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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移居美國的新教徒與清教徒(Samuel T. Logan. Jr.著/一僕編譯)

Samuel T. Logan. Jr.著/一僕編譯
本文原刊於《舉目》18期
       早期移居美國的“新教徒(Pilgrims)”(以下簡稱“早期新教徒”)和“清教徒(Puritans)”有何不同?他們是同一批人嗎?這兩個群体是什麼時候成形的?為什麼後來會演變成獨特的宗教團体呢?

        這些問題,都問得很好!

        要回答這些問題,就不得不提1517,這個非常重要的一年了。

        1517年10月,馬丁‧路德在德國威登堡大教堂門上,張貼了他的九十五條神學論題(也稱宣言)。同一年,在英國波士頓市,即現址為瑪莎葡萄園(Martha’s Vineyard)英式酒吧的地方,約翰‧福克斯(John Foxe)誕生了。福克斯後來對清教運動(Puritanism)做出了不可泯滅的貢獻。

        時至1526年,在劍橋的白馬客棧(White Horse Inn),就不時有(頗具顛覆性的)神學討論。參與者包括後來的清教徒領袖人物,如:托馬斯‧比爾耐(Thomas Bilney),休‧拉蒂默(Hugh Latimer),尼古拉斯‧雷德萊(Nicholas Ridley),以及托馬斯‧克來默(Thomas Cranmer)。這四位後來都一一殉道了。

        同一時期,英王亨利八世正在著手處理他婚姻和政治上的難題。到了1533年,他堅持要坎特伯 雷(Canterbury)的聖公會宣布他與亞拉岡的凱瑟琳(Catherine of Aragon)的婚姻無效。次年,他又迫使國會封他為英國國家教會(編者按:即聖公會 “Angelicans”)的最高元首,因而使英國全面切斷了與羅馬教廷的關係。

        亨利八世雖然無誠意“改革”(reform)教會的神學,但那些常常在白馬客棧聚集的教徒,以及許多支持他們的人和其他同道中人,卻把英王的這一舉動視為出于上帝的安排。他們認為,唯獨尊奉聖經為教會與國家之根基的時代已經到來。

        但是,他們的這個盼望,在亨利八世在位期間,並不怎麼受到皇室的支持。一直等到1547年,亨利八世駕崩了,繼承王位的是他九歲大的王子愛德華。愛德華登基 後,受到兩位攝政輔政,先是索美塞得公爵(Duke of Somerset),後是諾森伯蘭公爵(Duke of Northumberland)。這兩位都比較支持和認同白馬客棧神學討論會的異象和參與者的洞見。從1547年愛德華登基到1553年他駕崩的期間,英 國的清教運動在教會裡和政治上,都獲得了長足的進展。

        不幸,繼承愛德華王位的是瑪麗女王(Queen Mary),即為後世所熟悉的“血腥瑪麗”(Bloody Mary)。瑪麗一心要使她的國家重新回到羅馬教廷的懷抱,甚至不惜任何代價。

        于是,從1553年到1558年間,更正教教徒(Protestants)為逃避瑪麗女王的迫害,就紛紛逃往歐洲大陸,待在其他更正教教徒的據點,如日內瓦 和法蘭克福。當時,年約三十八歲的約翰‧福克斯也逃到了法蘭克福。然而,福克斯對英國仍然抱著十分遠大的異象,他堅信只要英國上下全然信靠上帝的話語,英 國就必然會得到大復興。

        1558年,瑪麗女王駕崩,繼位的是她同父異母的王妹,信奉更正教的伊莉沙白。伊莉沙白女王的繼位,大大扭轉了先前的局勢,流亡異鄉的更正教徒成群結隊地返回家園。這些人後來就成為了清教徒運動的種子,他們都是從福克斯的神學著作中得著餵養的。

        在瑪麗女王的血腥統治下,數以千計的人為信仰殉道。現在上帝既然讓伊莉沙白女王來取代瑪麗女王,那麼英國人民能不能抓住這上帝所賜的絕佳機會,告慰那些已逝 的亡靈呢?從此之後,英國人民,能不能堅持在自己的國家和教會中,清除所有不合乎聖經的成分,從而使得教會與國家這兩個機構(和在其中的領袖)都能夠過一 種榮耀上帝的生活呢?

