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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古的素描(夏維東)

夏維東

本文原刊於《舉目》15期

一、夏娃的裙子

       馬克.吐溫說夏娃吃了智慧果後“第一個衝動就是想要一件漂亮的衣服”,我只能說這位幽默大師不小心開了一個似是而非的玩笑。恰恰相反,夏娃用無花果的葉子做“裙子”乃是為了遮醜。我們至今仍能從電視上看到非洲和亞馬遜某些部落的男女們,仍用一塊布包裹著小腹下面的那塊三角地,不是為了美,更非保暖。

         不過如果馬克.吐溫的笑話裡真的藏有玄機,那就意味著美的奧秘並不美。美化環境是因為環境給糟蹋得一團糟;美容是因為容不美;那麼“美”德呢?後世的聖人們把夏娃的草裙變成了時裝。

二、亞當的哲學

         女權主義者可能喜歡最初的亞當,因為那時他是“妻管嚴”,非常尊重婦女。在夏娃面前他徹底地放棄了言論自由,不是沉默就是附和。蛇和夏娃討論該不該吃善惡樹 上的果子,亞當始終一言不發。夏娃摘下果子後,他接來就吃。我感覺他倒像是夏娃的一根肋骨做的,而不是他的肋骨造了夏娃。

         可是亞當終于開口了,“不鳴則已,一鳴驚人”。面對神的震怒,他首先站出來揭發夏娃:“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創》3:12),一句話就讓女人永世都不得翻身,而且是一箭雙雕,在他吃果子這件事上,上帝也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什麼叫厲害?這就叫厲害。所以後世男人當仁不讓地佔領了話語霸權,舉凡政治、哲學、藝術都是男人一統天下,女人嘛,不過是其中的一根肋骨。

三、該隱的怒氣

         該隱是個農民,他的兄弟亞伯是牧羊人,他們在亞當家族內分工不同。可是他們的信仰必須相同,然而該隱忘了這一點。

         該隱拿地裡出產的農產品向神獻祭,而亞伯的祭物乃是頭生的羔羊,神喜後者不悅前者。該隱便覺得受了不公平待遇,以為神偏心。殊不知神喜悅的乃是羔羊的血祭,這表明亞伯沒有忘記罪和救恩,也就是說神因為亞伯持守信仰而喜歡他。

         該隱可能是個好農民,一門心思撲在農業“科研”上,把父母叮囑的信仰忘得一乾二淨,于是他便有了抱怨的理由:我該隱,勤奮刻苦愛勞動,一不偷,而不搶,孝敬 父母,團結兄妹,像我這樣的好人神為什麼不喜歡?《古詩源》裡有個農民擊壤而歌:“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帝力于我有何哉?”唱得心安理得。該隱恐怕也會唱 這首歌。

         于是他用極端的方式來出氣:殺了他的兄弟亞伯。

         該隱掀開了人類血腥歷史的第一頁。

四、亞伯的血祭

         亞伯在第一個凶手的刀下成了第一個殉道者。

         亞伯之死預示了信仰的代價。但後世的亞伯們仍然前赴後繼。

         尼羅皇帝火燒羅馬城時,無數古羅馬帝國的基督徒慘遭殺害,顯克微之的《你往何處去》描述了那悲愴的一幕。

         你往何處去?彼得、保羅、約翰等眾使徒義無反顧地邁向那條不歸之路。馬丁.路德數次面對羅馬教廷的死刑判決書仍死不改悔。王明道身陷囹圄仍不改初衷。

         亞伯血的聲音,神聽見,人也聽見了。

五、該隱的城池

         該隱殺了亞伯,他身處作案現場還敢撒謊抵賴,未果,于是自知該死,于是乞憐,于是明白,帝力于他“有何哉”。

         神饒了他的性命,並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創》4:15),大概不想讓該隱的兄弟姐妹們以“替天行道”的名義大開殺戒。

         該隱得了神的赦令,就跑到伊甸東面的挪得住下來,休生養息,並在那裡建造了一座城。後世講故事的人把那個城叫做“逃城”,意思是可以逃生的地方。

         其實那城並不是第一座“逃城”。該隱的遭遇不過是他父母的翻版,該隱離家逃亡,亞當和夏娃不也離開伊甸園逃亡嗎?

