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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耕、晨更?靈修!(心漁)

心漁

本文原刊於《舉目》14期

跌跌撞撞,捕魚曬網

         信主前,早就知道基督徒應當天天要守“晨更”。信主後,理當履行這項義務。什麼是晨更?長輩們說,就是早晨起來讀經禱告。我先是使用英文版《每日靈糧》。在升大學的壓力下,這不失為一箭雙雕的好辦法,不但盡了上帝子民的義務,也可增進自己的英文閱讀能力。

         剛開始的時候,是兩天捕魚,三天曬網。“晨更”這項義務真不容易盡,常處挫敗中。有時一停,就停了個把月。然後再心懷愧疚,重拾晨更。對我來說,晨更該說是“晨耕”,每天早晨起床心力勞動,得到的是枯燥乏味。

         就這樣反反覆覆的,年初立志要養成穩定的晨更習慣,到了年尾就懺悔,隔年再立志。感覺上,上帝似乎高高在上,遠在天邊,晨更與我生活似乎不太相干。只是若不晨更,心中有一份隱隱的愧疚感。

         不過,這樣子的日子也沒撐上很久。兩年後,由于一連在教會的圈子受傷害,我離開教會。過去聽講道,就像上醫院的急救病房打救命針,再撐到下次聽道。現在,索性連教會都不去了,在家自己讀經禱告?不過,這也沒撐上幾天。一兩年後,連自己信主也不敢提,信仰在我生活唯一的痕跡,是書架上那本聚著厚厚灰塵的聖經。

         之後幾年,儘管表面上行事順利,但內心空虛感逐漸吞噬我,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于是,我回到主的面前。再回到教會時,有件事頂有趣,就是“晨更”這個名詞, 似乎已經銷聲匿跡,取而代之的是“靈修”。還是指的同一件事,不過聽起來好像不要求一定要早晨讀聖經,似乎放寬了時間限制。

         我重拾聖經, 做了個禱告:“主啊!請讓聖經變成活的,不再是歷史故事或勵志警言。”沒幾天,讀經不再與我的生活不相干。往往當日讀的經文,成為我生活的指引。在突發事件時,所讀的經文,教導我怎樣照上帝的心意行事。有時心領神會所讀的經文,與聖經別處的經文或故事串在一起,又讓我更深入明白經文的意思--這可能就是基督徒所謂的“亮光”吧!

         我就這樣按著章節每天“靈修”,常會遇見讀不懂的地方(至今仍有),也有覺得枯燥難耐,譬如:看《申命記》,先知書,讀了好多章才有一兩句讀到心裡,產在共鳴。《雅歌》更奇怪,那麼熱情露骨的書卷,怎麼會收錄在聖經中似乎與信仰不太搭調。

         不過,我就學馬利亞,把不懂之處放在心裡,繼續往下讀。這些疑問,在稍後幾天的讀經中,或是閱讀解經書與聖經背景的書籍時,多數找到答案。

         靈修不再是那麼難耐。然而,隨著時日前進,聖經讀了幾遍,對聖經背景也有基本的認識,靈修卻不見得總是那麼有勁。我跌跌撞撞的,犯不少靈修的錯誤,或對靈修 有錯誤的認識,導致失去了靈修的真義,自然失去靈修的動力。我深願與讀者朋友分享我的錯誤,期盼我的失敗能成為大家的借鏡:

錯誤一:專注在聖經的亮光,而失去“聆聽”

          開始靈修的前幾年,那份靈光一閃、心領神會上帝的話語,是極其喜樂的事。尤其所讀的經文,正正解釋了稍前對某段經文的疑惑,或是看到前所未見的上帝的屬性 時,更是格外興奮。然而,我有好幾年的時間,靈修常處在情緒起伏不定中:若是讀經有亮光,就神采奕奕;若是連續幾天沒有亮光,就陷入悵惘中。

          經過一段很長的時間,我才領悟到自己的問題,出在過分專注于聖經的亮光,卻往往忽略了“聆聽”,即忽略了讓聖靈指引我在生活中經歷上帝的話語,以致靈修與生活落入一分為二的景況。我忘了當初最吸引我靈修的,是在生活中經歷上帝的話語。

