃是上帝在永恆裡的命定,具有神子耶穌基督拯救的天價,因復活而有不朽的品質。

我們並沒有隨心所欲定奪生命的權利,我們卻有捍衛生命、尊重生命的責任。一個崇尚墮胎自由的世界,與創造生命、拯救生命的神聖心意背道而馳,相去甚遠。

在死亡路上狂奔的世界,該回頭了!

 

編註:早年衰老症候群(Hutchinson-Gilford Progeria syndrome),簡稱早衰症,是一種極端罕見的遺傳性疾病,其患者身體的老化過程十分快速,罹患此病孩童的年齡很少超過13歲。

 

作者來自中國湖南,現任職於大紐約地區某制藥公司。

One response to “墮胎法案再燃烽煙(新民)2022.06.13”

  1. Sam Avatar
    Sam

    Expressing thoughts on complicated topic in an easy-to-understand way, you 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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