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
古德(Darrell Guder)提出,信徒應該逐漸習慣將上帝稱為宣教士,並且明白每個人都是被差遣的(註1)。路德也意識到,不僅上帝是宣教士,信徒也都有宣教的使命。
在教會裡工作才是神聖的職分、世俗的工作是不神聖的,這種觀點,路德並不贊同。繼《九十五條論綱》後,他在1520年連續發表了3篇文章,繼續闡述得救的確據和信徒皆祭司(Priesthood of all believers)等神學觀念(註2)。
信徒皆祭司的宣教意義
在舊約聖經中,上帝對以色列百姓說:“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出》19:5-6)
以色列的使命是,在列國中作上帝的祭司,在社會和世界中顯示上帝是誰、上帝的心意是什麼。因此以色列的使命,不僅涉及以色列與上帝的關係,還涉及與世界所有民族的關係。上帝不僅是以色列的神,更是萬民、全地的神(註3)。
在新約聖經中,耶穌常用命令式語句,對人強調救恩和普世宣教的重要性。耶穌願萬人都回到祂前面,同歸於一得拯救。祂是如此急迫,以至命令人要信祂(註4)。
《馬太福音》28:章19-20的大使命,是給主的所有門徒的,不是只給專業神職人員。然而,正如各個肢體功能不同,卻都順服頭,教會中的所有信徒都以耶穌為頭,因祂而順服,而不是因聖職人員或教皇而順服。
宗教改革的核心,是恢復上帝的心意和信徒皆祭司的教義。跟隨耶穌基督的人,都要傳福音、遵守大使命。教會不可與世界隔絕、築起一座牆分開生活的群體,乃要與世人同住,顯露上帝的美德。路德渴望教會是宣教的教會,他充分說明了所有信徒必須承擔傳福音和生活的見證(註5)。

宣教的教會是信徒皆宣教士
宣教的教會,是紐畢真(Lesslie Newbigin)提出的。他將宣教定義為:從三位一體的角度,分享父神的宣告和兒子的生命,並傳達聖靈的證據。他引用“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約》20:21),提出了宣教中的三位一體:上帝國度的宣佈,在耶穌裡上帝的統治和聖靈的見證。宣教的三位一體表明,接受聖靈能力的使徒和教會,承擔了他們作為福音見證人的使命。紐畢真亦講述了,聖父和聖子的使命,如何通過教會的生活,以變革性的力量呈現(註6)。
紐畢真認為,福音與文化會互相影響。特別是福音對所有文化,都有挑戰性。因此,歐美教會在將福音信息翻譯成自己的文化和語言,並加以解釋的過程中,暴露出許多危險和混合主義。從這個角度,紐畢真指出了歐美文化的世俗化和異教化,主張重新發現福音(註7)。
現今神學教育多源於歐美神學,自然影響到亞洲和其他地區的神學生和牧者。對聖經的注釋和解釋,人們往往不自覺地使用自己所屬的文化和觀念。比方在教會禮拜的形式、敬拜的方式、聖餐和洗禮、建堂樣式和聖職人員穿著,等等。
信仰和聖經的真理,不能受限於世界的領域和時代的潮流。福音超乎國家、宗族、和文化。紐畢真的宣教教會論,清楚地說明,教會是宣教的共同體,具有向外的特徵,即是一個向世界前進、不與世界妥協、將世界福音化的共同體(註8)。因此,信徒的生活,就是福音的解釋和體現。信徒在日常生活中證明,以福音的形式生活,和傳福音及宣教,有密切的關係。
信徒皆宣教士(Missionary of all believers)的教義,影響教會觀和宣教的教會。中國教會必須認識到信徒皆宣教士的重要,藉著門徒訓練和培養,使信徒成為宣教的百姓。教會是本地的,同時也是全球性的,因此有必要將信奉耶穌基督的信徒,從一開始就培養成世界性的基督徒(world Christian),而不是世俗化的基督徒(worldly Christian)。宣教的教會論,激勵中國教會去恢復教會的本質 (註9)。
如果教會失去宣教精神,未能持續地向世界宣講福音,未能使萬民得救,那麼教會不僅成為不宣教的教會,而且世界的價值觀將迅速侵入教會,使教會面臨世俗化的危險(註10)。
宣教的教會論,是研究如何在聖經和神學的基礎上,建立和發展以宣教為導向的地方教會。這是上帝的要求。若失去這些宣教特性,就會產生大量制度化和僵硬的教會,會過分強調教會的制度方面(註11)。

有效的宣教策略
李炫模指出,信徒皆宣教士是强调所有信徒都应参与宣教,并肩负作为宣教士的使命,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应被称为“宣教士”(註12)。在教會,如果把所有的事工都稱為“宣教”,那麼宣教和日常生活的界限會變得模糊,宣教可能變得無關緊要。“如果一切都是宣教,那麼什麼都不是宣教。”這是廖超凡(Stephen Charles Neill)的經典警告。因此,当教会不以信徒皆宣教士论为基础时,在教会观上便会产生相当程度的错误与混乱,从而导致教会使命的削弱。