          整個世界就是一個巨大的“逃城”!可是又能“逃”得了幾時?走不出來,最終的結果依然是死。

六、拉麥的狂言

         拉麥是該隱的第六代子孫,他一出場的形像就是張牙舞爪的,在兩個老婆面前這樣宣稱:“拉麥的妻子細聽我的話語;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 害了。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創》4:23-24)看來他對其先祖該隱的歷史問題了如指掌,他雖未得赦令,但他自己給自己漫 天開價。這是一個極其傲慢的家伙,跟妻子說話居然都用第三人稱。本質上他是色厲內荏的,不曉得犯了什麼案子,嚇得在老婆面前吹牛壯膽,其歇斯底裡的言詞, 表明他已經嚇破膽了。他聲稱殺他的要遭報七十七倍,其實潛台詞是他的罪行比該隱要嚴重十一倍。

         口號喊得壯的,通常都心虛,口號是用來給自己和同夥壯膽,並蒙蔽不明真相的人們。一個口號響徹雲霄的時代必定是個罪惡滔天的時代,文革如此,斯大林時代如此,納粹德國如此,日本軍國主義如此……歷史鐵證如山證地明瞭這一點。

七、塞特的使命

         亞當和夏娃名符其實兒孫滿堂,可是除了一個亞伯,餘者大概都是不肖的孽子,否則亞當不會對剛來到人世的兒子塞特寄予如此殷切的厚望:“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創》4:25)

         望子成龍的父母們不一定能夠都得償所願,然而塞特幸不辱命。聖經上雖未詳述塞特的事蹟,但有畫龍點睛的一筆,自塞特成人之後,“那時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

        (《創》4:26)。塞特的第六代子孫以諾,更是聖經中絕無僅有的兩個未經過死亡直接超越塵世的人之一(另一個是先知以利亞),因為以諾與神同行。

         沒有塞特,絕沒有以諾。塞特是個出色的“替代者”(“塞特”在希伯來文中即是“替代者”的意思),他似乎是兄長亞伯的生命的延續,亞伯的道路被他再次貫通。
以諾的奇蹟,喻示著這條路是逃出“逃城”的唯一小徑。

八、挪亞的方舟

         拉麥的狂言比“東風吹,戰鼓擂”還要誇張,可是他明顯未能從中得到真實的安慰,于是他也效法老祖宗亞當,把希望寄托在兒子身上,他期盼“這個兒子必為我們的操作,和手中的勞苦,安慰我們。”(《創》5:29)

         我不清楚此人何德何能得到這樣一個好兒子,也許他在神面前“改造”好了?不管怎樣,神不是個血統論者。如果神也認為“老子英雄兒好漢,老子熊包兒混蛋”,那拉麥可就徹底完蛋了,人類可能也跟著完蛋。

         拉麥這個兒子叫做挪亞,因為他,人類得以在毀滅一切的大洪水之後一息尚存,生生不息。挪亞之于拉麥,之于人類,是一個白白的恩賜,我們無功而受。

         倉頡也許知道這個古老的流傳,否則他如何想像出“船”字:不多不少一家八口在舟上?難怪倉頡造字之日,鬼怪日夜啼哭:真相白于天下,黑暗何以存留?

         不難想像,挪亞一家“不務正業”地造那個巨大的船時,世人該是怎樣譏笑嘲諷他們?“形勢不是小好,而是一片大好”之時,他們不乘機下海經商,反而旱地造船,不是瘋子是什麼?

         今天的基督徒們仍然遭受挪亞當年遇到的白眼,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熱心傳道奉獻的被人譏為傻子或是被當作沒有學問的白癡。

         挪亞的方舟如今已是亞拉臘山頂上破碎的古蹟。自耶穌之後,兩千年來基督徒前赴後繼營造一個更大的方舟。它還沒有造好,可我知道它的停泊點將高于任何一座山峰:那最終的、至高的港口。

九、迦南的受詛
挪亞有三子:閃、含和雅弗。話說一日挪亞在園中勞作,喝了些葡萄酒便醉了,于是在帳篷裡赤身而眠。一般人見了父親如此睡態,大致有三種選擇:一種是若無其 事,見怪不怪,天熱又沒空調,裸身睡是一種簡單而有效的選擇,大不了吩咐女眷不要擅自入內也就是了;其二是拿件薄衣給老人家蓋上;第三是最差勁的了,在兄 弟之間奔走相告,儼然發現新大陸一般,叫大家去看熱鬧。

