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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資格受洗?——當福音遇上道德門檻(陳思韞)2025.06.16

陳思韞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言與思專欄2025.06.16

罪,並不“一視同仁”

有一次,我在臉書上分享了一個電影解說短視頻。不久後收到了一位姐妹的留言,她認為我作為一個傳道人,不應該分享這部電影的解說,因為這部電影裡含有婚前性行為的劇情(畫面並不露骨,就是一般非限制級電影的尺度)。

我解釋道,這部電影的內容不是講婚前性行為,也沒有鼓吹或美化婚前性行為。它只是電影中的“細枝末節”,而我覺得這部電影整體傳遞的信息很美好,所以我分享了這部電影。

那位姐妹還是很不買賬,又叫了其他人跟我說,希望我把分享撤下來。我當時心想:“不至於吧?當個傳道人,連分享電影解說的自由都沒有了嗎?”

提起這件事,是我注意到,雖然教會時常教導“罪不分大小”,但不知為何,一般教會都會特別在意和性有關的罪,甚至會將“性的聖潔”當做信主、受洗或者進入教會的一個門檻。而其他的罪,則可以信主之後再慢慢改正。比如,如果一位同性戀者進入教會,表示想要受洗,那麼在受洗面試時,教會同工通常會問他是否承認同性戀性行為是罪,如果當時有男/女朋友,應該要先分手,才能受洗。但如果一個人脾氣不好,經常對配偶發脾氣,倒是從沒有人會說他必須先把脾氣改了再來受洗。

照理說,既然都選擇受洗了,教會當然應該告知慕道友聖經真理,也應該要看見其願意順服上帝的舉動,才為他施洗。但很多時候,教會並沒有對罪“一視同仁”。若完全遵照聖經的教導,凡是一男一女的婚姻以外的性行為,全都是罪。若我們堅持在受洗前要求某些慕道友切斷關係、修正生活,那是否也應一視同仁地處理每一種不義?……我們的一些檢視是否反映出我們選擇性地放大某些罪,而對其他罪視而不見?

如果要達到性的聖潔才能受洗,那麼說謊也是上帝非常痛恨的罪,教會是不是應該檢查一下慕道友的報稅單,確保他誠實報稅,或者他必須承認逃稅是犯罪,以後絕不再犯,才能受洗呢?

道德“聚光燈”

諸如此類,事情開始變得有些失控了。也就是說,如果教會把道德“聚光燈”打到每一個人身上,我們可能會發現,那些指著同性戀是罪的人,他的報稅單可能無法通過檢驗;那些指著同居是罪的人,他可能沒有孝敬、照顧年老的父母;那些說不能離婚的人,在家裡可能並不愛妻子、或者不敬重丈夫,還時常惹兒女的氣……這些道德檢驗,好像並不真是為了維護教會的聖潔,而是形成了一種“道德階級”,為一些人製造一種優越感。

當基督徒最大的危險,不是犯罪,而是犯了罪,卻以為自己很聖潔。許多基督徒常將道德聚光燈投在別人身上,如此一來,別人的罪看的很清楚,卻對自己的罪“一無所見”。律法明明是“叫人知罪”,卻被拿來“叫別人知罪”,於是自欺欺人,以為別人是罪人,自己是聖人。

我聽過一個例子,某位弟兄,想了半天,愣是說不出來自己有什麼缺點。而知名基督徒作家楊腓力的母親遵循教會傳統,相信基督徒可以做到“完全不犯罪”,並聲稱自己已經12年沒有犯罪了,所以她從不對兒子道歉,因為她“從不犯錯”。(註)

有聖經和聖靈帶領、保護我們,讓我們知道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這是基督徒的福氣。也因為如此,當基督徒看見或聽見那些違反聖經標準的人或事,很容易“警鈴大作”,著急想要將錯誤的情況糾正過來,但很容易不小心落入“律法主義”,以為只要遵守律法,就可以得救、討上帝的喜悅。

