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神為名》vs教會的大公性——從Netflix紀錄片談起(陳世賢)2023.03.25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2023.03.25

陳世賢

 

2023年3月3日,網飛(Netflix)上映的紀錄片《以神之名:信仰的背叛》(In the Name of God: A Holy Betrayal),揭露韓國四邪教的真貌。不只一人在觀看後表示,感到“噁心”、“不適”。

邪教層出不窮,我們當如果面對?我認為,除了平時所說的“與上帝建立更通透的關係”,以及“多讀經、紮穩信仰根基”外,還可以引入“大公性”,用以判斷與防範異端。

紀錄片中的邪教攝理教,我有過不少接觸,不妨以其為例探討,再將原則延展至其他異端。

 

狡詐的攝理教

我與攝理教,有過不少接觸的機會。攝理教在韓國是以學生工作起家,來到台灣後,他們照樣鎖定重點大學進行活動。

我剛升大一時,聽說班上與鄰系約有6位同學,被“教會”邀請去參加活動。我心裡為他們高興,直到其中一位有信仰背景的同學說,她去後“感覺怪怪的”。我們一查,才發現了攝理教異端已深入校園。

當時攝理教關懷人的手法,令我們這些正統基督教團契的人嘖嘖稱奇。比如:彼時尚未流行通訊軟體,他們竟想到發給學生一隻網內(同一家電信商)免費互打的手機,專門用來與教內保持聯繫。

他們行蹤隱密,在學校註冊的社團時常更改名稱。我們必須不斷追蹤他們的新名稱;他們選擇在公寓中聚會,未經邀請者難以進入蒐集情報;就算信了攝理教了,他們也有不同開放程度的活動:初入教者只能在外圍,直到他們確認這人的信仰,才給予更深的“教導”,最終引向“鄭明析(教主)是再來主”。

攝理教是有所謂神蹟奇事的,正如耶穌提醒過的:“因為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參《太》24:24)有一位離開了攝理教的人告訴我,她在教中觀賞梅爾·吉勃遜主演的《受難記》後禱告,真實感受到手心的刺痛,於是加入了攝理教。

當我們意識到許多人被攝理教吸引後,我們也開始了相對應的行動。

以我的經驗,已有基督信仰基礎的人(通常是離鄉讀書找新教會時被盯上),容易醒悟、脫離。沒有信仰背景的人,一半以上在看到負面新聞後,就會離開。可惜其餘的仍會留下。我大學畢業時,兩位同學愈陷愈深。一位甚至已經搬出家,與攝理教信徒同住。

最近,基督教媒體紛紛發出防範異端的提醒,很多教會、信徒都積極給予了回應。我留意到,多數回應是從“關係”和“根基”兩個方面探討——在關係層面,我們要與主有更緊密的連結;在根基層面,我們要好好讀經、紮穩信仰的基礎。

這些都是必要的,不過我們還可以進一步思考:

誰更與主親密?

首先,與主的連結可以保護我們。然而,僅從外表,我們無法判斷誰“與主有更緊密的連結”。

異端可能比我們更“敬虔”,可能比我們更有“屬靈的強烈情感”和“與耶穌的親密連結”(當然,這是他們自己認為的)。台灣的攝理教,會在情人節送禮物、卡片給耶穌。落在一般人眼裡,簡直比正統基督徒還 “愛主”。

多讀經未必會讀經

再者,“要好好讀經、紮穩信仰的基礎”,當然是正確的,但這需要有人先教我們如何查考聖經。若片面強調“我們要直接與上帝建立一對一的關係”,以此避開異端教主這種“門神”、“中保”角色的影響力,是不合乎實際的。從來沒有人是完全靠自己讀懂聖經、認識上帝的。多是需由屬靈長輩帶領,我們才知道怎樣讀聖經。

也就是說,在我們的信仰歷程中,往往都有“見證人”或“領路人”。因此,區分異端的重點是:在我與上帝間的見證人中,有沒有某一位是“絕對的見證人”,沒有他,我就絕對無法認識上帝?其他人也無法替代他?