         我逐漸領悟,並不是對聖經有更多的認識推動我靈修,而是靈修與生活連結的体驗,吸引我到上帝面前。

         經過這段漫長尋求的日子,我才真正明白,靈修不等于讀經、禱告,而是培養與神相交的關係。藉著靈修,上帝讓我經歷祂的作為,讓我的心靈認識祂,也享受祂的同在。

錯誤二:用靈修景況來評定靈性好壞

         從信主一開始,我就下意識用靈修景況,來評定自己的靈性好壞。當從聖經得到亮光,或是在生活中体驗到靈修經文時,就認為自己走在正道上,是討上帝喜悅的。

         這種錯誤的認知,導致我嚴重地驕傲、自義,且不自知。看到一些服事的弟兄姐妹,甚至教會領袖,居然沒有穩定的靈修生活,就心裡暗暗地瞧不起他們。而自己沒有靈修時,就有很深的自卑和自責。就某個程度上,我當時多少抱著類似DIY(靠自己動手)的心態。

         經過一段相當長的時間,我這個錯誤的觀念才改正。當我對上帝的慈愛多些認識之後才明白,神是用慈繩愛索牽引我(《何西阿書》11:4)。我沒靈修,祂不會處罰我,也不會討厭我,把我打入二等天國公民。只是祂會很想念我,想念我們在一起的那段時間。

         在對上帝恩典稍多一點認識之後,我才明白上帝不是計分員,祂並沒有緊盯住我,每天給我打靈修的成績。從聖經得到亮光,或是在生活中經歷靈修時的經文,全是上 帝的恩典。若沒有亮光與体驗,也是上帝的恩典(稍後會談)。是祂的愛吸引我,使我願意把“親近祂”作為自己生活的優先順序。這全是恩典。既是恩典,也就沒 有任何立足點來評估自己靈修好壞,甚至評定自己靈性好壞。

錯誤三:忙碌,心不寧靜

         忙碌,心不寧靜,以致靈修時人在心不 在,是我常有的掙扎。我相信,這一點也是現代基督徒最大的掙扎之一。我有時忙起來,甚至用事奉(如帶查經或主日學)要讀的經文,代替自己的個人聆聽與靈 修。這樣的“靈修”後,心中總有份空蕩蕩的感覺。其實,這樣已失去了靈修的真義,與上帝之間根本沒有個人的相交。

         近年,我逐漸覺得靈修就是與上帝約會。與任何人約會,我們都會竭力守時,更何況是與萬王之王?要約會嘛,就不談“公事”,所以事奉擺一邊。這是讚美上帝,親近上帝的時間。“在主 裡安靜”本身是一項操練,不少基督教書籍在這方面多有著墨,不妨一讀,並且試試應用那些前人的方法。

錯誤四:不順服

         我有幾次靈修時落在黑暗中,問題就是出在不順服,以至于聖靈靜默不語(應該說是早說了幾遍,不肯聽,有啥好多說的)。記得有一次,心裡受傷,不肯饒恕對方,更 別提愛對方。雖然明知上帝的行事原則,我就是很想找對方說明白。靈修時間就在演練如何向對方指出問題中過去了。而且不是一天、兩天的事。

         因而,靈修時心靈黑暗,生活更是黑暗。一直到我甘心順服,願意照上帝規矩行事(饒恕,愛對方),才又見光明。

         這只是一例。任何未認罪的罪惡,都會阻礙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其中未揭露的思想罪最為詭詐。我們需要誠實面對聖靈所揭露的我們的罪。

錯誤五:限制靈修的方式

         我靈修的方式完全是土法煉鋼。一發現某個方法管用,就執著不放,像拿到神同在保證單似的。乍看之下,這樣做似乎也無可厚非。但過分重視某些方法,就在無意中把自己局限在方框框內。我往往等到這個方式彈性疲乏之後,心靈乾渴了好一陣子,才放手,願意改變。

         舉個例:我一連許多年,規定自己,每年靈修至少讀完一遍聖經。我這樣忠實履行了好幾年。剛開始的時候,效果很不錯,新舊約的內容似乎也愈來愈熟悉。但是,幾年後,我漸漸發覺,這樣的規定阻礙了我靈修時的領受,常有囫圇吞棗的現象,尤其到了年底得趕進度時。

        于是,我開始學習把進度的主權交給主(要我放掉每年讀完一次聖經的成就感,並不容易)。靈修時讀到有特別感受的地方,就停下來默想,依靠聖靈的引領。有時一節經文可能會默想好幾天,一連幾天在生活中多有學習。這一點的突破,使我的靈修生活更加穩定。

