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以色列國中沒有王”的時代(下)(陳慶真)

陳慶真

本文原刊於《舉目》23期

(續上期)
三、示劍“滅門血案”

           士師治理 時代,以色列人除了要面對埃及與非利士人的外患,更有各支派之間的內鬥,及同族間的爭權奪利。接續底波拉任以色列人士師的是英明的基甸。他從米甸人及亞瑪 力人的手中挽救了以色列國的命運,使以色列享有四十年的太平盛世。基甸的妻妾們共為他生了七十個兒子,其中一位心狠手辣,野心勃勃的兒子亞比米勒,為了奪 取王位,不惜毀家,毀族,更毀了他自己。這就是記載在《士師記》八章到九章的“示劍滅門血案”。

           亞比米勒藉著他的家族關係,以及父親的餘 蔭,首先爭取到示劍居民的信任,在示劍的巴力比利土(Baal-Berith,示劍人祭拜的偶像“盟約之神”)神廟處取得了大批的經費,雇了匪徒到他父 家,將他的七十個兄弟,除了基甸的小兒子約坦以外,全數殺死在一塊磐石上。繼而在示劍被示劍人及米羅人擁為王,並將其權力中心設立在巴力比利土神廟的祭 壇。殘存的約坦氣憤傷痛之餘,在神人面前預言他哥哥及幫兇示劍人的結局:“願火從亞比米勒發出,燒滅示劍人,和米羅眾人。又願火從示劍人和米羅人中出來, 燒滅亞比米勒。”(《士》9:20)

           亞比米勒的這種“滅門”行為,當然更不見容于耶和華神。因此,神讓惡魔降在亞比米勒與示劍人中間 (《士》9:23)。三年之後,示劍人集体背叛。怒火填膺的亞比米勒,恨不得把造反的示劍人個個燒成灰。因此,“亞比米勒整天攻打城,將城奪取,殺了其中 的居民,將城拆毀,撒上了鹽。”(《士》9:45)對城撒鹽是一種咒詛,表示該城會遭到如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一樣的命運,因著鹽鹵、火跡、從此土 地沒有耕種、沒有出產、連草都不生長(《申》29:23)。

         示劍樓的人躲入了巴力比利土廟的地下室,以期得到他們祭拜的巴力神的保佑。然而為復仇失去理智 的亞比米勒,放火燒盡了巴力比利土廟,焚平了城東門上的示劍樓,也燒死了躲在地下室的男女共一千人。亞比米勒的恨火意猶未盡,繼續燒往鄰城提備斯,卻被城 樓上的一婦人拋下的磨石軋得腦漿四溢而死。約坦的咒語總算歸到“血案”的元兇與幫兇身上。

          這個滅門滅族血案的現場,直到1956年終被考 古學家萊特(G. E. Wright)在示劍舊址(現在的Nablus)發掘出來。如圖四所示:現場是一個約15英畝的大土丘。丘上挖掘出一個建立在青銅末期的神廟。神廟長 108呎寬92呎,牆厚達18呎。神廟中有一個巨大的祭壇。神廟地下室填滿了壢青及焦炭。散落在廢墟中的陶器碎片,可以被認定為典型的以色列陶器。這些碎 片也告訴我們,神廟在公元前1100年左右被燒毀,正值亞比米勒的時期(註5)。

四、“亂世佳人”路得

           以色列人在士師治理的三百年中,既沒有“王”,也就沒有“王道”;既不遵行“法”,各人當然是“任意而行”。在那個“無法無天”的時代,路得的故事,就如周敦頤筆下所形容的蓮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是亂世塵囂中的片刻寧靜,是混濁社會中的一道清流。

           一千年前亞伯拉罕被神呼召,為建立一個敬虔聖潔的民族,並從中興起祂給全人類的拯救。這位救主必須來自這個民族中一個敬虔、聖潔、君王的家族。沒有想到,此一家族,竟然建立在一個不起眼的地方──伯利恆小城,波阿斯和路得所建立的小家庭基礎上。
在 基督教“婚姻與家庭輔導”的課程中,波阿斯和路得的故事,常被引用來作為“交友與婚姻”的楷模。波阿斯慷慨、体貼、果斷,講義氣的男子氣慨,以及他負責 任、作事有原則的性格,為歷代姊妹們所心儀;而路得的順服、勤勞、孝順、及感恩的美德,也為弟兄們所嚮往。因此,不僅《路得記》千萬年被傳頌,其男女主 角,也成為現代教會中適婚年齡男女擇偶的標準與典範。

           路得故事的背景,忠實地反映了士師時代的社會大環境:例如書中作婆婆的拿俄米指點媳 婦路得,在近親波阿斯的田場上拾麥穗(《得》2:22;3:18)該注意的事項;一位近親在贖回或交易中,將自己的鞋子脫下來交給波阿斯,作為“棄權”的 証據(《得》4:7-8);以及在城門口商榷一切民事訴訟等等,都是以色列人按照傳統社會的處世及定奪方式(《申》25:7-9)。