如果有的話(以攝理教為例,鄭明析),大概就是異端了。

我曾想找些人,一起逐條辯駁攝理教的《三十個論》(他們的教義教材)。但發現,這方式對資深基督徒有幫助,對入攝理教的沒信仰背景的人來說,卻不太有用。

這是因為攝理教有自己一套來自鄭明析的膚淺靈意讀經法(例如,把“善惡果”視為“夏娃的性器”)。因此,跟他們談解經、神學、傳統、聖經原文啥的,通通牛頭不對馬嘴。基本上是兩種不同的知識論體系互撞。

他們的主要教義,建立於淺薄的靈意解經,類似科學興起後,希臘人為其神話找的出路(一切都是象徵與道德意涵,因此不與科學衝突)。只要當事人敢問:“憑什麼你說A東西是B意思?”就能破解它,因為會發現,答案最終都是:“鄭明析老師如此領受。”

因此,防範異端的關鍵,不只是“要多讀經”,更是“如何讀經”!鄭明析自稱讀經兩千遍,若屬實,我們無人能及。但若不尊重上帝的啟示、牽強附會地亂讀,讀再多,也只是徒增虛假的自信。

靈意解經也曾在華人教會圈中廣為流行(註1),為諸如“東方閃電”這種異端,留下了生長的土壤。一些基督徒遇到異端難以抵抗,不是因為聖經不熟,而是用錯閱讀方式了。

 

大公性為防範基礎

“愛主”與“讀經”的提醒,其實都是絕對正確且必要的,以免我們誤入歧途。不過,就我來看,這樣還不夠。僅僅強調我們“自己”要與主有深刻的內在關係,有對聖經的內在知識,是有些偏於“個人”與“向內”的。我們還應當從教會傳統的角度,引入一個“向外”的防範異端的機制,那就是教會的“大公性”。

《尼西亞信經》中告白:“我信使徒所傳唯一聖而公之教會。”《使徒信經》也告白:“我信聖而公之教會。”當中提及教會有4個特色:“使徒所傳”、“合一獨一”、“聖潔”、“大公”。

在此我們聚焦“大公”(catholicity。該詞的首字母c為小寫。大寫則指天主教)——神學家巴特(Karl Barth)說,正是“大公性”為我們提供了重要的標準,用以區分真教會(true church)與假教會(false church),或異端教會(heretical church)(註2)。

教會是大公的,大公具有身分認同、普遍性和歷史連續性。這意謂著一種相同性(sameness),也就是說,不管時間、空間如何改變,教會都可在自己對信仰的委身中被辨識出來,因為她總是相同一致的(註3)。

這個相同一致,並不是因為教會很敬虔,所以總是能抵擋時代洪流,而是雖然我們不是信教會本身,但我們藉著對三一上帝的信心,相信這信仰群體存在的核心本質是無法被改變的。就算教會的外型改變,她的本質仍是教會(註4)。

也因此,大公性有兩方面:地理與歷史。

地理的大公性

首先是地理上的大公性——強調教會的普遍性,到哪都是教會。巴特說,基於此,基督徒不會將國家認同(某地區的身分認同)置於基督信仰的認同(普世教會的身分認同)之先,教會是普世性的(ecumenical)。

若我們延伸一下,用來辨別異端的關鍵,就是:“一個宗派團體,它與同時代其他地方的教會,能否互相承認是教會?”

既然教會是普世性的,那麼,縱然不同國籍、不同膚色、不同文化語言,此地的教會,和彼地的教會,仍能認出,對方是基督教會。這是因為,屬上帝的身分認同,優先於一切屬人的身分認同。

然而,攝理教及東方閃電等其他異端,只能在基督教土壤不厚實的地方流傳(東亞),多數吸收沒有基督教背景的人為信徒。西方、南方教會,根本不會跟他們互相承認。

歷史的大公性

第二是歷史的大公性——強調教會是從耶穌、使徒開始,一路延續下來的。巴特強調,這並非指最古老的宗派就最正統。當然,也不是說,最新穎、最當代的宗派比較正統(註5)。重點是:縱然教會的形式在歷史中不斷改變,她仍是她自己、教會仍是教會。

若我們延伸一下,用來辨別異端,就是:“一個宗派能否在歷史中認出自己?”就是說,該宗派能否在教會歷史中,分辨出自己的信仰祖先?

