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介:《團契生活》(健新)

健新
本文原刊於《舉目》15期

         “團契”(Fellowship),在中文中是一個新詞,並且主要在基督徒當中流行。

         《團契生活》這本小書,主題就是探討,對基督徒在基督的道中相處,聖經提供了什麼樣的原則。這本書于1938年在德國出版發行後,發揮了廣泛的影響。中文版由單倫理翻譯,基督教文藝出版社1958年出版。

         該書作者大名鼎鼎,D Bonhoeffer (1906-1945),中文譯成潘霍華,又譯為朋霍費爾。他是德國人,神學家,教會領袖,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前夕為主殉道。

第一章基督徒團契

         潘霍華在第一章“基督徒團契”的一開始就強調,基督徒團契既不是天然,也不是當然之事,因為耶穌基督生活在仇敵之中。因此,基督徒“要側身于廣大的敵人中。他有其使命,也有其工作(第1頁),意即上帝的子民必須寄居在不信者之中,但這正是上帝國散播在世界的種子。

         而基督徒團契,可以使基督徒又同時生活在朋友的圈子裡,坐在玫瑰與百合花上,不與惡人同處,而與敬虔的人相攜(路德語)。

         潘霍華認為,團契生活是上帝賜給基督徒的恩典和福氣。基督徒“之所以能夠集合在世界上,聽上帝的道,參與上帝的聖餐,是有賴于上帝的恩典。這福分並不是所有 的基督徒都能接受到的。那些被囚者,患病者,四散于天涯海角的孤獨者,在異教徒中宣揚福音者,都過著孤獨的生活。他們知道,這種有形的團契是一種福氣” (第2頁)。

        而當“基督徒在尊重,謙卑與喜樂中彼此接待,彼此會見,正如會見主一樣。他們彼此祝福,正如主耶穌基督的祝福一樣。”(第4頁)

         因此,現在還有機會與其他基督徒享受團契生活的人,“內心應當深深地讚美上帝的恩典吧!讓他跪下來感謝上帝說:‘上帝准許我們與基督徒弟兄生活在團契裡,那是恩典,除了恩典之外,再沒有什麼了。’”(第4頁)

        基督徒團契的秘密,全在相信耶穌基督,依賴耶穌基督,並且在耶穌基督裡。

       “第一,一個基督徒因耶穌基督的緣故,才需要別人與之相處。

         第二,一個基督徒只有藉著耶穌基督才能與人相處。

         第三,在耶穌基督裡,我們從永恒中被揀選,在時間中被接納,在永生中聯合在一起。”(第5頁)

         基督徒的生活完全依賴于上帝向他所宣告的“道”。“上帝的旨意是要我們在人的口頭上,在一個弟兄的見證中,尋找和找到他生命的‘道’,所以一位元基督徒需要 另外一位元基督徒向他宣揚上帝的‘道’。”這就澄清了一切基督徒團契的目標:“他們作為救恩的傳遞者,彼此相聚。”(第7頁)

        基督徒是通過耶穌基督而成為弟兄,“一個人能稱另一個人為弟兄,只有在耶穌基督裡。由于耶穌基督為我與對我所作的事,我才能做另一個人的弟兄;對方也由于耶穌基督為他所作的事之故,而和我成為弟兄。我們靠耶穌基督而成為兄弟的事實,其重要性是無可估計的……

        構成我們團契的基礎,不是由一個人為基督徒的現實靈性與敬虔生活。決定我們兄弟情誼的,是由于基督為我們所作的。我們在團契裡彼此相處,端賴基督為我們雙方所作的事。”(第9至10頁)

        在許多時候,團契生活之所以遭到破壞,是因為我們將自己的欲望滲入到團契中,以為團契生活應當如何如何,並設法將其實現。但上帝不讓我們生活在夢想的世界 裡,“我們之進入共同生活中,並不是以要求者的資格,而是以感謝的受恩者的資格參加的。我們因上帝所行的事而感謝祂。我們因祂將弟兄賜予我們而感謝祂”。 感恩,這是團契生活的重要部分。(第12至13頁)

第二章與人相處的日子

        第二章的題目是“與人相處的日子”。在這裡,潘霍華提出了許多卓識。他特別強調,在教會的共同崇拜中使用《詩篇》祈禱。《詩篇》是上帝的話,也是人們的祈禱。
“全部《詩篇》乃是耶穌基督的禱文。當年他以《詩篇》作祈禱,現在《詩篇》依然成為他的祈禱詞。這部《詩篇》可作為祈禱上帝的禱文,然而也是上帝自己的話,完全因為在這裡所遇到祈禱的,正是基督。”(第32頁)

        在《詩篇》中,我們要學習在基督祈禱的基礎上祈禱。

        第一,我們首先要學習禱告的意義,“禱告的意義,乃是指站在種種應許的基礎上,依照上帝的道而祈禱。”(第33頁)

        第二,我們要學習我們應該祈禱什麼。個人應當憑著信心,以基督的全部祈禱為祈禱,通過基督,以基督之心來祈禱。

         第三,我們要作團契式的祈禱。個人的祈禱只是全教會的祈禱的一部分。團契式的祈禱,使人超出了個人所關心的範圍,而關注于上帝的國(第33至36頁)。

第三章獨處的生活

         第三章的標題是“獨處的生活”。潘霍華首先指出,獨處與團契是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的,正如靜默與語言一樣,“恰當的語言,出自靜默;恰當的靜默,亦出自語言。”(第67頁)

        因此,“凡不能過孤寂生活的人,要遠離團契”,“凡不在團契中而沒團契心的人,要遠離獨處。”(第65至66頁)

