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心願(健新)

健新

本文原刊於《舉目》22期


在聖經中,有句話一直震撼著我的心靈:“惟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 神要的不是表面的儀式,而是公平與公義的實質。這就是上帝的心願,它是通過先知阿摩司之口向世人宣告的,記錄在《阿摩司書》中。在《彌迦書》,先知彌迦還 向世人宣告:“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問題是,上帝的這個心願是否變 了?是不是因為有了新約,上帝的這個心願就被廢除了?或者,上帝通過耶穌命令我們要傳福音,就不再要基督徒“行公義”了?

           先知關于江河的 那個比喻,讓我想到了很多年前的往事——我和幾個朋友乘船,沿著長江逆流而上,眼底所見,正是,“大水滾滾,江河滔滔”。遠處還有細流涓涓、河水漫漫,但 一旦匯入了這長江,很快地,都與這滔滔滾滾的長江,融為浩浩蕩蕩的一体。記得最清楚的就是昭君溪,才出青山時,是一灣綠水;漸漸地,隨著不斷地匯入長江主 流,那綠色就一點點消失,直到和整個江水融為一色。

          聯想到基督教,不正是這樣一個浩浩蕩蕩的大江嗎?兩千年來,奔流不息,有許許多多的流派、思想、傳統,不斷地融會匯到一起,展示出一幅浩大的心靈長卷,如同一幅萬里長江圖。如果只有一種思想,一種傳統,一種顏色,那會是多麼可怕啊。
但此“多”,卻不否定“一”,就是保羅說的,一個上帝,一個主,一個聖靈,一個信仰。是在這“一”中之“多”,是被這“一”規範的“多”。

         剛剛才看到,傅士德(Richard J. Foster)所作的《屬靈傳統禮贊》一書,英文的原名竟然叫Streams of Living Water,含的正是一個水字,活水之溪流。不是一條小溪,而是眾溪奔流(streams),是萬澗歡笑,萬流齊發。

         傅士德用“溪流”一詞,正是要表明基督教並非“一種”屬靈傳統,無論這傳統有多麼美好;而是有著眾多的傳統,並且,這些傳統都來自一個活水的泉源,那就是神。

         順便也說一句,上帝是無比豐富的。他彷彿一個太陽,照在了無數的水面上。無論某個水面發出多麼美好的光,它都是折射那太陽的光。並且,它折射的也僅僅是一點 點的光而已。同時,還有其它的水也在用自己的方式,去折射太陽。因此,如果以為自己的屬靈傳統就是對那太陽之光的唯一折射,那麼,人們否定的不僅是其它的 水面,更是否定了令這些水面能夠五彩絢爛的太陽。

          正是有見于此,傅士德在書中把基督教的屬靈傳統,分為6個偉大的傳統:靜觀傳統,聖潔傳 統,靈恩傳統,社會公義傳統,福音傳統和道成肉身傳統。在每一個傳統中,他不僅讓我們看到這一傳統的古今典範,而且讓我們看到了聖經中的典範人物和教導, 從而讓我們不僅明白而且看到,如何效法耶穌基督。


本文關注的是基督教的“社會公義傳統”。一提到這個題目,人們就會想起史懷 哲、德蘭修女、馬丁路德‧金、圖圖這些赫赫大名;想起主日學運動、投票權運動、救世軍運動和美國民權運動這些著名的運動。但是,在回首這些往事之前,也 許,我們該看看另一幅畫卷,這卷畫是在上個世紀初期展開的。

           二十世紀初的前30年,尤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西方、尤其是美國出現了一次兩水分流,一水叫“大背叛”,是由自由派發起的;另外一水叫“大逆轉”,是由“基要派”開始的。前者忽略了福音,後者忽略了社會責任。

          自由派是以“社會福音”為旗幟的。其主要錯誤在于兩點:其一,以為可以透過改善人類社會,使之成為上帝的國;其二,以為通過人的力量,就可以實現這一點。這就既否認了人的罪性,又否認了天國。

           為了反擊自由派,基要派專注于傳福音,為信仰而爭辯。毫無疑問,這是非常可貴的。但是,他們走到了另外一個極端,即忽略了基督徒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四十年 代末期,美國著名的基督徒學者亨客爾(Carl F. H. Henry),首先注意到了基要派的這一偏差,提醒基督徒要注意擔負起自己的社會責任。

          十多年後,1966年,美國的世界宣教大會一致接受了“惠頓宣言”。該宣言強調:“向萬人傳福音的基本要務”,“用言語為耶穌基督作見證”和“福音的社會行 動”結為一体。並且宣告:“所有福音派人士對于全世界的種族平等、人類自由以及各種社會公義的改革,都給予公開的堅定的支持。”

           1974 年在洛桑召開的世界福音會議,是福音派的一個轉折點。會議發表了“洛桑宣言”。在該宣言的第5段“基督徒的社會責任”中宣告:“傳福音和社會、政治的參 與,同為基督徒的責任。”第6段則說:“在教會的使命中,以犧牲的服務來傳福音,是最根本的要素。”8年後,與之相關的“傳福音與社會責任”的報告指出: 社會行動是傳福音的結果,也是其橋樑,兩者互為夥伴,而福音將二者結合起來,“福音是根,傳福音和社會責任同樣是其上的果子”。