而且,那些不信主的人,往往也逃不過基督徒的“道德檢視”。只要稍微到網上逛一下,就會發現很多網友都認為基督徒霸道專橫,總是強硬地把自己宗教的道德標準強加在別人身上。

其中一種廣受詬病的情況是,只要有交往中的情侶慕道友進入教會,大家最在意的,似乎不是讓他們認識上帝,經歷上帝,而是“他們有沒有同居?”如果有,就勸他們分開,這樣才能討上帝喜悅。這樣的檢視總是讓慕道友感到非常不舒服,覺得教會越了界,管到了他們的私事。而遇到同性戀進入教會,大家最在意的,也不是讓他們認識上帝,而是“他承不承認同性戀是罪?”當然這些關注非常重要和必要的,但如何引導需要智慧和愛心。很多情況,在這些慕道友進一步認識上帝之前,就決定不再來聚會了。

保羅的教導對象

我們不免要問,聖潔的生活是認識上帝的前提嗎?不聖潔的人,耶穌沒有為他們死嗎?聖經中的“道德要求”到底是給誰的?是信的人?還是未信的人?

保羅說: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林前》5:9-11)

保羅指出哥林多教會中有淫亂的問題,讓弟兄姐妹不要跟行淫亂的人相交。但他特別說,那些“行淫亂的”,是指已經信主,和“稱為弟兄的”,而不是“世上一概行淫亂的”。如果是已信主的還行淫亂,他們的舉動表示不想順服耶穌,那麼跟這樣的人,連一起吃飯都不行。但還沒信主的,不管是貪婪勒索還是拜偶像,都沒有交往禁令,因為我們活在這個世界中,要完全脫離犯罪的人,“除非離開世界方可。”

對於犯罪的人的態度,保羅提出兩種情況,即面對信主的與未信的,情況完全不同——原來那些道德檢視,從來就不是指著未信的人。他們未信,心裡沒有聖靈,也不認識上帝的律法,用聖經標準來檢視他們的道德,對於他們認識神一點作用也沒有,不但如此,還可能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

有時,基督徒的這種不智慧的道德檢視,讓許多未信者對基督教的唯一印象就是“霸道專制”,從而攔阻他們進到教會,甚至有些人一聽到基督徒3個字就反感。

我們沒有想到的,如此倡導聖經價值觀所帶來的結果,可能是攔阻了福音的工作。

我的國不屬於這世界

當時跟隨耶穌的人,希望耶穌帶領他們推翻殘暴的羅馬政府,耶穌卻說:“我的國不屬於這世界”。耶穌根本就沒有打算透過政權在地上建立上帝的國。上帝的國是透過每個被上帝所掌管,被聖靈所充滿的基督徒的行事為人,建立起來的,而不是這世界的政府。回顧歷史,我們會發現,政治和宗教合一,基督教變成國教的時候,反而是教會最墮落的時候。

上帝的國大大“得勝”這樣事情早在第五世紀的羅馬就實現了。但羅馬最終成為上帝的國了嗎?沒有,無論哪個國家,當基督教變成國教,人們必須信耶穌的時候,就沒有了真信心。這樣的信仰只會淪為表面功夫。

反之,初代教會時期,當基督徒是少數,並大受逼迫的時候,教會反而大大興旺。因為只有那時,人才不會為了不純正的動機來信主。信主沒什麼附加好處,反而會受逼迫,此時,一個人真正認同了聖經的世界觀,願意與耶穌建立關係,才能維持信仰的真實性,也只有這樣,耶穌的門徒才能用真實的愛和謙卑,把福音傳下去。傳福音,建立上帝的國,靠的是人真實的生命,而不是政權的力量。

可能有人要問了,那這個世界這麼敗壞,推動聖經價值觀不是在做世界上的光和鹽,防止這個世界變得更腐敗嗎?——筆者不這樣認為。防止這個世界更腐敗的是,那些內心被上帝改變的人,而不是人們因為律法被逼遵守聖經價值觀。

