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業、靈命、品格 ──再思教養孩子(周傳初)

周傳初

本文原刊於《舉目》22期

       許多第一代移民,從小在強烈的危機意識和競爭心態下長大。這種文化背景,往往會經由我們的教養模式延續到下一代。孩子們從小被灌輸“成績掛帥”的觀念,父母的心中覺得孩子的生活內容,除了讀書以外,其他什麼事都是“玩”。 如果成績單上不是全A,三電(電視、電腦、電話)時間就會被大砍;鋼琴、提琴可以少練,吉他、iPOD沒收,教會也甭去了,等書唸好了再說。只要書唸得好,多少錢都捨得花,什麼貴重獎品都捨得買。有的父母更是求好心切,從孩子唸初中時就開始“進補”及考SAT,以保證幾年後申請大學時無往不利。

       孩子得到的信息,是“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只要把書唸好,作飯、洗衣、洗碗、擦桌子、倒垃圾、清掃房間、剪草等都是苦活,今天是父母或褓姆的事,將來 是配偶或工友的事。自己的人生標竿很清楚:第一步是功課全A、SAT高分;第二步是申請進大學名校;第三步是一畢業就有理想工作,最好是六位數起薪。至于如何作人、如何對待家人(及未來家人)、分擔家事等一概不會,也不覺得有必要。

        如果需要活動筋骨和調劑身心,打球、跑步是正軌和樂趣;勞動和服務,對自己是既不衛生、又無益健康的。如此養尊處優的環境,往往養成好逸惡勞、自私自利的習性,在人際關係和社會適應上處于極幼稚的狀態。從父母的 價值觀上,孩子們學到,“顏如玉”和“黃金屋”是硬道理,“黃金街”和“碧玉城”(《啟》21:10-21)那一套,是不能吃、不能用的空中樓閣。

        聖經的教導卻不是如此。學習的目的,不只在得到生存的知識和技能,更是使人存敬畏、謙卑的心,養成服事的人生觀,增益服事的能力。換句話說,學習的目的本是服事。約瑟、摩西、大衛,以及使徒保羅都是很好的例子。主耶穌貴為上帝的兒子,也給我們在成長及人生等方面樹立了正確的模式:知識、靈命、品格並重 (《路》2:52),服事而非受人服事(《太》20:25-28),放下自己的好處去成全別人(《林後》8:9)。

        父母從孩子還小的時候 起,就要和他們一同學習聖經及禱告,培養共同的興趣,以及一起作家事的習慣和樂趣,如此是傳給他們一生受用不盡的產業。如果把家事和靈命放在學業之後,或 任由孩子以作功課為藉口來逃避家事,是本末倒置。即使孩子今天學業拔尖、未來事業有成,也不見得快樂、滿足,在人際關係方面和上帝的託付上也交了白卷。有 一天,我們和孩子們都要向上帝交賬,到時候是面面相覷、哀哭切齒,還是問心無愧、一同歡喜呢?

        孩子人格的發展,需要平時的誘導及表裡一致的榜樣。父母的價值觀和為人,孩子雪亮的眼睛天天在看,在心中潛移默化。學業、事業本是工具和過程,使靈命(與上帝的關係)及品格(自處及待人接物)純化。如果工具變成了目的,目的變成了工具,努力就失去了方向和價值,品德也從妥協到游走于崩潰邊緣。

        求主幫助我們教養孩子,以靈命和品格為重;鼓勵他們發揮潛能,少把他們的成績和別人比;讓他們多接觸敬畏上帝的環境,也培養他們學以致用、主動服事的觀念。

作者現居紐澤西,在製藥公司從事免疫研究,並在若歌教會事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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