         不但如此,我以往還限制靈修時只讓上帝用聖經指引我。有十年左右的時間,聖經是我領受上帝指示,更認識上帝的主要工具(可以說是唯一工具)。我堅持除非上帝在經文中有指示,否則我就按兵不動。

         我這樣堅持是有原因的,一方面這樣子做似乎符合當時教會的教導。一方面我的確多次在靈修時,主賜下經文指示該做的事,甚至指示將要發生的事。所以,我十分執著這一點。

          然而,過份執著也讓我吃了不少苦頭!有一段時間,我從聖經中很少“聽”到甚麼--雖然仍不時從經文中得到亮光,卻較少得到從神來的屬于對我個人的話語,心裡總覺得少了甚麼。

          在這段漫長的渴慕追求中,我慢慢開始“聽”到一些話語,不是經文,但內容不違反聖經。我必須承認剛開始的時候,心中有點遲疑。後來,碰見一位在這方面有研究 的牧者,我給他看我的靈修筆記,他用《雅各書》4:8“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解開了我的疑慮。不但如此,耶穌也曾說過:“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 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約》10:27)這給了我更多的鼓勵。

        當我放棄自己過份的執著之後,聆聽變得更有意思。舉個例,記得有一天早晨我正準備靈修,對主笑嘻嘻地說:你今天要給我甚麼亮光啊?祂回答,你要的不是亮光,是我(早知這道理,但當時是適時的提醒)。

         現在靈修時,我還是默想聖經經文,以上帝的話語做為食物。只是聆聽時,我不再限制上帝對我說話的方式。

錯誤六:追求同在感,怕失去上帝的同在。

         靈修時,我並不是天天都有感到上帝的同在。我一失去上帝的同在感,總是馬上找原因,看看有否在生活上得罪神,不順服祂。有許多次,確實是自己得罪上帝所致。但也有不少次,我找不到原因,或是向祂認罪後,仍然處在沒有同在感中,靈修似乎變得枯燥無味。

         不過,我漸漸了解,我們的神是自隱的神(《賽》45:15)。有時,祂選擇躲起來,是為了要幫助我們學習聆聽,學習更認識祂。

          試舉一例:曾有一段時間,我靈修失去了上帝的同在感,內心很恐慌,遍地尋祂(若嚐過主同在的甜蜜滋味,又失去,是很痛苦的)。一天禱告時,主告訴我,這是我 生命的冬季。我很不高興,不願意接受這個答案,仍不斷地檢查自己在生活中,有哪些地方得罪祂,招致這個後果,幾乎到了屬靈潔癖的地步。

          我哀哀叫,想盡辦法重拾那份同在感,就是沒用。就這樣叫了大約近十個月的時間,主藉著一個陰天的早晨教導我,陰天沒有看到太陽,但是太陽照樣在,祂的同在也是如此。沒有同在感並不代表祂不與我同在。

          我多麼希望能告訴你,自此我就不哀哀叫。可惜實情不是如此。又過了幾個月,我聽到一位傳道人分享他有類似的經歷且順服時,我才停止向上帝哀嚎,願意“安分”過日子,不再刻意期盼同在感。

          有意思的是,一段時間之後,我發現自己的信心成長了,不再倚靠同在感,來指認上帝的同在。從頭腦認知上帝的遍在性(immanent),到心靈確知祂無所不在,對祂的恩典的認識稍微增加。

結論

         何特(Bradley P. Holt)說過:“我們沒有人能對自己認為重要的事情保持中立。”靈修是每個基督徒生活必不可缺的一部分,個人領受的細節與適用的方法也各不相同﹐但有一 事是肯定的﹐就是靈修是向主獻上愛的時候。我在聆聽默想上才剛入門,我的心常如脫韁的野馬,需要更多操練安靜主前,更需要聖靈常提醒我,靈修是來到上帝面 前,親近祂,讚美祂,不是為了想得到任何好處。誠如曼寧(Brennan Manning)所說:“為得到体驗而追求体驗不過是尋找自己,而不是尋找上帝。”

          我永遠無法事先知道,自己今日靈修會有怎樣的領受,也不知道上帝的同在感會逗留多久,但是我學習專心去愛祂,不管有沒有感覺(愛是一項意志的委身,不是感覺),就是要向祂獻上我的愛。

作者現居加拿大渥太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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