當然,基督徒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是對上帝的見證,這是無可否認的(註13)。
筆者認為,如果牧者先改變對宣教教會觀的認知,繼而使信徒也瞭解宣教,自然而然,全教會就能齊心推動宣教。陳濟民說道:“發現宣教最大的阻力來自教會牧者;教會的領袖不支持宣教工作,根本不配作領袖。宣教不只是關於教會的活動,宣教定義了教會,教會是神差遣的百姓。 我們今日的挑戰是,從一個擁有宣教事工的教會,成為一個宣教的教會。”(註14)
有些教會領袖,只關注教會的成長、領袖的名聲、組織的龐大、信徒的需要有無滿足,卻忽略了耶穌的大使命。教會的頭是耶穌基督。上帝為萬民得救,差遣了耶穌基督。而耶穌基督差遣聖靈到降臨所有跟隨祂的信徒身上,以完成大使命。教會是為了宣教而聚在一起的共同體。教會的領袖應當教導“信徒皆祭司”的教義,以及“信徒皆宣教士”的觀念。信徒皆宣教士能在宣教困難之處,衝破重重阻力,傳揚福音,如同文化大革命期間,中國教會信徒所經歷到的。
一般人認為,只有離開故鄉,到異國他鄉進行跨文化宣教的,才稱宣教士。然而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說,所有的信徒都應該成為上帝的宣教參與者,每一位信徒都應該是宣教士。一個教會,無論派遣出的宣教士人數是多是少,只要整個教會都被宣教點燃,就是宣教的教會(註15)。
最後,讓我們重溫紐畢真的話:“教會是一個宣教的共同體。宣教的教會深刻地認識到向外的特徵,即一個向世界前進、不與世界妥協、將世界變成福音的共同體。”瞭解宣教的教會論,能使信徒更貼近上帝的宣教和拯救萬民的計劃。
註:
1. Guder, Missional Church,(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Co.),4.
2. 禹炳勳,〈路德的萬人祭司教義的意義和現代的意義〉,(神學論壇 87, March 2017):227-230。
3. Howard A. Snyder, The Missional Church and Missional Life, 3. n.d., sec. Canada, https://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aB1o5w3VoywJ:https://www.tyndale.ca/sites/default/files/SnyderMissionalChurchandLife.pdf&cd=7&hl=ko&ct=clnk&gl=th. (登入於 2023年10月4日)
4.引用自王守仁教授在2022年5月聖光神學院教牧博士班的課程《釋經講道—以弗所書》釋經學中的筆記和講課的內容。
5. 桂在光,〈重新定義宗教改革精神和韓國的宣教的教會論〉,韓國實踐神學會定期學術會議(2017),333。
6. Lesslie Newbigin, Trinitarian Doctrine for Today’s Mission, (UK: Paternoster Press, 1998).
7. George R. Hunsberger, Bearing the Witness of the Spirit: Lesslie Newbigin’s Theology of Cultural Plurality,(Grand Rapids, MI, 1998), 239-241.
8. 崔亨根,〈萊斯利·紐畢真宣教教會論〉,神學和宣教 31 (2005) ,9-10。
9. 趙永泰,〈萊斯利·紐畢真通過教會論研究韓國宣教教會論〉, 福音與宣教 10 (2008):161-162。
10. 方東攝,《不是十字軍而是十字架的精神》,(首爾:以勒書院,2001),44。
11. Wilbert R. Shenk, Write the Vision: The Church Renewed, (Valley Forge: Trinity Press International, 1995), 8.
12.李炫模,〈信徒皆宣教士论与专业宣教士的神学探讨〉,278。
13. 鄭智英評,《宣教到底是什麼?》,約翰·斯托特,克裡斯多夫·萊特著,《基督教倫理實踐運動論評》(2018),https://cemk.org/9340/ (登入於 2024年1月8日)。
14. 陳濟民,《成為宣教的教會,從新約看宣教神學與實踐》(新北市:校園書房,2015),217。
15. 玄雲宏,《宣教的生態系統:如何進行有效的宣教》,(Paradise, PA:使者協會, 2020),123-124。
作者為宣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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