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書介:《追隨基督》–扭轉我一生的一本書(范學德)

范學德

本文原刊於《舉目》13期

        彷彿就在昨天,我還坐在朋友送我的那個義大利式的大寫字檯前讀書。從隔壁的臥房中,傳來了妻子和兒子的酣睡聲。而我感受得更清楚的,卻是自己的心跳聲。

        那天是1995年1月9日的深夜,我讀的那本書名字叫《追隨基督》(另譯為《門徒的代價》),作者是德國神學家潘霍華(D. Bonhoeffer)。他生於1906年,死於1945年。

         那時我在教會中看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物,令我最困惑的一個問題就是:什麼是基督徒?而《追隨基督》一書,正好回答了我心頭的困惑。讀過這書的頭兩章後,我就信耶穌了,並立志一輩子跟隨祂。

廉價與昂貴

1. “廉價的恩典”與“昂貴的恩典”

        這是《追隨基督》一書提出的基本概念。

        潘霍華說,廉價的恩典乃是教會的死敵。“廉價的恩典把恩典視為一套教條、一套原理、一種制度,它意味著宣稱罪的赦免是個一般性的真理。上帝的愛被視為基督徒對神的一種概念。人們以為在知識上接受了這一套概念,就足以獲得罪的赦免。”(註1)

        “廉價的恩典是宣講饒恕而不需要悔改,受洗禮而不遵守教會的紀律,領聖餐而不必認罪,獲得赦免而不需本人親身懺悔。廉價的恩典是不需付出作門徒代價的恩典,是不背上十字架的恩典,是沒有道成肉身的和永遠活著的耶穌基督的恩典。”(註2)

        而“昂貴的恩典”,它“呼召我們來跟從。並且,它是昂貴的,因為它叫一個人付出他的生命為代價;但它又是恩典,因為它賜給人那唯一真實的生命。它是昂貴的, 因為它定罪;但它又是恩典,因為它使罪人稱義。它使上帝付出了祂兒子的生命為代價——昂貴的恩典就是上帝的道成肉身。”(註3)

        這正是我渴望得到,而又一再拒絕接受的恩典。我渴望,因為我知道,唯有這恩典才能給我真正的人的生命;我拒絕,因為我不願意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缺乏勇氣跟隨耶穌。

        但在那一個晚上我開始明白了:上帝賜給我的恩典就是我的生命。我的生命就在耶穌基督裡面。

2. 跟隨基督

        潘霍華經常問自己一個問題:耶穌想要對我們說什麼呢?今天祂對我們的旨意是什麼呢?在現代的世界中,祂如何幫助我們作一個好基督徒呢?”

        對此,他的答案是相信耶穌,跟隨耶穌。 “唯有相信的人是順從的;並且,也唯有順從的人才相信。唯有信仰包含順從時,才是真正的信仰,這絕對不能沒有順從。並且,唯有在順從的行動中,信仰才成為信仰。”(註4)

        除非一個人順從,否則他不能相信。“唯有相信的人才是順從的”;“唯有順從的人才相信”,這兩個命題是不可分割的。只有具体地實實在在地順從上帝的意志和命令,信仰才不致墮落為廉價的恩典。

        耶穌對祂的門徒所說的第一句話和最後一句話,都是一樣的:“跟從我。”(《可》1:17;《約》21:22)對這個呼召,門徒的回應乃是順從的實際行動,而不是只是道理上的認同。

        沒有其他的路可以達到信或者作門徒的職分,唯一的路就是服從耶穌的呼召。“恩典的意義乃是跟從基督。”(註5) 即我們整個人歸附耶穌基督,在耶穌基督裡實現整個生命的重新創造。

3. 分擔主的苦難

        潘霍華反覆強調並闡釋了《馬太福音》中的一段話:“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祂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 。”基督是允許自己被世界排斥以致於死在十字架上的那一位基督。基督以祂的軟弱和痛苦來幫助我們。祂以自己的軟弱來征服世界的強權。