聽弟兄姐妹分享得救見證,幾乎沒有聽過有人信主只是因為:“別人指出了我的罪”。許多人都是因為被幫助,被愛,被饒恕,被感動,被救贖,被陪伴。即人們感受到上帝的大愛之後,這才低頭發現自己渾身污穢,痛悔與順服之心油然而生。耶穌先接納了我們,為我們死,透過祂的工作、付出,與我們建立關係,之後才有聖靈的內住和引導,我們也才能得以奔往聖潔的方向。

聖潔”發生在何時

讓我們回到開始的問題:對於那些想要受洗加入教會的慕道友,是不是應該先通過道德檢視,才能受洗加入教會呢?換句話說,“聖潔”這件事,應該發生在什麼時候?

施洗約翰在給人施洗的時候說:“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太》3:8)耶穌傳道的時候,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4:17)。很明顯的,當一個人要來受洗,稱耶穌為他的生命主宰的時候,必定要有“悔改的心”。

所謂悔改的心,就是謙卑地承認自己是罪人,在生命中各個方面都“隨自己的意思行事”。這個悔改的心是必要的,但“行為上的完全聖潔”卻不是受洗的必要條件。唯一必要的條件,是一顆悔改的,奉耶穌為主的心。

當然,一顆悔改的心,不是只有口頭承認錯,而是真心看見自己的不對,且願意轉向。這個轉向不一定立即展現出完美的行為改變,但能看見一個方向,一個努力邁向的意志。悔改是志向,是心底的轉向之意,而不是所有行為立即合格。

那有人會問:需不需要受洗面談呢?當然需要。或許,受洗面談可以少一點道德檢視,多一點誠實對談。與其問:“你還有沒有同居生活?”不如問:“你對耶穌的主權,有什麼掙扎嗎?”這樣的問法更能幫助對方進入悔改與信靠,而不是進入審判與防禦。

上帝和以色列人“立約”,並不是他們已經在行為上成為聖潔。上帝揀選他們和他們的行為一點關係都沒有,一切出於上帝全權的揀選。但上帝揀選了以色列人之後,改變了他們的身份,讓他們成為“君尊的祭司”和“聖潔的國度”。在他們有了這樣的身份之後,犯罪的事仍然層出不窮。初代教會給人施洗也並未要求慕道友的生活和行為要先達到某種聖潔的標準。彼得佈道,一天之內竟然有3千人加入教會,他們顯然都沒有通過詳細的調查和受洗面試。

但教會還需不需要維持聖潔呢?當然需要。就是因為教會需要維持聖潔,所以保羅寫了《哥林多前書》,其中第5、6章都是關於聖潔的教導,而受眾是已經受洗加入教會的弟兄姐妹——在他們加入教會之後,便有了關於聖潔的教導。因為現在他們已經是新造的人了,所以“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參《弗》4:1)。所以教會要積極地教導和鼓勵弟兄姐妹過聖潔的生活。就像孩子進了家門,父母會慢慢教導他何為家庭的秩序,但不會要求孩子在進門前先表現得像模範生一樣,否則,就把孩子給嚇跑了。

因此,在世人面前,我們何不如放棄道德檢視、將自己塑造成為“道德階級”,製造道德優越感——說實話,那樣我們也累。不僅如此,我們可以謙卑地承認,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我們都是蒙主耶穌的恩惠,才能進入上帝的家中。

當我們連接於基督,活出了愛主愛人、有智慧又有愛心的生命,上帝的名將大得榮耀,那時,只怕教會裡的椅子都不夠坐,哪需費盡心思拉人來教會?

註:楊腓力,《找恩典的人:楊腓力回憶錄》,徐成德翻譯(台灣:校園書房出版社,2022年)

作者是80後,二寶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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