攝理教確實也談教會歷史,但它的“時代中心人物說”,只是為了推崇鄭明析的中心地位。他們會說上帝在歷史中如何使用新舊約中的人物(包括耶穌),以及教會歷史中的人物(例如馬丁·路德),於是現在就這樣使用鄭總裁(他們對鄭明析的另一個稱呼)……

總之,從“大公性”角度來看,新興異端往往是一個沒有歷史的年輕宗教(可能剛過30歲生日),只在自己的地盤行動,卻稱聲自己是兩千年來普世基督教的真正傳人。異端“大公性”的缺乏,實在是顯而易見。

然而,我們也要小心,身為宗教改革後的基督新教,我們較天主教、東正教缺乏大公性的思考,往往沒意識到自己是普世教會的一分子,跟其他基督教宗派可能也少有來往,甚至會排外 ……這變相為異端存留了一定的滋養空間。

 

結語:我們亦屬想像的共同體

美國人類學家班納迪克·安德森,在《想像的共同體:民族主義的起源與散佈》中提到,印刷術的引進、資本主義與報紙的流行、地方方言的興起、教會拉丁文的演變等因素,民族主義首先在18世紀的美洲殖民地興起,之後回頭帶動19世紀的歐洲民族主義。

“民族”的本質,是一種“想像”:我看不到其他地方同民族的人,但當我早上讀報紙的時候,我知道其他人也正這樣做,我知道我們是某種同類(註6)。安德森認為,此民族的想像共同體,取代了過往歐洲以天主教為主的“宗教共同體”。

然而,隨著全球化的來臨、基督新教的多元宗派林立,我認為,從地方教會的角度出發,身為大公教會一員,也歸屬於一個想像的共同體——大公的想像力不等於虛構,而是因我們無法憑肉眼見到普世基督徒,所以只能藉信心看見,而信心一向涉及某種上帝賦予我們的屬靈想像力。

大公性挑戰我們,並擴張我們:除了我們自己之外,我們是否在信心的想像力中,看見古今中外的許多信徒,而且我們被上帝的恩典圈屬其中,與他們一同單單只屬於基督我主?

基督並不“只”屬於我,而是屬於普世教會。祂是教會“全體”的救主(參《弗》5:23)。異端的一大特色,就是想要佔有基督,稱聲基督只在他們那裡。

基督是自由的,祂將自己賜給了普世教會,為普世教會捨己。也因此,我們是在大公教會中,與眾聖徒一同領受基督。

 

註:

1. 此處所謂“靈意解經”,是指“寓意解經”、“私意解經”,這種按自己創意聯想、沒有其他經文根據的解經方式。

2. 一些華語作者,拒絕使用“假教會”這詞,認為既然是假教會,那就根本不是教會。不過,我們可以看到,聖經也使用“假先知”,甚至“假基督”這些語詞(《太》24:24)。學者解釋,有些字詞有“雙重角色”(dual character)。可參考Joshua Knobe etc., “Dual character concepts and the normative dimension of conceptual representation.” In Cognition 127.2 (2013):242-257。總之,記得假教會的本質確實“不是教會”即可。

3. Karl Barth, Church Dogmatics IV/1, ed. G. W. Bromiley and T. F. Torrance, trans. G. W. Bromiley ( Edinburg:T. & T. Clark, 1961), 701.

4. Ibid, 702.

5. Ibid, 704-705.

6. Benedict Anderson, Imagined Communities: Reflections on the Origin and Spread of Nationalism, Revised edition. (London: Verso, 2016).

 

作者畢業於中華福音神學院、普林斯頓神學院,原台灣康華禮拜堂傳道,目前於牛津大學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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