       “基督之為基督,乃在於祂的受苦和遭棄絕;所以門徒之為門徒,也是在於他們分擔主的受苦,遭棄絕和釘十字架。” (註6) 因此,基督徒之所以來受苦,不是偶然的,乃是必然的。因為十字架的意思就是受苦、羞恥和遭棄絕。而十字架又是放在每一個基督徒的身上的,基督徒只有背起十字架,才能跟從主耶穌基督。

        基督徒在世界中受苦,就是分擔主耶穌基督的苦難。“當基督呼召一個人時,祂是叫他來死。這種死可能像最初的門 徒一樣,要離開家庭和工作來跟從祂,也可能像路德之死一樣,必須要離開修道院跑到世界上來。但每一次都是同樣的死——死在耶穌基督裡,在祂的宣召下治死舊 我……事實上耶穌的任何命令都是叫我們來死,埋葬我們一切的邪情私慾。” (註7)

        潘霍華實踐了自己的信仰。二次世界大戰即將爆發時,他從美國回到了自己的祖國——德國。他在離美時給朋友寫信說:“假如這時我不分擔我的同胞的苦難,我將無權參入戰後德國基督徒生活的重建。”他從沒有為這一決定而後悔。

        1943 年4月5日,他因反抗納粹而被捕入獄。1945年4月8日,禮拜天,正當他在牢中主持主日崇拜時,兩個納粹打開牢門對他說:“潘霍華囚犯,準備同我們 走!”這意味著去被處死。潘霍華平靜地向獄友告別說:“時候到了,不過對我來說,卻是生命的開始。”次日淩晨,他被處死。

4. 完整的生命

        賴和慈(G. Leibholz)認為:潘霍華代表了今日所謂的基督教人文主義。因為他畢生尋求對個人生活的新瞭解,而這種生活是以跟從耶穌基督為基礎的。在潘霍華看 來,基督徒不是一個宗教教徒,乃是一個人,是一個將自己投入到上帝懷抱中的個人。因此,成為一個基督徒和成為一個人完全是一回事。

        他在獄中時,為聽到了一隻畫眉鳥,在每天早上和晚上唱美妙的小歌,而感謝上帝的恩典。他“在夢鄉常流連於大自然的生活中”。他說,我所需要的只是幾朵秋天的花……如果還能聽到一篇好的講章,那就更好了。”

        在著名的《獄中書簡》中,潘霍華反覆地提到這樣的觀念:“完整的人”,“完整的生命”,“完整的生活”,“完整的人格”。他告訴我們,即使我們沒有得到我們所願望的一切,即使我們的感情沒有被滿足,我們仍然可以有一個完整的生命。

        那麼什麼是完整的生命呢? 這就是以耶穌為中心的生命。“我們不該等到窮途末路時才來信賴上帝,上帝必須居於生命的中心。不應在死亡中而應在生命中;不應在痛苦中而應在健壯精神充沛的時候;不應在罪惡中而應在工作中。這基礎是建立于上帝在基督裡的啟示。基督就是生命的中心”。(註8)

        “我願意把上帝當作生命的中心而不是生命的邊緣,不是軟弱時而是堅強時的上帝,不在人的痛苦與死亡,而是在人的生命與榮樂裡。至於在生命的邊緣一事,最好是泰然處之,不求解答這個問題。”(註9)

        接受主昂貴的恩典,在這個世界中跟隨著主走,分擔上帝的苦難,獲得一個完整的生命,這就是我從潘霍華那裡學到的、主耶穌基督在今天對我的旨意。

註:
1. 潘霍華,《The Cost of Discipleship》(中譯本《追隨基督》)引文自譯,Macmillan Publishing Company, 1963年。第45-46頁。
2. 同上,第47頁。
3. 同上,第47-48頁。
4. 同上,第69頁。
5. 《追隨基督》,道聲出版社,香港,1989年。第36頁。
6. 同上,第78頁。
7. 同上,第80-81頁。
8. 《獄中書簡》,基督教文藝出版社,香港,1990年。第117-118頁。
9. 同上,第104頁。

作者原為馬列哲學講師,現住美國伊利諾州,自由傳道。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

Discover more from OC举目网站

Subscribe now to keep reading and get access to the full archive.

Continue re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