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調恩典,上帝還會關注行為嗎?(小剛)2025.07.02

本文原刊於舉目官網牧者恩言專欄2025.07.02

小剛

經文: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羅》11:6)

這節經文強調了人得救在於上帝的恩典,不是根據人外面的行為。既然如此,上帝還會關注我們的行為嗎?既然“作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羅》4:4);那得了恩典,上帝還會看重我們所作的工嗎?

我們的信仰語言經常強調“因信”,因此,我們自以為稱義了;我們還強調“真知識”,我們也以為掌握了得救的知識就夠了。殊不知,上帝是以我們的“所知”,來審判你我的“所作”;且以我們的“所是”,來審判我們的“所為”。

正如雅各所說: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是因著行為才得成全。(《雅》2:22)真信心必然會讓我們甘心樂意追求“好行為”,好行為也必印證我們從恩典而來的信心。

這麼多年,也許我們在一個道理上扎得太深,進得太裡,以致一時走不出來了。不是嗎?從主日的講台到小組的查經,我們早就把《使徒行傳》翻破了,把“大使命”講爛了;但卻從來沒有跨出過教會的圍牆,沒有想過耶穌今天的腳踪在哪裡,也不明白什麼叫作在地極迎見主的降臨。

禱告:主啊,願我懂了就去做,聽了就去行;願我快把埋入地下的銀兩取出來,準備交賬;願我悔轉向你,預備你的道,修直你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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