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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到山花爛漫時(星學)

星學

本文原刊於《舉目》第12期

       小時候看書,曉得“下人”,“僕傭”的意思。稍大點聽說,“不論職務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務員”,則對“僕人”一詞肅然起敬。成人後看到不少“公僕”,竟在“主人”的頭上做威做福,始嘆今古僕人,“天翻地覆慨而慷”了。

         及至出國,接觸了基督教,又聞另類“僕人”即上帝之僕一族,便留意觀察,竟是不為名,不貪利,只求討“主人”喜悅。但到有一日,反省自己,悟及信主的我也係“神僕”,才對“僕人”一詞真有認知。

亦是牧者 為僕能事

         初信之時,我以為宣教工作自有神學院訓練出來的“科班人士”擔綱,“平信徒”們只備“受教的心”,“聆聽的耳”即可,將來在天堂的旮旯裡坐個小板凳就成。後 來才曉得,新約已沒有舊約的“大祭司”,“祭司長”,“祭司”等階級,我們僅有耶穌這一位大祭司,凡信他的人皆相當于“祭司”。也即在主之下“皆兄弟”, 信徒與傳道者一樣,同為神的僕人,都肩負著傳福音,做見證的職責。以天主教為代表的“聖品人”、“平信徒”、聖俗二分、等級制等說法做法,在聖經中找不到 依據,所以不可“以訛傳訛”。

         曾記否,耶穌末了都稱呼他的門徒為“朋友”,“弟兄”(《約》15:14,20:16)天國裡沒有高下之分。神職人員,老基督徒,不可“自視清高”,抬舉個人﹔普通會眾,剛信主者,不必“自慚形穢”,矮化己身。大家都是上帝“算為義”的蒙恩者,都是神呼召揀選的族類, 都是主所重用的器皿。

         每個信徒只有把自己“趕上架”去,方能感受那大使命及其緊迫性;而每個“專職牧人”,也不是使出“渾身解數”,“聲嘶力竭”地“單刀赴會”,而要善用聖靈“充分調動廣大群眾的積極性”,引導全体投身到傳道的滾滾洪流中。

謙卑柔和 為僕特質

         初信之時,對聖經所知有限,自講不出個所以然來。遂學習,追求,畢竟為僕的要有“技藝”,才能更好地服侍主人。後來經讀的多了,熟了,不覺地以一絲“舌戰群 儒”之態進行“傳教”了。結果“居高臨下”,“盛氣淩人”,傷了對方的心還懵然不知,甚至“振振有詞”﹕“大概是上帝不揀選他們吧。”無形之中替神論斷, 實在可怕。

         其實綜觀新約,典範僕人耶穌,絕對“胸有聖靈”,“滿腹經綸”,祂卻謙遜溫馴得無以復加。祂講道通俗易懂,深入淺出,否則豈不是只有“知識分子”才能得救?祂訓誨充滿慈愛,而非“聲色俱厲”,否則淫婦,稅棍,強盜,孩童焉能重生?

        面對頑梗多疑的,忘恩負義的,祂只是憂傷忍耐,不呵斥,不恫嚇“下地獄”﹔面對“死到臨頭”仍還在爭座次的門徒,祂躬親為之洗腳,身体力行“想為大就要先為小”的哲理。顯示了卑微柔和之僕人應有的特質,為我儕留下了效法之光輝樣!

        故此莫以為要“護教”,就得大辯大論,面紅耳赤。如此弄不好惱羞成怒,適得其反,等于“絆倒人”。君不見,自始至終,上帝都給人自由意志,從不“逼民為 徒”。我們僕人豈能“反僕為主”呢﹖我們只需尊主為大,常做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3:15)就是了。

內外如一 為僕功課

         初信之時,以為只有星期天來教堂,僕人才有“用武之地”﹕聖殿中不管做什麼,均屬事奉。後來漸知曉,如果基督徒僅僅在聖殿中“正襟危坐”,“頂禮有加”,在殿外卻“我行我素”,“原形畢露”恐怕就是“假冒為善”的“僕”了。

         服事神不是去教堂“上班”,“作秀”,社會生活的各角落層面,皆是僕人“供職”,“司事”的地方。“聖俗”事務要等同對待,“裡應外合”,因為全是給主做的嘛。這樣便不至于淪為“禮拜天的基督徒”。

         一個人在教堂聚會中“聖潔”半天並不難,難的是在日常作息中天天敬虔。讓家人,鄰舍,同事們看到你基督馨香之氣全方位的自然流露,感召更多的人歸主,這才是真正的事奉。

         鹽要撒入食物,方能防腐,調味,而非久貯瓶罐中﹔燈要置于案台高處,方能照明示路,而非藏在床底。基督徒“作鹽作光”,也不能困囿于教堂,與教會圈子之內。因此,我們必須在殿內殿外,人前人後,每時每刻儆醒謹慎。這也是每個為僕之人要學的功課。

以行代言 為僕本色

         初信之時,想像著傳福音“全憑嘴一張”,需擅講演,有辯才。後來漸明瞭,傳福音不單靠說服,更要靠“落實在行動上”。身教比言傳好使,重要的是要去行道。因為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雅》1﹕22,2﹕20)。

         其實作為僕傭,主要就是幹事,不是“耍嘴皮子”。言行並重,就說得到行得出,方令人折服。對從“說教泛濫區”來的人傳道時,尤需注意。就少說多做,“春風化雨”,用具体行為,“肢体語言”,把神的愛彰顯出來,強過“喋喋不休”,“萬語千言”。

         林語堂曾曰﹕“中國人信教,都是因為和一個基督徒人格有過親密的接觸,而那個基督徒是遵守基督的彼此相愛教訓的。沒有任何教義的單方,能像這個單方那麼有效。換句話說,基督徒產生基督徒,而基督教神學則不能。”

         的確如此,有時候,哪怕就是一張誠實燦爛的笑臉,一對真摯体恤的明眸,一雙溫暖送愛的手掌,一副勤快助人的腳板,都會“動人心弦”,融化心靈設防的堅冰,蕩起神愛主恩的漪漣,奏“于無聲處聽驚雷”之功。想當年,我自個兒不正是被這“無償”的愛心關懷所打動,所感化的嗎﹖

         光翻動那“三寸不爛”之舌卻“四体不勤”,不過是“鳴的鑼,響的鈸”,與人與己都無益。想想耶穌與我們一樣受過試探,但不一樣的是,祂沒有犯罪,從而達到了 表裡如一的完美,使得“無佳形美容”的祂大有力量,“語出救人”。所以,讓行動來說話,是僕人該持的本色,亦是最好的傳神之道。

         現如今,我仍在不斷學習,總以“虛己”,“取了奴僕形像”的耶穌為表率,謙卑謙卑再謙卑,服事服事再服事。靈命增長,脾氣不長﹔身量增長,傲骨不長。

         我常捫心自問﹕僕人算得了什麼呢?理當“甘為人梯”,“為他人作嫁衣裳”,當好“普通一兵”,“幕後勤雜”,“永不生銹的螺絲釘”。看著個個飢渴的靈魂被主得著,茁壯成長,與神同工的我滿了歡欣,“俏也不爭春,只把春來報。待到山花爛漫時,她在叢中笑”。

作者來自山東,現居加拿大多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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