          “福音是根,傳福音和社會責任同樣是其上的果子”,這是一個很平衡的觀點。


在基督教的“社會公義傳統”這個題目下,傅士德首先尋找歷史上的典範。拋開他的話題,我們看到,從教會建立之初,關心社會公義就是基督徒的一個美好傳統。在 《使徒行傳》第四章,記載了許多基督徒,凡物公用;而第一次的執事選舉,就是起因于日常生活的供給上忽略了說希臘語的猶太人的寡婦們。而歷史上也記載著美 好見證,就是羅馬的基督徒在遭受迫害期間,還照料著羅馬的窮人(這連那些迫害者也不得不承認)。

            近兩千年來,關心社會公義,把上帝的愛帶到自己的鄰居當中,這樣美好的見證何止千千萬萬。

            傅士德以武爾曼‧約翰(John Woolman,1720-1772)為基督教社會公義傳統在歷史上的典範。約翰在年輕的時候就堅信,“蓄養奴隸是一項與基督教不合的行徑”,是“一份高懸在大地之上的黑暗”。

            1754 年,在貴格會的周年聚會上,34歲的約翰印發了一份單張,“蓄養黑奴的一些考慮:給基督教各宗派的認信者的建議”。他反復指出,給奴隸自由,是我們基督徒 義不容辭的責任。自此,他大力投入廢除奴隸的和平抗爭之中。4年後,在1758年召開的費城貴格會年會(被稱為“基督教會歷史上最重要的宗教集會之 一”),基督徒們一致決定要除去奴隸制度。

           這就是基督徒!在舉世還在對蓄奴保持沉默的時候,貴格會的會友就自願地跨出第一步,釋放自己擁 有的奴隸。最令人感動的是,為了追隨耶穌基督,貴格會的基督徒付出了代價——他們決定向自己的奴隸作出賠償,賠償他們被奴役的日子。他們是唯一做出這樣的 決定的組織,部分美國南方貴格會的會友因此而破產。

          見證!這就是基督徒信仰的見證!見證我們所相信的上帝是公義的主,祂有豐盛的恩典和慈愛。


在聖經中,傅士德以先知阿摩司為“社會公義傳統”的典範。阿摩司一再痛斥社會上層人士“壓迫窮苦人”(《摩》4:1)。他宣告:“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三 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礙謙卑人的道路;父子同一個女子行 淫,褻瀆我的聖名。他們在各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臥在其上。又在他們神的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摩》2:6-8)

           阿摩司宣告:上帝恨惡、上帝關切商業領域的不義、不公:“你們這些要吞吃窮乏人,使困苦人衰敗的,當聽我的話。你們說:‘月朔幾時過去,我們好賣糧;安息日幾時過去,我們 好擺開麥子;賣出用小升斗,收銀用大戥子,用詭詐的天平欺哄人。好用銀子買貧寒人,用一雙鞋換窮乏人,將壞了的麥子賣給人。”(《摩》8:4-6)

            在後來的《彌迦書》中,先知發出了最嚴厲的指責與警告:“我朝見耶和華,在至高神面前跪拜,當獻上什麼呢?豈可獻一歲的牛犢為燔祭麼?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 羊、或是萬萬的油河麼?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麼?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麼?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 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6:6-8)

           這就是說,上帝的兒女如果不行公義,好憐憫,那麼,他們的敬拜、節期、獻祭等等,在上帝的眼中一文不值。上帝的耳朵會對他們的讚美歌聲充耳不聞,因為上帝聽到了窮人在絕望中的哭泣和呼救聲。

          按照傅士德的分析,社會公義包含了3項主旨,他們分別以3個希伯來文字表達:misphat,hesed,shalom。

          misphat:包含社會、道德和宗教意義。它涵括超越純粹法律公平的倫理道德,包含遵從良好的習俗和慣例,還有人與人之間的平等。

           而hesed則凸現了“憐憫”的主旨,它也許可以翻譯為“慈愛良善”(loving kindness),或者“堅定的愛”(steadfast love)。這愛甚至澤及牲口的需要(《出》23:12)和土地的“完全休歇”(《利》25:5)。

           shalom這個偉大的字眼,則讓我們首先想到彌賽亞就是“和平的君”,福音就是“和平的福音”,等等。

           傅士德說:社會公義傳統恒切地呼喚我們支持社會的正確秩序——正確的關係和正確的生活。而對社會公義的專注,則可以改進我們的教會觀,在個人道德和社會道德 之間架起橋樑。社會公義,為我們帶來切入面和勁力,使我們有勇氣,正視那些已經嵌入許多政策和制度(建制)中的結構性的邪惡;社會公義,也為我們關注環保 奠定了基礎,“被造的萬物直到現在都一同在痛苦呻吟”(《羅》8:22),提醒我們治理環境的職責。

           當然,也有潛在的危險。這些危險就是:
第一、把社會公義當成終極目標。
第二、律法主義。
第三、過度地認同某一政治主張。

           最後的問題是,“如何實踐社會公義的傳統”。傅士德提出了7點主張:
1.保持開放的心態,相信上帝要通過我們成就大事。
2.關注我們鄰居的苦難,成為地球公民。
3.成為軟弱無力和被剝削者的代言人,聆聽那“來自貧民窟的歌聲”。
4.通過經濟支援和義工的工作,支持慈善救濟組織。
5.在政治層面上參與、並影響公共政策。
6.運用傳媒為貧困者請命。
7.把祈禱事工引進社會的舞臺。

          關注人權,關注窮人,關注環保,這就是藉著此書,我看到的符合上帝心意的3點。

註:《屬靈傳統禮贊》,天道書樓出版,香港,2001年。

作者原為馬列哲學講師,現住美國伊利諾州,自由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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