         含偏偏就採取了最差勁的方式,“看見他父親赤身,就到外邊告訴他兩個兄弟” (《創》9:22)含不是眉飛色舞或者欲語還休地對閃和雅弗形容父親的睡姿,而只是去請教兄弟他該怎麼做,那至少也證明含的處事能力太差了(一般舌頭太長 的人,能力好像都比較短)。閃和雅弗立刻用了第二種方式,且倒退進出帳篷,不看父親的裸体,看來那時候有某種禁忌。

         但挪亞並沒有責罵二兒 子含,他酒醒之後大罵,不是罵含而是詛咒含的兒子迦南:“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做奴僕的奴僕。”(《創》9:25)聖經中此處用的是“空白敘述”,只 交代一句挪亞“知道小兒子向他所作的事”(《創》9:24,“小兒子”在希伯來文中有“孫子”的意思)。那件事必定比含所做的可惡百倍,才會讓一個祖父如 此沒有餘地痛恨起孫子來。至于那是件什麼事,我不願妄測,但我相信那與某種禁忌有關。

         禁忌宛若雷區,一旦踏入必導致災難性的後果。人運用才智發展科學改造生存環境,這沒什麼不好,有點自豪感也正常,但如果狂妄得以為自己是宇宙的主宰,那就觸動了宇宙最大的禁忌。當文明“進化”到“人人都是 神”的地步,“各顯神通”的後果是什麼?有位智者如是說:“人類的文明可能毀滅文明本身”。

         迦南不可能對那個禁忌一無所知,可他還是幹 了;人不可能不知道人成不了神,可還是躍躍欲試。“新世紀運動”倡導者們巧舌如簧,說什麼通過冥想修練大法,挖掘人体無限潛能,人人都能成為神,他們充滿 激情地宣稱這樣的人叫“新人類”。我倒覺得這樣的人像是神話小說裡的妖怪,就像《西遊記》裡的黑風怪,饒是他神通廣大,興風作浪,折騰半天,還是現了原 形,原來不過是只熊瞎子而已(東北人稱黑熊為“熊瞎子”)。

         我看見迦南的腳步朝那深淵一般的禁忌裡逼近,而無知的含們在一旁精神抖擻地瞧熱鬧,間或還“鼓與呼”,如果閃和雅弗潑冷水,說不定要被譏為“不開化,死腦筋”,“跟不上時代發展腳步”。

十、通天塔的幻象

        通天塔是《舊約》裡一個奇妙的象徵,人類首次大規模地向那個宇宙禁忌衝刺。
聖經用白描的手法記錄了那場滑稽的鬧劇,經文如下:

        他們彼此商量說:“來罷!我們要作磚,把磚燒透了。”他們就拿磚當石頭,又拿石漆當灰泥。他們說:“來罷!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創》11:3-4)

        這段文字比任何“黑色幽默”的文學作品都要幽默,一群剛學會蓋房子的泥水匠居然要建一座頂部通天的塔!我想像不出來還有比這更嚴重的癡人說夢!建築學發展至 今,也不過能建百來層的大樓,這樣的高度已經被稱為“摩天”了,看來人類的野心與視野存在著極大的反差,“不知天高地厚”,此之謂也。

         然而“通天塔”的工程從來就沒有停止過,“揚名”的事業仍在繼續,只是從結果上來看,如果沒有出現悲劇和鬧劇,大抵就屬于“到此一遊”性質的。我怎麼都無法理解,為什麼爬上了山就表示征服了山峰?為什麼涉過水就表示征服了河流?

         山峰依舊矗立,河流依舊洶湧,大自然平靜地嘲笑阿Q的精神勝利法。本來,登山、漂流和滑雪以及各類球類運動都只是健身的方式,登上一座人跡罕至的巔峰,如果 一定要說征服了什麼,那就是征服了自己的恐懼心理(從這個角度看,我願意稱那些不畏艱險的運動員們為勇士,因為我就沒這個膽量),與征服山峰與否無涉。山 峰、河流、宇宙是無法被人類如此“征服”的。

作者來自安徽,現從事統計分析工作,業餘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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