         這些問題,乃是福克斯在他那本不朽之作《殉道者之書》(The Book of Martyrs)中所提出來的。這本書于1563年初版,他除了對在瑪麗女王統治下受迫害的痛苦有很深刻的描寫之外,也是一隻嘹亮的號角,呼喚英國的國家 與教會,全然以上帝的道作為立國、立教的根基。

        許多曾經認同白馬客棧之異象的人,現在就響應了福克斯所提出的,上帝對其子民的期待,以一股與日俱增的熱情,堅持要求皇室人員和教會領袖,本著獨尊聖經的原則(Sola Scriptura),也就是唯獨以聖經為一切事物的標準,來治理英國。

        但是伊莉沙白女王的看法有別,她只著眼于政治上的穩定和秩序,無意走“極端”路線,特別是宗教性的極端路線。她認為參與白馬客棧神學討論會的那些人和他們追 隨者所走的神學路線,乃是過于極端。她認為英國(也包括英國的教會)應當更寬宏、更包容,在遵守聖經教導之餘,也要保留傳統和運用人的理性。所以,到了 1570年,英國就發展出了兩大派別,一派偏重從理性主義的角度治理國家和教會,另一派則繼續堅持只按照聖經的教導,徹底清理淨化國家與教會。就是在這兩 派人士爭執辯論時,“清教徒”(Puritan)一詞開始被第一派的人,用來辱罵、諷刺第二派的人。

        1570年代的人所目睹到的是衝突的 深化,事態卻毫無進展,至少清教徒這一方是這麼看的。當時,有托馬斯‧卡特賴特(Thomas Cartwright)在散布長老會主義(Presbyterianism)(編者按,長老會主張廢除主教制度,教會應由信徒自己選出牧師和長老來治 理)。卡特賴特因此被定為異端,且被劍橋大學免去教職。如此一來,在某些更正教教徒看來,謀求和解的可能性已經不大了。他們的這一認識,就導致了清教徒內 部第一次的主要分裂。

        清教徒的興起,主要與福克斯的《殉道者之書》有關,(也許更早一些吧!),而“早期新教徒”(Pilgrims)的 思潮,則可追溯到羅伯特‧布朗(Robert Browne)所寫的《致安妮:教改刻不容緩》(Reformation Without Tarrying for Anie),這本書于1580年初版。

        布朗可謂是一個理想幻滅的清教徒。他起初也致力于福克斯之著作所展現的那幅異象,但在從事了十多年英國國家教會的復興事工後,他得出了一個結論:此路不通。

        于是,布朗就毅然從英國國家教會中“分離”出去了,並且于1581年和與他情投意合的羅伯特‧哈理森(Robert Harrison),在挪利市(Norwich)創立了自己的教會,就此開始了“分離主義者”(Separatist)的運動。

        這個運動後來造就了一批領袖人物,如約翰‧史密斯(John Smith)(後來有人視史密斯為英國浸信會之父),約翰‧魯濱遜(John Robinson),威廉‧布魯斯特(William Brewster),和威廉‧布萊福特(William Bradford)。後三者直接加入分離主義者的群体,並在1608年離開英國,前往荷蘭。再後來,他們決定移居美洲新大陸,並于1620年登陸美國麻省 的普利茅斯(Plymouth)。他們就是所謂的“早期新教徒”(Pilgrims)了。

        然而,大多數清教徒仍然選擇留在英國國家教會裡致力教會內部的改革。到了1620年代晚期,漸漸有些人選擇了離開英國,前往美國的新英格蘭(New England)並且在麻省海灣(Massachusetts Bay,即波士頓地區)建立起殖民地。

        波士頓和普利茅斯的殖民地,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政經實体(至少,在1680年代末英政府尚未將兩區合併前,是這樣的)。他們之間關係大体友好,但兩者的成員卻有很大的區別。

       清教徒意欲留在英國國家教會中,從教會內部進行遵行聖經的改革,即使在他們移居到新英格蘭後,他們還是保持著舊日英倫的風格。並且,他們建立新殖民地的主要 目的,是要為英國和全世界樹立一個典範──建立一座“山上之城”(City on a Hill),一個能夠使聖經中的公義觀在教會和政府中都得到彰顯的地方。他們都是堅信聖約神學的神學家(covenant theologians),他們特別強調在上帝面前社區群体性的義行(corporate righteousness)。

       而“早期新教 徒”想要達到的,則是“刻不容緩的改教”。為達到目的,他們甚至不惜從教會和國家中分離出來。他們一面繼續看自己是英國人,另一面卻又要強調要有新的政治 標誌和精神標誌。因他們熱衷于即時的、毫無妥協的改革,因此所強調的乃是個人性的義行(individual righteousness)。

        促使麻省海灣和普利茅斯,即“清教徒”與“早期新教徒”合一的因素,遠比使他們分離的因素更強。所有經歷了宗教改革的人,都知道救恩乃是唯獨靠恩典、唯有憑 信心、唯在基督裡的(Salvation by grace alone through faith alone in Christ alone)。他們都是把聖經當作唯一權威(Scripture alone)的,都是唯獨歸榮耀于上帝的,並且,他們以各樣不同的方式,務求每一個意念、每一個行動──無論是宗教性的、政治性的,或社會性的,都要尊基督的主權為大。

        讓基督在凡事上居首位,在一切事情上讓基督彰顯主權。今天美國的基督徒,還有比這更重要的目標嗎?

資料來源:Tabletalk雜志,第20卷11期,1996年11月。 http://www.apuritansmind.com/PuritanA … anPilgrimsAndPuritans.htm
作者是賓州費城西敏寺神學院(Westminster Theological Seminary)院長兼教會歷史系教授。譯者來自中國,從事機械工程設計,現居紐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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