        什麼是靜默呢?“靜默是個人處于上帝之道下的一種單純的肅靜。我們在靜聽上帝之道以前要靜默,因為我們的思想已經全神貫注于道上……我們在靜聽上帝之道以後要靜默,因為這道依然在我們耳邊,並住在我們心內。”(第68頁)

        如何默想?潘霍華建議在默想中,我們要把自己嚴格限于一節簡短的章節,“往往我們因一句話,甚至一個字而停頓下來,因為這一個字,這一句話已經抓住了我們,使我們不能再有所逃避”(第72頁)。

        我們一再問在這節經文中,上帝直接對自己說什麼,我們要等候上帝的道進入我們的心中。尋求上帝,而不是尋求快樂,這是一切默想的基本規則。

        祈禱的方法是什麼?“就是讓自己受聖經中的話語所領導,以聖經中的話語作基礎來祈禱……祈禱的意思,不是別的,乃是準備而又樂意接受上帝的道,應用上帝的道。進一步說,就是在個人的處境上,特別事工上,決斷上,罪惡上以及誘惑上,都接受上帝的道。”(第74至75頁)

        代禱是潔淨心靈的淋浴。“基督徒團契之生活及其存在,端賴其中每個人的相互代禱,否則就趨于毀滅。”、“代禱的意思,不外是將我們的弟兄帶至上帝的面前,在 耶穌的十字架下,看他是一個可憐的人,是一個罪人,需要上帝的恩典”(第76頁),凡是不肯為弟兄和鄰居代禱的人,就是拒絕為他們服務。

第四章基督徒的服務

        “基督徒的服務”是潘霍華在第四章中論述的主題。他具体地論述了多種的服務:

        第一,控制語言的服務:“每一個基督徒團契必須要有一項決定性的規則,就是禁止每一個人想到就說”,尤其要禁止論斷自己的弟兄。(第83頁)

        第二,溫柔的服務。“凡蒙恩稱義而生活的人,即使所加于其身者是侮辱與損害,他都肯樂意接受,不加違抗,而從上帝懲罰與恩賜的手中接收過來。”(第86頁)

        在團契中服事弟兄的人,必須抱著這樣謙卑的心,就是承認我是罪魁,“我的罪必然是最大的,最痛苦的,最不可饒恕的。然而以愛心對別人的罪,可儘量的減輕,只有自己的罪,完全不可原諒。”(第87至88頁)

        第三,靜聽的服務。“在團契中,一個人對于他人所負的第一個義務,就是在于聽他人的意見。正像愛上帝,開始于聽上帝的話一般,愛弟兄也要開始于學習聽弟兄們的話……當我們學習聽弟兄們的話語時,我們正是作上帝的工作。”(第88頁)

        第二個義務就是積極地助人。其中非常重要的就是,“我們必須準備讓上帝插進我們的生活中。上帝時時在我們的道路上橫斷去路,差遣人來向我們有所請求,而取消了我們的計劃。”(第90頁)

        第三個義務就是擔當他人的重擔。忍受痛苦、忍耐弟兄,給弟兄以自由。並且,當弟兄犯了罪的時候,不丟棄他,依然歡迎他而與之團契。

        在團契生活中,基督徒彼此之間最後而又最高的服務是“傳道的服務”,將上帝的道自由地傳給他人,彼此分享上帝的恩典(第97至98頁)。

        最後一項是“掌權的服務”。在耶穌看來,團契中的權柄,是基于友愛的服務上。“教會所需要的,並不是傑出的人才,乃是忠于耶穌和弟兄們的僕人”(第101頁)

第五章認罪與聖餐禮

         第五章的題目是,認罪與聖餐禮。“你們要彼此認罪”這是團契生活的重要原則。這裡的關鍵在于人不要自欺,戴上假面具,好像自己是沒有罪的一樣。我們要來到上帝面前,要“大膽地當一個罪人。要為此而感謝上帝,祂愛罪人,但祂厭惡罪。”(第104頁)

         團契生活要求互相做友愛的認罪,“上帝將弟兄賜給我們,就是要幫助我們。他站在基督的地位,聆聽我們的認罪,他奉基督的名赦免我們的罪……因此,當我到弟兄面前去認罪的時候,也就是到上帝面前去認罪了。”(第105頁)

        “個人認罪,同時就會達到十字架。所有一切罪的根源就是驕傲”。但是,因為“在一位弟兄面前認罪,那是極端看不起自己的事。這會傷害自己的尊嚴,貶抑自己的地 位,並予驕傲以嚴重的打擊”,所以,我們寧肯到一位看不見的上帝面前去認罪,卻想方設法避免到一位看得見的弟兄面前去認罪。(第107頁)

         在認罪中,我們可以確知上帝的赦免是確實的。因為“當一位弟兄奉上帝的名而說出寬恕的話時,這赦免的保證也就完全確實了”,(第110頁)

         那麼,向誰認罪呢?潘霍華說:只有在十字架下的弟兄,才能有資格聽取他人的認罪。因為“凡生活于十字架下,在耶穌的十字架中能分辨出一切人的惡行與体會其自 己的心術不正的人,都將會感到,沒有一種罪,對自己是陌生的。凡因其自身極惡的罪以使耶穌釘十字架上而發生恐怖的人,他對一個弟兄所犯的罪,即或是最卑污 的罪,亦不再會感到恐怖。”(第110頁)

         路德說,“所以我勸你認罪,就是我勸你作基督徒”。

作者原為馬列哲學講師,現住美國伊利諾州,自由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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