           書中 第三章述及路得晚間去找波阿斯,波阿斯留她住一宿,也是理所當然的安排。因為波阿斯的篩麥場,是在伯利恆城外。世師時代各地入夜後治安很壞,各城鎮晚上均 關上城門,以防四處竄流的匪徒(《士》9:4;11:3;19:22)。因此路得必須等到天亮城門開時,才能回家。當時以色列各城的城牆,厚達十幾呎,牆 內有分隔的房間,功能近似現今的辦公室。因此城門和後來羅馬及歐洲市區廣場一樣,是人民聚集、政府頒令、商業、行政和法治的中心。圖五所示就是考古學家在 米吉多所挖掘出來,代表那個時代的城門(註6)。

          《路得記》故事的目的,在于第四章17到22節的家譜:路得與波阿斯生了第一個兒子俄備 得,俄備得又生耶西,耶西是大衛王的父親。由此看來,這個外邦來的好女子,因著她的順服與敬畏耶和華神,竟成為大衛王的曾祖母。一千多年以後,就在這塊當 年路得拾麥穗的田地,伯利恆城的野外,天使將耶穌降生的好消息,報給一群看守羊群的牧人。

五、“日薄西山”的埃及
蘭塞三世雖然成 功地削減了非利士人的威力,但也成了埃及史上最後一位英勇的法老。蘭塞三世死後,埃及的第二十王朝及帝國在庸弱的君王統治下,已喪失權力。這些君王治理無 方,而尼羅河下游更發生飢荒。後期的埃及已無法如昔日般強盛,再也不能構成東北鄰國的威脅。在迦南地人的心目中,此時的埃及已是明日黃花。這種心態,可以 從埃及卡那克(Karnak)神廟的文獻中,特使溫亞蒙(Wen-Amon)的出差日誌,窺視一二(註7)。

           這個故事約發生在公元前 1080年,以色列士師耶弗他治理時期,埃及卡那克城阿孟神廟(Temple of Amon)特使溫亞蒙,被差派到迦南地推羅以北的比布魯斯(Byblos)去採購杉木,為阿孟神建造聖艇。神廟的大祭司給了溫亞蒙不多的金銀,以及一張阿 孟神像。很顯然地,是希望這張神像能夠發揮它的作用,彌補所帶金銀的不足。

            溫亞蒙沿著海岸線往東北走,其間經過非利士人的多珥城 (Dor),不幸地,所帶金銀被歹徒搶奪一空,還差點喪命。當地的人不僅不幫助他,還把他當成乞丐趕走。呼天不應,呼地不靈,溫亞蒙一路乞討,總算到了比布魯斯。等了19天才有人帶他去見比布魯斯王子。溫亞蒙帶了神像對王子說:“我是埃及派來的特使,盼望在貴城買杉木回去造聖艇。我們的祖先世世代代都是在這裡購買杉木。”王子不屑地說:“不錯,你的父親和祖父確實在本地購木,我們也提供了木材。但那是從前,此一時彼一時也。我不是你的僕人,也不是你那張神 像的僕人,為什麼要將木材給你?”

        溫亞蒙在百般的羞辱之下,只好差人回埃及告以實情。最後由埃及運來鑲有金銀的器皿、大批細亞麻布、大卷的蘆葦草紙、牛皮、繩索、20個大麻袋的扁豆、以及30大桶的魚。王子這才將杉木給他。當最後一批木材上船時,王子立即下逐客令:“你就隨這船給我離開,不要再找任何藉 口留在這裡!”

           弱國無外交,自古皆然。溫亞蒙可能也沒有我國戰國時代齊國特使晏子的好口才,受盡欺凌又辱國体。溫亞蒙回到埃及後命運如 何,卡那克廟的文獻沒有繼續記載。但從一個國家的特使,到外國不得不忍受屈辱的情況看來,這個國家的命運,卻是顯而易見的。此後的埃及雖力圖恢復元氣,但 是欲振乏力。埃及遂成為一枝壓傷的蘆葦,再也不會成為以色列國的威脅。

            這些都應驗了先知以西結的話:“埃及地在荒涼的國中,必成為荒涼。埃及城在荒廢的城中,也變為荒廢。……使埃及因勢力而有的驕傲,在其中止息。那時,日光必退去……我必將埃及人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列邦。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結》30:7,18,26)

           埃及國運式微,成為一個無人畏懼的國家。所以當大衛被立為以色列王之後,立即趁著鄰國勢力消退的真空,一舉而擴展領土,建立了強大的帝國。

註:
5. C. Cornfield, Archaeology of the Bible: Book by Book, Harper and Row Publishers, NY, 1976, p. 77.
6. H. Halley, Halley’s Bible Handbook, Zondervan, Grand Rapid, Michigan, 2000, p. 211.
7. A. Hoerth, Archaeology and The Old Testament, Baker Books, Grand Rapid, Michigan, 2001, p. 238.
作者曾任波士頓大學教授,現已退休。她目前是美國校園團契的特約同工,負責歐洲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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